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1
一、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二、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三、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五、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资料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务必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务必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个性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持续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务必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务必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务必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务必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务必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务必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务必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务必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务必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务必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光务必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务必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务必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状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超多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光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务必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光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职责部门或职责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职责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3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4
一、餐厅基本管理制度
1、仪容仪表制度
a、上班期间需穿着配备工作服,帽子,口罩,时刻保持整洁干净。
b、头发需整齐干净,女性不宜披肩及刘海过长。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
c、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d、男的.胡子需修剪整齐干净。
e、上班期间不允许佩戴项链,戒指等各种首饰。f。言行举止应表出现愉快,殷勤而有礼,女员工适宜淡妆
2、更衣柜制度:
a、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b、衣柜钥匙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照价赔偿。
c、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d、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e、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f、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g、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3、准备工作
a、整理仪表;上岗前按要求着装,化妆并互相检查校正,严格按要求清洁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头、,指甲、手指、口气等敏感的卫生环节。
b、调节心情;静气地调节好不愉快的情绪。以愉悦、自觉、自信、豪迈的状态投入工作。
c、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参加评选人选为经理、大堂经理、部长、服务员代表,评选时间为每月一次。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6
目的: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节约成本。
一、财务借款及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凭证写明借款用途,由部门主管签字,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第二条费用发生后,持报销票据到财务报帐,消除借款,否则从工资扣除。
第三条报销票据要提供合法报销单据(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提供零星多张小单据,需将多张单据以阶梯方式贴在一张空白纸上,并结出金额合计,需要入库的要附上入库单。
第五条报销一律用碳素笔,写明报销日期并附总经理的签名。
第六条财务部要对报销单重新审核,确认金额与审批人签字无误后方可付款,并加盖付讫章。
第七条借款人因公借款办事,要本着当日借当日报的原则,特殊情况必须在借款三日内进行核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二条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记帐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文。
第四条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指:入库单、出库单、旅费报销单、费用支出证明单、申购单、收款收据、请款单等。
(2)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第五条会计报表,依财政、税务部门和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及时填制申报。
三、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营业成本的计算应根据每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物料、购进时的包装费、运杂费、税金等应在该原料、物料的进价中加计成本。
第二条餐厅的食品原料中,还应把加工和制做的各种菜品时预计出现的损耗量之价值加入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客房设备的损耗、办公用品、客用零备品消耗等应做为直接成本。
第五条车辆折旧、燃油耗用、养路费、过桥费可作为成本核算。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水、气、电、热能以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做为营业费用处理。
四、现金及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库存现金额在财务部及公司领导同意下按一定额度留存,超过部分当天存入银行。
第二条现金支付范围:工资、补贴、福利、差旅费、备用金、采购金、转帐起点下的现金支出。
第三条现金收付的手续和规定:
在现金收付时必须认真,详细审查现金收付凭证是否符合手续规定,审查开支是否合理,领导是否批准,经办人和证明人是否签章,是否有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四条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
第五条主管会计每天必须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出纳库存现金情况。
