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教学论文>综合教育论文>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时间:2022-08-17 15:03:14 综合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门源县第二中学 贺延珠


每一个人的内部都具有相当大的潜能。爱迪生曾经说过:"如果我们做出所有我们能做出的事情,我们
毫无疑问地会使我们大吃一惊。"从这些话中,我们可以提出一个相当科学的问题:"你一生有没有使自己惊
奇过?"在二战期间有一个海军水兵的故事:一艘美国驱逐舰停泊在某国的港湾,那天晚上万里无云,明月
高照,一片宁静。一名士兵例行巡舰,突然停步站立不动,他看到一个乌黑的大东西在不远的水上浮运着。
他惊骇地看出那是一枚触发水雷,可能是从一处雷区脱离出来的正随着退潮慢慢向舰身中央漂来。抓起舰内
通讯电话机,他通知值日官,而值日官马上通知了舰长,全舰立时动员了起来。官兵都愕然地注视着那枚慢
慢漂近的水雷,灾难即将来临。军官立即提出各种办法。他们该起锚走吗?不行,没有足够的时间;发动引
擎使水雷漂离,不行,因为螺旋浆转动只会使水雷更快漂向舰身,以枪炮引发水雷,也不行,因为那枚水雷
太接近舰上的弹药库。突然,一名水兵想出了比所有军官所能想到的更好的办法,"把消防水管拿来",他大
喊。大家立即明白这个办法有道理。他们向舰艇和水雷之间的海上喷水,制造一条水流,把水雷带向远方,
然后再用舰炮引炸水雷。
这位水兵确实不凡-但他却只是个凡人。不过他却具有在危机状况下冷静而正确思考的能力。我们每一个
人的身体内部都有这种天赋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创造的潜能,对我们的能力抱着肯定的想法
就能发挥出积极心智的力量,并且因而产生有效的行动。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是素质教育的重要
目标。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呢?
一、 加强对学生非智力品质的培养
非智力因素包括:兴趣、爱好、情感、价值观、性格、意志、动机等。
1、 激发兴趣:如果能创造一个使学生产生浓厚兴趣和爱好的条件,帮助学生以科学的态度,坚强的毅
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就有可能使学生在获得知识的同时,能力、智力均得到培养和发展。
2、 协调师生感情
教学既是知识技能的传授,又是师生情感交流的过程,其中蕴含着来自师生双方的极其丰富复杂的情感
因素,因此要善于畅通情感信息的流通渠道,把自己的情感渗透于各课课堂教学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
其教学方式有动静结合、视听结合等特点,可进行快速的信息处理和图像传输,同时还配有悦耳的音乐
和图像描绘,这必然使学生产生好奇性,激发求知欲望,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4、利用科学史
如在讲纯碱时,先讲一下比利时人索尔维制碱法,然后再讲一下我国著名化工专家候德榜先生冲破索尔
维法的技术封锁,并加以改进,发明了举世闻名的候氏制碱法,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
二、 加强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创造性思维是伴随创造性活动而进行的思维活动,是人脑的一种综合性思维,是思维素质、思维心理、
思维形式、思维环境和思维效果的综合反映,是创造性活动的核心因素。创造性思维由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
维因素组成,非逻辑思维不是概念、判断、推理为主要思维形式,也不是遵守逻辑规则,而是以直觉、灵感、
联想、想象等为主要手段、来触发新思维的产生。如,苯环分子结构、元素周期律的发现等就是创造性思维
的例子。
三、 加强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1、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应从创造意识开始,其精髓就是实事求是、精益求精,同时要培养学生创造
的自信心,激发创造热情,磨砺创造意志优化创造品质。
2、 引导学生大胆实践,多让学生取得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经验。比如:开展小论文、小实验、小制作,
以及各种社会问题调查等课外综合实践活动
3、 鼓励学生对问题进行推测或猜想,培养他们良好的直觉习惯。当然,猜想以后,教师要尽量引导学
生作出解释,即使学生猜想错误或不完全时,教师只能加以引导,绝对不能讽刺、挖苦等手法挫伤学生直觉
思维的积极性。
创造能力的培养,除了注意上述几个环节外,适宜的环境(社会的和家庭的、教育的和活动的),创造
性人格以及和谐、协调、配合、默契的群体,对于创造能力的培养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相关文章:

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能力的方法10-22

加强阅读,培养学生学习能力08-19

如何在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08-18

重视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08-15

加强说话训练 提高学生素质05-06

加强力学教改培养学生能力08-19

培养学生创新素质贵在实践08-18

加强河道管理机构建设 提高管理队伍能力素质05-09

历史教学中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08-18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法举隅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