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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年之星”创新作文大赛获奖作品
昨日重现山东胶州三中 李婧
我是一个视友情高于一切的人。我时时回忆起我的童年,自然也就想起了他和她,不妨用小S和小D代替我这两位儿时的好友吧。
最初认识小S和小D 是在小小的幼儿园里。那时我父母忙于工作,便把我送入了离家不远的一所幼儿园里。我生性腼腆,到了那儿,便躲在妈妈身后不肯进门。妈妈把我扔在那儿,不顾我的苦喊径自走了,便有一位老师带我进去,她那时很年轻,也就十七、八岁。我从此便结识了许多小朋友,开始了我幸福的童年,也认识了小S。
但我与小S 并不熟悉。真正和他接近是在小学。由于一路走,我便与小D熟识了。尽管我和小D是同一幼儿园的,但在幼儿园时却不曾和她玩耍。顺路,脾气相仿,我和小D的关系越来越好,渐渐把对方当成了知己。小S和小D从小一块长大,两个人熟得很,而我又和小D很好,和小S便也渐渐熟悉了。
我们三个人的脾气、性格很相似,小S的脾气则更好。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是多么快乐呀!小S和小D每天都一起到我家叫我上学,还常常到我家一块玩。那时有电冰箱的人家还不多,我家恰好买了一台。三个小孩子便凑在一起鼓捣,我们都没什么零花钱,冰淇淋是不多见的(只有我考试得第一才能吃到),冰糕也不能经常吃。于是 我们便做了许许多多的冰块、奶块,一口能吃一个。到了中午,我们三个人便躲在我的卧房里,关上门,三个人瞒着大人吃。那冰凉清甜的滋味是不能再体味到了。现在,我有了足够的钱买任何我想吃的冰淇淋了,但再也找不到当年三个人抢着吃的那种感觉了。
接着,便到了上学的时间,我们三个人总是一块走。为了抄近路,我们便横穿职业中专的操场,这时就必须逾墙而过,我动作不及他俩迅速,总是落在后面。他俩就会等着我,然后一路上有说有笑地去学校。
放了学,那更有意思了。我照例把书包一扔,便去小D 家。小D和小S住得很近,至多十几米。那儿有一个水库,到了夏天,波光粼粼,对我们无疑是极有诱惑力的。但小D的母亲是不让她去的,我和小S便极力撺掇。有一年,水库里水很少,有的地方露出了金色的沙滩。我们便跑下去捉蝌蚪。我们捉了许多,玩够了,便又放回了水中。那是一个微风习习的黄昏,夕阳西下,天边出现了极为壮观的火烧云,一切笼罩在金色之中。沙滩是松软的,当然没有贝壳,毕竟这不是海滩。但就这小小的温暖的沙滩,对我们就已经足够了。这一副和谐、柔美、朦胧的画面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那只是一个不大的水库,现在不知是谁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爱情岛”,我现在也时时路过,它和以前不一样了,有了小桥,有了所谓的小岛,小S是不是也和它一样,慢慢变了呢?但不管怎样变,那份亲切感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
我和小D仍那么好,我们在同一所学校里,天天见面,见了面,不免谈起小S 。我和小D 已经好几年没见到小S了,听说他去了职业学校,就是我们儿时常常路过的那所。那儿留下的欢笑他还记得么?
不完美也是一种美,我不知道这是谁说的。我时时路过小S的家门,但我终究没有敲门,我只是怀着无限的感慨走过。我是多么想让时光倒流,和小D、小S再回到那无拘无束、充满阳光的童年。
很多人不了解友情。在这个爱情不再真实的年代我选择了最纯洁的友情。看着儿时的好友一个个远去,我惆怅却又无可奈何。我知道这是不可避免的。我们选择了不同的人生道路,我们也许再也无法像儿时那样走在一起了,但这人世间最纯洁的感情是永远都无法磨灭的。小D、小S已经融入我的生命,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也许十年,二十年之后,我们各自的身份、地位截然不同,但谁又能忘记自己的过去,忘记那三个夕阳中的身影呢?
