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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7 08:24:3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5篇(实用)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校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5篇(实用)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

  四、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五、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六、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七、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八、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2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我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任何人对学校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长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带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中心校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中心校及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第六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学校值班领导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以便学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校长或上级进行全面汇报。

  说明: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乡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3、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7、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3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建设小学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读班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住宿班学生每周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后进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长接待日。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4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制度

  1每次活动由组织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2、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 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3、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5

  ××小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 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基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的组成之一。学校要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家长工作,充分发挥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并争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家长学校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

  二、 家长学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普及家庭知识,提高家长对家教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家教水平,对子女科学地实施家教

  三、 家长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处理好学校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争取家长单位、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和家长的积极参与。

  四、 家长学校应完善其组织形式。家长学校的校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教务主任由学校教导主任担任,并视情况他分配兼职管理人员。

  五、 家长学校定期研究制订切合本校实际情的指导家教工作计划,确定入学方式、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考察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各级管员的职责,便于开展工作。

  六、 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运用举办讲座、观看影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七、 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

  1、 活动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做到有计划的开展家庭指导活动。

  2、 考勤制度。每次讲座对学员考勤,作出考勤记录。根据学员出勤情况,确定能否结业。

  3、 评选表彰制度。家长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好家长、优秀家长的评选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县级评选表彰。

  4、 文档制度。注意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载、学校档案、实物、照片等,并将其分类整理归档。

  ××小学家长学校会议制度

  家长学校会议制度,是保证家长学校实行规范管理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意图的重要途径,是家长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学校定期召开的会议有:

  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由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会议由家长学校校长主持,每年召开两次。主要内容是:讨论贯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布置学年和学期家长学校工作。

  二、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学校校委会成员参加,主要讨论研究家长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上期工作的得失,由家长学校校长主持。

  三、家长学校教学会议。由家长学校教务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家长学校校长参加,主要研究,讨论教学中的有关事宜。如制定教研活动计划,落实教研课题,交流教学经验等。一般要求每学期召开两次,会后须向校长作简要汇报。

  四、家长会议。它是学校与家庭联系的重要形式,是对学生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教育的重要手段,由班主任主持,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班级学生管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有关事宜。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五、总结表彰会议。它是对学校进行工作总结和对学员进行表彰的不可少的工作会议, 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六、家长座谈会议。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参加人员是在家长学校中有突出贡献的人,主要是听取他们对学校办学和远景规划的意见。

  七、其它会议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小学家长学校学员考勤、结业、表彰制度

  家长学校应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它是搞好家长学校管理工作的保证,现制定具体制度如下:

  1、家长学校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勤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2、建立一定的测试制度,一次系列讲座以后,进行必要地书面测试,并记好分,作为学员结业的主要依据。

  3、对学习优秀者,评为好家长。

  4、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结业,必须重新参加下一轮学习。

  5、各起始年级的家长学校开学和结业典礼应隆重、热烈、有气氛,给家长留下良好的印象。

  6、家长学校应注意积累好各种有关的资料,如: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载、家长学习情况档案,以及实物、照片等。

  ××小学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模范家长、好家长、合格家长、不合格家长四个层次。

  2、根据家长学员出勤,学习成绩,教育孩子情况等内容进行考评。

  3、评出的模范家长必须有成形的经验材料,符合模范家长条件。学校给予少量物质奖励。好家长给予通报表扬。

  4、对不合格家长,学校组织个别培训。

  5、家长学员考评情况要建立档案,考评结果通知家长单位。

  6、家长学员在孩子中学毕业时,每年考评都在合格以上者给予结业。

  ××小学家长学校学业员听课制度

  一、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二、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讲话,不做影响课堂纪律的事。

  三、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或早退,要先向学校班主任请假。

  四、做好孩子的表率,尊敬老师,保护环境卫生。

  五、服从老师安排,按时保持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小学家长学校授课制度

  一、教师教学用语通俗、易懂,能充分表达教学内容。

  二、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课前准备好教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课堂,上课不吸烟、不会客。

  四、针对学员实际,面向多数学员传授家庭知识。

  五、板书准确、书写工整,不写错别字。

  六、督促学员认真做好笔记,完成适当的作业。

  七、根据学员实际,不断更新教学方法。

  ××小学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一、校长经常在德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校长经常听取各种反馈意见,经常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三、班主任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