第六条流动资金即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批准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有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第七条要求各部门在编制计划时,严格控制并减少库存物品。
五、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设备、设施、商品、摆件、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20日—30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20日—30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
2.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3.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5.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6.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现金、票据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要求主盘人、盘点人、会点人等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盘点结束时,要求盘点小组各成员均按职责划分签名确认。
4.盘点结束后,由财务部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经理,特殊情况要着重指出,盘点结果进行存档。
5.根据盘点情况,对盘亏盘盈等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存档。
六、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认真复核前台收银员的营业日报、帐单,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以保证收入准确无误。对己复核过的报表,必须签名以示负责。
第二条审核记帐的完整和合法依据,包括科目、对应关系,借贷是否平衡。同时审核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单据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单据是否与记帐内容一致。
第三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对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和违反收支原则的结算,拒绝办理。
第四条审核原料的购入凭证及采购员的在报销单据的签名。
第五条每日及时核算成本,要求成本核算必须合理、准确、并计算出每月成本利润率。
第六条要监管仓库的月末盘点,并按盘点表与保管帐核对,出现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批。
七、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物资的领用、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时间定为每天下午2点至6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办理出库必须凭《申领申购单》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三条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拨入厨房,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四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五条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与办理入库手续。
八、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所有包房、厨房、仓库、其他机械设备、汽车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折旧年限:房屋15年、汽车10年、机械设备、电话系统折旧期为8年、空调、音响折旧年限为6年、电脑和其他为5年。
第四条折旧计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
九、厨房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由厨师长根据楼面经营情况参照厨房库存,提出采购计划送交采购。
第二条采购员要负责将价格真实、准确、清楚的记录在请购单上。
第三条采购员购买后,将原材料分类直接拨入厨房或入库,由保管员协同厨师长共同验收并签字。
第四条验收后采购员将签字的请购单连同《申领申购单》、采购发票送财务报帐。
第五条其他物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采购计划,交财务部保管员审核,主管会计签字,交总经理批准后,交给采购员采购。
厨房原材料采购流程图
结合楼面经营预销售计划——提出申请——楼面经理、厨师长签字——采购员采买——厨师长和保管员验收——直接拨入厨房或入库——采购员持验收凭证、发票到财务核帐——经总经理签字后——财务报帐
其他物品采购流程图
各部门填写《申领申购单》提出采购计划——保管员复核——主管会计——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凭单采买——保管员和采购员验收——入库——采购员持验收凭证、发票核帐报帐
十、保管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
第二条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第三条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条出库物品,必须要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库。
第五条入库物资必须按照类别,按固定位置整齐摆放。
第六条及时报告物资存储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先出库后补手续。
十一、报损、报废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毁损要由主管会计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送交总经理批示并由财务部备案。
第二条报损、报废的金额走营业外支出科目。
十二、厨房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一条厨房成本的核算程序:厨房期初剩余物品的金额+本期购进菜品总价+厨房本期领用的调料总价—期末盘点菜品总价=本期厨房的直接菜品成本。
第二条厨房成本的控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控制菜品出品率,确保投料准确,厨房要有专人负责,投料后的材料边脚,投到员工餐,以改善员工伙食。
2.采购员采购的直拨到厨房的菜品要由厨师长、保管员验明斤两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入库的菜品厨房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且要对菜品进行分级管理,对价值高、保存期限要求严格的物品要单独保管。
3.对厨房的水、电、燃气要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
4.对调料的使用也要严格按着投料标准,在确保菜品风味的同时,节约一分就为酒店多创造一分效益。
5.对厨房月末盘点时要做到斤两准确、价格合理,以确保本期营业成本的准确。
6.厨师长要对厨房每日剩余的菜品做到心中有数,既要确保营业需要,又要使厨房库存成本压缩到最低限度,减少流动资金占有量,达到降低经营总成本的目的。
7.财务人员每天要对厨房出品率进行抽查,以监督厨师长的各项工作。
8.每个营业期终了,要对菜品收入和菜品成本的比率作出统计。
9.厨房出品的平均毛利应达到50%以上。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7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8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9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10
第一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员工聘用及入职
一、员工招聘及用工合同
1、部门负责人每月汇总各部门人员配备的基本情况,做出人事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聘计划,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2、招聘原则:招聘按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实施择优录取的原则。
