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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8 12:58:4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社团的规章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团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社团的规章制度15篇

社团的规章制度1

  财经文法系文艺部,是一个充满活力与的部门,它以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提高个人综合能力为目的。文艺部是学生会的一个下属组织,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统一章程。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好学生会、文艺部的建设工作,贯彻和落实学校社团建设科学化、正规化的要求,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作职能:

  (一)、全面负责艺术系以及配合学校各种文艺活动,例如:迎新晚会,毕业生欢送会,圣诞晚会、校园歌手大赛、财经文法系个人才艺大比拼、“12-9”大合唱活动,“校园文化周”、校外文艺演出等。

  (二)、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比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充分挖掘并展现学生的艺术才能。

  (三)、指导协调其他各系文艺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不定期组织与其他系进行文艺方面的交流活动。

  (二)、部门内部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会议,文艺部全体成员必须出席,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后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部长记录出勤情况以及会议内容,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倾听同学们的心声,制定改进措施。

  (2)、不得无故迟到缺席。缺席需向部长请假说明,假条要用稿纸书写否则视为无效。迟到扣除考核量化分3分,缺席扣5分。

  (二)、工作流程:

  本部门在活动方案确定前应把活动的计划、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有关情况交由本部门全体成员讨论,打印成书面申请向系团总之学生会负责老师承报。方案确定后,部长分配部门成员具体工作,并落实工作到每个人身上,及时做到向部长汇报工作进程。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工作,由协助部门部长负责。部门成员要各尽其责,分工协调,活动完毕后,需留有活动资料(如节目单,演员联系方式,照片,光盘等)书面总结。

  (三)、奖惩制度:

  (一)、文艺部成员需建立个人档案,提供个人照片及个人详细信息。

  (二)、平时参加文艺部活动的同学,都有加分奖励(3—8分)。

  (三)、优秀文艺委员奖:每一学期,根据每一位文艺委员整体表现和出勤情况评出优秀文艺委员,给予以一定的加分奖励(最低6分最高10分)。

  (四)、由于工作失误导致文艺部财产丢失,要全额赔偿并予以批评。日常言行有损文艺部形象与利益的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一定的.惩处。

  (四)、档案管理制度:

  每学期的档案财产管理由部长管理,负责文艺部内部资料(如文艺委员个人档案,工作总结)、负责活动档案资料(如节目单,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光盘等)。

  (五)、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文艺部成员由本人所在班级辅导员或全体同学投票选拔。

  (二)、文艺部会议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批评,三次无故缺席者文艺部有权给予撤消。

  (三)、部长一名,负责内部管理、制定章程与组织工作、部门活动。定时向系学生会老师汇报工作进程。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前期工作计划。在工作开展之中需督促各项工作的进程,在工作完毕之后需对其进行总结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各班文艺委员需不定期的向部长提交口头或书面报告,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做到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根据工作情况给予加分或扣分。

  (四)、部长由后备干部选拔产生,后备干部产生是由个人向现任部长或辅导员提交自荐书,并通过全体团总之学生会干部面试产生。

  (六)、文艺部成员守则及要求:

  (一)、系文艺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力与协调能力,处理好与其他各系文艺部成员间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完成部长交给的任务。

  (二)、系文艺部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在系文艺部举办的活动中应积极参与,不回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文艺部成员应具备协调配合精神,同舟共济,互相帮助。

  (四)、文艺部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

社团的规章制度2

  第一章 宗旨和任务

  第一条、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第二条、任务: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陶冶大家的情操,提高同学综合素质。

  第二章 社团机构

  会长

  公关副会长健美操副会长歌舞副会长

  财务部外联部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志愿者部

  第三章 社团的组织制度

  第一条:社团每一名会员必须服从社团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社团必须服从校团委;

  第二条:社团上级组织应积极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即使解决他么提出的问题。社团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第三条:社团在必要是召开会员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社团对有宽问题的的处理,再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会员的意见。

  第四条:协会的'各部门都必须重视协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社团的财务部、外联部、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志愿者部的工作,保证社团工作健康向上发展。