那“爱情岛”是否应改为“友情岛”呢?为我,也为小D,为小S,为我们回味无穷的童年。
评析: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显然,此文是带着浓浓的怀旧的感情写出来的,无论是对景物的描写,还是对过程的叙述,都能让人体味出 《Yesterday Once More》的滋味。
指导教师:张守卫
家有老狼
山东胶州三中 张磊
老狼现而今长得高大威猛,英俊潇洒,是一个可以信赖甚至于托付终生的狗。之所以叫老狼而不叫老狗,原因在于他是一只狼狗。同时,老狗这一称谓颇不悦耳,不合老狼身份。作为我们家的重要成员之一,老狼的地位远远超过了家庭主要劳动力——老牛,甚至有凌驾于我之上的势头。
五岁那年,我随父母第一次到爷爷家。我第一个冲进去,老狼也第一个冲出来,见我十分可爱,便过来要用牙吻我。我急忙转身以便保住自己圣洁的初吻,但由于转身速度和国家队的后卫差不多而被老狼在我全身最为厚实的部位吻了一口。等到父母跑过来将老狼赶走,我已被吻出血来。接着便下雨了。后来在慈祥的爷爷的抚慰下,雨渐渐停了。我摸摸伤口,一阵阵的刺骨之痛,令我终生难忘。好在爷爷有祖传药膏给我涂在伤口上,疼痛才稍微减轻了一些。那药膏我一直收藏到上学识字后才扔掉,那是因为我闲着拿出来看时发现了“本品对蚊叮虫咬有特殊疗效”的字样。
经过个把月的休养,我终于好了。为了报仇,我做了长时间的忍耐,不去轻易靠近它,而是在暗地里观察它的一举一动,并加强锻炼,提高自身的抗击吻能力和奔跑速度。在那段艰苦的岁月里,我认识了黑子。
由于我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所以我们很快便成为朋友,并且结成攻守同盟。出于有相同的志向,我们彼此称呼对方为同志。当然,我是极不乐意和黑子称同志的,但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抗击老狼的统一战线,我做了妥协让步。黑子的命运可谓是十分悲惨。当初家里是为了消灭一批小偷而将黑子买回家——不是请到家里来。作为职业杀手的黑子可谓是尽职尽责,在每一个漆黑的夜晚都睁大眼睛值班,一听见动静便马上行动,使出“祥龙十八爪”将老鼠毙命于掌下。然后便回去休息,不论有多大动静也不会再出来——除非你去动它的老鼠,它才会醒过来。因为那老鼠是它辛辛苦苦捕来换鱼的。同时,黑子也是我所认识的最聪明的的猫。他完全懂得人只是需要它捉老鼠才养它的道理。因此,他在捉老鼠去换鱼的同时,时刻注意保持老鼠家族的实力,以便确保他的地位。但一切都被老狼给毁了。老狼的捕鼠技术远远超过黑子,致使老鼠家族的实力锐减。家里人虽然没对老狼捉老鼠的事表扬老狼,但也没有反对。于是,黑子便失业了。失业总是不好,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想去做野猫吧又放不下架子,想再找个好地方吧又没有人要。唉,下岗职工,苦啊!
