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规章制度1
1、准时上班,不能随意换班,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听音乐,少接打私人电话,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工作规章制度2
一、教学准备工作
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学生情况分析、资料分析、课件制作、教案、作业以及课外延伸学习要求等。因此,教学准备工作是实施课堂教学的完整的技术方案。成立语文、路数学、英语、政史地生、体音美备课组,备课组长承担集体备课的组织任务和相关责任。
1、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学期教学计划、单元计划、单位授课计划、复习计划等。每学期开学后,备课组集体研究制定教学计划,并在学生开始上课前由组长负责计划上网或上交教导处。同年机的平行班,必须统一进度,统一要求。
2、备课。备课组必须集体备课,形成统一的教案,编写统一的练习。今后,我校将编写练习纳入教案,即练习史教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必不可少。
集体备课要重点研究教材,明确重点、难点和考点;紧扣目标,研究学生,找准突破点,确定教法,设计教学结构;编辑制作利于教学的课件;根据重点、难点、考点设计出由熟悉、掌握、巩固、提高等梯次组成的适量练习。
备课组长负责集体备课的组织工作。每节由一位角雉主讲,大家讨论,指出不足,提出最佳方案,确定教案,然后制定教师(最好史新教是)输入微机,将软盘交文印室印刷(对学生只印刷练习部分)。每节课讲完后,备课组要简单作一总结,对教案钟不足指出加以修订或补充。
教学材料或教具准备。教师必须再授课的前一天准备好实验器材和教具,演示实验应在课前至少完整的操作一遍。需使用机房、语音室和实验室的课,教师应提前预约,并在前一天再次落实,了解设备状况。需要印刷练习的应提前两天将样稿松文印室。凡未按要求准备,影响教学的属教学事故。
3、检查。教研组长负责对备课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集体备课、统一教案、统一作业等不认真或质量不高,教研组长应追究备课组长的责任。教导处每月初检查教案,如果教案质量不高,教导处要追究教研组长的责任。
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落实教学计划和目标管理的中心环节,教师再课堂教学钟必须落实具体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牢把单元过关,完成教学任务。
1、教师必须在学校安排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得睡衣改变或增减课时。因故停课、调课,必须提前两天报教导处审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在调课当天内及时说明。否则属教学事故。
2、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若因教学需要而调整教学计划,须报年纪组、学科组拿出一件后报教导处审批。未经审批,或无特殊原因随意提前或滞后属教学事故。
3、教学要紧紧围绕重点、难点、考点进行。首先使学生有一熟悉过程,然后通过教师准确、到位的讲解使学生理解,最后通过反复的练习使学生掌握。重点、难点要板书出来以提醒学生。
4、维持良好的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分为。教师必须设法调动全体学生的情绪,激发学习兴趣,使学生积极参与和思考。教师在上课过程钟必须水虱注意观察和分析因客观原因或主观原因所引起的积极的或消极的状态,准确判断,保持或加强积极因素,调整或消除消极因素,使课堂处在老师的严控之下,紧张活泼而有序。
5、教师上课必须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维方法的培养。遇到合适内容还应进行道德和科学品质的教育。不允许出现知识性的错误,不允许出现磋商学生信心,侮辱学生人格的现象。
6、教师须提前侯课,检查教学手段,做好上课准备。迟到、早退或拖堂均属教学事故,旷课属重大教学事故。间操时要认真组织好有关的保健活动。考试复习阶段,提前结考的.学科,要按时到班组织复习,否则,按旷课处理。
7、教师的言谈举止、仪表必须文明端庄,具示范性。
8、教师必须服从教导处的具体教学工作安排,包括代课、调课、上公开课、监考及临时性工作等。教师须欢迎本校教师和学校安排的其他人士的听课。全校教职工要服从教导处安排的为教学服务的指令性工作。
9、教研组长负责教师的业务培训和课堂教学质量。
三、作业及作业批改
作业和作业批改是完成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
作业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教材钟配备的及备课组统一编写的练习,另一部分为教辅材料钟的练习。以上作业均为必交作业,应于布置作业的第二天早读交齐,要求全收全改,及时批改,评讲问题,纠正错误。对特殊学生,要有面批。
班主任负责作业的检查,苛待表每天早读将作业收交情况报班主任,班主任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有较大问题应及时报教导处处理。教导处和学校领导每月末定期和不定期在全校范围内抽查作业的批改情况。对不安是收交作业、不批改或不认真批改作业的教师,教导处计入教学档案并作出严肃处理。
上述规定的落实,、督促和检查,应作为班主任的常规工作,班主任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细则,务必将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否则,教导处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是对教学计划完成情况的将测和目标管理的客观依据,可以让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知识形成和能力发展的状况,了解目标完成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同时使学生及时发现自己知识掌握和能力具备方面的缺陷,明确自己的学习水平在年级中所处的位置。从而确定自己的学习重点和努力目标。
1、单元测试。为及时对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目标管理进行监控,每讲完一个单元要进行一次测试,以便随时发现并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学生问题积压,出现大的分化。单元测试由备课组负责组织安排。教师要认真分析单元测试结果,准确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及时引导和要求学生。对单元考试不过关的学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学生尽快达标。
2、期中、期末考试。其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其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组织命题(任课教师不参加本年级的命题),全年级统一随机编排考场,教导处统一安排监考和评卷。
成绩分析由教导处组织完成。对考试结果的分析要具体、深入,要具目标管理的针对性,应分析到年级、班、学科、教师、重点学生等。班主任负责组织分析各班学生情况,给出优秀学生、差生和有希望的学生名单,找出有希望的学生及其应重点关心的学科,找出解决办法;教研组长指导备课组长分析试卷,统计各题答题情况,找出学生没有掌握的知识点和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缺陷,找出解决办法。教研组长将分析结果交教导处,由教导处作出综合评价和分析。
由学校召开考试质量分析会,对考试结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对教学提出指导一件。对成绩突出、完成目标或接近完成目标、进步明显的教师在大会上提出表扬,总结其经验;对成绩落后或退步的教师在大会上提出批评,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对不适应学校办学目标的教师及时调整。
五、教研
由于我校年轻教师较多,尽其教研活动的重点应放在常规教学上,尤其注意教材研究和教法研究。利用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时间,点评集体听取本组教师的一节课,对课的成功和不足要给予充分而深入的剖析,使大家都有收获,共同进步。利用一切机会组织新教师讲公开课,公开课要组织劝阻集体备课,经反复试讲、讨论,修改后定型。通过这一活动,尽快提高新教师的教学水平。
科研应以服务教学,解决教学中的市级问题为出发点,抓常规教学基础上的教改,并把重点放在缩短“从熟悉掌握到举一反三”的时间上。
教研活动要严格考勤,教研组长负责考勤,教导处和学校领导将随时抽查。若组长不如实记录考勤,一旦发现,将对组长和当事人同时作出处罚。有关教研活动,教研组要制定处具体落实细则。如果教研活动落实不到位,仅流于形式,教导处将对教研组长作出处理。
六、教学评价
1、教师评价体系。建立教师教学档案,校园网上建立教师教学成绩对比评价系统,形成教师评价体系。教学评价主要依据教学要求、考试成绩、完成目标情况、作业及考勤进行。评价采用积分制,由教导处完成。
2、学生评价体系。利用校园网建立学生成绩评价系统,建立学生成长袋,形成学生评价体系。
工作规章制度3
1、各项线、CT、MRI检查凭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进行检查。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即时报告。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
3、建立与完善医学影像操作常规与图像质量控制标准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部位及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建立病人确认程序确保检查正确无误保障病人安全。
4、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Χ圆灰税岫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要确认病人造影剂过敏史。
5、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6、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住院患者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7、注意用电安全Ψ啦畲硎鹿省O呋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工作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治校,形成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现代化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建家长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教师”为根本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全面育人,发展特色的办学思想,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
第三条、贯彻生命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四季生命教育模式,体现小班化教育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通过“四季文化”建设,实现“青青校园、绿色课堂、阳光教师、绿鹰少年”的目标,成为z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小班化教育优质学校。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小学制学校,学制六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