  第五条:各部的职能

  (一)会长:协会的总负责人,负责本协会全局性决策、工作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还负责统一各部意见和工作步骤,协调和统一各部关系,代表本协会对上申请经费和接受任务。会长任期是一年,需要工作的下任会长正式接手工作并正常运行方可下任,会长可以连任,任期最高两年。

  (二)副会长:重点负责协助会长搞好日常工作,还要负责处理好各方面的联系:一方面是会员与指导老师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协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信息的交流,反馈和传递。

  (三)财务部:处理本协会经费的统计和报销。在每次活动前要做好前期调查并形成计划书,完成财务预算,并上交会长,在活动动员大会上进行公布讨论,符合规定方可实行。

  (四)外联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主要是针对校外的商家,与他们进行沟通和合作,为协会的正常运作提供完善的资金保证,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还要负责与本校各协会及学生会、团组织的联系,并联系外界社团和我协会进行联谊交涉活动。

  (五)办公室:负责整理协会内部各项文件,协助好会长以及副会长的工作。

  (六)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形象宣传,广告设计和创作研究。宣传活动要做到图文并茂,有声有色,不但要有文字,同时还要进行有声宣传以扩大协会的知名度。

  (七)文艺部:负责组织和举办各种文艺活动如,大型文艺晚会,舞会等。为其提供文艺节目。

  (八)志愿者部:负责组织一些志愿活动,提高协会知名度以及影响力。协助其他各部的工作。

社团的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体育系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本社遵守《体育系社联章程》,是体育系社团的一个组织群体。

  第四条:本社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宗旨。

  第五条:本社一切工作受系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常委会议、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系团委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社团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我社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社章程。

  第七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三、维护本社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

  四、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如社团或协会活动未请假,三次不参加本次协会就算自动退回)

  第三章社团社长

  第十条:社团设主席一名。

  第十一条:社团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社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系委团委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代表系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指导、帮助、督促社团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社团的工作审查。

  第十五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成员遵守体育系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社团设有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八条:秘书处;

  一、负责拟订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由主席核查后上交分团委审核。

  二、负责策划每次活动的计划;

  三、并负责监督活动时的一切情况,并详记;

  第二十条:宣传部;

  一、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三、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

  四、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

  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二、为社团拉赞助;

  第二十二条:编辑部

  1、建设、管理和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2、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

  3、通过网络平台解答各社团疑惑,收集各协会意见和建议

  4、保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的电子版资料

  5、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五章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社团日常规范;

  一、遵守体育系及社团的规章制度;

  二、社团的所有会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

  三、每个会员必须维护体育系、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体育系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体育系及社团形象的事情;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参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五、社团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六、如果有会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席或分团委老师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

  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认真对待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

  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社团对各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会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

  二、每学期,各会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

  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社团的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重庆市凤鸣山中学未来之后影像社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

  社团类别:艺术类团体

  本社团为在校学生自愿结成,为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

  在遵守各项法规、校纪校规及校团委规定的前提下,宣传当今优秀的银幕作品,开展各种有利于中学生学习生活的拍摄表演社团活动,使表演成为一个广受中学生欢迎的文化形式。

  第四条:本社团接受重庆市凤鸣山中学团委的领导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

  本校的表演类活动和本校参加的社会动表演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组织结构

  设立正社长一名及副社长一名,并将社员依照兴趣及能力特长分为摄影部部、原创部、策划部,后期制作部,演员部,各部由部长负责。

  (一)社长

  监督管理会员的日常活动。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二)副社长

  协助社长做好日常工作。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书记

  管理有关书籍。

  负责档案记录工作。

  负责编写活动记录。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

  摄影部部

  主要参加内外景拍摄。热爱摄影,了解摄影的参与细则。能够积极参加社团拍摄的相关活动。

  原创部

  主要针对剧本二次创作,原创剧本。

  以上部门均由各部部长直接管理,部长可申请另行增添部门管理人员。

  策划部

  主要承担社团内部活动策划,学校内活动宣传等。同时负责社团内部活动记录。

  策划部单独由社长直接管理。

  各部门务必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第七条:负责人的职责、产生、罢免

  后期制作部

  只要负责制作影片的后期处理以及修改。

  演员部

  主要负责演戏。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社团章程。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四)在本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且有较强组织能力。

