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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讲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讲话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对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下面,根据县主要领导要求和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我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清产核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资基础,是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清产核资是规范"三资"管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动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县"三资"管理总体是好的,但仍有少数地方存在登记不及时、不全面,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资金使用混乱、资产处置随意、资源发包暗箱操作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些问题和不足。许多涉农上访是因为对村干部不满意,对资产资源管理不满意,一些资产资源没有经过群众集体讨论,没有经过招投标,村干部滥用权力就进行了处置。群众对此不满,就容易出问题,就容易引发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应该看到,国家的政策是向强农、惠农方面变化。以前是农村扶助了城市,现在,国家政策是由向农村索取转为补贴农村、反哺农村,并且力度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让农村、农民受惠、受益。农村产权、农村"三资"问题搞不清,就有可能出现上访应接不暇的局面。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中央纪委和国家有关部委多次进行研究,作出部署。今年年初,省里确定集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专门召开电视会议。1月20日,省纪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内容范围、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3月1日,市里又专门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培训。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我县迅速启动清产核资工作,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农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先易后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巩固完善的基本思路,为清产核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我县要求各乡镇5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任务。这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同时还要看到,换届后,各项工作都陆续展开,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特别是乡镇工作头绪更多、压力更大,但各级各有关部门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清产核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参照县里模式,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协调到位,督查到位,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推进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要明确任务,切实把清产核资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从总体上看主要是完成全面清查登记、实施委托代理、构建监管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四项任务;主要分准备、清查、登记、完善制度、检查验收五个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准确理解把握好这四项任务和五个阶段的具体要求,从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出发,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阶段工作。各乡镇要针对这次清产核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扎实实的推进清产核资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走在前列。
(一)要理清工作思路。一是在工作目标确立上,要着眼于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现状。要把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清产核资范围,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通过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对集体经营、投资等收入,固定资产和土地、林地等集体资源,要进行重点清查。二是在重点内容把握上,要立足于明晰资产权属,建立"三资"管理台账。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台账,对"三资"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登记、造册,明晰产权关系,全面掌握"三资"的现状,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三是在关键环节突破上,要致力于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针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创新制度、完善机制,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要全面清查登记。从今天开始,我县清产核资工作整体进入清查登记阶段。这个阶段矛盾集中,难度很大,能否打好这场硬仗,直接关系到整体工作成效。要通过严格的核查程序,查询账目、凭证、查阅合同、协议、询问当事人、实地调查、组织评估等形式,对"三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确保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准确、可靠。一方面,要明确清产核资范围,确保不遗不漏。这次清产核资的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行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居和村民小组。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都要认真清查、全面核实、逐一登记。另一方面,要严格资产清查程序,确保环环相扣。一是清查前要严把"三道关口"。即:人员组成关。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必须由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专业评估人员组成,承担清理、评估和登记工作。其中,非"两委"成员必须达到60%以上,保障群众参与权。自查自纠关。各乡镇要组织所辖村组先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村组集体存在账外账或私存、侵占、挪用公款等问题的,要在10天内上交乡镇主管部门,并说明原因;超过自查自纠期限被上级清理发现的,一律严肃处理。统计口径关。要统一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让农民群众明白清理政策和统计方法。要严格按照省里制定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统计表》操作,确保口径统一。二是清查中要强化"三道程序"。即:不良债务化解程序。对清理发现的不良资产债权、呆账死账等,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是否适用"减"、"缓"、"免"等措施核销账目,并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集体资源勘察程序。由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牵头对有争议的山场、林地等资源,采取实地丈量的办法进行勘察,做到权属清楚、座落清楚、面积清楚。资产资源评估程序。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根据市场现值和行情,认真研究,据实估价,按质论价,确保估价真实有效。三是清查后抓牢"三道环节"。即:核实环节。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三资"清理情况逐项核对,出具《农村集体"三资"核实意见书》。对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反应强烈的村,乡镇党委、政府要派驻专门工作组,进行纠正核实。公示环节,清理结束后,在村务公开栏及时进行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并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10天。确认环节。公示期满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做到公示公开不到位的不准移交,确认签字认可不到位的不准移交,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不准移交。
(三)要实施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工作在我县已有一定基础,下步要在清产核资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基础上,将委托代理服务范围由农村集体资金向资产、资源拓展,实行"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各乡镇要在8月底前全部建立专门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承担农村会计服务、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服务、土地流转服务、经济合同管理服务、审计监督等职能。代理服务机构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建立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高标准的办公设施,明确办公标识,实行岗位公示制,进行柜台式办公,明确办公标识,实行岗位公示制,进行柜台式办公。二是组织签署委托协议。在坚持民主自愿和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原则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三资"委托乡镇代理后,由村"两委"与所在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署委托协议。三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省里确定统一研发农经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各级要加强本级网络管理平台配套设施建设,以增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有效性为重点,积极构建"市级监督、县级监控、乡镇监管、村级公开"的四级网络监管系统,实现对"三资"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服务,使"三资"管理更加民主规范,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处置更加公开透明。
(四)要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在认真开展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一是建立完善定期清查制度。定期进行清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源以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二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债权债务管理的规范和监督,落实民主理财规定。三是建立完善资产资源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资源,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资源评估。四是建立完善资产资源经营制度。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或出让经营的,要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联营或合作制经营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要强化领导,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有序进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清产核资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目标与要求。各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总协调、总指导、总调度、总检查作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的成效要及时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保障措施的"四有"标准进一步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后勤保障,认真落实办公经费、办公设施、办公车辆等,确保机构高效运转。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及各乡镇要科学安排,加强指导,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倒排时间表,把握好时间节点。实行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指导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好方方面面,推进工作开展。农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搞好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农业部门和乡镇农经部门,代表政府管理农村经济,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组织摸清农村"三资"家底。对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探索实行股份改造,减少因产权不明、管理不善引发的各类矛盾和冲突。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本级工作经费,保证工作需要。民政、审计、国土资源、教育、水利、林业、畜牧、农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fanwen.weiyujianbao.cn)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定期交流和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共同研究分析,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即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要把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采取分级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学习,真正做到学通学透有关程序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工作质量。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清产核资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利用好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工作简报》,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四要做好群众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会触及个别人的利益,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阻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时刻把握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扬民主,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在清产核资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利用农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有效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清产核资情况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合理意见,妥善解决好"三资"遗留问题。要讲究工作方法,把工作做深做细,对问题较多的村,要先做矛盾化解工作,待问题解决后再行清理,不能急躁冒进。要掌握情况动向,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避免因清产核资引发上访或群体事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五要强化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贯穿清产核资工作全过程。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和跟踪检查的方式,及时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握好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指出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措施。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清产核资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清理进度慢、效果差的,要及时督导,限期整改。对在清产核资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虚报、瞒报、隐匿资产和收入、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对伺机擅自处置、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以及在清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同志们,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这项工作,为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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