  四、班主任认真审核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校长审批,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五、班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60%以上。

  六、班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小学家长学校档案制度

  一、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单独专题建档。

  三、明确职责,各负其责搞好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班主任负责学员心理体会、座谈记录、考试试卷、平时作业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教导处负责各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管理。

  3、档案资料年限,以每年度为准收集。

  ××小学家长职责

  一、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四、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与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五、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六、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七、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八、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十、要和学校、社会紧密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旬阳坝小学,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了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教导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每班共设二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委会组长。学校在各班家委会成员中再推选一名为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长委员会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小学家长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以家长学员为主体,为完善和规范家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家长学校教师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巩固教学成果,结合我校家长学校实际,制订此管理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尊重学员、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治教、为人师表。

  二、教师考勤制度

  1、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选内容之一。

  2、考勤由教导处负责,指定专人统计,校长核查。

  3、教师不能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不得随意调课。

  4、教师不能坐着讲课,不随便离开教室。

  三、教师教学工作常规的基本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环节包括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检查考核和测试五个方面。

  (一)备课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学校相关部门下达的教学计划、要求制定教学内容,填写相应的表格,以便检查落实。

  3、备课必须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充实,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步骤清楚,教学方法得当,板书设计清晰合理,练习、作业适量。备课要充分注意到家长学员的实际和特点,正确把握教学标高。同时要有教学小结。

  4、课堂练习和作业要做到精心设计、形式多样、内容实在。作业要求学员课内完成。

  5、家长学校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抄袭、下载别人教案。不允许教师先讲课后写教案。

  (二)上课

  1、课堂是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阵地,是为家长学员传授科学、正确的家教方法的主要渠道,因此,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尤为重要。

  2、按学校计划安排上课。教师不准擅自停课。

  3、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严格教师上下课的行为规范。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要迅速在教室外等候上课。

  4、课堂上,教师应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应注意自己的仪表、穿着,一言一行要体现教师应有的素养和风范。女教师不准穿无袖上衣、吊带衣裙和穿拖鞋,男教师不准打赤膊、穿短裤、拖鞋进教室;上课时间不允许接手机;不允许在课堂上抽烟或做其它事情。

  5、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每一堂课都要做到教学目标明确、集中,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具有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手段先进,态度亲切自然,提倡“微笑”教学,教学语言富于激励性,教学内容具有指导性,使家长学员心情舒畅地上好课,能够学习到科学的教子方法,学有所获。

  6、要认真组织好家长学员的课堂纪律,课内不得让家长学员随意走动、随便讲话、抽烟或大声喧哗、打接电话。

  7、课堂教学中必须以教师为主导,要面向全体家长学员,科学地安排时间,最大限度地发挥每分钟的效益。课堂上要安排足够的咨询、交流时间供家长学员沟通与交流。

  (三)布置与批改作业

  因家长学校学员的特殊性,教师课堂内安排作业。以咨询、交流为主,不提倡布置课外作业。

  (四)检查考核和测试

  1、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家长学员掌握所学知识的情况,是检查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又能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2、改革考试的方法。知识在于平时的积累,能力在于平时的训练,要重视平时的检查考核。平时检查考核要求要严格,可采取课堂提问、每课小测等形式进行。

  3、每次考试评卷以后,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并填好报表上交家长学校教务处,以利于改进和提高。

  4、根据平时的检查考核和测试成绩,每学年末我们将评选、表彰优秀家长学员。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6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餐巾、餐饮具等。

  三、摆台后或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四、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餐具。

  五、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六、当发现或被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七、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7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带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四、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持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工业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工业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种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六、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孳生,防蝇、防鼠、防尘及灭蟑螂设施有效。

  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

  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七、熟食间卫生制度

  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烧、勤销,做到当天烧当天销售,过夜隔市回同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碱水洗、清水过、消毒水消毒。

  8、熟食间内必须有配备空调机和紫外线灭菌灯。

  八、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违禁食品。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中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索取卫生许可证同批次的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碎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的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5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贮存于清洁的专用保洁橱柜内,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8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学校为了加强公物保管,维护集体财产,特拟定《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和评估工作。