  (五)对动漫知识有全面地了解。

  (六)本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主要负责人职务。

  社长的产生方式

  (一)每一学年的春季学期半期之前,由社员选举推出下一届的两位拟定社长

  (二)该学期后半学期由该老社长带领拟定社长管理社团、策划活动。

  (三)经过考核选定下一届正式社长,副社长。

  第八条:社员的招募及其要求

  社员的招募更替为每学年度一次,填写申请表后经社团管理人员批准后即成为本社社员履行社员义务,享受社员权利。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对演戏有兴趣有一定的认知,了解,热爱演戏

  (一)有遵纪守法,承认并拥护本社团章程,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学识修养

  自愿履行社团义务者,均可申请加入。

  (二)有相对宽裕的时间进行剧本创作及参加影像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素质。

  (三)对动漫有一定了解或有强烈兴趣。

  (四)有协调学习和社团活动平衡发展的能力。

  (五)遵守社团纪律和校内中学生行为规范,无处分记录。

  第九条:社员入社的程序是:

  (一)每学期开学同其他社团同时在校园主干道招新。

  (二)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完成社团布置的考试任务。

  (三)经过社团委员会评比,确认是否入社。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需交纳详细退会说明。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利益。

  (三)参加本社团每次的`活动。

  (四)按规定按时缴纳社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

  (六)完成学生会和校团委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社员禁责

  盗窃社团或他人财物。

  恶意损坏社团财物。

  恶意损坏他人作品。

  以社团名义私自从事商业活动,且数额巨大的。

  肆意泄露社团重要文件及活动计划,对社团活动造成严重损害的。

  顶撞社团或部门主管人员,不服从并遵守本章程约束的。

  任何形式损害并触及社团利益的不良举动。

  第三章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每位新加入会员必须遵守本社的规章制度,加入本社时,请务必看清楚每一条社规。

  第十四条:如加入本社以后,有严重违反本社规者,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请各位社员务必服从社团安排,同心协力,为社团谋发展

  第十六条:社团召开活动、会议。实行签到制,多次无故不参加者直接开除社团。

  第十七条:请假需向各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告知缺席理由

  第十八条本社经费来源

  (一)社费。

  (二)其他合法收入。:社费使用管理原则

  (一)社团内正常开销均可上报。

  (二)需通过相关社费管理人员核实方可报销。

  (三)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所需,不得挪做他用。

  (四)社费由各部长按各部门收取。

  (五)每学期收取一次,如遇该学期上缴的社费提前使用完,可酌情再次收取。

  (六)社费单独由3人组成的资产管理小组管理。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小组

  资产管理小组人员应本着这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管理社团社费资产。

  资产管理小组人员由社团大会产生小组的人选及管理人员。

  第四章主要活动

  第二十条:主要是社团活动形式、活动目的

  1.演技比拼

  2.演戏摄影技巧教学

  3.摄影电影作品欣赏

  4.拍戏

  演技比拼

  通过演技比赛,提高同学们对表演的相关了解,增加同学们的表演经验以及相互合作意识。

  演戏摄影技巧教学

  主要针对演戏摄影有相关兴趣的同学,提高摄影技巧与演技。

  摄影电影作品欣赏

  让同学们能够更深一步的看到电影作品的含义,不再是肤浅的娱乐。如陈凯歌、张艺谋、王家卫等导演的作品。

  拍戏

  充分了解拍戏的含义,提高演技。

  第二十一条综合相关

  演技比拼

  场地:多媒体教室

  时间:下午放学后5点~6点

  设备:麦克风、投影仪等相关多媒体设备

  参与人员:待社团招新后确定相关人员

  准备工作:宣传海报已经制作完成,参加比赛的人员,评委待社团招新后确定相关人员

  漫画绘画技巧教学

  场地:多媒体教室(如若能够直接在社团活动室安装相关设备为最佳)

  时间:日常社团活动时均可

  设备:电脑、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能够提供网络连接最佳)

  参与人员:全体影像社成员(望能提供美术相关指导老师)

  准备工作:相关表演教程学习后

  电影摄影作品欣赏

  场地:多媒体教室(如若能够直接在社团活动室安装相关设备为最佳)

  设备:电脑、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能够提供网络连接最佳)

