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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30 08:29:3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第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六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八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九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章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2

  一、所有进场商品,必须具有齐全的商品资质,由综合管理员负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商品质检报告单等相关证件

  2、进口商品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检查海关报关单、完税证明,质检报告。

  3、特殊化妆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件。

  二、具有齐全资质的商品,由综合管理员对商品及包装上的商品标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生产批号、生产标准、有无中文标识的商品品名、成份含量、型号、等级、洗涤说明、厂名、厂址等。

  2、洗涤标识是否与标签相符。

  3、化妆品类需标明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

  三、商品进场,除资质齐全、标识合格之外,还要有综合管理员对商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商品的制作工艺

  2、检查商品的.制作缝线、色泽、色调与面料质地相适应,无跳针现象、针距均匀、商标在指定位置缝制。

  3、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冒用其它商品标识和认证。

  四、商品进场,在完成上述检验之后,要在理货间集中理货、统一上柜,并把废弃不用的包装物等放在指定地点,由保洁员统一打扫清理出场外。

  五、品牌商把过季、滞销的商品返回,或将废置、损坏的货架、道具、模特等返回,需办理退场手续。手续内容包括:

  1、由柜组人员填写商品退场单,写清楚退场商品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价位、数量及退场原因。

  2、综合管理员检查确认,签字同意,方可进行退场。

  3、保安根据有楼层管理人员签字的商品退场单让其通行。

  六、商品进、出卖场,必须走指定的货物专用通道。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3

  一、仪容仪表

  1、仪容

  (1)员工发型端庄、文雅不染黑色以外的颜色,女员工披肩发必须用发卡或

  发带系好;男员工发型要求前不遮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不留胡须、大鬓角。

  (2)女员工淡妆上岗,清新、自然,禁止浓妆艳抹,且不得在卖场化妆。

  (3)保持个人卫生,常洗澡,勤换内衣。

  (4)保持口腔卫生,上岗前不得饮酒、不得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5)禁止涂染指甲,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2、仪表

  (1)着工装上岗,要求工装整洁无污迹,衣扣对齐,裤线烫直,领带(领花)

  打正;不得挽袖、卷裤脚。

  (2)工号牌必须明显、端正地佩戴在左上胸,不准佩戴他人工号牌上岗。

  (3)女员工着裙装时应穿接近肤色的长筒袜,男员工须穿深色袜子。

  (4)上岗应穿黑色低帮皮鞋,并保持光洁;鞋跟高度男鞋不得超过3cm,女

  鞋不得超过5cm;禁止穿破旧、变形的皮鞋或休闲、时装、厚底、运动鞋,严禁拖踏。

  3、饰物

  (1)女员工上岗时,最多只戴一枚戒指、一副耳钉(直径不能大于1cm)及

  一条项链(只限于金银饰物,不可戴时装类饰物,不得露在衣领外);男员工只能戴一枚戒指(宽度不得大于1cm)。

  (2)从事首饰销售的人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上岗。

  (3)手表式样不得过于夸大、鲜艳。

  (4)不得佩戴有色眼镜上岗。

  (5)除公司规定外,不得佩戴与工作、身份无关的其他徽章及物品上岗。

  二、服务用语

  1、语调亲切,音量、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2、讲究语言艺术,根据顾客的身份、年龄、性格的不同,使用不同用语;称谓可用“女士”、“先生”、“小姐”、“小朋友”等;对年龄较大的以长辈称呼。

  3、顾客光临时,应点头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华宇购物中心!”;需要顾客等候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接待等候的顾客时,要先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展示商品时,应主动介绍,可以说“您看这种款式合适吗?”当顾客选定一种商品后,要说“您还需要别的吗?”;当顾客挑选后表示不买时,应说“没关系,欢迎您再来”。

  5、当顾客所需商品暂时无货时,要抱歉地向顾客说“对不起,现在暂时无货,

  请您留下电话号码,有货时我们及时通知您”;同时可以向顾客推荐其它同类商品,“对不起,您要的商品暂时无货,您看这种可以吗?”。

  6、顾客前来退换商品,对符合退换规定的,要热情给予退换,可以说“对不起,让您又跑了一趟”;对不符合退换规定的,应耐心解释,讲明理由,“对不起,这种情况按规定不能退换,请谅解”。

  7、送别顾客可以说“您走好,再见”或“谢谢,欢迎再次光临”。

  8、劝阻顾客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可以说“对不起,请不要、、、、、、”。

  9、遇到刁蛮顾客,应保持冷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顶撞;若不好处理,可移交楼层管理部。

