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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8 15:40:4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的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团的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团的规章制度大全[15篇]

社团的规章制度1

  1、在社团里,绝对不能容忍那些抱有随便玩玩态度的人,禁止在社团里,做任何一切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如有发现,一律请社团,毫不留情面,所以请大家自重。

  2、社团里大家应该和睦相处!这个是进入街舞社的基本条件。

  3、在社团里,每次都按时训练,认真着,据情况给于一定的加分。

  4、上课时,如有不认真的情况,按情节扣除分数。

  5、根据街舞社,社长和副社长的规定。

  6、学校把排球房旁边的舞蹈房分配给我们,每周三的下午放学以后。必须要准时到

  7、如有事情需要请假,应当事先联系社长,或者社长。没有原因而不到者,一律扣除分数,累计一定的次数,则自动退出出社团,具体次数(等我们讨论出来)

  8、社团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斗舞活动,所有人都要参加。让大家感受下街头文化,更好的学习他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不足。(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社长另行通知!)

社团的规章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序并高效地对战狼进行管理,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发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特长,故制定以下团队管理制度,并按其严格执行。

  第一条 团队名称————《+++++++》

  第二条 团队文化

  团结一致,积极向上;执行有力,令行禁止。

  第三条 团队标语

  众狼一心,齐力断金!征战四方,一呼百应!

  第二章 团队的义务与要求

  第一条 自觉遵守望公司与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并执行团队决议。

  第二条 以团队利益为先,个人利益为后,以集体荣誉感为出发点,决不影响团队团结和拖团队后腿。

  第三条 踊跃参加团队的各种集体活动与会议,热情参与及积极与其它成员沟通。

  第四条 助人为乐,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最亲密的战友,不抛弃,不放弃!

  第三章 团队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与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每个目标。

  第二条 服从上级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三条 每天的例会,无特殊情况,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并极积响应。

  第四条 无故不得请假,早退,迟到,团队的每个会议。迟到或缺席三以以上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五条 为打造一支高效执行力的团队,工作执力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嬉笑打闹的情况,提出警告无效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六条 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交头接耳,来回走动影响办公室环境气氛,打乱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第七条 硬性工作指标责任到人,团队任何一个人都要为之努力工作,工作热情与成绩都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作出深刻反省。

  第八条 团队队长与副组长要严格执力公司的每一个决策。拒绝欺上瞒下而做出有违团队利益的事情。同样,团队成员的工作都要向队长与副组长负责。

  第九条 团队要求每月初作出工作计划,月底作出工作总结,任何人都不得推委找介口。

  第十条 沟通:所有成员要求以QQ,邮箱,电话MSN等方式进行交流或沟通,促进团队和谐和凝聚力。

  第十一条 每月制定一次户外拓展训练或者集体活动,要求人人必须参加。

  第十二条 不得对团队的成员进行背后或是人身攻击,不得刻意针对某人某事。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团队,永不录用。

  第十三条 团队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团队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提出自己的个人看法和建议。

  第四章 附则

  当团队管理日常工作中,遇到极个别屡教不改,心态与工作都不达标合格的组员,相应进行行政或者是物质上的处罚,情况严重作请辞处理。如果在团队日常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成员,可以优先向公司推荐管理人候选和提供物质及精神上的奖励。

  供参考。

社团的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刺绣协会社团”,以校内喜爱次序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刺绣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针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刺绣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徐州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协会指导老师和会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会员中途退出,需上交说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产生办法:

  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刺绣社团。

  第十三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社团的规章制度4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社团的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x大学大学生国际交流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大学生国际交流协会是一个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学生志愿服务类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拓宽学子的全球化视野,营造国际化校园氛围,培养学生的国际化意识,为有意向留学的同学提供更多的机会与资源。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

  第四条协会内部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原则。

  第五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最高管理机构是常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构成常委会,分管各分会。常设部门有办公室、宣传部、策划部、国际学生部和留学咨询部。

  第六条协会的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1.会员大会:

  1)选举和更换协会负责人;

  2)审批协会的工作报告;

  3)对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4)修改协会章程;

