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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县广大农村应运而生。最近,笔者就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后认为,我县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现时间虽然短,但已逐渐显示其蓬勃的生命力,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及其运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把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的农民、组织或其他人员自愿组织起来,以搞好服务、促进发展、增加收入为目的,通过提供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服务和其他方式,实行自我管理、民主决策、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我县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1998年成立的郭家坝镇原桐树湾村科普协会。截至2004年底,全县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30多个,加入组织的农户有1180户,辐射和带517878秘书网动周边农户近12000户。从组织类型上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1、龙头企业依托型。由龙头企业(公司)牵头发起,创建“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组织。其特点是:通过订单的形式,连基地连农户连市场,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如杨林桥镇以富锋魔芋公司为龙头组建的天鹅魔芋生产加工营销合作社等。
2、主管部门扶持型。依托政府或财政、农业等主管部门组建起来的农民专业组织。其特点是:在资金筹集、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较多地依赖于政府或各部门。如郭家坝镇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梅家河板栗协会等。
3、基层组织主导型。基层组织结合本村产业实际组建起来的专业组织。其特点是:村“两委”干部为合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并行使合作组织的各项管理职能。如梅家河乡郑家岭村西瓜协会则为这种类型。
4、能人效应带动型。在一些具有生产技术专长的乡土人才或销售能人的带动下,周边农民在技术、销售等方面以其为依托自发组建起来的组织。其特点是:完全由农民自发组建而成,并以能人为依托发展。如杨林桥镇响水洞村第十三社区桑蚕协会就是这种类型的组织。
尽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17878秘书网建设尚处于摸索起步阶段,且这些组织也仅具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雏形,但在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自身的优势,及时掌握生产技术和市场动态,组织和指导广大农民生产适销对路、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品种,形成规模化生产,带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为形成主导产业和专业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如梅家河乡郑家岭村农民专业协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按照“远抓柑桔、近抓瓜果、狠抓畜牧、多经致富”的思路,带动农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出了特色,调优了结构,调富了农民。
2、推广了农业生产技术。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在技术和品种改良方面,亟需提供服务,但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服务手段、方法及内容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成立后,在农业技术推广中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如全国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单位之一的郭家坝镇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自2001年成立以来在指导农民生产、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标准化应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社在华中农业大学引进“红心”脐橙枝条,聘请专家现场传授柑桔嫁接技术,再通过社员辐射全镇柑农,不仅提高了童庄河流域17个村的柑农种植技术,而且为全镇乃至全县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3、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成联合体,联合起来闯市场,实现了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连接,降低了市场风险,增加了农民收入。如2004年刚成立的梅家河乡板栗协会,积极主导全乡的板栗销售,改变了过去外地商贩、本地小贩各自为阵的混乱收购局面,维护了栗农的利益,全乡通过协会有组织地销售板栗,均价比上年提高了0.4元/公斤,仅此一项栗农增收近20万元。
4、发挥了能人带动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一大批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致富能手为主心骨,产生了“能人”聚集效应,促进了资金、技术、信息合理流转和发挥更大的作用。如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把全镇90多名柑橘销售大户吸纳到合作社,充分整合这些大户的市场信息资源,主导了全镇的柑橘销售。2004年该镇脐橙社会产量达6万吨以上,有近60%是通过合作社有组织地销售出去的,其中仅该社理事长韩永武为外地客商代收和自行组织外销就达4000多吨。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亟待规范完善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与国内外先进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比,其组织方式、管理办法、合作形式等方面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组织形式上的依赖性。一是组建上依赖。我县现有的初具发展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绝大多数由政府及农业、财政等部门及基层组织创建而成。二是管理上依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起来以后,仍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基层组织行使管理职能,背离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理念和原则。由于这种从组建到管理自始至终纯粹的依赖性存在,导致行政色彩浓厚,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社员(会员)没有自主活动的空间,没有表达自己独立意志的途径,民主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二)合作形式上的松散性。517878秘书网一是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在管理部门登记,其名称极不规范。二是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仍处于“三无”状态,即无章子、无牌子、无场所。三是9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极不规范,有的没有制定《章程》,有的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等,最关键的是组织与社员(会员)间的利益联接和分配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联合体。