  参与人员:全体影像社成员

  准备工作:影像相关视频

  拍戏

  场地:学校舞台、学校内景观

  时间:学校大型活动。

  设备:自备相关摄影、服装、假发、道具、化妆品(望学校能够提供相关技术指导、设备支持经费支持,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经费支持,参与者经费自己出)

  参与人员:自愿参加者、且有时间者(待社团招新后确定相关参与人员)

  准备工作:服装等准备。(待社团招新后确定相关参与人员的准备)排练可在社团活动室或形体室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社团相关其他附则另单独撰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全体社员大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即日起开始生效。

  第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凤鸣山中学未来之后影像社所有。

社团的规章制度5

  1、维护舞蹈社团形象,在工作中生活中,社团队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2、队员在会议和活动过程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常规训练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活动,应提前向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退会处理。

  3、各队负责人每一个月,对本队学习、活动进行一次书面总结,记录每次学习内容,以及会员的学习情况和要求。

  4、在常规训练过程中,必须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不可打闹、嬉笑,不可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5、社团的一切活动以《团章》为最高准则,所办活动必须在学校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社团的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x大学大学生国际交流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大学生国际交流协会是一个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学生志愿服务类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拓宽学子的全球化视野,营造国际化校园氛围,培养学生的国际化意识,为有意向留学的同学提供更多的机会与资源。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

  第四条协会内部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原则。

  第五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最高管理机构是常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构成常委会,分管各分会。常设部门有办公室、宣传部、策划部、国际学生部和留学咨询部。

  第六条协会的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1.会员大会:

  1)选举和更换协会负责人;

  2)审批协会的工作报告;

  3)对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4)修改协会章程;

  5)审批协会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及其他临时性重大财务开支报告。

  2.常设部门:

  1)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各分会工作,加强各分会的沟通及信息交流;负责组织各分会的培训;定期收集各分会的活动策划,及时掌握各分会的动向;定期进行会员考核评定及公示,管理协会经费,做好财务记录,并定期汇报;负责协会历史资料的分类和管理。

  2)宣传部:负责发布海外合作院校的信息、各类留学项目的信息;负责传达校级与院级留学展会、留学宣讲会等相关活动的通知。

  3)策划部:为协会各项活动做出具体的活动安排,包括协会内部的联谊会、素质拓展训练等,协会为我校师生提供的留学展会、宣讲会等;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工作,保证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

  4)国际学生部:成为促进我校中外学生交流与沟通的桥梁,既帮助在校留学生学习汉语、汉文化,了解和适应在中国的生活,又帮助在校的中国学生提高外语水平、了解外国文化。

  5)留学咨询部:收集留学方面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在老师的指导下对各个留学项目进行深入了解,为有意向出国学习的学生提供项目咨询。

  3.分会:

  下设若干分会,目前有会计学院分会、国际学院分会、金融学院分会、麦庐园分会、现经管分会,今后可根据发展需要而增设或合并相关分会。不同分会应根据各校区或学院下设各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5个部门。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式的决议报告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协会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会员资格及其权力义务

  第八条会员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

  第九条会员一般为x大学在校学生,荣誉会员除外。

  第十条会员资格的取得由本人自愿参与,通过一定的考核(通常为面试),合格者则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资格的取消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退出或由常委会做出开除决定,由会长批准,会员资格的取得或取消须向全体会员公布,没有书面申请的视做开除。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为协会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对协会内日常工作和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质询权。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的权利,有要求有关部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改正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培训、讲座、观摩、排演、户外活动等)的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演出及培训讲座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在工作时按时到场,例会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向负责人请假后离席,或会前实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三次者,劝退。

  第十八条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协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十九条会员有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本职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条会员有服从组织领导和安排,团结广大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会员有反映协会内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时刻维护协会良好形象的义务。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凡工作表现突出者,应根据其考核成绩授予“杰出工作者”“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协会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三条表扬或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奖状、奖品、荣誉证书等。

  第二十四条对影响协会正常工作和重大活动的会员或部门,常委会可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如有攻击本协会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协会正常工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请假三次按一次缺席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到会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席。

