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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5-02 19:06:3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华】读后感的作文集锦7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读后感的作文集锦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鲁滨孙漂流记》。看了之后我深受启发。

  故事是这样的;鲁滨逊在青年时代不安于平庸的小康生活,违背父亲的'劝告,逃到海外经商,被摩尔人掳去做了几年奴隶。后来,他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到非洲购买奴隶途中遇上风暴,漂流到南美附近的无人荒岛。他很快战胜了忧郁失望的心情,从沉船上搬来枪械和工具,依靠智慧和劳动猎取食物,修建住所,制造工具,种植谷类,驯养山羊,改善了环境,表现出不知疲倦、百折不挠的毅力。

  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救出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奴隶,取名“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帮一名舰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他还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这篇小说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想办法把事情解决。要运用自己的头脑和自己的双手解决问题。我们还要学习他勇敢的精神,遇到野人勇往直前。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学会开朗、乐观,把握命运的钥匙,都应学会坚持不懈。坚信自己一定能行,并为此而不断挑战。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小豆豆上学时期的一段真实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了巴学员,通过大家的帮助和他自身的努力,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而这一切为他后来的一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开学时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让我天天坚持看一会儿,刚开始我很自觉地看,还没坚持到一个月我就坚持不下来了,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到很惭愧,我明白了任何事情想要成功都得靠勤奋。从那以后,我开始博览群书努力充实自己。有句古话说得好“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

  我有个好朋友叫王智业,从我认识他那天起给我的`感觉就很内向,很腼腆。自从我给他推荐这本书后,他开始慢慢走出自卑的阴影,微笑乐观地面对生活。

  这篇文章中的小林校长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和蔼可亲,对每一个孩子都充满了爱。即使是学生们犯了错误也能平和面对,我多么想能拥有这样的好校长呀!

  《窗边的小豆豆》让我深深地明白:只有乐观、自信地面对生活、迎接挑战我们才能一步步地向成功迈进,做任何事情我们都应该坚持不懈,否则将一事无成。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这学期,我读的是《西游记》

  这本书中讲的是师傅唐生带领着他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去西天取经,路上经历千辛万苦,战胜无数妖魔鬼怪,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到真经的故事。虽说故事情节简单了一些,但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着实让我着迷,

  比如:美猴王出世,大闹天空,三打白骨精……还有那些牛头马面,神态各异的人物:黄袍怪,红孩儿,牛魔王,金银角大王,灵显大王……但最吸引我的是孙悟空三次打白骨精,它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因为,一次比一次狡猾的白骨精惹恼了孙悟空,孙悟空也一次比一次恼羞成怒。还因为,这里边包含着我的喜怒哀乐。最精彩的是白骨精一转身变成妙龄少女后,被孙悟空一棒打死,我激动的'想小朋友一样拍手叫好。高兴之余,又看见狡猾的白骨精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太,但是,还没逃脱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他又一次的死在了孙悟空的金箍棒下。这是,唐生生气了,就以为孙悟空是在滥杀无辜,便念起了紧箍咒。我想:唐生真是无知,竟冤枉好人。又一想:也不能怪他,谁让观音菩萨在点化唐生时不给他一双火眼金睛哪?正在我替孙悟空鸣不平时,白骨精又变成一位可怜巴巴的老爷爷,来骗取唐生的信任。孙悟空忍着疼痛,不一切的举起金箍棒向老头打去。痛快!真痛快!可孙悟空还是没逃脱师傅的咒语,最后,在猪八戒的挑唆下,孙悟空还是被师傅赶走了。哎,我不禁感叹道:猪八戒啊猪八戒,师傅人妖不分,你怎么也这么糊涂啊!!

  我读完《西游记》这本书,我真想成为勇敢的化身,成为忍力和耐力的化身。希望同学们看了我的介绍后,也来读读这本书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同事家装修房子,我去参观,顺便看了看她的宝贝藏书,书并不多,然而这本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却深深吸引了我,我又选了几本其它的书,满载而归,觉得自己像极了“强盗”。

  因为懒惰,仅看完第一页就放弃了, 翻其它的书,仅仅作为消遣,又后悔不该浪费时间!