  10、遇到顾客撕开商品包装,应告诉顾客“对不起,影响了二次销售,希望您

  能购买”。

  11、顾客之间发生争吵,应出面调解,语言委婉,以免影响其他顾客购物;如

  调解无效,及时通知保卫部处理。

  12、当顾客所提问题不便回答时,应告诉顾客“对不起,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

  围”。

  13、服务忌语

  (1)有损商场信誉和形象的话不说。

  (2)有损顾客人格和自尊的.话不说。

  (3)刺激顾客、激化矛盾的话不说。

  (4)方言土语及“喂”“嘿”等代替称谓的话不说。

  (5)夸大其词的话不说。

  (6)在服务中,绝对禁止从语言、行为中表现出对顾客的不耐烦。

  (7)在服务中,应如实说明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不得做引人误解的宣传或

  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三、行为举止

  1、标准站姿:脚跟并拢、脚尖成60度站立,挺胸、收腹、沉肩,双臂自然下垂放在身体两侧或腹前交叉(左手放在右手之上),头部端正,目光平视前方,自然轻松,保持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兜手、叉腰、抱肩或背手;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或愣神。

  2、鞠躬:分15度和30度;保持标准站姿,一般迎送客用15度;需表示特别感谢时用30度。

  3、行走姿态:行走应轻快、矫健;挺胸收腹,目视前方,两肩平齐,步态自然大方;不得摇头晃脑、左顾右盼或晃首过高;不得手插口袋或打响指;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在商场随意跑动。

  4、引领顾客:走在顾客前方一侧,距离不宜过大,并以余光回顾顾客是否跟上,拐弯处应回身以手势引导;对迎面而来的顾客应侧身礼让,不近身(20公分)、不超越同行的顾客;不与顾客争道抢行(因事需要超越的,要礼貌致歉)。

  5、接(打)电话

  电话铃响两声内接起电话并问候:“您好,华宇购物中心**部”,不得因接电话而

  对顾客置之不理,不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

  四、柜台纪律

  1、不准在商场内扎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干私活。

  2、不准在商场内会客待友、吸烟、喝水、吃东西。

  3、不准使用服务忌语,严禁与顾客顶嘴吵架、辱骂顾客。

  4、不准因上货、结帐、点款而冷淡顾客。

  5、不准趴、蹬、靠、坐柜台或货架,不得托腮、抱肩、叉腰、兜手,不做不礼貌、不文雅的动作。

  6、不准私分抢购紧俏商品。

  7、不准代存私人物品。

  8、不准坐岗(特殊岗位除外)、串岗、空岗。

  9、不准将私人物品带入卖场。

  10、不准将顾客丢失的物品据为己有。

  11、不准为个人方便,使用所售商品或样品。

  12、未经许可不准随身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五、柜台售货服务要求

  1、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等。

  2、需调试的商品,出售时要开箱验机,因未开箱验机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贵重商品在销售中,营业员要实行一对一服务,不准一人接待多位顾客,在选择比较时,台面上不宜超过两个样品;如数量较多时,应选好一件收好一件,待付款完毕,再让顾客确认。

  4、不准搭配商品出售。

  5、不准代卖私人物品。

  6、对滞销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应及时上报,并按批复意见进行下架返仓或削价处理。

  7、对于商品的调变价,必须在变价日营业开始前完成变价工作。

  8、试销品、削价品要有醒目标识,并明确告知顾客一些退换规定

  第二节服务流程

  一、总台人员服务流程

  1、准备

  按时更衣、刷卡,自检仪容仪表,做到精神饱满。

  2、参加早训

  清理区域卫生,检查便民服务用品是否齐全、设备性能是否完好。

  3、恭候

  (1)再检个人仪表:着装整洁,符合仪容仪表要求。

  (2)定位站立:站姿标准,表情亲切自然,随时准备迎接顾客。

  4、迎接

  (1)顾客前来问询时,应微笑致意:“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2)耐心回答顾客提出的各种问题;如对顾客提及的情况不了解,应道“对

  不起”,并迅速问明情况,再做解答或委婉致歉。

  (3)接到问询电话,应礼貌回答,若对方问询内容不清楚时,应对顾客说:

  “请您稍等,我给您咨询一下”。

  (4)敬老爱幼助残,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并对有特殊需要的顾客热情服务。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4

  为规范商户及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强化XX商场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XX百货商场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所指的物业管理公司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本规定所指的商管公司为:XX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

  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五、经营管理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4、经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六、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七、违反以下规定,经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5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七: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6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公司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公司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被招商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公司执照副本,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公司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公司管理,享受其所在公司(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公司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公司市场经营部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公司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公司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销、假冒、伪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1-2年,到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公司产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公司,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A输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公司不得擅自更换信息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公司,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公司,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公司,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公司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公司要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公司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公司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公司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公司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公司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产损失的,由招商公司自行负担。