  5)审批协会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及其他临时性重大财务开支报告。

  2.常设部门:

  1)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各分会工作,加强各分会的沟通及信息交流;负责组织各分会的培训;定期收集各分会的活动策划,及时掌握各分会的动向;定期进行会员考核评定及公示,管理协会经费,做好财务记录,并定期汇报;负责协会历史资料的分类和管理。

  2)宣传部:负责发布海外合作院校的信息、各类留学项目的信息;负责传达校级与院级留学展会、留学宣讲会等相关活动的通知。

  3)策划部:为协会各项活动做出具体的活动安排,包括协会内部的联谊会、素质拓展训练等,协会为我校师生提供的留学展会、宣讲会等;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工作,保证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

  4)国际学生部:成为促进我校中外学生交流与沟通的桥梁,既帮助在校留学生学习汉语、汉文化,了解和适应在中国的生活,又帮助在校的中国学生提高外语水平、了解外国文化。

  5)留学咨询部:收集留学方面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在老师的指导下对各个留学项目进行深入了解,为有意向出国学习的学生提供项目咨询。

  3.分会:

  下设若干分会,目前有会计学院分会、国际学院分会、金融学院分会、麦庐园分会、现经管分会,今后可根据发展需要而增设或合并相关分会。不同分会应根据各校区或学院下设各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5个部门。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式的决议报告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协会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会员资格及其权力义务

  第八条会员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

  第九条会员一般为x大学在校学生,荣誉会员除外。

  第十条会员资格的取得由本人自愿参与,通过一定的考核(通常为面试),合格者则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资格的取消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退出或由常委会做出开除决定,由会长批准,会员资格的取得或取消须向全体会员公布,没有书面申请的视做开除。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为协会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对协会内日常工作和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质询权。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的权利,有要求有关部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改正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培训、讲座、观摩、排演、户外活动等)的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演出及培训讲座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在工作时按时到场,例会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向负责人请假后离席,或会前实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三次者,劝退。

  第十八条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协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十九条会员有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本职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条会员有服从组织领导和安排,团结广大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会员有反映协会内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时刻维护协会良好形象的义务。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凡工作表现突出者,应根据其考核成绩授予“杰出工作者”“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协会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三条表扬或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奖状、奖品、荣誉证书等。

  第二十四条对影响协会正常工作和重大活动的会员或部门,常委会可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如有攻击本协会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协会正常工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请假三次按一次缺席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到会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席。

  第二十七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偷窃、诈骗、挪用、贪污协会及会员公私财物或破坏公共财务者,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情节较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危害性大的,给予开除处分,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协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在网上发布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与协会无关的消息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未经用户授权,向他人泄露用户资料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未经常委会授权,私自篡改、删除、增加影响正常工作的数据文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在招聘新会员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在评优、提干、处分成员过程中,徇私舞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故意散布、张贴有关未经公开或虚假信息,造成对协会负面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4.由于准备不充分,造成活动现场混乱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一条犯下列情形者,加重一级处分:在协会内担任干部职务者,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或处分后借口申诉,无理取闹者;受处分一年内又重犯同样错误者。

  第三十二条受处分者附加下列规定:

  1.本学年内不得参与校优秀协会干部和协会内的任何评优;

  2.撤消其当年所受的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及奖金;

  3.免去其在协会内担任的干部职务。

  第三十三条给予处分的会员,由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会长签发处分决定。

  第三十四条凡涉及处分赔偿问题,由秘书处负责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应给予处分的,可比照相近条款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均应由秘书处记录在其档案上,除经常委会讨论或会员大会投票决定外,协会内其他任何成员均不得擅自涂改或撤消。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主管部门的行政拨款,社会赞助等。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的财务工作由各分会秘书长具体负责。秘书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额度、时间、事项及经手人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有水印、财务专用章)方可予以报销。主席团的秘书长负责审计各分会的财务情况。

  第三十九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常委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随时接受常委和会员的监督与质询。