3、招聘程序:应聘者经由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初试、复试、体检等程序,审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经试用及考核合格的员工,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用工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2)第一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二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由双方共同约定。
(3)公司员工需仔细阅读劳动用工合同条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员工聘用的基本条件
1、员工聘用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聘用员工均须签定工作承诺书,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三、员工招聘基本要求
1、应聘人必须确保提供资料信息真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填写工作履历,并进行自我评估。
3、具有胜任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能力。
4、必须具备基本的服务礼仪、礼貌知识,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从事餐饮事业的兴趣,及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愿。
四、试工、试用
(一)试工。员工通过面试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工。
1、部门负责人为新来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
2、试工期为3天,试工被录用者试工期有薪,未被录用者试工期无薪。
3、试工人员在工作场所需穿着统一的员工服,试工者均须佩戴“实习生”工牌。
4、试工考核
(1)试工结束的当天,部门负责人必须给出评价并签字确认是否合格录用。
(2)若试工不合格,不被录用,在结束试工当天即时撤离试工岗位。
(3)经试工合格者,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员工入职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为新员工办理录入考勤指纹、领取工号牌、《员工手册》,并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齐入职手续。
(4)员工随身行李自备。
(二)试用。员工通过试工期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用。
1、员工自入店工作之日(含试岗7天)起进入试用期,除管理工种外,员工入职试用期均为1—3个月。
2、员工在试用期需要接受最基本的技能培训,直接上级需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尽快达到岗位要求。
3、所有员工须办齐入职手续,办理有二证(身份证、健康证)方可上岗(入职后15天内须办理)。
4、在试用期间,公司与受雇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5、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试工手续。
第二节员工离职
一、员工辞职
1、员工正常辞职,须按正常程序审批。辞职者须向部门负责人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后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报,部门负责人需在一个月内补充人员。
2、员工辞职未获批准的,由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月内给予说明。
3、员工辞职获批准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薪资结算,
二、员工自动离职
1、未经任何批准,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工资。
2、对于自动离职人员,各店不得重新聘用其工作。
三、员工劝退
1、员工能力因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经批准可解除聘用关系。
2、劝退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说明原因,发放《离职通知单》。
3、员工劝退经批准后,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薪资。薪资结算时间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7天内。
4、对于因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开除
1、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经部门负责人上报批准后被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开除员工不计发工资。
五、离职程序
1、离职人员须退还领用工作物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后2天内须搬离宿舍。
六、岗位调整和晋升
1、员工可以通过对自身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客观评估,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岗位调动。
2、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员工的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因人而用”,对员工进行岗位晋升或岗位调整。
3、公司应不定期组织竞聘活动,从现有的员工中选拔和培养优秀的管理人员,优先考虑能力和业绩优异的人员。
4、凡获得晋升或调职员工,在新岗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三节员工考勤及休假
一、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任何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职守均属于违纪行为。
2、员工上下班要进行指纹考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考勤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按考勤记录签字确认。
3、员工外出办公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打考勤的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属于正常出勤不算迟到和早退。
二、迟到、早退
1、凡迟到、早退5分钟(含5分钟)内,且超过两次的,每超过1次扣款2元。
2、凡迟到、早退5——10分钟(含10分钟),每次扣款5元。
3、凡迟到、早退10——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款10元。
4、凡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缺勤半天处理。
5、凡迟到、早退超过一个小时的,按照旷工1天处理。
三、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者。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者。
(3)假期已满不按时归岗者。
2、凡旷工半天以上,均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理。
3、凡旷工1天以上,扣三天工资。
4、连续旷工3天(含3天),按照无薪处理,给予开除。
四、员工请假
(一)病假
1、员工在岗因病离店,须部门负责人确认。
2、请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医院开据的诊断书(急诊在病好后上班时补交诊断书)。
3、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一些小病不用医院治疗的,可填写病假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只限三天之内。
(二)事假
1、员工因事休假,须提前1天做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办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具体情况,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员工请事假。
