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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成员国鼓励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扩大中小企业的欧洲与国际合作

时间:2023-02-21 00:10:18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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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成员国鼓励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扩大中小企业的欧洲与国际合作

A—欧洲联盟对中小企业的普遍定义

根据欧盟执委会1996年4月3日所作的建议,一个中小企业被定义为拥有雇员少于250名、年营业额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者年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2700万欧元的企业,并且没有企业或者若干企业(本身不是中小企业)拥有该企业的25%或者更多的资本或投票权。

此外有着其他对小企业作定义的界限(雇员少于50名、营业额不超过700万欧元或者资产负债表总值不超过500万欧元),以及独立标准,和微型企业(雇员少于10名)。在所有的欧盟项目个对中小企业应用同样的定义,增进了这些项目之间的一致性、以及项目之间和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援助措施之间的协作。

B—对中小企业的较好理解

在欧盟的1800万家企业中,超过99.8%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雇佣了私人部门劳动力的66%, 占总营业额的56%以上。

为了增进对中小企业的了解,欧盟执委会与各国的国家统计局一起创立了欧洲中小企业统计系统,这是按照规模分类的企业信息的数据库。 “欧洲的企业”于1998年发行了第五版,对欧洲企业给予描述(按照企业的数量、劳动力和营业额),并与美国和日本的企业作比较,作出主题分析(在欧洲的企业的人口统计、中小企业的创新、劳动力成本和生产率、分包合同、衰退的影响)、地区分析、部门分析(27个活动部门)和国家分析(扩展到一些其他的欧洲国家)。

此外,由各国中央银行和统计机构提供的BACH数据库包括企业帐户数据,根据一致的定义按照不同的规模分组排列。

欧洲中小企业观察局是一个独立机构,包括15个欧盟成员国,加上挪威和瑞士,发表有关数量和质量的信息以及主题分析的报告。该机构特别关注市场国际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统一市场的建成已经对欧洲的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出口和生产率,现在已经具有最高的增长潜力,这意味着许多新工作的创造。详细的主题分析包括妇女和中小企业、合作社、互助社团、协会和基金会、旅游和环境、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使用外部咨询范围、失败和破产。
本报告将集中于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措施

—资金和信贷的获得
—鼓励欧洲化和国际化

当然,现代经济的复杂性表明对于中小企业的分析必须考虑到其他国素,主要有:

—改善中小企业的环境
—简化管理和改善法律环境
—金融环境
—税收环境
—社会环境
—环境立法
—成员国帮助中小企业的一致行动
—在特殊部门中对中小企业的帮助
—对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
—改善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
—企业竞争力
—标准基点
—质量和组织
—研究和技术发展
—创新
—信息社会
—电子商务
—职业培训
—环境
—能源和交通
—音像工业
有关这些问题,请见:欧盟执委会,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和手工业部门的行动的报告,1998年版。
I—资金和信贷的获得在本部分,我们考察:
—促进获得资金的措施
—联盟的金融措施

1—促进获得资金的措施发展起三个支柱:

—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伙伴关系
—欧洲资本市场
—共同担保

A—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伙伴关系

1995年,欧盟执委会召集银行部门和7个欧洲中小企业组织的专家举行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的最终报告于1997年发表,包括相当广泛的一系列最佳实际作法和建议银行对其中小企业客户的需求作出更好和更为迅速的反应。

B—欧洲资本市场

1995年和1996年,欧盟执委会正式通过了2个关于“为中小企业的欧洲资本市场”的通讯,涉及在执委会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包括“企业政策”、 “电信”、“金融事务”、 “内部市场”。自从1995年以来,一些股票市场被建立起来以迎合中小企业的需要,尤其是那些
高速增长的中小企业:伦敦的“选择投资市场” (AIM,1995年),巴黎的“新市场” (1996年),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的股票市场(1997年)。这4个市场形成了“欧元NM网络” (作为EEIG而建立),在网络中对准入规则、报价程序和传播信息的方式进行了协调。根据1993年5月10日采纳的欧洲法律—投资服务指令(ISD),在网络之中可以在市场之间进行征券交易。另一个泛欧洲市场, “EASDAQ” (欧洲证券商自动报价协会)于1996年在布鲁塞尔建立。更为详细的资料,请见约塞特·佩亚德女士的报告, “通过欧洲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