  6、被招商公司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公司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公司,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商场管理的规章制度7

  第一章经营场地管理

  第一条经营场地划分权利归管理公司所有

  我公司将立达家具直营馆内可经营面积分区划块给商户使用。区块的划分与分配的权利归我公司所有。商户无权自行将所使用的场地另行划分转租、转包给他人。

  第二条各项费用及收费方式

  1、场地各项费用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

  2、商户自行承担所使用的电费,自行及时交纳。

  3、商户自行负责依法交纳经营中国家机关征收的税、费。

  第三条关于续签合同

  商户应在原合同期限截止前30日向管理公司提出续签申请,经管理公司同意后,告知续签单价、续签期限,方可续签。商户未按期提出续签申请的,视为商户自动放弃,原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管理公司收回该场地使用权。

  第四条关于场内装修

  1、入场经营时,商户必须对所持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及电路图先报经管理公司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商户对场地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商户承担。正式施工期间,商户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管理公司随时检查,装修完工前须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经营。

  2、如商户未按装修方案装修,或装修中出现违规行为,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业户入场经营并责令业户进行整改,超过10日未整改完毕的,管理公司有权终止双方签定的入场经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五条关于对经营范围的要求

  一层:小件(茶几、电视柜、餐桌椅)

  二层:软体(沙发、软床)

  三层:套房(板式、板木、实木、儿童等各类套房)四层:办公系列家具

  商户需严格按照商场规定摆货,对于不遵守商场规定且限期不予整改的商户给予清场。

  第六条关于退场

  1、如商户入场经营合同到期,须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向商场递交书面撤场申请,付清应付款项并交足质量保证金,方可退场,场地内所有装修归商场所有,商户不得拆除、破坏。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营场地内所有遗留物品、装修物全部无偿归管理公司所有。

  2、因商户违反本管理规定内容,造成管理公司终止双方所签定的场地经营合同的,在管理公司通知商户终止合同后5日内,商户须撤离出场,场地使用权由管理公司收回,质保金不予退还。超过5日起,该场内所有遗留物品、装修物无偿归管理公司所有。

  第二章经营秩序管理

  第六条如商户在经营中发生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我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处理。我公司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该业户,商户须在得到通知后5日内向我公司交纳罚款。

  第七条所有入场参与经营的人员,须在运营部登记,由我公司发放统一营业身份标识、统一服装后方可入场经营。未经登记的、无营业身份标识的、未着装的,将按闲杂人员处理。商户如更换入场经营人员,须重新登记并得到运营部核准认可。

  第八条商户应服从商场的.统一规定;按照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第九条商户经营人员如有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我公司有权要求商户在3日内撤换该人员,如情节严重须在24小时内撤换该人员;因商户经营人员的行为影响信誉或损害商场合法权益时,商户应负连带责任。

  第十条顾客或其他人员如因商户或其代理人、授权人、受雇人的行为,因非管理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而在场内受到伤害,商户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我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商户经营人员或商户来访客户、来访亲友发生下列任何一种行为,我公司有权进行罚款处理(每人次50元),累计三次以上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入场经营合同,所有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①在场内打麻将、玩扑克牌,或其它形式的娱乐行为,经劝阻无效的。

  ②在场内饮酒,经劝阻无效的。

  ③在场内吸烟,经劝阻无效的。

  ④在场内大声喧哗,经劝阻无效的。

  ⑤在场内与客户争吵,经劝阻无效的。

  ⑥擅自在营业时间停止营业,经劝阻无效的。

  ⑦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电加热设备,经劝阻无效的。

  第十二条商户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并经相关行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商场处销售。

  第十三条商户承诺在商场处销售商品的种类、系列或式样应多于当地其他商场,其商品实际销售价与当地其他商场同期销售价差价不超过5%。

  第十四条如入住商户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则商场对入住商户按以下标准处罚:

  ①发生一次,我公司对商户至少给予一千元罚款;累计三次的,我公司有权解除经营合同。

  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纠纷产生对顾客的赔偿由商户承担。

  第十五条在租赁期内,商户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八日不营业的,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十六我公司负责商场内的夜间巡逻、电视监控,如有需要,可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商户存放于经营场所的商品、装修物,由商户自行负责管理,如发生丢失、人为损坏等案件,管理公司只承担协助查找、侦破案件的责任,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关于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

  1、促销海报、印刷宣传品在商场散发即赠送,大厅内广告牌摆放必须经企划营销部审核同意。

  2、临时性促销海报(POP)制作应美观大方,需要企划营销部制作的,到所在楼层领取“POP”书写流程单。

  3、自行制作的广告(户外灯箱、广告路牌、电视广告、报纸广告、宣传册等)涉及到本商场的必须内容合法,不得损害商场利益、形象。

  4、如遇新闻媒体采访,必须尽快通知企划营销部,在接受采访过程中需注意态度、措辞,以不损害本商场和其他厂商声誉为前提。

  5、举行促销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本商场关于促销活动流程到所在楼层提出申请,由商场统一安排,在接到企划营销部通知后方可进行。

