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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3-02-24 14:16:2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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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文化的最大目的在于以文“化”人,社会主义文化的最大目的在于以先进文化“化”人。如何发挥先进文化的教化功能?如何让文化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就我县而言,文化工作能否担此重任?最近,我们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专题调研。 一、现状:忧大于喜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站在文化强县的战略高度,于1997年提出了创建“文化先进县”的目标,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的意见》(桃发〔1997〕4号);2001年,县委、县政府提高创建标准,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的补充意见》(桃发〔2001〕10号),明确提出了县城“六有”、乡镇“五有”、村“三有”等具体目标,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文化“五纳入”工作,并将创建工作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2003年,县委又提出了“一园一节三基地”的“一三一”工程(文艺园、桃花江美人窝风情文化节、竹文化基地、举重培训基地、民俗文化基地)。“文化先进县”及“一三一”工程为全县文化工作规划了发展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通过不断努力,目前,全县文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规划蓝图部分实现。县城“六有”已具备“四有”,即文化馆、图书馆、剧院、电影院(尚无博物馆与民间职业剧团),乡镇“五有”在灰山港镇、松木塘镇基本实现。在“一三一”工程中,竹文化基地以桃花江竹海为基础,已基本建成;举重培训基地于去年通过验收合格(但该项验收是一年一次);文化节定于今年9月举行,目前正在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可望能顺利举办;文艺园建设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二是文化活动开展较为频繁。2001年,文化部门围绕“县庆”等中心工作共开展广场文化活动、文艺招待演出、文化下乡等大中型文化活动8次,各乡镇组织开展活动100多次;2002年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元旦广场文艺演出、九运会文艺招待会等大中型文化活动32次,各乡镇组织活动108次;2003年尽管受到“非典”等因素的影响,文化部门仍然组织了元宵文艺晚会、“红艺之光”金秋音乐晚会等文化活动13次,各乡镇组织开展活动91次。尤其是2003年10月初组织的“心连心”杯精英歌手挑战赛有120名歌手参加,参赛及观看人数之多为历史上罕见。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大地丰富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三是文艺事业走向繁荣。《桃花江报》(现更名为《桃花江通讯》)自开办以来广受各界好评,至今已出版69期;全县广大文艺爱好者从2001年至2003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2800多件;桃花江艺术团等5个较大的民办剧团及一些小型民间剧团,长期活跃在广大农村,每年演出在1000场以上,每年创收60万元,2002年文化局曾给予奖励4万多元;2002年,由文化馆组织参加湖南省第二届“三湘蒲公英奖”大奖赛,获金奖1个、铜奖 4个,居全市之首。四是文化市场整治初见成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县域经济的发展,全县文化市场近年快速发展,形成了网络文化、音像、印刷、歌舞、娱乐、文物等10大市场, 但经营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从2002年开始, 文化部门加大了“扫黄打非”力度, 对十大市场的500多家文化经营单位(户)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20多次,有效地净化和规范了文化市场。五是文化系统内部的产业化初露曙光。2003年下半年,投入近200万元的电影院服装超市开业,除安排10个职工就业外,电影公司每年可收取场租17万多元;投入上百万元的灰山港电影院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其建成不仅能提高灰山港镇的文化品位,还将成为全县文化产业的一大亮点;影剧院“南大门”以200万元整体出让,门面楼综合开发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县电影公司与影剧院联姻,开展电影放映合作,可实现资源共享与捆绑发展,将对解决两家内部困难、维护内部稳定发挥出积极作用。对上述成绩,上级有关部门给予了充分肯定,从2001年开始,我县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文化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从2002年开始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和“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03年列为全省县域文化建设基地县、“湖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 从总体上看,全县文化工作在近几年之内已取得长足进步,但要把县委、县政府规划的美好蓝图全部变成现实,要把桃江建成一个事业繁荣、产业发展的文化强县尚任重而道远。