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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我看霍桑的《红字》
关于霍桑《红字》的主题,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众多评论中,最耐人寻味的,当属美国评论家尼娜·贝姆教授的观点:《红字》是一部描绘自然人与社会人分岐的小说。尼娜·贝姆提到“(‘市场’)这个场景显示在个人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原先具有的一致中出现了一个可想而知的分歧,一道裂隙。”[1]而事实上,整部小说或多或少反映了自然的个人与社会的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试着达成某种一致,最后以一种相融状态结束。谁胜?谁负?《红字》中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一伙人与代表社会人利益的一伙人之间的冲突;然后是每个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
一、作品中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主要是女主人公海斯特及其女儿珀尔,而代表社会人利益的是两个情敌丁梅斯德与齐林窝斯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2]。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为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海斯特劝牧师离开小镇,到自由美好的地方生活,过一家三口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自然人最起码的要求。
珀尔的存在本身便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作为“自然”的产物,爱的结晶,珀尔来到世上,其与生俱来的“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充分渲染。珀尔与太阳、森林融合为一体,与狼成为朋友,说明珀尔是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而珀尔的存在作为一种惩罚,使海斯特想起自己的罪恶。珀尔在行使“社会”对海斯特的监控权利,只要海斯特做出违背社会约束的事情,珀尔就会提醒她(如海斯特摘掉A,珀尔不认她的一幕)。因而福格勒在《霍桑的小说》中将珀尔看成“是将海斯特的通奸始终呈现在她的面前,使她怎么也无法逃脱她自己行为所招致的后果。”[3]
丁梅斯德,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自认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老齐林窝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这也是在维护17世纪新英格兰的社会公德及当时的妇道。
海斯特与两个男人的冲突,一个表现在追求幸福的家庭生活与维护教义,牧师形象的矛盾;另一个表现在追求女人真正的幸福与坚守妇道之间的矛盾。
二、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几个人物身上
海斯特的自然属性是真实的,她的社会属性却是虚伪的、虚假的。因而她不存在两种属性(两个自我)的矛盾,她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自我。表面上看,海斯特“诚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顺从”地接受社会、宗教、法律对她的惩罚。但她内心深入并没有一刻顺从过。在《红字》第十九章中,她将A字摘掉仍在林间地上。这表明她憎恨这一切。她始终游离于社会之外,并伺机逃离社会。是社会抛弃了她还是她抛弃了社会?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体现在丁梅斯德身上。“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4]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表面上丁梅斯德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但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德谈到,“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
他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身陷迷宫的牧师”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占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德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他体内短兵相接。他的自白可以表明此时的主场:“我并不是你们当作是我的那个人!我已经把他留在那边森林里啦……,去吧,去寻找你们的牧师,看看他那消瘦的身躯,憔悴的脸颊,他那白皙、饱满突出、布有痛苦皱纹的额头是否像一件被丢弃的衣服那样被掷在那儿了!”这表明丁梅斯德要与过去的自我社会属性的一面一刀两断。并终于在他作了激动人心的节日宗教宣讲之后撕下“牧师”的面纱,现出“情人”的本色。“经过复杂痛苦的内心斗争,‘人性’终于获取了胜利”。[5]
至于老齐林窝斯,表面上看他在维护婚姻的社会地位,主张妇女坚守妇道,向情敌复仇以讨回自己做丈夫的权力及尊严俨然一个道德裁判者的形象。这也是其社会属性的外在表现。但内心是在满足其报复的私欲和在心理上,精神上折磨别人的快感。这是他自然属性中最阴险的一面。
三、启迪
个人组成了社会,个人的愿望形成了社会的规范。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间又存在着差异,于是就产生了矛盾,因而也就有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
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小说家通过作品来表达对理想、梦想的想往自然占胜社会。笔者以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冲突为线索,释读作品,目的是从另一角度赏析作品,如能得到同行的认可,或许会为更全面地分析《红字》拓宽思路。
[1][2][4][5]霍桑著,周晓贤、邓廷远译:《〈红字〉霍桑作品集》,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
[3]福格勒:《霍桑的小说》,俄克拉何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4页。[杨志宏 辽宁教育学院外语教育研训部 讲师 沈阳 110032](责任编辑:李希华)09辽宁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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