  第二十七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八条偷窃、诈骗、挪用、贪污协会及会员公私财物或破坏公共财务者,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情节较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危害性大的,给予开除处分,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协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在网上发布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与协会无关的消息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未经用户授权,向他人泄露用户资料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未经常委会授权,私自篡改、删除、增加影响正常工作的数据文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在招聘新会员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在评优、提干、处分成员过程中,徇私舞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故意散布、张贴有关未经公开或虚假信息,造成对协会负面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4.由于准备不充分,造成活动现场混乱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一条犯下列情形者,加重一级处分:在协会内担任干部职务者,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或处分后借口申诉,无理取闹者;受处分一年内又重犯同样错误者。

  第三十二条受处分者附加下列规定:

  1.本学年内不得参与校优秀协会干部和协会内的任何评优;

  2.撤消其当年所受的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及奖金;

  3.免去其在协会内担任的干部职务。

  第三十三条给予处分的会员,由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会长签发处分决定。

  第三十四条凡涉及处分赔偿问题,由秘书处负责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应给予处分的,可比照相近条款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会员的奖励和处分均应由秘书处记录在其档案上,除经常委会讨论或会员大会投票决定外,协会内其他任何成员均不得擅自涂改或撤消。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主管部门的行政拨款,社会赞助等。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的财务工作由各分会秘书长具体负责。秘书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额度、时间、事项及经手人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有水印、财务专用章)方可予以报销。主席团的秘书长负责审计各分会的财务情况。

  第三十九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常委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随时接受常委和会员的监督与质询。

  第八章活动开展

  第四十条本协会活动开展以会长年度工作计划为蓝本,参考实际情况由常委会决定。

  第四十一条各分会可自由展开适合各自分会的活动,报常委会备案。

  第四十二条联系国际交流处的教师开展系列培训。

  第四十三条与我校其他协会保持友好联系,注重与校外同类协会的交流与学习,关注留学最新动态,发展自身特色。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与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常务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出,并经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或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常务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20xx年十一月十日起施行。

社团的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取名为“xx文学社”。

  第二条:本社由全球华人xx文学研究创作会,发起,组织,运营。其宗旨是以《xx文学》平台、《xx文学》企鹅号、《中国xx文学网》、《今日头条·xx文学》为依托,团结全球华人“xx文学”作家诗人艺术家和有xx情结文学爱好的企业家,共同发展“xx文学”事业。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是传承经典,推介新人新作,倾力打造《中国xx文学作品系列》(小说卷、诗歌卷、散文卷)经典品牌。

  第四条:本社创办《xx文学》杂志。

  第五条:本社总部设在北京,创作活动中心设在“湖湘文化大本营”长沙市。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设立理事会和编委会。

  第七条:理事会为组织管理机构,负责本社的发展方向、战略决策,主编、副主编、执行主编的任免。

  第八条:理事会设:顾问1名,主席1名,副主席6名,理事30人。

  第九条:编委会负责平台运营与《中国xx文学作品系列》丛书的策划、组稿、修改、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十条:编委会设:主编1名,副主编3名,修改组长5名,编委20名。

  第十一条:凡是有本事意向的会员均可担任理事,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持文学社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将聘请部分文学功底强乐于奉献的会员担任平台、丛书、杂志的主编、副主编。再由主编组建编委会,聘请修改组长和修改。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享有自由入社和退社的权利:

  (一)凡是主动加入(含被朋友拉入,本人无异议)“《xx文学》选稿园地”“xx文学社作品推广”“xx文学社创作交流”“xx文学社产品推广”四个群任何一个群,一周内不退群;或主动向《xx文学》投稿;或在《xx文学》发表作品,一律视为入社,其资格为xx文学社预备会员。

  (二)凡是主动向理事会提出申请退社,从“《xx文学》选稿园地”“xx文学社作品推广”“xx文学社创作交流”“xx文学社产品推广”四个群中全部退群,不再投稿,发表作品,视为退社。

  第十四条:预备会员缴纳会费、注册后,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五条:本社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重大决策表决权。

  第十六条:本社社员享有在《xx文学》平台及相应的群发表作品,推介自我(含企业)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社社员享有在《xx文学》《今日头条·xx文学》《世界华人xx文学系列丛书》优先发表权。