经过长期讨论,我和黑子决定采用投毒的方法解决老狼。毒药是黑子从邻居家里偷来的“特效灭鼠灵”。具体的投毒工作由我来完成。于是,我小心地将药放进老狼的午餐中。为了尽快尽善地达到目的,我又给它放了些好吃的东西。然后便躲在一旁观看那我一直梦想见到的情景。但上天的不公又一次表现了出来,老狼并没有吃,只是嗅了嗅便回窝了。我又加了块排骨也无济于事,便失望的走了。当我再次回来的时候,却见到了黑子的尸体。它把老狼的午餐全吃了,然后便飞升了。也怪不得它,饿了好几天了。
我的计划破灭,并且丧失了一位无比亲密的战友,使我的事业遭受了严重的挫折。更重要的是,我似乎已经暴露了,家里的人,尤其是爷爷对我严加监视。面对空前的白色恐怖,我没有退缩。为了麻痹敌人,我决定采取曲线救国的方针,主动与老狼妥协。
然而,在与老狼的接触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以前是错误的。于是便毅然改变了以前的错误思想。由于老狼深知“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道理和当初对我的友爱,我们很快便成了好朋友。
对于足球,我和老狼是同时并且深深地爱上了的。对此我要感谢老狼。由于它的全力支持,我总是能够很容易地就加入踢球的行列,而不用像以前那样苦苦哀求。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便请老狼也一块踢。老狼的技术是绝对一流的,四条腿的无敌盘带,以及那无人不惧的气势,使我队曾以10:0轻取对手。但后来由于大伙一致提出不愿与狼共舞而不得不退出。为了朋友,我也毅然退出踢球的行列,与老狼一同离开球场。
上学之后,便不能和老狼一直在一起了。虽然它在下课的时候总会来看我,但由于学校是不允许老狼这种“人”进入的,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只有几个课间。对此,我从未敢跟校长提出异议。但是老狼却认为此种规定极不公平,应该坚决废除。于是,便冲进校长室与校长理论。但他因错误的估计了形势,加上不知道人是不讲理的道理,结果被痛打了一顿。但此行还是取得了一些效果:校长为了他那件在战斗中牺牲的西裤而找到我家,直接导致了我被痛打一顿。在我一个人偷偷地哭的时候,老狼便来安慰我,并向我道歉。令我吃惊的是,它居然提出再一次袭击校长,以便打击他的嚣张气焰。见我颇为惊愕的表情,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二天,老师严厉地批评了我,并郑重警告:“不准结识那些狐朋狗友。”
校长见了我总是板着脸,那眼神恨不得将我开除,但惧于老狼的威严而迟迟没有下手。
九岁那年,家里买了一台电视机,我和老狼很快便着迷了。此时矛盾也产生了,那就是动画片《变形金刚》和《动物世界》的播放时间重叠。当我收看《变形金刚》的时候,老狼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恳求我收看《动物世界》。我不同意,老狼便大声抗议,令我没法看好电视。于是,我便以主人的身份与威严将老狼撵了出去。老狼刚开始还喊了几声,后来便不作声了,他似乎明白了人与狗是不平等的。也许那一次的打击对他来说太大,也许是我不够朋友的举动伤了老狼的心,他一连几天不吃不喝,急得我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只得将他请进家去看《动物世界》,自己跑到邻居家看《变形金刚》。心里很不痛快,唉,谁叫自己是人呢!
老狼却不像我体谅他那样体谅我,每天准时收看《动物世界》,只会要求我帮他打开电视,然后便无视我的存在。
我的好心导致了令我意想不到的后果。过早过高的教育使本来发育迟缓的老狼迎来了他的春天,接连好几天不跟我玩,一个人偷偷跑出去,跑出去找小花。小花是村长家的宝贝,长得漂亮。老狼其实是很自卑的那种,又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心里想对小花表白却又不好意思,怕遭到拒绝,而使自己的梦想破灭。在经过无比痛苦的煎熬之后,老狼终于向小花表示了自己的心,但小花的没有回应使老狼彻底绝望了。在回家的路上,老狼发现了一直跟着自己的大花。