  第八章活动开展

  第四十条本协会活动开展以会长年度工作计划为蓝本,参考实际情况由常委会决定。

  第四十一条各分会可自由展开适合各自分会的活动,报常委会备案。

  第四十二条联系国际交流处的教师开展系列培训。

  第四十三条与我校其他协会保持友好联系,注重与校外同类协会的交流与学习,关注留学最新动态,发展自身特色。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与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常务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出,并经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或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常务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20xx年十一月十日起施行。

社团的规章制度6

  为了实现对社团的科学管理,保证社团高效、有序地运作,提高社团活动质量,更好地发挥我校社团在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促进社团发展,同时加强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之间的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纲

  1、社团评优切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2、凡符合评比条件的社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年度评优材料,参加评比;

  3、学生社团成立须满一年以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4、社团经费管理严格,使用合理;

  5、参加评比的学生社团,社团成员不少于25人;

  6、学生社团年度无违纪现象;

  7、该评比细则将25个协会分为五大类,按类别进行评分,分别为:

  艺术类(7个):DC舞社、交际舞协会、瑜伽协会、微视角话剧社、吉他协会、茶道协会、动漫协会

  实践类(5个):摄影协会、企业模拟经营协会、创业协会、诚弈棋社、彩妆协会

  竞技类(5个):龙狮武术团、跆拳道协会、花样跳绳协会、双节棍协会、轮滑协会

  体育类(4个):羽毛球协会、足球协会、排球协会、乒乓球协会

  文学类(4个):星雨文学社、书法协会、微博协会、樱花协会

  二、 资格审查

  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取消社团参评资格:

  1、违反《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未注册的;

  3、组织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杂乱无章,财务不清晰;

  4、社团社长超过三次无故不参加社联重要例会的;

  5、会员权益投诉年度内三起以上并得到证实的;

  6、年度内社团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做出有损学校荣誉行为的。

  三、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因各协会性质不同,故采用不同的评分标准给予评分

  艺术类(7个):DC舞社、交际舞协会、瑜伽协会、微视角话剧社、

  吉他协会、茶道协会、动漫协会

  1、配合度考核(10分,占总分10%)

  ①出席社联会议及活动的考勤 2分

  ②抽查社团内部会议及活动的考勤 2分

  ③能够按时准备资料并上交 2分

  ④能够积极配合社联开展活动 2分

  ⑤能够及时回复各项通知事项 2分

  2、社团内部建设评分(10分,占总分10%)

  ①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学期总结,并在学期中有实施 2分

  ②协会有完善的制度和会议记录 2分

  ③上交的材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分

  ④社团有凝聚力,会员踊跃献策,积极性高 2分

  ⑤每学年社团会员需达30人以上(微视角话剧社需达15人以上)

  3、社团日常上课情况与会员参与度(15分,占总分15%)

  ①一周至少开2节课 5分

  ②每节课参与课程的会员需达到社团会员总数的60%以上 5分

  ③上课内容必须符合社团的性质 5分

  4、社团活动评分(30分,占总分30%)

  ①有完整详实的活动计划 3分

  ②活动的宣传力度5分

  ③有50%以上的会员参与活动5分

  ④能够突出社团特色 3分

  ⑤活动筹备的优劣表现5分

  ⑥活动效果 3分

  ⑦活动的详细记录3分

  ⑧能够及时完成活动总结 3分 2分

  ①有严格的执行社联的财务制度 2分

  ②收取会费有明确详细记录 3分

  ③报销发票写明用途并由经办人签字 2分

  ④账本能详细记录每笔财务的收与支 2分

  ⑤账本内容详实,数据真实,凭证完整 3分

  ⑥社团公共设备的完好无损 3分

  6、舞台表演评分(20分,占总分20%)

  ①凡分有参加由社联认定的活动一次2分

  ②凡有参加社联举办的活动 1次3分

  ③凡有参加院级大型活动 1次5分

  (以上评分以次为数,累计加分,最高加15分)

  竞技类(5个):龙狮武术团、跆拳道协会、花样跳绳协会、双节棍协会、轮滑协会

  1、配合度考核(10分,占总分10%)