C—共同担保

欧洲担保协会(EMGA)已经对在葡萄牙、希腊、芬兰的共同担保系统给予支持,并在布达佩斯召开研讨会,使东欧国家了解由共同担保系统提供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中小企业2—联盟的金融措施

采取三种形式:

—欧洲投资银行(EIB),
—欧洲投资基金,
—风险资本引导规划。

A—欧洲投资银行(EIB)

它是欧洲联盟的发展银行,其资金的90%用于欧盟的不发达地区的资金项目,其余的10%用于东欧国家或者与欧盟有联系的发展中国家。欧洲投资银行通过“综合贷款”间接地为中小企业投资筹措资金,这是由负责研究中小企业项目的商业银行根据欧洲投资银行的指导原则作出的贷款。

1—欧洲投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综合贷款

自从1990年以来,欧洲投资银行向45000家以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这些资金中的将近45%给予工业和服务业,这些中小企业的80%以上雇员少于50人,97%少于250人。超过25000项业务涉及在援助地区的投资,大约13000项目在这些地区之外。这些融资是按照市场利率作出的。

2—中小企业便宜:为中小企业创造工作的补贴贷款

对于欧洲投资银行的10亿欧元的综合贷款,这种便宜在5年中给予每年2%的利率补贴,每创造一个工作给予的最多贷款是30000欧元,这样每创造一个工作在5年中获得的补贴达到3000欧元。这种利率补贴便宜是由欧盟预算资源融资,由欧洲投资银行管理。
贷款额的95%给予雇员少于250人的中小企业,80%给予雇员少于50人的中小企业。4000多家中小企业创造了45000个新工作岗位。按照部门分类表明贷款的大多数被给予第二(71%)和第三(28%)产业部门,
其中20%在饮食业,20%在私人和公共服务业。

3—阿姆斯特丹特殊行动项目(ASAP)

1997年,欧洲投资银行根据阿姆斯特丹欧盟理事会关于“增长与就业创造”的结论通过了一个三年项目。
该项目是将欧洲投资银行融资的重要部分用于对高度劳动力密集型部门的投资(见附录1, “欧洲投资银行1999年的融资”)。

4—欧洲投资银行1998年对法国中小企业的融资

—综合

欧盟及成员国鼓励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扩大中小企业的欧洲与国际合作

贷款:向12家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提供的超过20亿欧元的信贷限额
—阿姆斯特丹特殊行动项目(ASAP):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提供21900万欧元,将欧洲投资银行融资的重要部分用于对高度劳动力密集型部门的投资,通过4种类型的贷款:

—个小企业窗口,通过与银行部门分担风险来支持风险资本的发展,为具有创新性的中小企业融资,通过两种方式:
—管理“欧洲投资银行风险资本基金”,通过法国国家发展银行, “储蓄银行”的“风险资本公共基金”运营,向风险投资基金增加该基金的50%
(4500万欧元,总计融资达10亿欧元);
—与SOFARIS(“法国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协议,为在创新性的中小企业中进行风险资本基金的投资提供担保(1500万欧元,对3亿欧元的投资产生很强的扛杆作用)。
—城市重建和环境,通过:
—向DEXIA(法国—比利时地方政府银行)提供15100万欧元的综合贷款,为在城市贫穷地区的小型投资改善社会和经济环境;—向“农业信贷” (法国农业与农工业银行)提供综合贷款,用于改善诺曼
底的水质量,该地区由于使用肥料而造成水污染。
—教育和健康:
—为更新中学、大学和医院提供综合贷款。
—地区发展:
—45000万欧元,为在欠发达地区或者具有结构困难(失业)的地区的投资提
供融资,用于工业项目或者基础结构项目。
—保护环境质量:
—向城市交通项目、城市垃圾处理和补助项目、中小企业水管理提供资金。

B—欧洲投资基金

1996年创立的欧洲投资基金的目的是,为与跨欧洲网络有关的项目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在欧洲投资基金的20亿欧元的捐赠资本中,40%来自欧洲投资银行、30%来自欧洲联盟、30%来自所有成员国中的80多家金融机构(大多数是银行)。它们采取两种形式。

