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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对邪教组织的调研材料

时间:2023-02-24 14:16:0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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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对邪教组织的调研材料

深入调查   全面宣传  切实做好邪教成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哈尔莫敦镇对邪教组织的调研材料 近期,我镇综治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县610办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宣传揭批、防范控制、教育转化、深挖打击”的原则,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深入调查,并且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手段,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坚决果断的措施。打击处理、帮教转化了一批“FLG”邪教组织习练人员,同时深入调查了我镇“门徒会”组织,及时的对他们造册登记。现将我镇对邪教组织的一些做法及情况通过调研,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处理邪教组织工作领导责任制 近几年来,镇综治委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静县及610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我镇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处理“邪教组织领导责任制。一是在每年初,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处理“FLG”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二是把处理邪教问题责任化。每年初,镇领导小组都能及时与全镇7个行政村和23个住镇单位分别签订对“FLG”人员等邪教组织成员的帮教转化工作责任书。同时将处理“FLG”邪教问题纳入到综合治理工作之中,把任务落实到全镇各村及各单位责任人的身上,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认真开展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揭批“FLG”等邪教组织的本质 根据县610办的统一部署,我镇在做好对“FLG”等邪教组织的帮教活动中,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手段,深入揭批“FLG”等邪教组织的本质。 1、加强自身学习力度,做好传播准备。一是每次接到县610办电传通知后,一是在做好向镇党委主管领导汇报的同时,电话通知全镇各单位做好收听收看中央各媒体新闻报道的准备工作,并以书面的材料及时将收听、收看后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二是镇综治委积极组织各村、各单位负责人,干部、群众,特别是原“FLG”习练人员收听、收看中央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法办功”顽固分子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等一些影响较大的事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深入揭批“FLG”邪教组织的罪恶本质及累累罪行。 2、深入落实转教方案。一是镇综治委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团委、妇联、教育办、司法所、计生办及其它涉农部门在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牧科技等知识的同时,加强对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二是继续认真开展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在2005年春节前召开了哈尔莫敦镇继续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下发了哈尔莫敦镇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安排意见,提高各单位责任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以镇综治办为主要成员,由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织宣传团,深入重点村、组与农牧民群众面对面的进行宣讲。三是悬挂“反对邪教、崇尚文明”的宣传图片56份,宣传画册7份,发放宣传单5000张,播放宣传影碟6套。四是各乡镇充分发挥村民小组文化室的“阵地”作用,将群众集中起来由驻村工作队成员向群众讲解邪教的本质、邪教是怎么骗人的、邪教的危害向群众进行了讲解,提高了群众对邪教的认识。五是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少先队的作用,利用他们在青少年和妇女中的影响力,采用适合各自特点的方法在全镇各学校进行宣传教育。 三、不断强化打击防范控制工作、全面落实原“FLG”习练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为做好“FLG”习练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我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打击处理、全面转化了“FLG”人员。 1、建立健全了帮教管理制度。为确保对“FLG”习练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落到实处,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我镇认真按照县610办制定的“一帮一”、“四四帮一”、“定期考核”、“帮教解脱”等制度,用于“FLG”习练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对每个原“FLG”习练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帮教措施。深入细致地制定了我镇综治各成员单位帮教职责,全镇5名“FLG”习练人员已全部转化,至今无一人反弹。 2、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做好练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我镇为巩固已取得的教育转化成果,打好教育转化坚战,确保我镇辖区的政治稳定,今年举办了一期“FLG”痴迷者法制教育学习班。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 四、深入调查“门徒会”组织成员,不断净化我镇稳定局面 按县610办的安排和部署,镇综治办联同镇派出所对全镇的“门徒会”组织成员利用2天的时间进行了清查,登记。经查,全镇共有“门徒会”成员171人,男性93人,占总人数的54%;女性78人,占总人数的46%。主要分布在我镇乌兰尕扎尔村、查茨村、觉伦图尔根村、萨拉村、夏尔莫敦村、乌拉斯台村和莫乎查汗扶贫农场。其中乌兰尕扎尔村10人,查茨村28人,觉伦图尔根村10人、萨拉村82人,夏尔莫敦村24人,乌拉斯台村3人,莫乎查汗扶贫农场14人。均为汉族和蒙古族。具体如下: 1、“门徒会”的组织形式 我镇“门徒会”组织共有一个总会,两个分会。骨干成员有5人,一名扶执、两名会长、两名小会长。其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扶执:梁光平,男,25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籍贯四川,1997年加入“门徒会”组织,现居住在哈尔莫敦镇萨拉村7组32号。 会长:刘多录,男,46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籍贯甘肃,1995年7月加入“门徒会”组织,现居住在哈尔莫敦镇乌兰尕扎尔村2组63号。 会长:梁桂花,女,28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籍贯四川,1998年10月加入“门徒会”组织,现居住在哈尔莫敦镇乌兰尕扎尔村8组69号。 小会长:阿勒格,男,23岁,蒙古族,小学文化程度,籍贯和静县,2001年4月加入“门徒会”组织,现居住在哈尔莫敦镇乌兰尕扎尔村8组10号。 小会长:兴军,男,29岁,蒙古族,小学文化程度,籍贯和静县,2000年5月加入“门徒会”组织,现居住在哈尔莫敦镇乌兰尕扎尔村3组62号。 2、“门徒会”成员的组成特点 一是民族单一,均为汉族和蒙古族,其中,汉族87人,占总人数的51%,主要分布在乌兰尕扎尔村、觉伦图尔根村、萨拉村。蒙古族84人,占总人数的49%,主要分布在查茨村、夏尔莫敦村、乌拉斯台村和莫乎查汗扶贫农场。 二是组成人员不是以单个主体为单位加入“门徒会”组织,而是以家庭为单位加入,一般一家只要有一个人加入,其它人也都会加入该组织。 三是组成人员居住比较集中,行动比较诡秘。这为他们成员与成员之间的交流提供了方便。该组织成员一般都是以合伙包地或做生意等名义集结在一起。给我们的监控和帮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1、存在的问题 一是虽然我镇原练功人员都已解脱,也没有出现散发非法宣传品等非法活动,但外地“FLG”人员一刻也没有停止对我镇及周边地区的侵蚀。2005年2月8日上午12点,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相继接到有关“FLG”反动宣传的录音电话。他们的非法宣传形式趋于多样,手段隐蔽易发难破。 二是一些村及单位领导对同“FLG”邪教组织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总认为我们的打击力度大,几年来本地本单位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存在着盲目乐观、厌战情绪。 三是对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本地单位原练功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的力度不够,帮教干部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对“FLG”等邪教外出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落实不够,仅仅停留在掌握其活动去向上,难得与外出人员面对面进行思想交流、帮教转化工作。 四是在对“门徒会”成员进行转化教育时,有个别人员的抵触情绪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作的进展。 2、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重中之重,把思想和行动系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认真组织学习好十六大精神,深入分析研究形势下同邪教组织斗争的情况和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 ,采取新的工作举措,切实落实各项制度与措施,深入扎实做好同邪教组织斗争的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对原“FLG”习练人员的教育,加强对“门徒会”组织成员的临控和教育转化。 把与邪教练习者教育与控制、管理工作与领导干部考核及政绩职级结合起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三是继续把对“FLG”及“门徒会”等邪教练习者的帮教与控制管理工作纳入到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之中,签订责任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考核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 特别是对重点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邪教组织的自觉性和警惕性。 五是组织村及各单位负责人集中系统地学习党和政府处理解决邪教问题的重大决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高他们思想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在今后开创性的开展工作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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