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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2008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总结讲话
文章标题:副县长2008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总结讲话
2006年11月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我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面做好下一年度的农民参合登记、收缴参合基金,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下面,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讲四个方面问题:
一、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新农合试点工作再上台阶
“三农”问题被列为县委县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千方百计,从省政府争取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名额。在新农合启动初期,县政府及时解决开办经费36万元。去年12月15日,农民所缴资金到位后,县政府在财力极为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66万元划入新农合基金专户。今年年初,县政府在压缩其它开支的基础上,又列入新农合运转经费预算50万元,以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实施。
2005年10月,我县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县委、县政府精心组织策划,乡镇党委政府引导督办,卫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以乡镇卫生院、财政所为龙头的工作专班日夜苦战,共同努力,采取边登记、边签约、边收费、后发证的工作方法,不到50天时间,全县有41.54万余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7.28。在参合登记、收缴基金期间,各乡镇党委政府实行包点带片,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之间形成你追我赶,争强进位的态势,一时在全县上下形成宣传新农合、参与新农合的高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快一年了,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新农合有关政策,在运行管理机制、管理模式和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政策逐渐完善,运行机制初步形成,目前新农合工作进展顺利,运行态势良好。8月16日,副省长蒋大国等领导同志来我县考察新农合运行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县所做的工作,并给予了高度的赞扬。现将前段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是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县、乡(镇)分别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建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二是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组织制订了一系列与“实施办法”相配套的管理规则,建立了县、乡(镇)合管办工作制度,确立了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订了各项管理运行程序。三是强化医疗审核与监督。首先加强对合作医疗监管人员技术培训;其次是印制“基本药物目录”、“住院病种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转诊转院审批”等制度,为逐级审核确立了技术标准;其三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从医疗管理、诊疗项目、费用结算、审核与监督方面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其四实行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做到审核标准化,执行制度化,操作程序化,管理规范化。四是严格基金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节余转用,利息滚存。县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年度预算。在使用上严格实行“管、用、支”三分离,真正做到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确保基金每一分钱用到参合农民身上。五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实行制度上墙,政策公开,补偿费用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另外还建立了红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站。通过公众网络运行,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更好地做到公开透明。六是农民患病得到及时治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所缓解。元至9月份,全县共诊疗参合患者9.62万人次,合作医疗补偿905万元。预计全年门诊、住院、慢性病及二次补偿1590万元。截止目前,全县患恶性肿瘤已有331人次得到及时治疗,补偿121万元;39人患先天性心脏病得到手术治疗,补偿42万元。免费为参合农民体检,核定特殊慢性病患者869人纳入定额补偿范围。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卫生事业也得到同步发展。
我县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我们也应清楚地认识到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如政策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民的期望值过高,现有的医疗服务和补偿水平还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管理还有待加强和完善;我县的参合率还不很高,对比先进县、市90以上的水平还有差距,等等,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努力。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第
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缓慢,广大农民仍然存在看不起病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怀着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情厚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这件关于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抓紧办好,让广大农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使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推行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作为纲领文件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无疑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也就没有全民的小康。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第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措施。据2005年调查,我县贫困农户中有68是因病致贫;有46的农民有病而未去就医,从而导致丧失劳动力,陷入新的贫困。疾病不仅严重威协农民健康,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他们抵御重大疾病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提供价廉、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也可以得到健康的发展,从而不断推动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加强学习,掌握要领,认真贯彻执行新农合“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精神
经组织对我县合作医疗基本情况调查分析,对基金运行状况进行数据测算,并反复研究讨论,在2006“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2008年新农合制度实施办法,报省合管办批准后,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参合登记、收缴基金及补偿有关内容作简要的介绍:
(一)、参加方式及缴费期限:本县农业户口居民具备参合资格。但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即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其家庭成员必须全员参加。12月10日为缴费的最后日期,逾期不予办理。
(二)、筹资标准: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其中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5元,省级财政投入在去年的基础上人平增加了5元,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补助40元。
(三)、报销比例:门诊补偿费用仍按每人每年12元标准划入门诊家庭账户,包干使用。住院医疗费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标准为: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医疗机构200元,县以上定点医院500元;补偿封顶线标准为20000元,即病人在一年内累计补偿医疗费总额不超过2万元。2008年住院费用补偿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参合农民到乡镇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15个百分点。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诊疗费用101至1000元部分按65比例报销;1001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在我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费用3000元以内的按50比例报销;3001元至6000元部分按55比例报销;6001元至10000元部份按60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部分按65比例报销。可以看出,2008年参合农民因病住院获得的报销比例较2006年有明显提高,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对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将发挥良好的作用。同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2006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进行二次补偿,其目的是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因病住院造成的经济负担。合作医疗基金的每一分钱只能用到农民身上。2006年住院基金的节余,按照省里意见,提取一部分补给在定点医院住院的病人。