五、休假制度
(一)工作休假
1、新员工入职,当月工作满10天可享带薪休息一天。
2、在职员工,当月满7天休息1天。如休息超过以上规定的,按照无薪休假处理。
3、当月休息不能累积到次月,否则次月自动清零,因公司工作需要原因当月不能安排到的除外。
4、所有员工不得提前休假。
(二)婚假
1、员工结婚,可以申请婚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决定批准员工婚假期限。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带薪婚假五天,二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三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十天,超假或不满一年者经部门负责人、执行总经理签字同意,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三)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如下带薪假期:
1、元旦节:1天
2、春节:3天
3、清明节:1天
4、端午节:1天
5、劳动节:1天
6、中秋节:1天
7、国庆节:3天
第四节员工制服制度
一、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制服,并保持制服的清洁与平整。
2、公司制服按照2套/人的标准配发。
3、每天员工上班前需换好制服。
4、员工制服需妥善保管、爱护,任何个人原因造成的制服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在此情况下需再交纳赔偿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制服。
第五节相关证件与费用
一、证件管理
1、身份证:员工需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没办理身份证的,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可提供本人户口证件,但户口证件要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方为有效。
2、健康证: 《健康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持有的证件。对于拒绝办理或经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员工入职前须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公司可以组织安排员工办理上述证件。
3、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餐饮从业人员须持有的证件。员工上岗前须办理《培训合格证》,对于拒绝办理或者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
二、证件费用
1、健康体检或者培训不合格者,办理《健康证》以及《培训合格证》费用自理。
2、员工办理《健康证》,如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该费用由公司报销。按照工作时间进行相应折算,工作未满三个月,该费用公司不报销。
第六节员工申诉
1、员工对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如有异议,遵照先服从、后申诉的原则。
2、员工若对处分有不满意或有疑问,应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或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若以书面形式,须注明员工姓名及所属部门,否则不予处理。申诉员工要求保密者,公司有责任予以保密处理,调查人在进行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的裁决为最后裁决。
第七节薪金及福利待遇
一、薪金制度原则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位级别、工作表现、行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工资收入标准。
二、薪金发放
1、员工薪金于每月10-15日发放,以转存到银行卡或现金方式支付。员工需自行查明其所收数目是否无误,如发现错误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以便有关部门审核查询。
2、正常离职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下月10——15日发放。
3、新入职员工工作日未满一个月(离职或劝退情况除外),按实际工作日计发薪金。
4、劝退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7天内发放。
三、工作餐
凡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免费工作餐。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1、保持工服整洁,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着装标准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有洞、掉边、开缝的工服上岗,纽扣必须在上岗前扣好,衣袖裤脚均不可卷起。
2、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上岗,工作牌佩戴在左胸前。
3、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不可头发蓬松或留新潮发型,染发只限黑色。男员工头发不可盖过耳朵及衣领,女员工长发必须盘起,不可戴太艳丽头饰。
4、男员工不准留胡须,不准在手臂上刺花,女员工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所有员工不可配戴任何首饰(耳环、戒指、项链等)上岗,避免使用味浓的香水。
5、面部及手部保持清洁不得有污垢,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经常修剪指甲,女员工不准涂指甲油。
6、收银员必须化淡妆。
7、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上岗前禁吃气味浓重的食品(如葱、蒜等)。
8、按公司要求穿端庄大方的黑色皮鞋,保持整洁光亮。穿深颜色的袜子,勤洗勤换;夏季女员工按规定穿长袜或连裤袜,颜色要同肤色统一,要求无漏洞、无抽丝等现象。
二、礼貌、礼节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讲礼貌(包括客人、上级领导、员工之间)。
2、对待客人要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坚决杜绝态度生硬、语言冷淡、回答问题含糊不清等现象的发生。
3、行走中遇到客人,要主动避让,微笑问好,如遇客人提拿较多物品时要主动上前帮助,在与客人同行时,要走在客人后边,如有急事须先走,应礼貌请求借过。
4、禁止私下对客人品头论足,议论是非。
5、在工作中要主动灵活的运用以下语言:称呼语(先生、女士等),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等)
6、服务员要认真准确的使用餐前服务礼貌用语及灵活有效的运用餐中礼貌服务用语。
三、纪律规定
1、拾遗:员工在营业范围内拾到物品必须立即通知或上交,私藏拾到物品的按盗窃顾客财物处理。如有客人遗失私人物品,请立即通知上级。
2、吸烟:员工在上岗期间不允许外出吸烟,下岗或休息期间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3、私人电话: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如有紧急事情,需请示直接上司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接听或拨打。
4、因员工故意或疏忽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5、任何员工未经许可,不得利用职权向客户、供应商、同事、上下级或其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索取或收受任何私人利益。(包括礼金、礼物、回扣)
四、保障餐厅利益
1、禁止私自摄取公司的任何物品自用或图利。
2、不可对外泄露公司内部的政策、行政构架、技术工艺、信息、客户资料等商业机密。
3、员工因故意或疏忽导致公司蒙受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4、员工应避免参与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事务活动。
五、爱护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的良好环境,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爱护公司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
1、不准随地吐痰;