  6、商场统一举办的促销活动,厂商必须积极配合或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商场促销活动,商户不得开具假票骗取活动礼品,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并公示,发现三次有此行为的商户清出商场。

  第三章营业员管理制度

  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各品牌经销商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营业员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1、商场营业员在进入商场工作之后一星期内必须将履历表及各相关证件送交办公室备案,并协助商场办理所需各项手续。拒不办理者,不得从事本商场内各项工作。

  2、商场营业员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30—17:30;周六、周日为09:30—18:00(根据季节变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考勤情况每月考核公布一次,对营业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3、商场营业员实行全天工作制,营业员休班应提前一天告知楼层商管经理登记备案,违者扣20元。各门店不得因营业员休班空岗,代班人员按考勤制度计考勤。因特殊原因不能开门营业须提前写请假条,交由大堂审批同意。

  4、各场地每天的清洁工作须在9:30之前做完。清洗后的抹布、拖把必须放在脸盆、桶等物内,不得将水滴洒在商场公共区域内;清洁工具、杂物必须放在店内隐蔽的位置或商场指定地点。违者扣20元。

  5、商场营业员午餐时间为11:30-13:30,午餐时不准饮用酒精类饮品。违者扣50元。

  6、商场营业员不能带孩子上岗,不准带小动物进入商场。违者扣20元。

  7、商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准带明火进入商场,营业员发现本店内有顾客吸烟,应当及时劝阻。

  ⒏、商场营业员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休息,不能随意坐、卧、躺场地内商品(工作需要除外),不准随意脱鞋、踩踏商品。

  ⒐、商场营业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会客、大声喧哗、嘻闹、吃零食、喝酒、玩扑克、下棋、赌博、聚堆、聊天、串岗、擅自离岗、干私活等现象发生,不能在店内睡觉,不得留非工作人员在店内休息。

  10、商场营业员在工作中要衣着整齐,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上班,违者扣50元。

  11、商场营业员要文明待客,热情、耐心、细致,认真执行文明礼貌用语;要诚实地为顾客介绍商品的质量、材质、产地、工艺、性能、执行质量法规等信息,不能误导消费者,由商场营业员失职引起的顾客投诉,扣50元。

  12、商场营业员严禁互相拉客、贬低他人商品,不能影响其它店面的正常经营。造成极坏影响者,处以100元罚款。对多卖少报,强行索取中介费的营业员扣100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检察等部门处理。

  13、商场营业员要保持门店的环境、卫生符合商场的有关规定,定期清洁店内外的玻璃、墙面、踢脚线;对商场提出的不符合要求情况未及时整改扣20元。店内、店外不得存放包装货物和外包装物,违者扣50元。

  14、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如遇装货等情况,在装货完毕30元钟内,必须将公共区域内的货物、垃圾清理完毕,货物包装等杂物不得放入商场生活垃圾筒内。不得使用客梯运送货物,违者扣50元。

  15、商场营业时间内,要求各门店开照明灯数量不得低于照明灯总数量的80%,照明效果不得明显暗于商场公共区域的照明效果。凡在店面外围的装饰灯及灯箱(包括门头灯箱),营业时间内必须开启。9:30必须开启场地内照明灯,违者扣50元。

  16、出货请到服务台开具出入证。夜间不得随意出货或加班。如有加班需要,请在每日17:00前通知商场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开加班证,。经批准后除加班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入内,各人员要服从商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在商场内走动,只许在工作区域中活动,违者保安人员有权将其马上清除出场外(发生不良后果或损失由商户自负)。

  17、商场营业员应保障商场店内、外一切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性,违者扣100元。

  18、如门店装修,营业员应配合商场做好卫生维护工作。装修工具与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装修场地需用围挡遮盖,装修完毕后当天应将店内卫生及靠近专卖店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干净;违者扣100元。

  19、商场关闭清场时,任何人员不得无故在商场停留;如有顾客,顾客离开商场时必须由营业员或门店工作人员陪同离开商场。

  20、商场营业员违犯以上各项规定,商场酌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相应的处罚。

  21、违规的营业员,在接到商管部处罚通知后, 24小时内到商管部接受处罚。否则,按照处罚结果加倍处罚,商场有权对其专卖店停电、停业直至清除出场。(如有异议,请在接到处罚通知24小时内向商管部提出)

  22、营业员因自身原因辞职,六个月内不得在本商场其他门店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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