  ①出席社联会议及活动的考勤 2分

  ②抽查社团内部会议及活动的考勤 2分

  ③能够按时准备资料并上交 2分

  ④能够积极配合社联开展活动 2分

  ⑤能够及时恢复各项通知事项 2分

  2、社团内部建设评分(10分,占总分10%)

  ①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学期总结,并在学期中有实施 2分

  ②协会有完善的制度和会议记录 2分

  ③上交的材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分

  ④社团有凝聚力,会员踊跃献策,积极性高 2分

  ⑤每学年社团会员需达30人以上(花样跳绳协会需达15人以上) 2分

  3、社团日常上课情况与会员参与度(15分,占总分15%)

  ①一周至少开1节课 5分

  ②每节课参与课程的会员需达到社团会员总数的60% 5分

  ③上课内容必须符合社团的性质 5分

  ①有完整详实的活动计划 3分

  ②活动的宣传力度 5分

  ③有50%以上的会员参与活动 5分

  ④能够突出社团特色 3分

  ⑤活动筹备的优劣表现5分

  ⑥活动效果 3分

  ⑦活动的详细记录3分

  ⑧能够及时完成活动总结 3分

  5、社团财务管理(15分,占总分15%)

  ①有严格的执行社联的财务制度 2分

  ②收取会费有明确详细记录 3分

  ③报销发票写明用途并由经办人签字 2分

  ④账本能详细记录每笔财务的`收与支 2分

  ⑤账本内容详实,数据真实,凭证完整 3分

  ⑥社团公共设备的完好无损 3分

  6、舞台表演评分(10分,占总分10%)

  ①凡分有参加由社联认定的活动一次1分

  ②凡有参加社联举办的活动 1次2分

  ③凡有参加校级大型活动 1次3分

  (以上评分以次为数,累计加分,最高加10分)

  7、社团非校内比赛得奖评分(10分,占总分10%)

  社团在校级以上的评选中获奖可酌情加分,由各社团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①一等奖:6~10分,按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酌情加分;

  ②二等奖:4~8分,按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酌情加分;

  ③三等奖:2~6分,按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酌情加分;

  ④优秀奖或其它:1~4分,按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酌情加分;

  集体奖项按此标准加分,如无集体奖项,只取一个最高名次个人奖项,最高加10分

  实践类(5个):摄影协会、企业模拟经营协会、创业协会、诚弈棋社、彩妆协会

  ①出席社联会议及活动的考勤 2分

  ②抽查社团内部会议及活动的考勤 2分

  ③能够按时准备资料并上交 2分

  ④能够积极配合社联开展活动 2分

  ⑤能够及时恢复各项通知事项 2分

  2、社团内部建设评分(10分,占总分10%)

  ①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学期总结,并在学期中有实施 2分

  ②协会有完善的制度和会议记录 2分

  ③上交的材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分

  ④社团有凝聚力,会员踊跃献策,积极性高 2分

  ⑤每学年社团会员需达30人以上(摄影协会与诚弈棋社需达20人以上)

  3、社团日常上课情况与会员参与度(15分,占总分15%)

  ①一周至少开1节课 5分

  ②每节课参与课程的会员需达到社团会员总数的50%以上 5分 ③上课内容必须符合社团的性质 5分

  4、社团活动评分(40分,占总分40%)

  ①有完整详实的活动计划 5分

  ②活动的宣传力度 5分

  ③有50%以上的会员参与活动 5分

  ④突出社团特色 5分

  ⑤活动筹备的优劣表现5分

  ⑥活动效果 5分

  ⑦活动的详细记录5分

  ⑧能够及时完成活动总结 5分

  5、社团财务管理(15分,占总分15%)

  ①有严格的执行社联的财务制度 2分

  ②收取会费有明确详细记录 3分

  ③报销发票写明用途并由经办人签字 2分

  ④账本能详细记录每笔财务的收与支 2分 2分

社团的规章制度7

  学生社团是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为促进学生社团正常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1、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2、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通过,报学校教学处批准,并在教学处备案。

  3、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新成立的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教学处备案。