2、不准乱仍杂物;
3、不准乱涂乱画;
4、不准在公共场合吸烟。
六、保护公司的设备、设施是每一名员工的责任
1、餐厅的设备、设施采取专人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管员工使用和保养。
2、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前,要了解其用途、掌握操作程序,并严格按正确的方法操作及使用。
3、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前,要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应立即报予工程部门维修,避免因设备、设施损坏而影响到客人的使用,以及直接或间接的给餐厅带来经济损失。
4、员工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七、节能降耗
为了使公司更好的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节能降耗人人有责。
1、节约用水,规定水龙头开启的时间,并由专人负责,杜绝长流水现象。
2、节约用电,无人时关闭电灯,并按店内规定的时间开、关电器设备,做好节电工作。
3、按店内要求及时开关燃油、燃气设备,做好节油节气工作。
4、低值易耗品要节约和控制使用,按店内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合理使用,禁止浪费、私拿、私用。
5、半成品要进行严格管理。冰箱、冰柜、冷库内存放的各种原料必须专人负责,按要求定位、分类摆放。使用时先旧后新,定时清理、保持内外卫生,避免浪费。
八、公司管理人员“十不准”
1、不准犯自由主义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
2、不准利用职权在本公司谋私和作风不检点。
3、不准仪容仪表不整和说与身份不符的话,或散布有损公司的`言论。
4、不准拉帮结伙,搞不正当的人际关系。
5、不准在不调查、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乱发表意见和处理问题。
6、不准出现事故隐匿不报或推卸责任。
7、不准带消极情绪或抵触情绪工作。
8、不准所负责的工作停滞不前,久无成绩。
9、不准打骂员工和不关心员工。
10、不准对领导交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执行缓慢。
第三章员工奖励与违纪处罚
第一节员工奖励
一、满勤奖
1、获奖资格:当月所有工作日(工休除外)全部出勤(出勤100%),无任何请假。
2、全勤奖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二、员工如有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1、工作兢兢业业,业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者。
2、妥善处理客户关系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3、为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做出突出贡献者。
4、为公司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有突出贡献者。
5、爱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表现突出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7、坚决阻止不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8、防止灾情事故的发生或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特殊贡献者。
9、圆满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工作任务,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10、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情况属实者。
1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或改进方案,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能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或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者。
三、奖励形式
1、发放奖金、奖品,酌情确定奖励标准。
2、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彰等。
3、晋级、晋职、加薪等。
四、奖励申报审批程序
部门填写奖励申请表,详细阐述先进事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签批奖励意见。
第二节违纪处罚
一、处罚形式
1、警告:适用于轻微过失(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2、扣分:适用于违法公司常规相关制度、标准(违规违纪实行扣分制,每分2元)
3、劝退:适用于经常违法公司制度、标准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
4、开除:适用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二、警告:(第一次口头警告、书面记过,第二次按照规定扣分)
1、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达到公司要求标准,扣1分。
2、不按规定佩戴工作牌,扣1分。
3、员工之间不使用敬语,互说脏话,扣2分。
4、见到客人不问好、不礼让,扣1分。
5、责任区内卫生两处不合格,扣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扣2分。
7、上岗时间擅自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扣2分。
8、服务程序或服务操作不规范,扣2分
9、收银台、库房、服务区内存放个人物品,扣2分
三、扣分(违反下列条例除扣分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具体情况做赔偿处理)
1、上岗期间闲聊,扣2分。
2、跟随背景音乐哼唱、吹口哨,扣2分。
3、对客人品头论足、议论客人缺陷,扣2分。
4、不经准许私自串岗、串班,扣2分。
5、下班后在店内无故逗留,扣2分。
6、收银员因复核单据审查不细,加错单据或漏加单据造成少收客人钱款,根据情节扣1-5分,并赔偿损失。
7、值班时睡觉,扣5分。
8、不经请示,无故脱岗,扣5分。
9、服务不到位被客人投拆,扣3-10分,严重开除。
10、在营业区域大声喧哗影响客人就餐,扣5分。
11、浪费员工餐扣10分
12、无故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挥调动,扣20分。
13、违反安全制度或部门常规,扣1-5分。
14、不按规范程序使用、保养设施、设备,扣1-5分。
15、未经批准使用餐厅器具、设备、扣5分。
16、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扣2-20分。
17、浪费低值易耗品,扣5-10分。
18、菜品卫生质量达不到标准,出现事故,扣10-20分,并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19、加工间所备成品及半成品出现卫生、质量问题、扣5——10分,如造成损失,包赔成本。 20、因为人为保管不当食品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扣5——10分,并包赔成本。
21、不合理加工或加工时原料浪费过大,扣5-10分。
22、冰箱摆放不整齐或生熟不分,扣5分。
23、收银在工作中多付或少付酒水,造成帐物不符,扣1-5分,并包赔损失。
24、保管员不盘点或进货不合理,导致产品库存积压变质,由保管员赔偿损失,并加扣5-10分。
25、验收员、保管员验货不认真,致使食品质量不合格、斤量不符,扣5-10分,并赔偿损失。
26、采购员采购的物品质量不过关,不能及时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员包赔,在市场不脱销的情况下,没能及时采购影响营业,扣5-10分。
四、劝退(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做劝退处理)
1、酒后上岗,劝退处理。
2、带消极情绪或抵触情绪工作,视情节扣10-25分,经教育无悔改者劝退处理。
3、业务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通过限期学习或培训仍不能达标,视情况降级或劝退。
4、服务态度生硬,与客人争吵,做劝退直至做开除处理。
五、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刻做开除处理)
1、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扣5-20分,直至开除。
