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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三大难题 建设和谐城区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 “ 和谐×× ”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区作为××的中心城区,理应在建设 “ 和谐×× ” 工作中承担更大的责任、有更大的作为。近两年,我们着力破解社区建设、城区农村 “ 灯下黑 ” 、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难题,积极解决发展中的不和谐现象和矛盾,在推进和谐城区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同时,我们也针对和谐城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调研,探索了一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一、破解社区建设中的难题,努力构建和谐社区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区现有居民 27 万人,社区 31 个。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心城区发展要求的社区建设路子。一是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的职能定位,在全区 31 个社区中健全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议事协商制度》等规章,初步形成了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制。二是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将社区建设经费、社区劳动保障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逐年递增, 2005 年将社区建设经费由 41 万元提高到 66 万元,对市级补助社区的经费实行专户管理、直达社区,同时按照以奖代投的办法支持社区新建和改造办公用房 5000 多平方米,基本保障了社区正常运转。三是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成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 5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3 个,开辟社区服务项目 40 多个;在 27 个社区设立了 “ 星光老年之家 ” ,成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 30 个,帮助 2000 多人实现了再就业,初步建立了服务社区居民的网络。近几年,全区先后有 6 个社区被评为 “ 全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 ,我区被省政府命名为 “ 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 ” 。 建设和谐城区,基础在社区,关键也在社区。虽然我区在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和承接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社区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必须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整合社区资源,科学推进社区合并。按照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根据社区的地缘关系和居民的认同感,按每个社区 1 万至 1.5 万人的标准,对现有社区进行整合。对于多数农民已经 “ 居民化 ” 了的 “ 城中村 ” ,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试行 “ 村居合一 ” 体制,加快 “ 城中村 ” 向城市社区过渡。二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弱化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强化社区的社会服务职能,不断提高社区的承接力。推进社区居民自治,使社区的各项工作真正体现民意、合乎民情、顺乎民心。建立工作事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确实需要通过社区来落实的社会事务,按照 “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 的原则落实工作经费。三是加大社区建设投入,解决社区发展困难。捆绑使用市区两级支持社区工作的经费,按照每个社区两名主职干部,每个主职干部每月 8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按季度直接拨付到社区。对社区居委会新建和改造办公用房的项目,按一事一议的办法,列入区政府和街办支持的重点,专题研究,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四是加快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把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放在首位,完善医疗卫生、家政服务、幼儿托育、便民超市等生活服务,发展文化休闲、棋牌娱乐、体育健身、图书阅览等文化服务,强化城市低保、困难救济、就业服务等社会保障服务,力求做到 “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帮 ” ,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完善、生活便利、环境舒适、人际关系友善的新型和谐社区。 二、破解城区农村 “ 灯下黑 ” 难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我区现有农业人口 2.2 万人,行政村 37 个。长期以来,受政策和体制的制约,城区农村一直没有列入重点扶贫开发范围, “ 灯下黑 ” 的问题十分突出, 37 个村中有 22 个属贫困村,繁华城区与落后郊区、富裕市民与贫穷农民形成强烈反差。近两年,我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设乡村油路 134 公里,改造升级乡村道路 65.6 公里,完成各类水利设施 731 处,建设沼气池 540 口,推广节柴灶 5000 多口,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以旅游业拉动农民增收,先后吸纳业主投资 5000 多万元,兴办 “ 农家乐 ”107 家,年创收 1500 多万元,提供就业岗位 1000 多个,每年就地消化农副土特产品 300 多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 160 多元。三是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对 12 所中心小学校舍进行改造维修,新建扩建校舍 6000 多平方米;改造乡镇卫生院 3 所、村级卫生室 27 个,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 88% ;加快广播电视通讯设施建设,实现了广播、电视和电话 “ 村村通 ” ,有线电视入户率达 88% ,农村社会事业取得了显著进步。 当前我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然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消除城区农村 “ 灯下黑 ” 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要锲而不舍地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良性互动、和谐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力争到 2006 年底实现 “ 村村通油路、组组通晴雨路 ” 的目标。实施茅大路和市区内循环路建设,打通南部山区的旅游交通环线。推进安全饮水工程,让全区 80% 以上的农民用上安全水。加强生态能源建设,实施 “ 一建带三改 ” 。加快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适应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提高和就业竞争加剧的新形势,把提高农民就业技能作为转移农民就业、推动农村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大力实施 “ 阳光工程 ” ,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消除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障碍,切实维护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于农民进城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有稳定职业的产业工人和有稳定居所的城市居民。三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先进文化和公共服务的优势,大力推动城市社会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向农村延伸服务,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以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健全教育、医疗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幼有所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三、破解失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难题,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高速公路××段、××大道、××高速公路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相继实施,我区共有 2774.9 亩耕地被依法征占, 2737 户、 8338 人不同程度失去土地,占全区农业人口的 44% ,其中有 1192 户 3242 人完全失去耕地,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一大难题。去年以来,我们举全区之力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初步探索出了失地农民生活得到保障、生产得到发展的机制。一是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体系,保障好失地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对特困农民实行定期定量救助,累计惠及 783 人;实施 “ 福星工程 ” ,将 278 名五保对象纳入财政供养;对失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优惠,参合失地农民达 7400 多人, 915 人享受住院补助 33.5 万元;免收 200 多名特困失地农民子女学杂费、住宿费和搭伙费等费用。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扶持机制,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在 3 年试创业期内,可享受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特殊的优惠;根据企业的用工信息和用人要求,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失地农民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每人由区级补助 450 元。累计培训失地农民 1331 人,帮助 800 人实现就业。三是发展村组集体经济,维护好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在市政设施和工业项目建设征占土地过程中,按照每个村不少于 30 亩、每个组不少于 5 亩的标准为村组集体留地 450 多亩,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失地农民问题是伴随城市化和工业化产生的一个社会共性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失地农民问题将越来越突出。今年以来天津路、重庆路、浙江路等重点项目陆续动工建设,使我区的失地农民进一步增多,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大。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建立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长效保障机制,切实把失地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一是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1] [2] 下一页
符合转为城市居民条件的失地农民,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将其转为居民,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对不符合转为城市居民条件的失地农民,按照 “ 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 ” 的原则,以特困农民定期定量救助制度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不断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按照 “ 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 的原则,取消失地农民就业歧视政策,使失地农民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优惠政策。建立工业项目征地与安置失地农民挂钩的制度,企业每征用一亩土地须安置一名失地农民,保障失地群众就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优先录用失地农民,促进农民工就业。三是逐步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失地农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按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扩大社会保险对失地农民的覆盖面,推进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使失地农民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社会保险。按照 “ 政府补贴一部分、集体承担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 ” 的缴费模式,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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