1—给予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

欧洲投资基金可以提供的担保总额最多能够达到其捐赠资本的8倍,即160亿欧元。中小企业的业务额占欧洲投资基金的总业务额的35%。欧洲投资基金也可以参与那些专为中小企业资本融资的企业股票。在这种股票参与中(占其业务额的5%),欧洲投资基金集中其资源用于股票参与市场的是那些能够使其私人部门业务增值和资本市场部分,即具有高增长潜力企业的风险资本投资,特别是那些发展和利用新技术或者新产品的企业。

2—“增长和环境”引导项目:

环境贷款的担保(见附录IPAF,条目9:中小企业担保便宜)
1995年12月,欧盟执委会与欧洲投资基金签订了一个关于实施“增长和环境”引导项目的协议,根据协议,欧洲投资基金为少于100名雇员的中小企业(倾向于少于50名雇员的企业)提供部分贷款担保,用于可以带来重大环境利益的投资。

这种贷款担保措施使中小企业能够获得具有环境利益投资的更为有利的融资贷款条件。欧洲投资基金的担保使得中小企业能够不仅获得贷款资源,而又也具有较低的利率。

这一制度的运营如下:

—担保包括的贷款是最低偿还期为3年(无流动资本)和少于1200万欧元的投资;
—只有那些能够直接或者间接产生重大环境利益的投资(即防止或减少各种形式的污染、节约能源、生产过程的环境改善、导致增强环境保护的产品和服务的改善)才能合法地纳入这一项目。
—欧洲投资基金提供的担保最大可达整个项目成本的50%;
—只有新的贷款才能获得这一制度的担保C—风险资本引导规划
具有3种类型。

1—“种子资本”引导规划

欧盟执委会于1988年启动了一个促进种子资本(地区政策和企业政策)的引导规划。这一引导规划包括已在实施中的23个投资基金,这些基金是在1990年至1993年之间遵循有关利益的呼吁而创立的。在引导规划中的23个基金在5年之间收到的偿付贷款占到他们的经营成本的50%。此外,23个基金中的15个位于欧盟的援助地区,收至g执委会通过在这些地区建立的欧洲企业和创新个c(EEIC)的资本捐助。这些基金在8个欧盟国家(德国、比利时、西班牙、法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和英国)中建立,是为其投资决策负责的独立私法实体。3个基金在规模上是跨国的:相应的覆盖比荷卢,法国—西班牙,萨尔—洛林—卢森堡。

1997年的评价报告指出, 自从引导规划启动以来,23个基金一直被自然的分为2个支柱和2种运营类型:

—纯粹商业方法的私人基金,
—公共或者私人地方友展基金。

在第一种情况中,种子基金的概念涉及的是严格选择一些数目非常少的相对大额的投资。

在第二种情况中,种子基金涉及的是在地方中小企业中的较少的股票持有,这些中小企业有着有限的增长潜力和基本的地区市场,引导规划的投入对这些中小企业的创立是至关重要的。

该报告强调,欧洲、尤其是其南部地区在种子资本的活动水平方面落后于美国。

不过,最好的欧洲基金达到的盈利率仅仅略低于美国基金。德国在种子资本投资方面
居于领先地位,占欧洲在这一部门的投资总额的41%。。

2—欧洲技术资本行动

欧盟执委会创立欧洲技术资本以鼓励由跨国高级技术项目的私人资本来融资,由中小企业承担,通过欧洲风险资本基金的网络,其中的每个基金具有最低的投资能力是5000万欧元,并同意其特定款项在中小企业的股票持有中至少占20%。考虑到欧盟预算的承诺,其导致的公共内杠杆作用是1比25(见附录IPAF,条目3:欧洲技术资本)。

3—为创新融资

1995年和1996年在一些成员国中召开了几次投资论坛,参加者一方面是来自500多家创新的中小企业的企业家,热切寻求资金的来源,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大多数是风险资本基金,寻求投资机会。

ITEC(创新和技术股票资本)引导规划于1997年启动,作为创新项目的一部分,鼓励在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中进行起始资本投资。创新和技术股票资本的目的是增强风险资本在这种中,J、企业中评估和管理起始投资的能力,否则这些中小企业(尽管有着经济活力和内在质量)是不会被考虑的(见附录IPAF,条目2:ITEC)。II—鼓励中小企业的欧洲化和国际化在这方面,欧盟主要采用了两种方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以及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建立伙伴关系。