那么,到底是一些什么问题在阻碍着文化工作目标的实现呢? (一)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缺少必需的工作场地。我县文化基础设施大多建于上世纪70至80年代,现在不是整体丧失就是破旧不堪,文化事业缺少必需的工作平台。从县城“四有”来看,为了生存,电影院被改建成服装超市,图书馆也偏居一隅,目前能开展室内文化活动的只剩影剧院一家。对场地需求最迫切的是文化馆和文管所。文化馆馆舍建于1972年,为五层砖混结构,共计1250平方米,30多年来未进行过大的维修,近年来因桃花路改造后增高,馆舍第一楼360平方米场地低于临街路面1.5米,成了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失去实用价值;1995年开始,县城几次被淹,馆舍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部分承重梁柱出现裂缝,1997年被鉴定为危房;2002年,为了通过国家二级馆验收,文化馆只得谎称正在更换房产证,馆舍面积不达标亦由房产局开个假证明蒙混过关;现在第六层圈梁及天花板出现裂缝,一到下雨,五楼排练室就水滴不止,加上桃花路车水马龙,噪声太大,文化馆内已找不出一个适宜的培训辅导场所。全县有馆藏文物3000余件,其中93件是国家级珍贵文物(国家一、二、三级),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居益阳市之首,从全省来看也是文物大县,却没有展列文物的必要场所。沅江、南县有博物馆,资阳、赫山有博物馆,安化正在建,桃江没有,反映我县源远流长的历史与深厚底蕴的文物只能躺在柜子里睡大觉,不能发挥任何作用。从乡镇来看,目前,全县有10个乡镇无文化工作办公地点,23个乡镇无文化活动中心,80年代建起的13个乡镇影剧院(场)只剩2个,6个万册图书馆及几个千册图书馆只剩7个,共计图书18400册,且全部尘封。全县770多个村只有59个村级文化室,乡镇文化工作的档案、资料早已荡然无存。可以说,乡镇文化工作阵地几乎整体丢失。 (二)专业人才青黄不接。文化工作对专业人才的要求特别高,文学、书法、绘画、舞蹈、音乐等各方面来不得半点虚假。在其他部门无一技之长者可以干工作,在文化部门则万万不行。文化局及其二级机构共有207人在职,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66人,高中以下的114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仅38人。如文化馆23人中,有一技之长者约9人,9人中能独当一面完成上级任务的只有4人,这4人中有3个接近内退年龄,另1个今年将办退休手续。文化馆作为全县群文工作的组织者,即将出现无懂行者的局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深的忧虑。在59名乡镇文化专干中,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只有31人,余下者对文化工作深感陌生,出现了文化专干无文化专长的不正常现象。59人中,有中专以上学历的32人;目前在文化岗位的仅15人,其余44人有9人抽调担任乡镇临时工作,35人下海或干其他事去了,致使9个乡镇文化专干出现空缺,文化工作职能已不复存在。 (三)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资金投入是开展文化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近年来,随着县财政收入的增长,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对文化工作的投入(见下表),对照国办发〔2002〕7号文件规定的“文化事业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我县还是做得很不错的。2001年、2002年、2003年全县财政的增长速度分别是1.7%、9.9%、10.5%,但对文化工作的投入增长分别达到了15.7%、18.8%、14.6%。可见,文化投入不仅呈两位数增长,而且增速远远超过了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但文化事业对资金的刚性需求是十分巨大的,文艺园、博物馆或其他任何一项稍大一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就可用完文化系统几年的财政拨款,不断增长的财政投入无法满足这种客观需求,因而出现了资金投入的相对不足,致使文化局的部分二级机构要靠争取资金或“乞讨”才能开展工作。2001年文管所从文化馆迁入原民政局三楼,因改造维修场地、添置报警防盗等配套设施,左借右赊,负债10万元,2002年该所在省财政争取到3万元维修资金,2003年又争得部分资金,加上县财政的增拨款,才勉强还清欠账,但要开展其他工作就困难重重了。近年来,全县开展的文化活动较多,而每次活动的必需经费都要上万或数万元,事实上文化馆对开展群文活动力不从心,经常要去有关单位拉赞助,拉不到赞助就只能自己先背着,致使2002年负债11万元,2003年情况稍好仍负债8万多元,2004年是否能还清债务尚不得而知。乡镇文化站情况比局直二级机构更糟。2002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乡镇文化站与广播站合并,并实行整体分流,199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文化专干定为全额拨款编制,1995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定为差额拨款编制。在现有的59名文化专干中,有28人为差额拨款,财政每年只发给3780元基本工资,所以生存成了部分文化专干的第一要务。某乡文化辅导员1999年拿了7个月工资,2000年拿了9个月工资,2001年拿了基本工资的80%,2002年、2003年只拿了“裸体工资”。生存都没有保障,谁还有精力去干事业?