  (4)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包括:活动报告、活动时间、发起人名单、指导老师签名。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处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第1条的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二、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2、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吸收新社(会)员或作其它方面的调整,必须先指导老师认可,然后报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开展五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校内活动校团委审批;跨校级活动报校团委和教学处审批,校团委备案。活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负责人、内容、经费等。

  4、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均须向校团委和教学处备案。

  5、学生社团每学年必须在公共场合向全校师生举办一次成果汇报展览,各社团须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

  6、学生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并批准。团委有权整改、停刊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

  7、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各社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课时安排不少于6课时,时间由导师和社团协商安排。

  (5)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学术讲座。

  (6)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学生社团的奖惩

  1、奖励

  (1)校团委每学期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授予一批“优秀社团”、“社团优秀干部”、“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2)校团委为“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3)各学生社团内部每年评定1~2名“优秀社团干部”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教学处评定3~5名优秀社团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社团干部在学年评优中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优秀会员“由校团委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对“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5)社团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社团部所组织安排任务的,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或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由社团部视情况决定并上报团委批准后给予加分奖励获授予荣誉称号。

  2、处罚

  (1)社团虚报活动,举办的活动性质与报评不相符的,补报的'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属于虚报。虚报三次的,取消社团评优资格,暂停审批处分。

  (2)社团连续两月无任何活动的,一律予以暂停审批处分;连续三月无任何活动的,予以注销。

  (3)社团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损学校声誉内容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的政治性、纯商业性活动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其他违规活动并导致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团的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轮滑社是由学校内对轮滑运动具有兴趣的在籍学生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组成的一个学生社团,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不计个人回报。社团的所有活动都是免费的,面对全体同学,坚持非盈利的原则。

  我社以“保证社员安全为前提下,展开活动”

  ①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②丰富大学的业余生活,增加人际交往

  ③培养个人兴趣,提升轮滑专业技能”为宗旨

  第一条:为加强轮滑社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轮滑社是在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轮滑社以健身娱乐为目的,旨在推动轮滑运动作为一种体育方式的魅力。同时,倡导一种优秀人才需要健康体魄和良好的学习能力的正确观念。并以此为导向,向会员传递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帮助大家以一种健康的心态来面对繁忙的生活和学习。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是我们追求的两大目标。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社长——是社团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安排协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每学年注册费用20元。

  副社长——协助社长更好的进行社团活动的展开。每学年注册费用20元。

  实习副社——新学期伊始,择优选取一到两名新社员参与社团管理,促进社员之间的良好沟通与活动开展。每学年注册费用15元。

  1.公正执行本协会的章程和工作条例。

  2.协调并规范各部门的工作

  3.规范财务管理。

  4.建立协会档案(各项决策、会员档案、会议纪录、活动总结)。

  5.加强会员间的联系和技术交流。

  第五条:技术安全部——技术安全部是协会的中坚力量,由会内具有一定带队经验、技术过关、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强的会员组成。具体权责如下:

  1.外出活动中,技术路段的绝对领导权。

  2.对违纪队员批评教育的权利。

  3.提供对会员最基本的安全培训;

  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协助会长并监督会员安全。

  5.服从活动组织者指挥(技术路段除外)

  第六条:社团骨干——是社团活动的中心力量,由活动出勤率决定。

  第三章协会安全守则

  第七条:轮滑运动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但是轮滑运动又是一项技巧性的运动。在没有得到技术指导和缺乏安全意识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一些身体损伤和事故。所以轮滑运动存在不小的损伤系数。为确保每一个参加轮滑社的社员的人身安全,社员必须认真阅读此守则。

  1.练习轮滑前,应先做好准备活动,尤其是手腕和下肢各关及韧带,要充分活动开。

  2.戴好防护用具,如轮滑专用的护腕、护肘、护膝及头盔等。

  3.练习前检查轮滑鞋的螺丝等紧固部件,以免滑行中因设备问题而受伤。

  4.初学者应在规定范围内练习,或尽可能在人少的地方练习,不要任意滑行。初次学习轮滑时,要有滑行熟练的同伴或技术部人员进行辅导。

  5.禁止做危险或妨碍他人的动作,特别是在人多的公共轮滑场内,如几人拉手滑行,在速滑跑道上逆行或与大家滑行方向逆行,在场内横插乱窜,追逐打闹,突然停止等。在公路上滑行时,注意交通安全,在人少车少的地方练习。