1.小企业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A 欧洲信息中心(EICs)网络

该网络包括了欧盟内部的230所欧洲信息中心,以及分布在中东欧和地中海国家的20所欧洲信息通讯员中心(EICCS)。作为一个倾力服务于企业界的机构,欧洲信息中心的功能非常全面,它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欧盟事务的所有专业知识,尤其在欧盟的项目和政策方面可以为它们提供建议和帮助。

作为欧盟为中小企业提供系列服务的“始发站”,欧洲信息中心可以提供多种服务:
信息服务:作为欧盟的信息服务机构,欧洲信息中心可以解答企业提出的有关欧盟事务的问题,并为它

们提供许多这方面的欧盟文件,包括各种小册子、信息公报以及《ECO管理指南》之类的手册。 (《ECO管理指南》是一种供中小企业按照欧盟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以及提高自我认识的工具书)初期的建议与帮助服务:欧洲信息中心主要就欧盟向企业开放的财政项目,欧盟的质量、标准化与证书政策,以及欧盟环境政策等问题向中小企业提供建议。

中小企业的信息反馈:欧盟委员会的有关部门有意识地通过欧洲信息中心未了解参与某些欧盟项目的中小企业在执行欧盟法规时遇到的特殊问题。欧洲信息中心的信息反馈工作所采用的形式主要包括:在上述方面直接与中小企业进行磋商,对中小企业所在的地区进行调查,以及对成功的案例进行汇编。

B 其他信息服务举措

为了满足不同团体,包括企业界、职业机构、顾问机构以及学生们直接对执委会提出的信息需求,1995年欧盟委员会的企业政策部门对它们的综合商务信息服务进行了重构,建立了一个对来访者开放的信息中心。在执委会其他部门的密切协作下,这个中心可以针对个人的需要提供高效率的信息服务,组织研究来访和团体来访,免费发放6万份《欧洲信息》月刊和一份面向中小企业的简明信息公报。

2.化的企业间合作与伙伴关系

在欧盟范围内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是欧盟企业政策的一个侧重点。为了推动在联盟内部企业之间建立伙伴关系,欧盟委员会已经建立了合作伙伴搜寻网络,设立了进行企业间会谈的特别项目。

A 伙伴搜寻网络最为重要

BRE网络在75个国家拥有500名通讯员,BC网覆盖40个国家,拥有300多名顾问。

1997到2000年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三次行动计划准备创立一个资料基地,使全球企业都有可能建立伙伴关系,通过设计一种使用方便的计算机工具使其操作更加简单,由BRE,BC网、INTELPRISE和EUROPARTENARIAT提供合作创立公司的机会。’

B 欧洲经济利益集团(EEIG)它是?种有利于跨国合作的法律手段,1985年开始实行,尤其适合促进中小企业之间的国际合作,是在至少两个欧盟成员国的合作伙伴之间建立的、一种介于企业联盟与合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然而,它还没有法国的EIG成功,25年以来有超过6000家企业加入了EIG集团,著名的例子是空中客车工业网络和CARTE BLEUE网络。

C 伙伴关系计划:欧洲伙伴计划和INTERPRISE项目

欧洲伙伴(EUROPATENARIAT]计划旨在通过促进中,j1企业之间的跨国合作,引导适用结构基金的欧洲地区的经济发展。每年欧盟举行两次这种活动,为企业提供找到潜在的合作伙伴、并就可能达成的合作协议进行讨论与谈判的机会。

这个组织采用了一种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先选定东道国,选定区域内的中,卜企业和希望建立伙伴关系的中,卜企业是经过挑选的(有大约400家),印制一种带有选定企业概况的目录表分发到15个欧盟成员国和第三国,安排个人企业进行会谈,然后估价合同结果。这种作法的成功已经吸引70多个国家参加了欧洲伙伴计划,来访公司(每次会谈在1500到2000家之间)不仅来自欧盟,也来自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地中海国家、东欧国家、东南亚国家、拉丁美洲国家和北美国家。不仅如此,欧盟在制定针对这些国家的不同经济经济发展项目时也开始采用这种方法。

INTERPRISE是一项通过企业领导人会谈未提高地方、地区和国家的主动性,从而增强中小企业跨国合作的计划。这个计划建立在欧洲伙伴计划的基础上,规模相对较小,每次有大约100家中小企业参加,集中于一两个活动部门,面向欧盟的所有地区,每年举行30到50次。这里面的有些项目可能包括第三国。

