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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一)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__年__月__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 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 份;
三、其他材料 份。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二)
原告:×,性别,汉族,生于 年 月 日,原在××公司工作
住址:××路××号 室,电话:×××××
被告:×,性别,汉族,××公司驾驶员
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路**号 邮编:200030 电话: ××××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 ***共计 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 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X时 ,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路、××路路口时,遭遇被告×驾驶的车(牌号为沪×)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X)。原告又于X年X月X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XXXXXXXXX,属X级伤残” (见证据X)。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因被高的行为无法上班……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 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 院
原告: (签名)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三)
原告 :李**,女,汉族,1960年1月20日出生,住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小区4栋1单元602号。
被告 :刘**,男,汉族,1979年1月19日出生,住长春市二道区**小区4栋1门302号。电话:******
被告: 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111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长春市**区**大路****号
诉讼请求 :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被告**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471,235.8元;
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范围内对原告遭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诉讼费、鉴定费等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
**年9月20日8时20分许,被告刘**驾驶吉A0000号小型轿车,沿亚泰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亚泰大街光复路北口处闪躲其他车辆时,与同方向原告王**驾驶的吉A1234号二轮摩托车(车上载乘原告李**)刮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原告王**李**受伤。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经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宽城大队认定,被告刘**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外人王**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李**无责任。
原告李**事故当日入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经简单治疗后,转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继续治疗,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确诊为腰椎爆裂性骨折,住院25天后出院,至今仍在家休养。
经查明,被告刘**所驾驶车辆为出租车,车辆所有人为被告**公司,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
原告认为被告刘**未确保安全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应按其责任比例承担对原告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被告**公司作为车主及被告刘**的雇主应当对原告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对原告人身损害承担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长春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李**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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