事情的结局有点残酷,老狼夹在中间烦恼了好长时间。终于决定提前结束一切,把两朵花都忘掉。对于此,我曾劝过他应该再想想,他却老成地说:“有些事情是不可能的。”
从感情纠葛中摆脱出来的老狼又整天和我在一起到处闲逛,但他却不像以前那样,仿佛一时间老了许多。我本想劝劝他,但又怕触及他的伤处便不敢问他,只是静静地陪他走。
老狼的不高兴使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看着他垂头丧气整天没个精神的样子,我心里就难受。
经过一个多月的沉闷,老狼终于恢复了以往的风采。这时他才告诉我他这几天在想什么。经过他的仔细分析思考,老狼得出一个结论:“千万不要看《动物世界》。”
我举双手赞成这一决定。于是我便可以在家里看《变形金刚》了。
和老狼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没有烦恼,可以无拘无束地在田野中奔跑,自由自在地去钓鱼、踢球、打水漂… …
令我感到遗憾的是:老狼不是一个人,不能像朋友一样在一起交谈。
评析:也许,很多人都怀念童年的生活,也愿意把那些美好而难忘的过去付诸文字。但并不是每一篇这样的文章都能写得栩栩如生真切感人。究其原因,大多因语言文字功力欠佳而难以使人卒读。本文语言并无华丽辞藻,小作者以拟人的笔法把一只家犬当作朋友,娓娓道来,如叙家常,于平常中见功夫。值得推荐给同学们一读。
作者 张磊 参赛类别 高中 推荐教师 张守卫
学校地址 山东省胶州市第三中学
联系地址 山东省胶州市第三中学 邮政编码 266300
E-maill zhangshouwei@qingdaonews.com
作文名称 《家有老狼》 作文体裁 散文
作文关键字词 狗,老狼,我,电视,《动物世界》
重点描述 和老狼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没有烦恼,可以无拘无束地在田野中奔跑,自由自在地去钓鱼、踢球、打水漂… …
作者简介 略
高中女生眼中的高中男生
冷水里的鱼
我是女生,一个高中女生,生活在一群和我一样的高中女生以及和我截然不同的男生之间。学习之余,我们女生总是爱围在一起聊聊学校的八卦新闻,也常常对那些天天满头大汗的男生们评头论足一番。
高中的男生是动作派。他们绝不会像女生一样喜欢静静的散步,赏花,看风景,也不会像小时候的他们一样,爱和妈妈一起逛街,买些汽车模型。在他们眼里,轻微的运动不过瘾,漫步商场是酷刑,还远不如让他们跳楼要来的舒坦。相对于女生们把音乐奉为神圣的殿堂,男生们心目中的圣殿永远是操场。他们的最爱永远是女生眼里那脏兮兮的丝毫引不起运动欲望的球。管它考试成绩有多惨,管它老师骂了多少次,管它父母千嘱咐万叮咛,上了球场,什么都忘了。拼抢起来绝不谈原则、礼仪、风度、形象(当然,若有女生观战,动作便潇洒多了,做秀的成分也多多了)。等到一场球下来,灰头土脸,一身臭汗不说,还会挂个小彩什么的。更甚者因一言不和,双方便动起手来,这也很常见。在我看来,女生们管他们叫动作派而不是暴力派,还真是优待他们呢。打架流血事件可全是他们的杰作。
以前,不少看起来斯文安静的男生给我这样一个既定印象:并不是所有的高中男生都是动作派,后来才晓得这种被我视为异类的男同胞们一上球场,那股子猛劲儿一点儿也不亚于他们的同僚。这不,上周学校了搞了一场乒乓球赛,最终折桂者竟是那个一向被我视为文气秀才的小子。我都快成逗眼儿了。于是乎,我不得不纠正原有的那个错误观念,男生们的运动情结还真不容小视。
高中的男生是幼稚派。有人曾这样说过:“二十岁以前的男人是男孩。”我可是绝对相信这句话。瞧吧,高中男生虽已十七八,骨子里却还幼稚得很呢。别看那一个个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家伙,对生活总是一副不屑样,大有天塌下来我顶着之势,犯了错也死不认帐,还大呼“大丈夫宁死不屈”。可只要一来软政策,他们就一点免疫力也没有了。其实,高中的男生顽皮、稚气,也不失可爱。他们也会在老师不在时,偷偷溜出去玩;他们也会被动画片迷得死去活来;他们更会因做好一件事被别人肯定而露出一脸孩子般的笑容;他们还会在和心爱的女生说话时,把脸账得通红。高中的男生还只是孩子。
