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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蒲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回报
各位领导: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求,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围绕“三大平台”建设这一主线,以第一责任人的的姿态,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有力今年年初,因我镇领导班子的调整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变化,我们及时调整了社会综合治税领导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组长,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作为整顿规范经济秩序、破解财政困难的重要抓手,紧抓不放,亲自督导。及时召开了新的领导组成员会议,统一了领导层的思想认识,加强对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2004年半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和排查不足之处,于2005年4月份召开了白蒲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在此次会议上,张益群镇长肯定了我们去年所取得的成绩,也提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就2005年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拓宽了信息来源,完善了信息传递机制。镇综治税办根据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点的通知》(皋综税办[2005]2号)的精神,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及各个税种征收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确定各单位信息传递的具体内容。财政、税务部门与各部门、各村居之间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涉税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同时,将涉税信息向工业、工商、服务业延伸,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在信息采集上,不仅主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的涉税信息,而且还形成了覆盖各个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初步形成工作联系、联合办公、双向控管、数据交换、自行采集的工作制度。
各信息传递单位、各委托代征单位都明确了专人负责采集、传递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涉税信息,及时将本辖区的涉税信息传递给镇综治办。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逐步建立起市、镇、村三级网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的新格局。我们的工商、公安、交管等部门大力配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推动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3、注重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管,堵塞税源漏洞。
镇村两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费用、公益事业支出项目不少,金额也不小,特别是近年来镇区园区工程建设、通达工程、河道疏峻、防渗渠等面广量大,还有农村小型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名目繁多。我们财政所和农经站充分发挥代理记账的优势,对各村、各部门在支付各种费用时取得合法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特别是建筑建设工程项目的费用支出,严格要求必须取得2005新版的专用票据,否则不得支付工程款项,这已作为一条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纪检、审计、财政定期对镇村两级部门单位进行财务审查,审查其在财务支出活动中的票据规范性情况,对非正式票据一律予以纠正,退回原单位或个人,重新补票入账。如果不能重新取得正式发票的,我们将视同不合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的支出,依法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预付的工程款限期换票结算,完工工程待验收通过或审计报告出来后,开票结转支出。
4、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
镇综治税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信息采集、传递、组织、协调等方面加强考核,并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各自的辖区内一旦发现有不报或瞒报涉税信息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因不报或瞒报涉税资料而导致税源流失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责任,重则进行处罚。对接受不合法票据入账而导致税源流失的,除追缴流失税款外,对单位将处以1—5倍的罚款。通过奖惩措施的落实,形成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和鞭策落后的约束机制,努力营造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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