2、发现客人遗失钱物不及时上交私自截留,做开除处理,触犯法律或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3、偷吃、偷拿公司食品或物品者开除,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威胁上级或其他员工,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做开除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5、在餐厅内赌博,按开除处理。
6、篡改票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节罚款。
7、散布流言蜚语、损害公司形象、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做开除处理。
8、拉帮结派,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者,按开除处理。
9、因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做劝退直至开除处理,并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安全保障
一、报告紧急情况的步骤
1、当遇到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电话通知上级。
(1)通报本人姓名;
(2)说明紧急情况事项;
(3)报告发生地点。
二、消防及报警步骤
1、所有员工必须掌握消防知识,了解消防通道位臵,熟悉灭火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2、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1)报个人姓名和地点;
(2)报告火灾地点;
(3)如果可能的话,估计一下火灾情况。
3、尽量保持冷静和帮助别人。
4、在确保自身利益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守卫现场等消防人员或主管到达现场。
5、爆炸事件及警告。
(1)发现有爆炸物可疑物时,切勿移动;
(2)立即通知上级领导、保安部或报警;
(3)在上级领导或专业人员到达后立即撤离,同时协助疏散顾客撤离现场。
三、盗窃时间预防
1、在大厅内,不用餐等人的可疑人物多注意。
2、提醒客人带好随身携带物品。
第五章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工作基本要求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以下各项规定。基本要求:卫生随时要保持干净,做到每日一小搞,每周一中搞,每月一大搞。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
二、个人卫生
1、凡患“五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均不得从事食品制作和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五疾: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2、全体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四勤”卫生。
3、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臵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怪装和便装,不得穿拖鞋。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工作区以外的地方。 5.在店内不能抽烟。
三、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四不”制度,确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制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3、加工制作时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冲洗,侵泡消毒、漂洗,保证食品安全。
4、生熟原料加工场所必须严格分用实行工具,用盛具专用制。
5、外购食品做好各项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制作和出售,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须做好保洁,防止污染。
6、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颁发规定标准,严禁超标。
7、原料、食品与半成品保管执行“四隔离”制度,以保证使用安全。
四、环境卫生
1、店内必须无“四害”,无蛛网,无灰尘。
2、保持店内各种设施设备清洁明亮,下内侧及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
3、营业场所必须保持地面、墙壁、天花板、天窗、玻璃干净清洁,无油腻。
4、货架,冰柜内的物料、成品按分类分开,堆放整齐。
5、店内垃圾桶要保持外部清洁,每天清理,并将内侧洗干净。
6、保持空调和电风扇的清洁,定期清洗,保证网帘和外部洁净光亮。
7、本店要求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无蚊虫、保证各方不受污染。
8、店内所有清洁工具必须每天清洗,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保管严格分类分别放在专用的盛具内,储于专用冰柜及保鲜房内货架上,并标明存放类别标志。
9、成品销售前必须用卫生、消毒合格的专用盛具并严格做好保洁工作,防止蚊蝇虫和其它生物的污染。
五、厨房卫生管理规定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每月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3、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保勿将食物在常温中暴露太久。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互相串味。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8、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9、员工工作时,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口水,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2、厨房清洁扫除用具应集中处臵,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臵,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厨房内随便悬挂衣物及放臵私人杂物等。
14、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5、厨房出菜。由各岗位操作厨师负责,如菜品出现口味方面的问题(如咸、糊)造成退菜的,由操作厨师按价赔偿100%。
16、切配人员必须把好货品关,要物尽其用,肉类、水鲜、禽类等必须处理干净,传送要快,认真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17、洗菜间的青菜要摆放合理、适当,要保证无腐坏、杂草、水锈等现象,必须保证菜品的干净和卫生,应该去皮的菜要及时去皮,必须保证砧板取货供应,否则处罚款10元以上。
18、洗碗间必须做到四过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餐具要保持光亮、干净,掌握好餐具用量,避免工作,出现错误要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9、配餐间人员负责菜品托盘的摆放,做好菜品的保温和卫生工作,当天的菜要争取用完,不新鲜的不要上,如有违规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0、厨房整体卫生要各尽其责,操作厨师每天随时清洁卫生,厨房每周大扫除一次(包括天棚、地面、门窗、四壁、各死角、按台),店长随时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每次10元以上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关于《员工手册》的管理规定
1、公司可根据需要,随时修订本手册的条款。
2、手册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解释权归广西广西歆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3、凡本公司员工不得在手册上乱涂乱画,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将手册交回,如有遗失或损坏,赔偿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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