  第十八条:本社社员享有本社组织的作品研讨会、改稿会、采风观光等一切有益文学活动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社社员有自觉缴纳会费的义务。个体社员会费暂定每年100元,企业会员每年1000元。

  第二十条:本社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声誉的权利,凡恶意毁坏本社声誉社,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社,所缴会费一律不退。

  第二十一条:本社社员有繁荣“xx文学”创作,一齐打造《xx文学》品牌的`义务,凡有本事创作,经常在其他平台发表作品,半年内没有向《xx文学》投过一篇原创作品的社员视为自动退社,所缴会费一律不退。

  第二十二条:本社社员具有积极宣传推广《xx文学》,主动订阅《xx文学》的义务。社员应经常在自我的朋友圈和群内转发《xx文学》平台发表的作品,在自我的交际圈内推介《xx文学》。《世界华人xx文学系列丛书》出版后积极购买,并推荐给亲友。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过多少讨论,已实行。下次修改,须本社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或半数以上会员提议,产生新的修改方案,交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经过。

社团的规章制度8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舞蹈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舞蹈学习的有序进行,同时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学生音乐舞蹈方面的`素养,培养一批舞蹈苗子,特此针对舞蹈社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舞蹈社团是校教导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是社团的宗旨。

  三、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团成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四、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五、社团社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社团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管理各项社团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七、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红舞鞋、练功服),()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八、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的规章制度9

  第一条、舞蹈社团是艺术社团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队的宗旨。

  第三条、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及负责人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社团团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第四条、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队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第五条、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内部讨论、批准,开除出队。各位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第六条、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第七条、舞蹈社团加强对团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团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的规章制度10

  一、指导思想

  礼仪修养是礼仪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现代礼仪不可忽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礼仪不是自发形成的,主要是靠后天的交往实践中自觉修养得来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交往实践中逐渐学习、积累而成的。因此,在具体阐述一系列礼仪规范之前,首先探究礼仪修养问题,揭示礼仪修养的本质、特征、内容、过程和方法,对于我门自觉地把握礼仪规范和自觉地进行礼仪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目的

  通过学生一一学期的学习之后,能够做到行为有规范,举止有礼貌,言谈有修养。在个人礼仪、社交礼仪、商务礼仪以及习俗礼仪中有一定的了解。

  三、活动内容

  使用多媒体及情景演习,让同学从最基本的习俗礼仪开始学起,低年级的同学可以从课堂礼仪学起,高年级同学可以学习一些公共场所礼仪。通过学习现代礼仪课程,提高个人修养。

  四、活动对象

  在学校的一,二,三年级学生中,按照同学的'兴趣特点来报名参加该课堂的学习,人数定在30人左右。

  五、活动时间:

  每周五上午第四节课。

  活动地点:二(二)班教室。

  六、活动要求

  1、社团成员要自觉遵守社团的各项要求,遵守纪律,注意安全

  2、社团成员要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情景演习的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发言。

  3、社团成员要按时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社团的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中文全称:“轮滑协会”类别:体育

  第二条:社团宗旨:为轮滑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培养大学生爱好体育锻炼的精神,培养技术精英,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推广轮滑运动。发扬现代体育精神,努力营造和谐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1、轮滑社立足校内,以服务会员为根本,组织轮滑培训,开展轮滑集体活动,增强大学生的身体素质,通过活动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提高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质量,激发大家的学习的积极性,为同学们在拥有丰富的文化知识的同时,也同样拥有丰富的课余生活及健康的体魄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机会。

  2、同时轮滑社并不局限于校园内。参加学校外的一些社会公益活动的同时不但可以增加社员们的社会阅历,同时也可以为学校争取更多的荣誉。

  3、轮滑社将使校园内的.轮滑爱好者的活动规范化,合理化。并通过合法的手段来交流和提高此项运动爱好者的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而达到强健体魄的目的。

  第三条:轮滑社的每位社员必须在遵守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前提下进行个性发展。(如若章程与学校相悖,以学校规定为准)第四条:轮滑社目标

  在校内成为一个被轮滑爱好者热爱,拥护被全校师生认可的一个拥有高水平人才和能够举办优秀活动的一个校优秀社团。

  在校外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争取更多荣誉,为学校争光,使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轮滑社得到社会的认可,最终成为优秀社团。第五条:社团发展:

  通过社团的培训,集体活动等方式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技术社员和一批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管理社团人才,建成一支高水平轮滑队伍和一支速滑队伍。通过定期的举行校内和社内的惯例活动和考核来提高社员的积极性,并且借此来丰富校园生活活跃校园气氛。

  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团所有社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机构设置包括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指导老师一名。第二条:机构部门:教学部纪律部秘书部财务部宣传部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教学部:负责社团日常教学。

  2、秘书部:负责每次社团开会记录及日常事务。

  3、纪律部:负责社团内务监督和社员参加活动、会议等的考勤工作以及活动时的纪律维持。

  4、财务部:负责社团财务收入与支出,明细账目。

  5、宣传部:负责活动开展的宣传准备工作。

  第三章会员

  1、凡赞成本社团章程的大一新生均可报名参加,自信好学,有毅力,集体凝聚力强者优先。

  2、每位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社员有退会的自由。

  3、本社对社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

  4、本会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经本会主席团通过劝其退社。

  5、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6、执行机构产生一般先由社员提出申请然或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

  第四章安全条例

  1、练习轮滑前,应先做好准备活动,尤其是手腕和下肢各关节及韧带,要充分活动开。

  2、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包括轮滑专用的护腕、护肘、护膝护掌及头盔等。

  3、练习前检查轮滑鞋的螺丝等紧固部件,以免滑行时因为设备的问题而受伤。

  4、初学者应在规定范围内练习,或者尽可能在人少的地方练习,不要任意滑行。运用常识选择安全的场合。不要在斜坡、有油渍或积水的地面进行轮滑运动,安全第一。

  5、禁止做危险或妨碍他人的动作,特别是在人多的公共轮滑场内,如几人拉手滑行,在速滑跑道上逆行或与大家滑行方向逆向,在场地内横插乱窜,追逐打闹,突然停止等。

  6、学习轮滑时摔跤是不可避免的,但要学会在摔跤时做自我保护。

  7、参加外出活动时,参加者未经组织许可,不得私自行动。

  8、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得参加激烈的轮滑活动,最多可以慢速滑。

  9、其他被认为不合适参加轮滑社活动的情况不得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

  10、不遵守以上条例者,后果自负,本社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社团规则

1、按时到社团地点上课,不迟到早退。

  2、在上课期间认真聆听教练讲课,不得打闹嬉戏以至影响课堂纪律。认真训练并且注意人身安全。

  3、因为轮滑运动的特殊性,随意在除上课和训练之外在校园其他地方进行轮滑练习,尤其不能在宿舍练习,避免危险发生。如发现有违反本项规定者一律取消学员资格,不予学分。四:假期在家练习要注意安全,不在有车辆来往的地方练习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社团的规章制度12

  一、名称:沙画艺术社团

  二、标志:

  三、团训:让我们的创意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沙画艺术社团是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活动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方面的修养。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社团的成员: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4.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恒德小学的校园文化。

  社团培训的`原则:

  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与练习和自主学习与练习。社团每星期组织一次的培训活动,并以实践活动为主,社团的指导老师必须坚持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和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奖惩的原则:

  凡是不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以上不得参与评优活动。凡是社团活动,无特别情况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社团积极分子,要给予适当奖励。

社团的规章制度13

  一、总则

  1、“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陶冶艺术情操,丰富校园文化。倡导新世纪高校年轻个性。与时俱进;给同学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

  2、“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口号:琴声悠扬、青春激情。

  3、“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组织及目标:本社团是以器乐为主题性质的社团,社团有自己专门的口琴队和小乐队,在学校有专门的七月训练教室,并组织社员利用课余时间(如星期三,星期五7、8节)进行培训,以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挖掘同学们的潜力,培养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及特长为工作目标。

  4、“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团规:刻苦学习,听从指挥,团结活泼,健康向上。

  二、社团范围

  主要以87中学6、7年级为主,按照“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进行相关活动,举行比赛,并进行节目制作。

  三、入会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具有87中学正式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3、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入社程序:

  4、提出入社申请;

  5、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社团成员权利:

  1、享有权、被权和表决权;

  2、对本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与本社团活动;

  4、入社自由与退会自由;