我有一个和我同在高中的邻居。他学习、运动都是个中好手,处理起事来也不乏果断、精明,我还挺佩服这个帅气男生的。可他妈妈老是埋怨他太过迷糊,自己的东西不知怎的便没了。我认为这种男生“大事精明,小事糊涂”,也不失为可爱一族,女同胞们可是都同意这个观点 奥。
高中的男生是重金属派。如果把女生们喜欢的小说、洋娃娃、精巧服饰称为轻工业产品的话,那男生们的爱好被叫做重金属就一点儿也不为过了。球场之外的男生总喜欢研究钢铁制造,什么飞机,轮船,汽车,大炮,爱得如痴如醉,神魂颠倒,就只差流口水了。每逢谈起这些,他们的两眼就闪闪发光,有一种近似女孩子提起琼瑶时的梦幻表情。若哪天哪位女同学一时兴起,想了解最新武器有哪些,那大男子本色绝不会让他们在女士面前丢脸,保证从国内到国外,如数家珍,娓娓道来。什么F95坦克,什么F—2I战斗机,什么白杨M弹道导弹,什么TMB……洋洋洒洒几十种,准听得你头昏脑账,然后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些可不是瞎吹的,我是亲自实践而得知的,否则那些我闻所未闻的名词又是从哪里得知的呢?不过,我就是不明白,他们哪来的那么多工夫来研究这些呢?可话又说回来,女生们用于看小说的精力也绝不比他们少。因此,我根据这个以及女生们看书多写作好这一现实得出一结论:男生们之所以擅长数理化,也得归功于这个铁家伙了。
高中男生是思维怪异派。大概是因为我只是一个女生,男生们的思想我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在我眼里,这些男生简直是怪胎,他们的思维太奇特了。一套套已辨不出颜色和号码的球衣几个月也不肯洗一次,因为“球衣越脏,球技越好。”这简直是谬论嘛。可他们却奉为真理;再比如打架,吸烟,是个人都知道那是鲜明的自虐,跟自己过不去,可他们却还乐在其中。认准了弄个断胳膊伤腿儿外加肺炎才是英雄,倔得九头牛拉不回来。我们女生公认,从这个角度看,男生是白痴。还有那宿舍,真不敢恭维,自打一开学就没换过的床单像蚂蚁啃过的一样不说,整个屋子还臭气冲天,而他们却引以为傲,说什么那是男性独特的气息,一边去吧。
当然,思维怪异对男生而言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最起码,对他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在数理化上,在所有人都在冥思苦想时,猛得用一种很精很巧的方法解出难题的多半时男生。总时引得周围一片惊目。自然,这位老兄也惨遭同胞妒嫉。到也不是为了他解出了题,只是因为他一枝独秀,受到所有女生的关注而已。
高中的男生是名副其实的自大派。尽是大男子主义,不把我们女士放在眼里。也无怪我们叫他们为沙猪。不过,近几年校园里阴盛阳衰,女生们纷纷爬在他们头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也着实挫了他们的狂傲之气。除此之外,女生们也还自有一套整治他们的办法。对我们凶,我们就采取眼泪政策,来个哭断山河,准搞得他们慌张失措,手忙脚乱;眼高手低,不肯给女生帮忙,更好办,只需在他们请我们代洗衣服时狠狠刁难一番,外加在其他人面前对他河东狮吼一次,保证不再重犯。“死要面子活受罪”可是他们的信仰。高中男生总认为女生没用,可一旦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孩,绝对不学自通“Lady first”,服服帖帖,小心谨慎,连一向让他们最不屑的买花、逛街、看电影都做得理所当然,并一张笑脸保持到底。这又是我们女生修理男生的一大法宝。所以,男生只管自大,女孩也有办法吃定他们。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与男生相处其实也满愉快的,尽管有时被他们气得几近吐血,但从心底说,他们还是蛮可爱的。不过,可千万别当着他们的面夸他们可爱,他们认为那时女孩与孩子的专用词儿,不能用在他们这些“大人”身上,会翻脸的奥,还真是自大。当然,也别夸别的,否则就要飘飘然飞上天了,也真是幼稚的可爱。耶,又说错了。