D 跨国转包

欧盟委员会在转包领域中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把促进形成真正的欧洲转包市场作为自己的目标,近来又把加速欧洲转包市场的国际化、增强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作为自己的目标。欧盟的行动主要追求以下三个目标:

提高转包市场的透明度:主要方法是编制工业转包法规方面的实用指南,编制转包组织的名录(目前已经出版了第三版],研究转包的重要性,组织这方面的研讨会和论坛;

增强企业间的伙伴关系:建立了一个叫做SCAN的转包网络,支持筹备举办国际买主博览会(IBEX计划); 推进欧洲转包的影响:为在日本举办的训练计划提供奖学金。

这项计划的意图是支持在欧盟中小企业之间组成合资企业,设立一种在建立合资企业的过程中由欧盟对部分费用进行资助的机制。欧盟在这方面进行资助的数量和规则是:

—为符合欧盟要求的费用提供可以达到50%的有偿贷款,最高数额为5万欧元;
—合资企业建立起来后,欧盟资助的最高额可以增加到10万欧元,除去符合欧盟要求的费用的50%之外,还可提供一项最高为投资总额10%的附加支付。

这项计划由一个欧盟的财政内部日志(intemediaries)网络来进行操作,网络中包括了投资贷款方面的专门机构。

3.化的企业间合作与伙伴关系:与第三国的合作

欧盟经济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对外贸易和外部投资,欧盟企业既需要充分利用统一大市场的优势,也需要确保它们在第三国市场上的位置。欧盟内部市场自由化给外部竞争者带来的利益应当与确保欧盟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在第三国市场上得到的商业与投资机会相互协调起来。为此,欧盟委员会在通过贸易政策确保欧盟企业自由走向第三国市场同时,还设置了专门的措施来支持中小企业在联盟外部的发展。

欧盟委员会设置了专门的计划和行动未促进欧盟企业走向国际化,特别是在欧盟企业与第三国企业之间建立伙伴关系。

A 商业政策

1996年,欧盟委员会实行了一项“市场准入战略”,从而确立了欧盟打开其他市场的基本战略。与WTO及其他多边行动框架中的双边措施相参照,欧盟委员会推荐实行一种“双轨”的方法。此项战略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建立可以相互作用的市场准入资料库,并将其纳入国际互联网。这就使得欧盟的中小企业可以通告委员会代表它们在WTO或双边合作框架内采取行动。

在1996年生效的贸易壁垒规则中,欧盟又开通了第三条轨道,用未收取声称第三国的贸易障碍造成了不利贸易效果的那些公司的投诉。

互惠性质的共识比通过施加双边压力未实现第三国市场的自由化,减少欧盟贸易商和出口商面临的规则障碍史有吸引力和效率。欧盟已经与第三国签署了好几个这种共识协议。

在多边水平上,欧盟在WTO框架内实行一种坚定的市场开放战略。1996年,在WTO框架中,欧盟正式通过了《信息技术产品贸易宣言》,到2000年,此项宣言的参与国将取消400项海关关税以及其他针对信息技术产品的收费,这标志着欧盟在国外供应商的市场准入方面进行了影响深远的改进,同时也使得欧洲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这些产品,从而在竞争中刺激增长。

B 与欧洲自由贸易

区国家的合作

欧盟与自由贸易区国家(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冰岛)以及欧洲经济区(包括除去瑞士之外的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之间签订的有关协议确保了各国在企业政策方面,尤其是中小企业政策方面的延续性和一致性。
C 与北美市场的合作

1995年,欧盟与美国开始进行“跨大西洋商务对话” (TABD)活动,1996年开始举行“跨大西洋小企业创意” (TASBl)活动,通过举行伙伴化活动来增进双方的信息沟通以满足中小企业的特殊需要。目前,这种伙伴化活动每年举行两次,在美国和欧盟各举行一次。吸引双方企业参加并达成合作的协议。

D 与日本的工业合作

为了强化欧盟中小企业在这个困难的市场中的地位,欧盟委员会采取了三种措
施:

—以培训和交换项目的形式进行长期的无形投资;
—支持工业要素的创意活动,包括在日本的工业家代表团;
—保持双方工业界头面人物之间的密切联系。

E 与地中海、拉丁美洲、亚洲国家的合作

欧盟与上述地区的合作的基本目的是支持第三国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在具体的项目合作中通过中小企业的合作达到这个目标。