  重新捡起,花三天时间才读完,并没有一直专注地读,这是我读书的毛病,总是溜号。今天花了一天时间读它,只觉得被它吸引得忘记溜号,甚至忘记时间,我已经进入小说的世界,感同深受,仿佛我就是他,而他就是我,结果他死去了,而我依然“苟活”……

  马丁只是一个水手,因偶然机会进入上流社会,并爱上了上流社会的女子罗丝,在马丁心里,罗丝像仙女一样高高在上,她的世界是那么美好,他仿佛走进书里又仿佛书中的世界降临人间,上流社会不断吸引着马叮为了爱,他摒弃从前的恶习,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在他暂且简单的认知里,他觉得上流社会那种用金钱堆砌起来的奢华,就是美,就是智慧,就是人类的一切美好。

  为了拉近与女神之间的距离,马丁一边卖苦力供养自己,一边苦读书,有时恨不能不睡觉。在纠正自己恼人的发音与语法时,他又渐渐的迷恋上写作。

  这期间,罗丝与马丁渐渐走到一起,日子久了,马丁觉得罗丝就是一个平凡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更重要的她不在那么高不可攀,他觉得自己与她很近。而他马丁认为别人能做的事他也能做到;别人会做的,他甚至做的更好。正是因为他身上这种野性的不被驯服的韧劲,打动着这个上流社会的女子。他们订婚了,可是罗丝的家人没有一个人不反对,因为马丁一无所有,有的只是那些曾经遭透了的生活经历,可那恰恰是马丁的财富。

  马丁一有时间,就钻进图书馆,研究各种文化知识,和学习写作技巧。马丁的进步是突飞猛进的,从此他对于上流社会的看法也跟着彻底改变,他们不过是些思想庸俗不堪、愚蠢透顶的凡人罢了……

  马丁进入了写作世界,爱,不断激发他创作,尽管贫穷,尽管受尽苦难,尽管忍饥挨饿,尽管不被人理解,甚至靠借债度日,可是马丁依然不放弃写作。他一直写,一直投稿,遭遇挫折也从未放弃,他为了她,努力工作,每天不过睡几个小时。如此拼命,不就是为了爱,为了罗丝吗?可是,也许爱本身就是脆弱的,罗丝,不喜欢他写作,对于他为她写的东西,她不屑一顾,她只希望她的爱人过一般职员的生活,可是那些不是马丁想要的。

  最终罗丝离开他了,罗丝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马丁,一直觉得他不过是一个粗鲁、懒惰、贫穷的人罢了。

  然而,成功总是来得慢些,不过总算来了。马丁成功了,他曾经无数次被退回稿子,也被大量抢购。金钱源源不断的涌来。所有的债务早已还清,还帮助太多普通的穷人完成梦想。

  可是马丁没有因此而感觉到幸福,甚至更加迷茫。

  他怎么也想不透,他还是原来的他,作品还是原来就已经写好的那些作品,可是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亲人,还有罗丝的家人……都对他敬重有加。可他马丁并没有改变什么啊!依然固执的写作,不愿意工作。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跟从前一样的他,却得到不一样的待遇。

  他的胃口没有从前那样好,反而接到大量邀请;而从前他是那样饥寒交迫,却是无人问禁。

  到底是因为社会地位,还有金钱啊!

  罗丝也受父母的唆使重又投怀送抱,可是马丁知道,那不是因为罗丝爱他,或许爱他,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爱。他家人喜欢他本人?他们仅仅看上他的只是社会地位与金钱。他拒绝了这个曾经他迷恋过的女子。就像利齐说的那样,他没有病,而思想出了毛病,他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一切。

  他不再写作,不断地拿从前的作品销售。他回到喝酒、抽烟、打架、找女人的从前的`生活中时,他觉得很不受用,他毕竟改变了;可是上流社会的虚伪与愚蠢,他又十分讨厌。

  也许最美好的归宿,就是死亡。

  也许光有梦想与热情是不够的,必须要坚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最终到达目标。可仅仅是为了完成梦想吗?

  我始终没有尝过成功的滋味,我依旧默默无闻,只因我太普通太平凡,谁也不会给予一个正在为梦想努力付出的年青人以喝彩以鼓励的。

  几百年前的人是这样,几百年后的人依旧是这样。社会地位以及金钱才是衡量一个人的准则,让优秀的品质见鬼吧!势利鬼们高举旗帜呐喊着。我真的想要逃,可是又无法逃,到处是人。

  迷茫总会有,生命又短暂,死亡如果是最好的归宿,那么它是朋友,谁也逃不出死亡的结局,却在生的过程中,彼此伤害,彼此利用。人啊!从来都是在人们的痛处撒盐;在胜利者面前卑躬屈膝。

  我唯一不同于马丁的是,我从来没有那么玩命的工作过,亦没有享受过成功的喜悦或者说是成功的迷茫;相同的是,我们都很贫穷,但我们都一样执着。

  仅仅是为了梦想吗?可是梦想到底是什么,成功又怎样呢?有了金钱又如何,享受了又怎样。有了钱会有好的胃口与充沛的体力吗?有了钱就会有快乐与真爱吗?

