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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城镇社区考评细则
民政局城镇社区考评细则一、社区工作考核内容
1、获省先进单位、获市先进单位、获县先进单位。
2、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组织健全,有工作章程,有会议和活动记录,各工作委员会及居民小组能各司其职,切实发挥作用。
3、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议事会议(或共建联席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4、社区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人员组织协调能力强,班子团结。
5、建立了社区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档案、活动内容及活动记录。
6、建立了固定的居务公开栏,重大居务(如低保、计生、财务等)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开。
7、社区文化活跃,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老年琴棋书画交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8、社区环境整洁优美。社区内道路平整、空地绿化、建筑美化、环境净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有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社区环境的宣传标牌。无乱摆摊点、乱贴广告、乱丢脏物、乱搭乱建、乱停乱靠、乱设灵堂治丧等问题。
9、社区治安良好,按照“一区一警”的模式建立了警务室,各项制度健全,社区警务室充分发挥作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群防群治体制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坚持经常化。社区内民事纠纷调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转化、流动人口管理等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无封建迷信和黄、赌、毒活动。
10、档案簿帐册卡齐全,资料记录清楚、完整,管理规范有序。
11、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及有关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二、工作人员考评内容
(一)基本素质考核
1、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好。
2、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3、有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的工作作风,如社区工作者是否有热爱社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是否能够热心为居民服务,是否有刻苦的钻研精神和顽强的进取精神,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
4、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为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5、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6、组织和带领群众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
(二)岗位业务考核
1、社区干部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
2、有工作热情,服务态度好,群众满意率高。
3、社区干部要保持在岗率,在岗率要达到90%以上。
4、社区工作人员要求熟悉本职业务,清楚本职工作的各项办事程序,能随时解答居民的疑问题。
5、社区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社区责任范围内工作职责、居民构成、居民需求的情况。
6、社区工作人员要保持保量、按时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并做好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档案记录及工作总结。
7、社区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全力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工作,加强团结,有团队合作意识,保持和谐正常的人际关系。
8、社区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
9、社区工作人员要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勤率及在岗率,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先请假。
10、社区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分配工作不准讲条件,要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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