关于合作医疗有关政策,我们还印发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吃深吃透文件精神,为共同管理好合作医疗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完成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任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关键。根据上级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我县农民以户为单位,仍按每人每年15元的筹资标准缴纳。遵照合作医疗政策精神,中央和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的前提必须是农民个人筹资、县财政配套资金先到财政基金专户,然后才配套到位。为了争取更多的上级财政资金,必须提高农民参合率;只有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才能降低合作医疗基金风险;只有降低了合作医疗基金风险,参合农民因病住院获得的报销补偿才有良好的保障。
新一年度的参合登记、收缴基金工作即将开始,2008年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是:实现全县45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确保85,力争90。12个乡镇(场)及天台山管理处396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的新兴事物,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要让这项政策深入人心。首先,要层层召开会议。乡镇召开到村,村开到组,组开到户(特别是村组农民群众会议一定要开好)。传达贯彻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新农合的政策。
合作医疗是政府拿钱为农民解决大病住院的好政策,各乡镇要利用书写标语、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迅速把合作医疗政策和新的补偿方案宣传到村组,让广大农民知道参加新农合的优越性,提高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热情。县广电局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电视宣传,深入基层采访,利用典型事例报导,积极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强化措施,积极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参合登记、收缴基金及办证工作任务。各乡镇要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制订“参合登记收缴基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措施、职责分工、时间期限、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等内容。要尽快建立专班,主要由卫生院、财政所、村组干部和乡村医生组成,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划片包干,深入村组,进村入户,夜以继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收缴基金,遵照温家宝总理关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合理、多样、简便的个人缴费方式”的指示,各乡镇可采取以户为单位收取和集中收取相结合的办法。缴费的最后期限为12月10日,力争在40天内打一个漂亮仗,完成参合目标任务。财政部门要负责参合基金农民个人部份的收取和结算工作,协同完成全县的基金收缴任务。
三是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省政府在2006年按参合农民每人11元给予配套资金的基础上,2008年增加到每人16元。2008年县政府继续按参合农民每人4元标准给予补助。县财政局要做好2008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合作医疗县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县民政局要把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从五保转移支付经费和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
四是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工作要求高,群众期望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百姓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1、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能,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统一调度和指挥,全面推进新农合登记、收费、办证等工作。
2、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乡镇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和卫生院长是具体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实行领导干部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工作责任制。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健全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财政部门要在做好省市政府补助资金结转的同时,按照我县实际参保人数,及时足额划拨合作医疗补助基金;物价部门要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农民医疗消费价格公正、公平、合理。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它相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共同做好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3、加强督查,全力推进。县委、县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已制订了具体的考核办法。会后,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宣传发动情况、资金筹集情况和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率。从11月8日开始,各乡镇的参保人数、覆盖面和筹资情况要实行逢双日上报并公布,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的乡镇,要在面上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对进展缓慢、应付了事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希望各乡镇党委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入当前中心工作来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做好新农合登记、收缴基金等工作。
同志们,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非常艰巨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曾说过:我有一个梦想,就是让全国农民不因看病而发愁。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红安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全面的胜利。让我们为实现总理的梦想、农民的期望、历史的责任勤奋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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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缓慢,广大农民仍然存在看不起病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怀着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情厚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这件关于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抓紧办好,让广大农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使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推行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作为纲领文件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无疑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也就没有全民的小康。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第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措施。据2005年调查,我县贫困农户中有68是因病致贫;有46的农民有病而未去就医,从而导致丧失劳动力,陷入新的贫困。疾病不仅严重威协农民健康,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他们抵御重大疾病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提供价廉、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也可以得到健康的发展,从而不断推动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加强学习,掌握要领,认真贯彻执行新农合“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精神