  二、赔偿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2、学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教学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3、师生对领用的学校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对本班领用的公物负责;各年级主任、办公室主任为该年级、办公室的责任人,对本年级、办公室部领用的公物负责。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丢失现象,将由班、级、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三、赔偿原则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2、各年级、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电话、电脑等一切公物由级主任、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3、对于楼道、楼梯、花台、花带等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被有意损坏,应从严处理,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损坏防盗设施、消防设施按实价赔偿。

  2、损坏木窗玻璃5―10元/块,铝合金窗玻璃50―80元/块,黑板1200元/块。

  3、损坏铝合金窗锁扣15元/只。

  4、刻画课桌凳赔30―50元/处,损坏凳子50元/只,损坏课桌赔80元/只。

  5、损坏门板的赔偿30―500元/块。

  6、损坏水龙头根据大小赔偿8―15元/只。

  7、损坏闸阀根据大小赔偿20―200元/只。

  8、损坏水管的,按实价赔偿。

  9、损坏电器开关赔偿10元/只,插座10元/只,调速器25元/只,镇流器20元/只。

  10、损坏节能灯泡赔偿10元/只,普通灯泡2元/只;损坏壁灯、吸顶灯、路灯等,按实价赔偿。

  11、损坏球类、图书等物品按实价赔偿。

  12、损坏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录像机、计算机、收录机、乐器等,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损失时,由班主任(或责任人)赔偿。

  13、损坏花草树木赔偿30元,名贵花木按实价赔偿。

  14、玷污或毁坏墙壁、雕塑、亭台、水榭、灯箱、广告、宣传牌等设施者,视其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15、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等,按实价赔偿。

  16、学校采购回的.物资,经各验收人员检验查明,应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的(如残、次、废品,短斤少两的等),在货款未付的情况下,由采购员负责追赔。本校自行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押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赔偿。校外运输机构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采购员向运输方索赔。采购物资经查明应由保险机构负责赔偿的,由财务室协助采购员向保险机构索赔。

  17、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若当天赔偿有困难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师生担保)。以实物赔偿或维修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员验收合格方算赔偿完毕。

  18、其它损坏公物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赔偿。

  五、赔偿方式

  以“现金赔偿、实物(或维修)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赔偿处理应在损坏事故鉴定作出一周内,完善赔偿、维修等一切程序。

  六、奖惩办法

  学校依据公物保管制度,每学期定期组织公物清查,如发现公物损坏没有及时报修的,用适当提高赔偿标准的办法进行惩处。对公物保管较好,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理赔工作的教职工,每学年奖励100.00元。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9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0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 ]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3、教职工子女上大学 、参军可请1-2天护送假,不记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教职员工有以下违纪和失职者每次扣当月津贴10-20元。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 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一)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检查。

  3、负责审核,确定教学计划、内容、方法并协调各项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

  5、成立家长理事会了解授课情况,听取办学建议和要求。

  6、负责审核年度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二)、教务主任职责

  1、负责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方法、安排授课时间。

  2、负责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3、负责学员的登记、注册及日常管理。

  4、及时收集、听取教师、学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教师职责

  1、指定教学教案,认真按计划备课。

  2、负责学员的点名、考勤工作。

  3、认真组织教学,上好每一堂课,并布置作业、检查笔记。

  4、及时编制函授教材、认真办好函授教育。

  5、及时收集、听取家长建议,并向上及时反映。

  6、负责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

  7、负责组织好课堂考试及优秀学员的评比工作。

  二、制度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幼儿教育时间冲突。

  5、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效果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我校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4、爱护园内公物,不得损坏园内物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教学活动。

  (三)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园联系.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园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适当奖励。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9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四)家访制度

  1、家访工作应同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园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

  2、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幼儿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特殊事件的家访。

  (五)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园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六)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9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园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每年定期地将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备课记录、试卷、优秀学员名册、宣传材料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编号、归档。

  3、家长学校资料要单独立卷。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1

  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二、师训内容及要求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并做好笔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

  2、职业道德:

  内容:国家教育工会颁布的职业道德标准,《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敬岗爱业献身教育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或听报告、讲演等;