注:我一直担心,万一此文一经曝光,男生会不会气得想掐死我,要不也得吊死我。我不是想说他们一无是处,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当然,里面有一些批评了他们,那也是没办法的嘛。
希望他们不是小气派,不是不饶人派。
高中男生眼中的高中女生
高一、七 张国庆
I\'m a boy ,一个高中男生,一个并不出众的一般男生,在芸芸众生的男士集团里扮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十七八岁的男生,已经开始注意着和自己一块学习的女生了。在没事的时候(甚至有事的时候),总爱趴在窗边、楼道扶手上对女生大加评论一番。
高中的女生是文弱纤静的。她们不会拍篮球,不会带着球满场飞。让她们投篮,竟会“三不沾”。不会在一起狂追猛跑,在她们眼中,篮球场是地狱(当然,除了观战、拍手、傻乐),摇滚乐是噪音。下了课后只会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掩耳苦攻”,在她们的字典里,运动便是烈酒,喝了会“上头”。在语文课上,通常是女生打天下:课文倒背如流;说点评析文章的话,那是小菜一碟;做个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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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题如捏死一只蚊子。
虽说文静,但对起口角来一个甚一个。她那一套一经爆发,也不是闹着玩的,话一出口,准淹死你,会说得你七窍生烟、捶胸顿足,自知理亏,(男生们)即使有理也成无理了。
高中女生是犹豫的、有点傻的。有点傻是因为一道物理题竟也能让其耗掉半节自习课(当然,除个别的同类异人之外)。有问题了,这个问问行不行,哪个问问好不好,总是在征求了一大把“好不好”“行不行”之后才艰难地下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决定:今天不交作业了。初中时有位女同学,学习一般,作文获奖不少,但一到关键的决策问题上就如进了诸葛亮的“空城”,找不着北了。需要上琢磨下琢磨左思索右思索,前后问一问,左右征求一下,这才从城边的狗洞匍匐而出。正是因为这一点,班长竞选,她光荣地未被提名。
高中的女生爱美、天真、漂亮、花枝招展。小学时拖着羊角辫的小丫头,高中时却是有形有体的大姑娘。初中时,班上的女同学因为深受校服所害,所以漂亮的衣服没机会穿。但也有不吃老师那一套的,尽管穿着自己的花衣裙,结果被扣分,还被老师骂了一顿。这会儿该老实了,但没几天,又穿回来了,我们男生看了,“ 哦,真有个性!”女生在男生面前的打扮可就更加惹眼了。同学生日聚会上,所有请到的女生都比平常见到的漂亮十倍,有的还打上了口红,咦咦,你个妖怪。说真的,真让人心动。女生在遇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时总是低着头,等问题,即使没话,也愿低着头偷着乐,脸却涨得通红,连他打篮球时,也在场边尘土飞扬中拍手,也顾不得脏和卫生了。但是对普通同学开玩笑时总是笑嘻嘻地,尽显自己的淑女形态。
高中的女生在我眼中是孤陋寡闻。每次播放“国际时事”或国家的大事,都要问这问那,好象一点儿也不知道。听着别人,尤其是我们男生叙说,总是目瞪口呆,连连点头,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时,我们就得意洋洋地说“一般,一般”。女生还爱听故事,不管是军事、科幻还是鬼故事,她们都爱听。鬼故事虽然吓得她们魂不附体,也还是受到她们喜欢。看着她们那可爱又好笑的表情,我们总是乐得前仰后合。不过,对于小说或其它文学方面,我们可就甘拜下风了。她们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小说里人物的外表和个性等等,不由感叹她们记忆力咋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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