现在乡级财政十分困难,2003年仅有灰山港、牛潭河、马迹塘、修山等小部分乡镇投入了合计不超过10万元的文化事业资金,支持了一些公益活动的开展,大部分乡镇年初未将文化事业纳入整体规划,更无经费预算,因而大部分乡镇的文化工作萎靡不振或基本瘫痪就势所必然了。 (四)文化保护工作亟待加强。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由于山水阻隔及民族习俗、语言、审美等各方面的差异,形成了异彩纷呈的区域文化。这些文化资源是县域文化中的宝贵资产,一旦遭破坏或灭绝,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文化资源就我县而言,主要是两大类。第一类是民间文化。县境的民间艺术形式,分属文学、美术、戏曲、音乐、舞蹈等不同范畴,最保守的估计不下30种,极其重要的有故事、谚语、歌谣、功德画、竹雕、剪纸、地花鼓、三棒鼓、狮舞、道舞、猫舞、秧歌、腰鼓舞、蚌舞、灯舞、弹词、高腔山歌等,其中马迹塘故事与大栗港山歌(胡呐喊)是我县最具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形式,故事还是全省唯一的高台艺术形式。但令人焦虑不安的是,这些民间艺术濒临失传,究其原因,一是民间技艺的传承属父子相传,师徒相授,艺人们没有普及技艺的愿望,许多技艺是代代单传,口传身授,无文字记录,很不可靠;二是由于商业文化的冲击,年轻人认为民间技艺不赚钱,不愿学习,加上许多民间艺人不是已经作古就是年事已高,民间艺人队伍严重萎缩,民间技艺传承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三是已有的民间文艺资料已毁于一旦,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化部门花了近十年的心血整理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民间文艺档案资料,却不幸于1995年彻底毁于洪灾,因此拯救和保护民间艺术已刻不容缓。第二类是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县境历史非常悠久,从新石器时代起,桃江就有先民居住,3000多件文物真实地再现了桃江一脉相承的历史渊源。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全县珍贵文物中,东汉的漆木器及古籍、丝织品等一部分珍贵文物对保管条件要求苛刻,稍有不慎便会遭氧化或变质损毁,但因保管条件太差,连最基本的恒温干湿设备都没有,无法达到行业要求,文管所整天在担心着这些文物的生死存亡。全县有浮邱寺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熊亨瀚墓),这些场所的维修保护每年需要资金约8万元,2002年县财政下拨的文物保护费是0.55万元,2003年是1.5万元,2004年是2.5万元,与需求相差太大,因而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持工作形势严峻。 二、思考:如何突破五大瓶颈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所以从某种角度看,解放生产力就是解决“人”的问题。从实践层面来看,推动县域文化发展,重点在于突破观念、人才、投入、产业化及管理五大瓶颈。 (一)观念瓶颈。文化是什么?它是具有浓厚地域色彩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人文精神、民族艺术、行为方式、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总和,其核心作用是教化,其最大目的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因而我们的文化必须是先进文化,必然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文化逐步渗入经济领域,形成了今天我们津津乐道的文化产业。因而文化既有事业属性,又有产业属性;县域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基础,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既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又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催化剂。文化可以改变社会的精神面貌,可以提高民族素质,同时先进文化还可激发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创新能力。许多同志考察过沿海发达地区,总认为他们文化工作搞得好是经济基础好、财力雄厚使然,但他们为什么要把钱投在文化工作上呢?投在其他地方不行吗?这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文化工作的极其重要性,投入资金是非常值得的。而我们许多同志却认为文化工作是可有可无的。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一件事干好干歹,首先是观念上的差异。有的同志认为文化是宣传理论部门的事,只看到事业属性,看不到其产业属性;有的认为文化工作投入多、产出少,太不值;有的存在就经济抓经济、就文化抓文化或先经济后文化的两张“皮”现象;有人仍在用一种计划经济或行政管理思维来看待文化工作,政事不分,企事不辨。凡此种种,致使一些地方文化建设摆不上应有位置,文化资源得不到合理保护与开发,甚至文化工作真空化。任何人都具有一定的思想看法,但这些思想看法则是后天形成的,正确观念不占据其头脑,错误观念必然占据其头脑。因此文化工作真空化的不良后果是先进文化不占领,落后文化必然乘虚而入,一些地方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犯罪行为日益增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屡屡出现,给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人才瓶颈。谁来办文化?他为什么要办?事业要繁荣,产业要发展,关键在人才。长期的计划经济形成的僵化体制既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发展成长又不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动,现在的状况依然是作“茧”自缚。