  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学校每月举行一次师德教育活动。

  3、业务学习:

  内容: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基本功达标和提高(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学历达标,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著作等。

  要求:

  ①全员接受新课程理论培训;

  ②计算机达一级(专职教师达二级);

  ③普通话:语文科教师达二甲、其它科教师二乙以主;

  ④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免试②、③、④项);

  ⑤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必须是教育专业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本科,小学专科);业务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学历培训的申报及学习期间请假、经费报销

  1、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并鼓励学历提高,凡学历达标或提高的教师,必须写出申请,先学校备案,后报文教局审核协调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师,必须将所学专业和授课学校情况交本校,统一报文教局。

  3、学历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能影响教学,教学期间安排面授的,持通知报教务处审定,校长审核,报文教局审批请假手续,期间自付代课金,不享受学习期内奖金。

  4、参加全员短期培训的可报销学费,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学习(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学习经费按政策予以报销。

  5、学校凭文教局签章的自学考试结业证每门报50元费用。函授学习,学校毕业证、档案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自考毕业亦可另行奖励)。

  四、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买卖文凭,一经查实取消学历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

  2、学习期间要遵章守纪,学有成效;学习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训活动按目标管理考勤细则记分。

  3、教师要学习工作两不误,因学习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可不予报销经费,并按目标管理从重扣分。

  五、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2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试行)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学生教育时间。

  5、备课记录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时间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如未开展一次扣0.5分。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每缺一项扣0.5分。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三)家制度

  1、家工作应跟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

  3、家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事件的家。

  (四)信息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五)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8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4

  一、各教室的门窗、玻璃、电扇、灯具、黑板、桌凳等设备,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如有损坏,由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按照学校规定如数赔偿。

  一、学生寝室设备,实行室长管理负责制。如有损坏,由室长落实到人,按照学校规定赔偿,否则由该室集体赔偿。

  三、凡毁坏学校公共财物、公共设施者,应视其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无意损坏公物而又主动承认错误和自觉赔偿者,可酌情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2、虽无意损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和赔偿者,一经查出,应加价50%赔偿。

  3、凡故意损坏公物,又不主动承认错误得,除加价一倍赔偿外,还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讨,甚至给予纪律处分。

  4、对损坏公物的`不良现象,知情不报、有意包庇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即使已毕业离校或参加工作,均要通过有关部门予以追究。

  6、损坏公物的赔偿作价,可根据实物的购价以及实物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程度由总务处决定。

  7、故意损坏树木、花草者,恢复原貌或折价赔偿。

  四、凡模范维护公物或积极检举揭发他人损坏公共财物者,可分别给予表扬、记功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5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制度,实行三制。

  1、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2、实行检查评比制。学校卫生检查组,对各教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情况一天一检查,每天公布,促进各班、各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到位。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文明班、优秀班主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晨扫、放学后扫。

  (2)打扫要求:

  每天打扫。要求:洒水,扫除积尘,拣出属于公共区域范围周边花台的垃圾纸屑。

  (3)打扫范围:本班教室、卫生区。

  2、清洁卫生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大课间时间、中午写字时间

  (2)检查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区、个人卫生、零食。

  (3)检查人员:各班卫生检查员。

  3、清洁卫生评估

  评估办法:一天一检查,实行扣分法。

  5、清洁卫生维护

  (1)清洁卫生应坚持经常维护,争取做到:课前课后维护、即时维护,充分利用好课间操休息、课间休息、午间休息、课外活动时间,实行全程维护

  (2)设立卫生监督岗。由少先队队长担任,对全校的环境进行监控,各班劳动委员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监控,即时制止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和维护本班辖区内公共卫生。

  (3)乱扔乱丢垃圾,不听教育者,除义务清扫所破坏的班级全部公共卫生区域外,丢一件垃圾要罚捡十件垃圾。

  6、清洁卫生督办

  (1)各办劳动委员组织领导本班同学完成学校分配的清洁卫生包干区的清洁打扫和每月的卫生大扫除;

  (2)安排并督促本班搞好教室清洁卫生;

  (3)负责各种保护学校环境的义务活动,负责各项卫生值日考勤。

  (4)各班班主任在卫生大扫除时务必到场指挥,并负责扫除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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