欧共体投资伙伴(ECIP)项目支持欧盟企业与当地公司组成合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之间结成合资企业。

这个计划按4种不同的投资项目来提供资助或贷款:第一种用来支持寻找投资伙伴和进行项目认定,第二种用来支持可行性研究或试验性项目,第三种在资本方面支持合资企业,第四种在费用方面支持培训、管理和技术援助。第一种项目中的行动完全是倾向于支持中小企业的,第二种项目的80%以上的行动也是如此。

与地中海国家的合作是在MEDA项目框架内进行的, 目前已经建立了与它们的伙伴关系,项目中对私人要素发展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的强调。

与拉丁美洲和亚洲国家合作的项目分别是“拉美投资”(AL—INVEST〕项目和“亚洲投资” (ASIA—INVEST〕项目,其中ASIA—INVEST项目为支持合作创意设置了3种方式:

—商务准备基金:准备为新市场组成公司集团;
—亚洲Interprise计划和亚洲伙伴计划;
—按国家研究亚洲投资项目。

F 与中东欧国家(CEEC)、新独立国家(NIS)以及蒙古之间的合作

在这些国家政治经济转型过程中,欧盟提供了援助。其中合资企业计划(JOP)与欧共体投资伙伴计划基本相同,并在企业规模方面给这些国家提供了更高的弹性(放宽至61000名雇员),但是此项计划主要用来援助中小企业,70%已经获得批准的项目是由雇员人数在100名以下的企业提出来的。

G 与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ACP)联系国的发展合作

欧盟与上述国家的关系是在洛美协定的框架下发展的,协定为这些国家的发展而组织合作。

工业发展中心(CID)支持欧盟工业界的中小企业与这些国家的中小企业进行合作,采用方式包括组成合资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特许经营、转包等等。

结论

由于成员国在实质上保留了制定中小企业政策的权力,欧盟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是有限的。

与职业组织之间进行对话说到底是为了理解企业家地位以及企业的实际运行,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必要的政治行动。

为创造就业、促进增长和竞争而发挥中小企业潜力的唯一方式是将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各种伙伴的努力和动力结合起来。

欧盟与上述地区的合作的基本目的是支持第三国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在具体的项目合作中通过中小企业的合作达到这个目标。

欧共体投资伙伴(ECIP)项目支持欧盟企业与当地公司组成合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之间结成合资企业。

这个计划按4种不同的投资项目来提供资助或贷款:第一种用来支持寻找投资伙伴和进行项目认定,第二种用来支持可行性研究或试验性项目,第三种在资本方面支持合资企业,第四种在费用方面支持培训、管理和技术援助。第一种项目中的行动完全是倾向于支持中小企业的,第二种项目的80%以上的行动也是如此。

与地中海国家的合作是在MEDA项目框架内进行的, 目前已经建立了与它们的伙伴关系,项目中对私人要素发展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的强调。

与拉丁美洲和亚洲国家合作的项目分别是“拉美投资” (AL—INVEST〕项目和“亚洲投资” (ASIA—INVEST〕项目,其中ASIA—INVEST项目为支持合作创意设置了3种方式:

—商务准备基金:准备为新市场组成公司集团;
—亚洲Interprise计划和亚洲伙伴计划;
—按国家研究亚洲投资项目。

F 与中东欧国家(CEEC)、新独立国家(NIS)以及蒙古之间的合作

在这些国家政治经济转型过程中,欧盟提供了援助。其中合资企业计划(JOP)与欧共体投资伙伴计划基本相同,并在企业规模方面给这些国家提供了更高的弹性(放宽至61000名雇员),但是此项计划主要用来援助小企业,70%已经获得批准的项目是由雇员人数在100名以下的企业提出来的。

G 与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ACP)联系国的发展合作

欧盟与上述国家的关系是在洛美协定的框架下发展的,协定为这些国家的发展而组织合作。

工业发展中心(CID)支持欧盟工业界的中小企业与这些国家的中小企业进行合作,采用方式包括组成合资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特许经营、转包等等。

结论

由于成员国在实质上保留了制定中小企业政策的权力,欧盟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是有限的。

与职业组织之间进行对话说到底是为了理解企业家地位以及企业的实际运行,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必要的政治行动。

为创造就业、促进增长和竞争而发挥中小企业潜力的唯一方式是将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各种伙伴的努力和动力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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