其表现:一是外面的人才进不来。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与规范,编制政策一直执行得较好,但编制政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确能控制机构臃肿,另一方面因编制所限许多应当进来的人进不来,所以一些单位出现了借用、借调人员现象;二是进来的不一定是人才。编制政策虽然能控制人员数量的无节制增长,却无法保障进来的一定是必需的人才,在59名乡镇文化专干中,大多属非文化专业人才,其中有5名是学农技的、6名是学机械制造的、有8个乡镇的专干是城镇退伍兵,文化局二级机构的状况也大体如此。原因是什么?核心是文化部门对所进人员的业务素质无把关权。1995年撤区并乡后,文化站人、财、物、事四权下放到乡镇,文化站成为乡镇政府兴办的公益事业单位(湘办发〔2001〕29号),与文化主管部门只存在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对专干能否胜任文化工作主管部门无权把关;三是进来了共吃大锅饭。做多做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我为什么要尽心尽力去干?所以大锅饭体制极大地挫伤了专业人才的积极性,而现在许多企业或民办社团对专业人才十分青睐,不仅尊重人才,而且聘以高薪,许多有一技之长者辞职下海就理所当然了。面对这种令人痛心的状况,我们如何办?其一,加大培训力度。对已经进入文化部门者,不能把人家一脚踹开,一脚踏死,而应在提高其业务素质上狠下功夫。在文化工作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很年轻,处在可塑期。乡镇59人中,50岁以上者只有5人,40岁以上者14人,其余40人都在40岁以下,完全可以通过系统的多批次的培训,使尽可能多的人拥有一技之长。从长远来看,我们应从基础抓起,可在县职业中专增开适当数量的文艺班,确保文艺工作能新人辈出。其二,明确文化部门进人的业务素质把关权。对此,文化部门应分门别类根据不同的业务要求制定出相应细则,对外公布,一视同仁。招考人员的业务素质面试以文化部门为主进行。其三,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可由“两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完善文化人才流动与引进政策,开辟人才进出“绿色通道”,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其四,深化事业单位分配改革。这主要指文化局二级机构,改革的核心是“三定三不定”:1、定基本拨款,不定专项经费。这主要是针对县财政而言,可将某年度某单位的财政拨款额定为该单位基本拨款,如遇县委、县政府要求举办活动再行追加。2、定岗不定编,竞聘上岗。单位取消编制,只定岗位,除负责人岗位由主管部门主持竞聘外,其他岗位定人由单位自行确定。实行全员优化组合,竞聘上岗,竞聘上岗每三年进行一次。3、定基本工资,不定福利津贴。所有人员均按国家人事部门规定确定基本工资;对福利津贴,上岗者有(以完成岗位目标考核任务为前提),待岗者无;福利津贴按岗位性质划分不同等次,岗位内部亦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如此改革的实质在于不增加财政额外负担的情况下,打破大锅饭体制,激化单位内部潜力与活力,达到真正搞好文化工作的目的。但改革须注意:一是要对特殊人员(如年龄较大)的利益予以适当考虑;二是要基本稳定。可选择条件适宜的单位先行试点,待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铺开,不能冒进。 (三)投入瓶颈。资金是文化工作的血液。应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入,从单纯的政府投入向企业、政府、社会力量共同投入转变,形成多元投资格局。从实践来看,大体有如下几种融资方式:一是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1996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要求对文化营业单位征收营业额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省政府湘政发〔1997〕13号文件、市政府的益办发〔2000〕12号文件对此予以明确。2000年12月国务院再次下发《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省政府相应出台了湘政发〔2001〕12号文件,规定各地上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省财政“留三返七”。现在全省大部分地方已开征,我县尚未开始,建议开征此费,返还部分由县财政设专户,由宣传文化部门掌握,由县委、县政府批准使用,主要用于全县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目前除文艺园外,文化馆提出了新建文化馆(群文中心)的项目建议书,县计物局已批准立项;图书馆提出了建少儿分馆的项目建议书,县计物局已批准立项;马迹塘镇提出了将“故事”申报列入省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建议书。这些项目只要运作得当,争取一定资金是很有希望的。三是鼓励捐赠,落实各项免减税政策。建立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机制,凡获国家、省、市表彰或奖励的文艺作品,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相应奖励。奖励资金全部来源于社会捐赠。根据国发〔2000〕41号、湘政发〔2001〕12号文件,对社会力量捐赠,核减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社会力量要求进行的专项捐赠亦享受此政策优惠。四是积极进行市场运作。文化事业中可以产业化运作的部分,完全应该以股份合作、拍卖、租赁、冠名、广告位出让等多种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影剧院的“南大门”出让就是一个较为成功的例子。 (四)产业化瓶颈。文化产业主要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包括文艺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培训业和艺术品业等。因其具备风险小、见效快、无污染、可重复利用和不断转移等优点,被经济学家们喻为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文艺演出业人才奇缺,电影服务业严重萎缩,电视服务业近年有所发展,文化娱乐业比较原始与粗放,真正的文化旅游业尚未兴起,艺术培训业还只是零敲碎打,艺术品业(如书、画、刻等)还处于初级阶段。综合起来看,我县的文化产业还很落后,事实上还不能以“产业”二字来表述。文化产业是一种面对市场的生产、经营、服务行为,它必须按市场规律运作:一是须按需求规律运作。随着人民群众富裕程度的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亦会逐步增大。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对象有不同需求。就农民而言,你请他观赏芭蕾舞他可能没兴趣,但来一段地花鼓可能会使他两眼放光,情绪热烈。我县电影放映收入严重滑坡,电影公司难以为继,真的是群众不乐意看电影,对电影没一点需求吗?望城县19个乡镇72万人口有64个农村放映队,从2000年开始每年放映电影7000场,创收7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90年代初有电影队800多支,由于受市场利润的吸引现在发展到1600支,每年放映电影在16万场以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双丰收。望城与内蒙成功的关键就在于针对群众需求,大力开展电影服务,而我县恰恰在围绕群众需求进行服务上做得非常欠缺,要想有可观的经济效益,这可能吗?二是按竞争规律运作。“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是该规律的通俗说法。在我省,张家界、壶瓶山、岳阳楼等以优美的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闻名,风凰的苗疆长城、望城铜窑、江永女书、岳阳张谷英古建筑群等以文化遗产取胜,湘西土家族文化、江华瑶族文化等则以民俗风情见长。桃江文化产业要发展,凭什么与人家竞争?只能凭特色与人家竞争。我县最有特色的应是民俗文化。这些民俗歌舞、戏曲、书画、雕刻等,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淀来下的,是特色鲜明且相对稳定的文化形态。这几年我县提得较多的是竹文化、美女文化、桃花文化等,民俗文化目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但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并不影响它有朝一日成为桃江文化产业的“拳头产品”。根据上述两条规律,桃江文化产业至少有多条路同时可走。第一条路文化旅游之路。目前全县初具规模的是桃花江竹海,但竹海的文化含量还亟待提高;浮邱山作为佛道胜地,浮邱寺作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含量较高,但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寺庙破损有待修复。第二条路是民俗文化之路。在“一三一”工程中提出了建民俗文化基地的设想,但不整理开发出民俗文化何来民俗文化基地?对民俗文化的开发应循序渐进,不必遍地开花,有重点地选择最具特色者先行开发,其他应先作好保护工作。现在马迹塘镇准备成立一个故事开发公司,设想非常好。故事开发必将对民俗文化 保护与发展带来希望与启示。第三条路是文艺演出之路。待人才问题解决后,可由影剧院或文化馆牵头吸纳社会力量成立“桃花江演艺股份公司”,其主要服务是演出与培训。第四条路是电影放映之路。鼓励社会力量放电影。现在全县除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由教育部门直接放映外,共余70多万人口的电影需求无人理会,这块电影市场基本上是空白,2003年电影公司的电影放映收入仅1.28万元(其中灰山港电影院400元),按70万人口计,平均每人的电影消费不足两分钱,可见电影市场还有待大力开发。县电影公司目前经济困难较大,负债近200万元,要添置设备、改进设施难度较大,所以社会力量合资或独资经营电影业是一条可行之路,但文化部门要制订相关政策与措施,确保有一个良好的“软环境”,切实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电影放映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五是其他途径。如音像图书批发、高雅怡情的文化娱乐、网络文化、广告中介业等发展也不能忽视。 (五)管理瓶颈。繁荣事业、发展产业是一个综合性工程,必须实施规范管理,确保文化事业与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从全县实际情况来看,存在着政府(文化局)、事业单位(图书馆、文管所、文化馆为全额拨款性质、影剧院为差额拨款性质)、企业(电影公司及其他文化经营者)等不同主体,这些主体间到底应如何明确关系与运作模式?其一,明晰职能。实行政事公开,政企分开,政府由过去的“办文化”转变为“管文化”,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各企业单位进行经营,政府是文化事业与产业的管理者,而非经营者。政府主要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导向、总量、布局、结构等方面进行宏观管理,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其二,划清职责,理顺关系。现在文化市场的多头管理与无序管理现象较明显,突出表现在对网吧的管理上。1、谁为前置管理者?对网吧,管理部门至少有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电信甚至教育部门,但要开办一个网吧,经营许可程序上必须先办哪个部门的手续没有明确规定,存在经营户办了工商执照可能未办文化许可、办了电信许可又未办消防许可的问题,导致大量手续不健全网吧甚至黑网吧出现,管理上漏洞较多较大,一旦发生问题(如消防安全)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前置管理程序,县委、县政府应予以明确。2、部门之间如何协调?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零点以后网吧不能再营业,但电信企业以“24小时全方位服务”为承诺以赢利为宗旨,与文化部门追求社会效益以教化为宗旨相去甚远,因而屡屡拒绝文化部门截断电信号的要求 