  5、社团成员有权获得社团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优先培训权:即在相同的情况下,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社员具有优先培训的权利;

  (2)参加活动权:即“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可以参加舞蹈社团近期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

  (3)获得节目制作权:即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如果训练刻苦,都有权进入主干培训部制作节目。

  五、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按规定交纳学费作为社团经费。如有其他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

  3、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

  4、社团成员应维护社团团结,并积极为社团服务;

  5、社团成员不得私自以本社团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6、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7、必须按时参加“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安排的各类活动;

  8、每学期按时交纳社团费,为社团尽自己的义务;

  9、佩戴社员证件按时参加举行的社员会和有义务练好要求的每一个曲目。

  六、财务制度:

  为保证“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又不违任何相关集资制度的前提下,特规定以下事项:

  凡本社社员每学期必须交纳社费,社费主要用于社员证件的制作,社团器材购买,社团活动的举行和其他活动相关的费用;(凡本社社员交纳的社费一律由社团常务会统一管理;

  每次购买活动器材由常务会统一决定购买。相关收据需上交以便日后向社员公布相关数据;

  社员可以监督社团制度

  1、社团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体社团成员会,由社长向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

  2、社团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问题、重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

  3、活动总结:每次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并对本次活动作以总结。

  4、自动退出被取消社团成员资格者以及自愿退出者,社团将不会退还任何费用。

  5、本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每年赛奖金和每项活动的支出。

  七、社团活动

  1、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管理章程》及有关规定精神,依据本社团章程表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2、本社团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校社团部或校团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学习,不违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原则每学期参加比赛或者演出一次。

  4、每年度由本社团举行一次总结表彰会,对优秀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其它

  1、理事会的人事确定以及其他重事项的决定必须经过理事会会审议表决后,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学校团或社团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2、各部门必须定期的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3、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和终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

  4、本章程解释权归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

  5、本章程自校团核准之日生效。

社团的规章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序并高效地对战狼进行管理,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发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特长,故制定以下团队管理制度,并按其严格执行。

  第一条 团队名称————《+++++++》

  第二条 团队文化

  团结一致,积极向上;执行有力,令行禁止。

  第三条 团队标语

  众狼一心,齐力断金!征战四方,一呼百应!

  第二章 团队的义务与要求

  第一条 自觉遵守望公司与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并执行团队决议。

  第二条 以团队利益为先,个人利益为后,以集体荣誉感为出发点,决不影响团队团结和拖团队后腿。

  第三条 踊跃参加团队的各种集体活动与会议,热情参与及积极与其它成员沟通。

  第四条 助人为乐,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最亲密的战友,不抛弃,不放弃!

  第三章 团队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与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每个目标。

  第二条 服从上级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三条 每天的例会,无特殊情况,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并极积响应。

  第四条 无故不得请假,早退,迟到,团队的每个会议。迟到或缺席三以以上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五条 为打造一支高效执行力的团队,工作执力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嬉笑打闹的情况,提出警告无效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六条 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交头接耳,来回走动影响办公室环境气氛,打乱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第七条 硬性工作指标责任到人,团队任何一个人都要为之努力工作,工作热情与成绩都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作出深刻反省。

  第八条 团队队长与副组长要严格执力公司的每一个决策。拒绝欺上瞒下而做出有违团队利益的事情。同样,团队成员的工作都要向队长与副组长负责。

  第九条 团队要求每月初作出工作计划,月底作出工作总结,任何人都不得推委找介口。

  第十条 沟通:所有成员要求以QQ,邮箱,电话MSN等方式进行交流或沟通,促进团队和谐和凝聚力。

  第十一条 每月制定一次户外拓展训练或者集体活动,要求人人必须参加。

  第十二条 不得对团队的成员进行背后或是人身攻击,不得刻意针对某人某事。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团队,永不录用。

  第十三条 团队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团队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提出自己的'个人看法和建议。

  第四章 附则

  当团队管理日常工作中,遇到极个别屡教不改,心态与工作都不达标合格的组员,相应进行行政或者是物质上的处罚,情况严重作请辞处理。如果在团队日常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成员,可以优先向公司推荐管理人候选和提供物质及精神上的奖励。

  供参考。

社团的规章制度15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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