第七条、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和及时总结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四、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经营管理学校,对学校教育服务质量提升全面负责。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第九条: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对中层干部有提名报审权,对学校内部基层干部有任免权。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一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和课时津贴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体艺、卫生、团队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工会负责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开展教职工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减负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师德教育。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学术带头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完善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标准》,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德育大纲》及有关法规文件,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校各门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起新时代学生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建立德育领导小组,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学生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队,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六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八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九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加强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过程管理,提倡集体备课,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第二十条、不断探索改革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纪律。
第二十一条、依照学校《卫生、体育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上好“两操”和活动课。每学年举行校田径运动会一次,并选拔、组建校运动队。建好卫生室,配备好专职健康保健人员,开设健康教育课,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和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不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三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第二十四条、教导处认真组织管理和积极使用理化生实验室、电教室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五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办好师生食堂,改善师生伙食,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及时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学校财务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结算。财会人员岗位变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移接交手续。
第六章、教师和学生管理
教师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校提倡教师修身、敬业、爱生。做到“五要”:要弘扬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要增强教育现代化观念和技能;要培养扎实、深厚、广博的专业知识;要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要练就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三十一条、教师工作的岗位、任务由学校安排。教师必须服从校长领导,遵循教育规律,勤恳工作,教书育人。
第三十二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教师工作进行学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提拔、晋升职称、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宴请,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参加高层次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继续教育。
学生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由班级学生民主选举,学校政教处及团委、少先队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每学期评选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进行表彰,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增强自我教育意识,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做四有新人。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节约用电、用水,善于、敢于同一切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七章、学校安全卫生
第四十一条、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十三条、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是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该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四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政教处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第四十五条、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各种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水、电、火、煤气、雷雨天、交通、饮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外出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六条、每学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十七条、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对直饮水检查、消毒。
第四十八条、值班保卫制度
1、值班领导对值班工作要认真负责。
2、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第四十九条、门卫管理制度
1、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入校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准入校。无特殊情况,不准外来人员在上课期间进校找老师或学生。
2、上课期间,不准学生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凭班主任出具的“出校证明单”。
3、做好学校安排的安全保卫等其它工作。
第五十条、总务处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十一条、学校从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校内禁止流动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
第五十二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地点摆放,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严禁设摊。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江干区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工作规章制度5
一、人事
1、凡幼儿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幼儿园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分配。
3、新员工须经考核,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4、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幼儿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
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幼儿园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等假期,工作期间由学校安排工作。
7、凡幼儿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每请假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及本月的满勤奖金。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逝世时,可给一至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并公之于众。
2、园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园长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全体教职工评议推荐,园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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