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对这些矛盾或问题,可由县委、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其三,制定规划。规范管理,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规划是蓝图,是目标,是动力,是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用地有规划,城镇建设有规划,旅游开发有规划,文化工作没规划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先天性的管理盲区。文化要发展,规划必先行,制订规划成了文化工作的当务之急。在规划原则上,一要切实可行,二要突出特色,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忌照搬照抄。比如,桃江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是什么?资源是什么?手段是什么?前些年,我县提出了创建“文化先进县”的目标 ,但它不可能一蹴而就,先发展什么,后发展什么,如何解决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难题这都必须在规划中有所体现,以免遇到困难时不知所措。 综上所述,为推动县域文化快速健康发展,调研组特提出五点对策建议: 第一,坚决推进文艺园建设。无论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标志性建筑可以说是“城市名片”之一。与文化工作搞得较好的兄弟县市比较,我县的欠缺之一是文化设施尤其是“精品亮点”设施是空白,而标志性建筑恰恰是“文化先进县”与“江南名镇”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在对文艺园建设的态度问题上,是文化部门较热、其他部门较冷。整个文化系统经过多次发动,积极寻找招商引资线索,开始为入园作准备。影剧院南大门的200万元出让资金,除去历年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保等外,还剩下约50万元,非常想投入文艺园,在其中拥有一席之地;文化馆很想在园中建一个四层共5000平方米的新文化馆,初估造价400万元,设想从国家有关项目资金中争取200万元,自筹100万元,县财政拨款100万元,最近开始跑上跑下争取资金。规划中的文艺园功能齐备,不仅有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还有博物馆、青少年宫、电影院、图书音像超市等场所,不仅能满足文化工作对基础设施的强烈需求,而且可凝聚全县文化工作许多的期待,一旦取消文艺园建设,文化工作的希望之火会变得十分微弱。在文艺园的前期准备工作中,用地是个敏感问题,但文化工程用地与工业园区用地有一定差异。从国土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文艺园建设完全可以搞,只是今年的用地指标已用完,今年5月至10月省市已停止用地报批。但其他工作不能停顿,建设规划与设计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应积极进行。 第二,制订十年规划。由文化、计物等部门用一定的时间制订出初稿,送各级各部门讨论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第三,尽快制订“两大方案”。一是文化抢救与保护方案。现在许多民间艺人年事已高,某种技艺一 旦失传,将给文化事业与产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县委、县政府应明确文化部门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制订出抢救与保护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迅速实施。二是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应由文化部门在3个月内制订好,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第四,原则同意县电影公司恢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应制订履行事业职能的相应方案。电影是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之一,产品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电影放映本属事业性质。改革开放后,电视等传媒兴起,电影受冲击,它的作用降低了,但性质未改变。县电影公司的前身为电影事业管理站(成立于1963年),1980年更名为“桃江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仍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1989年,县政府下文将自来水、广播电视、电影公司等单位改为企业性质,但最后改了的只有电影公司。从全市来看,安化、赫山、南县、沅江一直没有改变事业性质,2003年1月市电影公司恢复为事业性质。从全省来看,14个地州市有11个为事业性质,省电影公司2002年8月明确为事业性质。电影公司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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