  仅仅满足于那种富在深山有远亲的热闹,还不如“平淡”,可是“平淡”总会招人白眼,心会痛,身体一样不受用。

  天啊!我也迷茫了!

  马丁曾经在史文朋的诗集中发现美,又在史文朋的诗集中找到归宿。来吧,听一听吧!

  告别热恋的生命,

  摆脱希望与恐惧,

  面对冥界的众神,

  献上简短的谢忱;

  生命从来有尽期,

  长眠一去不复归,

  江河逶迤长烦恼,

  大海深处得安息。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友谊是稳如泰山还是脆如薄纸,从日常的一此小事情就可以检验。如果因为谁和谁好,谁和谁亲近一此啦,谁想独占谁的便宜啦而斤斤计较的话,那这样的友谊是太脆弱了呢?哪还有“友谊天长地久”了呢?

  本书主要讲了三个爱吃丸子的小女生组成了“丸子军团”。她们分别给自己取了很有趣的代号。可是,三个人的关系有点微妙哦,谁偏向了谁,你又在背后说了她的坏话……这此可真是大问题。后来是困难使她们连在一起,也许如何应付困难都不是她们的强项,但这三个小女生一起来应付困难就好多了。因为友情使她们不再孤单和害怕,也明白了人多力量大,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的道理。

  三个好朋友来一相处会比两个朋友相处麻烦一些,也更能够考验朋友与朋友之间交往的'耐性。

  或许经过了一系列的烦恼,会明白朋友之间友情的珍贵,也体现出了“得朋友难,失朋友易”这句话。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生物界各种生物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伪装。

  枯叶蝶伪装自己的出发点是为了不让人注意它、发现它、伤害它。结果倒引起人们的格外注意,刻意搜寻,疯狂捕捉,招来灭绝的厄运。可谓是弄巧成拙,更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它怎么也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生物比它还聪明,这种生物的特技之一就是善于装假作伪,伪装的程度比枯叶蝶彻底还彻底,高明还高明。这种生物就是——人。悲哀的枯叶蝶啊,不伪装要被鸟类捕食,伪装要被人类捕捉。

  人类也一样,在这世上尔虞我诈,弱肉强食,勾心斗角,见利忘义,要生存不伪装不行,伪装又意味做人不耿直也不行,真是做人难,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更难。人伪装通常是不想让别人了解自己真实的`想法以及现状。有时人不得不需要伪装,不要以为伪装就是不好。有的人伪装只不过是不想让自己最脆弱的一面被别人看见,不想给人自己受伤的感觉;或者是不想让你在意的人为你担忧罢了。但是我又想:伪装也表示了一个人的坚强,她能自己一个人去承担所有痛苦。不过我觉得每个人都需要理解、支持和鼓励。在你不想让别人看见你受伤的同时,也请去找个可以让你信赖倾诉的的人吐吐苦水,别强装笑脸憋在心里,找到原本属于自己的真实感受和快乐。

  当然,伪装是很累啦,就像戴着很多面具做人,所以最好不伪装,面对现实,做一个100%自己的人,张开人生美丽的双翼,迎接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来临!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培育狼王,她不惜付出牙齿、甚至是一条前腿。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紫岚在与大白狗厮杀搏斗中艰难地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第一只被金雕抓走了,第二只被弹簧夹夹死了,第三只是被狼王的利抓抓死的,第四只是唯一生存下来的,最后一只在出生时给冻死了,在相继失去孩子的.痛苦中,紫岚懂得了要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觉得紫岚非常爱自己的孩子,这本书虽然写的是狼,但是说的是人。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遇到一题不会写的题目,就去问妈妈,妈妈对我说:“自己先思考,不要遇到困难就请别人帮忙,再去想一下。”

  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了,太严格了。没办法只好静下心来,仔细看题,终于在我自己的努力下,解出了这道题,我觉得自己战胜困难特别开心。在她培育狼王的过程中,不屈不挠,仿佛没有任何困难可以拦得住她。我想妈妈大概也想让我懂得这个道理吧!

  说到爱,自然会想到妈妈的爱、爸爸的爱、家人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这些爱关心我,照顾我。爸爸妈妈在我生活中给我莫大的关怀,老师同学在学习中爱的帮助,这一切的一切说明爱无处不在。 《狼王梦》讲了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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