经组织对我县合作医疗基本情况调查分析,对基金运行状况进行数据测算,并反复研究讨论,在2006“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2008年新农合制度实施办法,报省合管办批准后,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参合登记、收缴基金及补偿有关内容作简要的介绍:
(一)、参加方式及缴费期限:本县农业户口居民具备参合资格。但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即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其家庭成员必须全员参加。12月10日为缴费的最后日期,逾期不予办理。
(二)、筹资标准: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其中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5元,省级财政投入在去年的基础上人平增加了5元,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补助40元。
(三)、报销比例:门诊补偿费用仍按每人每年12元标准划入门诊家庭账户,包干使用。住院医疗费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标准为: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医疗机构200元,县以上定点医院500元;补偿封顶线标准为20000元,即病人在一年内累计补偿医疗费总额不超过2万元。2008年住院费用补偿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参合农民到乡镇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15个百分点。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诊疗费用101至1000元部分按65比例报销;1001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在我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费用3000元以内的按50比例报销;3001元至6000元部分按55比例报销;6001元至10000元部份按60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部分按65比例报销。可以看出,2008年参合农民因病住院获得的报销比例较2006年有明显提高,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对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将发挥良好的作用。同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2006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进行二次补偿,其目的是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因病住院造成的经济负担。合作医疗基金的每一分钱只能用到农民身上。2006年住院基金的节余,按照省里意见,提取一部分补给在定点医院住院的病人。
关于合作医疗有关政策,我们还印发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吃深吃透文件精神,为共同管理好合作医疗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完成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任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关键。根据上级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我县农民以户为单位,仍按每人每年15元的筹资标准缴纳。遵照合作医疗政策精神,中央和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的前提必须是农民个人筹资、县财政配套资金先到财政基金专户,然后才配套到位。为了争取更多的上级财政资金,必须提高农民参合率;只有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才能降低合作医疗基金风险;只有降低了合作医疗基金风险,参合农民因病住院获得的报销补偿才有良好的保障。
新一年度的参合登记、收缴基金工作即将开始,2008年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是:实现全县45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确保85,力争90。12个乡镇(场)及天台山管理处396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的新兴事物,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要让这项政策深入人心。首先,要层层召开会议。乡镇召开到村,村开到组,组开到户(特别是村组农民群众会议一定要开好)。传达贯彻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新农合的政策。
合作医疗是政府拿钱为农民解决大病住院的好政策,各乡镇要利用书写标语、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迅速把合作医疗政策和新的补偿方案宣传到村组,让广大农民知道参加新农合的优越性,提高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热情。县广电局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电视宣传,深入基层采访,利用典型事例报导,积极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强化措施,积极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参合登记、收缴基金及办证工作任务。各乡镇要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制订“参合登记收缴基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措施、职责分工、时间期限、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等内容。要尽快建立专班,主要由卫生院、财政所、村组干部和乡村医生组成,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划片包干,深入村组,进村入户,夜以继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收缴基金,遵照温家宝总理关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合理、多样、简便的个人缴费方式”的指示,各乡镇可采取以户为单位收取和集中收取相结合的办法。缴费的最后期限为12月10日,力争在40天内打一个漂亮仗,完成参合目标任务。财政部门要负责参合基金农民个人部份的收取和结算工作,协同完成全县的基金收缴任务。
三是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省政府在2006年按参合农民每人11元给予配套资金的基础上,2008年增加到每人16元。2008年县政府继续按参合农民每人4元标准给予补助。县财政局要做好2008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合作医疗县级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县民政局要把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从五保转移支付经费和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
四是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工作要求高,群众期望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百姓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1、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能,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统一调度和指挥,全面推进新农合登记、收费、办证等工作。
2、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乡镇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和卫生院长是具体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实行领导干部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工作责任制。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健全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财政部门要在做好省市政府补助资金结转的同时,按照我县实际参保人数,及时足额划拨合作医疗补助基金;物价部门要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农民医疗消费价格公正、公平、合理。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它相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共同做好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3、加强督查,全力推进。县委、县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已制订了具体的考核办法。会后,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宣传发动情况、资金筹集情况和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率。从11月8日开始,各乡镇的参保人数、覆盖面和筹资情况要实行逢双日上报并公布,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的乡镇,要在面上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对进展缓慢、应付了事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希望各乡镇党委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入当前中心工作来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做好新农合登记、收缴基金等工作。
同志们,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非常艰巨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曾说过:我有一个梦想,就是让全国农民不因看病而发愁。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红安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全面的胜利。让我们为实现总理的梦想、农民的期望、历史的责任勤奋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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