(三)生产经营上的局限性。一是合作范围上的局限。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部为镇、村内合作,没有摆脱行政区域的圈子,合作范围较窄;产业也只局限于柑桔、魔芋、桑蚕、高山蔬菜,且大都为同一产业内合作,没有跨产业合作。二是产业规模上的局限。我县除柑桔产业外,大多数产业尚处于发展阶段,不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三是服务手段上的局限。我县95%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无收益,服务功能较弱且服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目的。四是人员素质上的局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懂技术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四)发展规模上的艰难性。一是资金瓶颈制约。全县95%以上的合作经济组织自身无经济收益,由于资金运作困难,许多想办的事情办不成,更谈不上发展。二是配套的法规政策不到位。国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缓慢,远远不适应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身份、登记等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三是缺乏政策支持。虽然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性文件,各级财政每年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合作经济组织,但仍不能满足经济组织发展的需要,同时,地方也没有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有可为
(一)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对象应当分层次,宣传内容应当有所侧重。一是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义和合作经济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其明确政府部门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的作用。二是在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地方,对农民群众进行合作社基本知识的宣传,使其明白合作社的性质和作用,以达到唤起或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社意识的目的。三是对已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的地方,则主要是对合作社成员特别是管理人员进行合作社基本制度和经营管理技能的教育,以提高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性和经营水平。四是在合作社基本知识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合作社骨干和合作社企业家(发起人)的发现和培育,通过他们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二)抓好现有典型,总结经验推广。现阶段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不能片面追求数量,大面积推开,而必须是认真培育好现有的经济合作组织典型,注重成效,通过成功个案的示范作用,帮助农民认识合作经济,带动农民开展专业合作。具体到某一个地方,农民专业合作要注意产业种类、服务领域和领办主体的多样性。要从实际出发,选择合作的切入点。要针对农民的意愿,把重点放在技术服务、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销售上。可以首先重点开展某一个方面的合作,取得经验后逐渐扩大合作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应当包括组织制度规范性的建设,要始终坚持自愿、民主、互助、平等以及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的民间性和服务性。
(三)加大政策扶持,优化517878秘书网发展环境。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及办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企业、社团组织区别开来,在工商登记、税收优惠、信贷扶持、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千方百计突破发展的资金瓶颈障碍,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鼓励相关部门牵头兴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现有的农村经纪人逐步过渡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来,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跨区域跨行业发展,不断壮大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队伍。
(四)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从我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种形式探索,多种模式发展。比如在合作组织形式上,可以兴办农产品专业、销售协会,也可以兴办中介、科技服务型协会;在合作机制上,可以是以产品或生产要素为纽带的股份合作制,也可以是其他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在合作层次上,坚持多层次并举,可以由农村经营大户、有专长的农民牵头兴办,可以依托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兴办,也可以依托农技部门、供销部门兴办;在合作范围上,可以由村(组)、乡(镇)举办,也可以跨村(组)、跨乡(镇)举办;可以围绕第一产业办,也可以围绕第二、第三产业办,还可以与外来农户或外地企业办。
(五)把握发展重点,提升产业层次。一是围绕地方优势资源特别是特色优势产品、产业来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与龙头企业结合起来。只有与龙头企业结合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能做大做优、上规模上水平。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组织。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需求,发展农资消费合作社;围绕优质资源和主要产品,发展专项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一体化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效益;围绕交通优势和物流,发展运输合作社;围绕社区服务,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四是实行标准化生产。把产品标准化生产作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环节,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推广新技术、新标准的载体,并在引导标准化生产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协调能力和发展水平。
(六)加强部门指导,完善内部管理。明确合作组织的业务指导部门,改变多头管理,缺乏有效指导的现状,强化部门责任,搞好对合作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做到“搭台不登台、参与不干预、服务不增费”,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管理机构517878秘书网,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明确其职责任务。二是指导会员在民主议定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明确发起人、合作内容、经营要素、权利及义务、经营目标等方面的内容。三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章程》建立健全内部风险储备、利益分配、契约约束机制,真正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会员形成“利益共同体”,确保为社民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保护社(会)员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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