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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

时间:2024-04-22 14:40:03 政治学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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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

  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是:调查经过、制作申请书、提交材料、补充材料、审查材料、出具工伤认定书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伤的后果和造成的有关影响来认定工伤的具体情况和等级标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内容,欢迎大家收藏!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鉴定。

  停工留薪期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工伤认定可以找哪些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哪些工伤认定的不会被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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