  6.活动中高度集中注意力,若发现有障碍物及时避让或减速。

  7.学习轮滑时摔跤是不可避免的,但要学会在摔跤时做自我保护。方法是:当要向前或向侧摔倒时,要主动屈膝下蹲,用双手撑地缓冲,减小摔倒的力量;当要向后摔到时,也要主动屈膝下蹲,降低重心,尽量让臀部先坐下,并且要注意尾骨处,同时低头团身,避免头部向后仰嗑地;摔到时应该尽量避免直臂单手撑地,以防损伤手腕。

  8.夜间练习时要佩带发光条或者反光条等醒目装置,并且要在灯光明亮的地方进行。

  9.运动过后不宜立即休息,宜做些扩胸,高抬腿等运动,及时穿上外套,以防感冒。

  10.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得参加激烈的轮滑活动,最多可以慢速滑。此外,饮酒后和过度疲劳的人也不得参加轮滑活动。

  11.社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活动组织者的管理,协会活动期间严禁单独活动,违规者若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12.社员在校内外进行非协会活动中若有意外发生,协会将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社员

  第八条:普通社员

  (一)会员资格:凡在校各院系学生,只要对轮滑有兴趣者均可报名参加轮滑社。每学年注册费10元,对此费用做如下说明:

  1.此费用非盈利手段

  2.此费用均用于购买社团公用产品(例:平花用的桩,音箱,大型活动时的场地布置,饮用水等,如有剩余,则用来购买奖励物品)

  3.此费用均由历届副社保管,必须与个人存款分开

  4.此费用收入与支出明细在每学期末公布在社团群里。

  (二)会员权利:

  1.在轮滑社内部享有被选举权。

  2.监督轮滑社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3.优先参加轮滑社组织的各种活动。

  4.享有轮滑社为会员提供的其他便利服务和设施。

  (三)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轮滑社的章程,维护轮滑社以及学校的荣誉。

  2.积极参加轮滑社各种活动以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3.参加每学期初的轮滑社例会。

  4.积极辅助组织者,以更好的开展社团活动。

  (四)关于退社制度

  1.凡每学年注册的社员,向社长说明理由,允许退社,但所缴纳的注册费不予退还。

  2.每学年的注册费不交者视为退社处理,若该社员本不想退社,经核实可以补交

  3.每学期大约20周,每周一天的社团活动日,连续六次或累计十次无故缺勤者视为自动退社。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活动场地及形式。

  1.活动地点:校内的'空旷场地——旅院小广场

  2.活动时间:每周一天社团活动日,无故者不得缺勤。其他时间自由活动。周一到周四,每天下午4:30-22:00,周日不定

  3.活动方式:集体活动,交流轮滑技术动作,外出刷街,定期举行表演,不定期和其他学校的轮滑社联谊。大型活动另行通知。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及修订权属于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轮滑社。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

  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

社团的规章制度9

  自强社日常规章制度

  一、凡本社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社团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热爱自强社。

  三、会议制度

  (一)社员应积极参加活动及会议,参加时不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必须请假。

  (二)本社团每两周于周六上午9:00召开一次集体会议,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四、社员必须服从社团的安排,认真完成部署的任务,工作认真负责。

  五、各部门社员在本社举办的活动中须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积极主动服务同学。

  六、每个成员必须维护社团的`荣誉,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礼貌用语,不得做损坏社团形象的事情。

  七、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社团的名义对设备进行操作,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社团资产。

  八、各部门成员具有监督本部门负责人的义务,对不称职的行为必须向社长或指导老师反映。

  九、社团成员由于必须原因须退社应递交退社申请书,不得无故退社。

社团的规章制度10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部工作,加强各协会团结合作,鼓励各协会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各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以下规定:

  一.部门:

  1.社团部新干事招聘都要经过面试、实践考查等几个方面的系统考核,接受公文、礼仪等培训。

  2.每个星期社团部干事至少要签到2次,办公室值班一次。

  3.每次部门例会(逢双周三中午12:30)各委员、会长、干事都必须参加。如果有特殊事情必须提前请假,说明原因并征得部长的同意。例会缺席、迟到者,一律罚抄部门规章制度一遍,并于第二天交到部门。(缺席3次或3次以上,将自动取消会长、干事资格)

  4.经社团部批准参与部门活动的非部门内人,部门须帮他们记名表彰。

  二.协会:

  1.出版刊物都要加上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

  2.每学年开始,各协会要交一份这学年的新生培训目录。各协会每次培训课的名单都要上交(包括主讲人,课程名,参加培训新生的名单)。社团部将不定期派人去各协会交流、学习,监督各协会工作情况。

  3.每次大型活动,都必须邀请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邀请部门的各兄弟协会,让兄弟协会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4.每次活动的计划书要尽量写详细,并且在活动3周前交社团部策划组审批,后交外联组,帮各协会去拉赞助。

  5.每次活动的所需品(包括场地、道具、物资等),都必须在活动前一星期进行申请或登记。

  6.协会每举办一次活动,都要写一份总结,而且要上台演说,让兄弟协会一起交流、学习成功经验。共同探讨不足之处。

  7.各协会与外校交流都必须写一份外联活动反馈表。(书面)

  8.各协会每月要交一份月总结,交电子稿。

社团的规章制度11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社团的规章制度12

  1、本社是由校政教处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学生书法水平,引导他们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并且有上进心。

  4、凡申请入会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会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会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凡本会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的团伙组织,如被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社团的规章制度13

  (一)总则

  1、为规范本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经费来源

  本联合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各社团的注册费,校团委的拨款以及企业的赞助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

  经费用于为发展本联合会及校内各社团发展而举办的学术,宣传,福利等各种活动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本联合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管理细则

  一、经费,帐务管理

  实行钱帐分管,设立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各一名,分别由财务正,副部长担任。

  二、经费入帐管理

  1、社团注册费:校内每个社团在成立时向本联合会交纳成立注册费25元,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本联合会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应及时做好入帐和登记工作。

  2、学校通过校团委对本联合会活动经费拨款入帐管理。

  3、企业活动赞助经费经常委会审核后直接交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入帐,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数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经费支配管理

  1、各部门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2、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原创: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3、节约社团联合会内部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4、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5、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6、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四、开支说明

  1、本联合会的`经费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日常办公开支,专项活动开支和特殊开支。

  2、日常办公开支为本联合会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的开支。

  3、专项活动开支为本联合会举办经学校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开支。

  4、特殊开支为本联合会与外校同种性质学生组织,外界企业进行联系的开支。

  5、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经校团委或常委会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得开支。

  6、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资料的打印,复印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的开支。

  7、帐务主管每月作一次财务总结,于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公布,并上报校团委。

  8、学期结束,财务部作学期财务总结报告,公布帐目,并作书面存档。

  9、本联合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委托主管财务的常委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10、本联合会换届时,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社团的规章制度14

  社长:

  副社长:

  社员:

  社团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校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团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等。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开阔学习范围。

  活动内容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拓同学们的思维,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2.收集社员在学习方面有关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开阔社员的知识方面。 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它有益活动。

  总负责机构

  社团联合会(有本班各个社团社长副社长等共同组成)

  社长纪律

  1、自觉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日常的行为应以《大连市102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基准

  2、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

  社长要求

  一、本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任务。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员要求:

  一、本社团社员必须具备条件

  1.组织纪律性

  2.奉献精神

  3.整体精神

  4.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对本学习有兴趣的学生

  二、社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本社负责机构讨论通过。

  3.经登记,即为本社正式社员。

  三、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以本社名义举办的活动。

  3.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4.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接受协会监督。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各项活动。

  四、社员的纪律处分条例

  社员退社以书面申请为准,四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社团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 (若有特殊情况须对正副社长或组长请假)

  3.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辞退;

  5.社团团员不交团费,给予开除社团,并给予“警告处分”。

社团的规章制度15

  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

  (1)社内批评

  (2)社内警告

  (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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