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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到底应当如何缓解?一

时间:2023-02-26 13:49:30 乡镇农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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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到底应当如何缓解?(一)


        “三农问题”到底应当如何缓解?(一)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公共品
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已引起上上下下的高度重视,对此,不少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官员都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不少有见地的政策建议。但这些分析是否真正站得住脚,其政策建议是否真正可行,却有进一步思考的必要。
一、农村人多地少,经济落后和“城乡二元分割”说
该观点主要认为,我国人多地少,农业产值目前仅占全国GDP的14%左右,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41亩左右,极度稀缺的土地资源和极度庞大的农业人口很难使农民在一亩三分田上富裕起来,也很难使当地基层政府通过税费筹资提供当地农民所需要的基本公共品。加之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基础设施等方面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分割”以及“重城市,轻农村”的不公平的制度与政策,使当地基层政府缺乏必要的财力提供满足当地农民所需要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品。
  这的确是反映目前农村现状并具有相当说服力的一种观点。但这一观点也存在一个人们无法解释的困惑。即,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经济基础,尤其是农村经济基础那么薄弱,不管是农业产量和农业产值都远远低于现在,但那时当地政府却可以提供基本上满足当地农民所需要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五保户、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品,而在农业产量和农业产值都大大增加,农民收入也大大增加,政府财力也大大增强的今天,却反而出现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用水难、五保难、农田水利难、公路建设难”等问题呢?为什么在中国广大农村普遍出现“三农”问题,有人甚至说是“四农”问题的时候,江苏的华西村、河南的南街村、刘庄等村庄却不存在“三农”、“四农”问题,没有出现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的“上学难,看病难,用水难、养老难、农田水利难、公路建设难”等问题呢?问题的根源到底何在?这是李昌平和许多农民的困惑,也是我们的困惑之一。
  持这种观点的人由农村人多地少,经济落后和“城乡二元分割”的观点出发,提出的政策建议主要是大量转移农民,实行农业产业化、城市化和国家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城乡统筹,逐步消除“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社会、政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这无疑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问题之一,近期大量转移农民,改变农村人多地少和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幅度增加农民务农收入的现实可行性到底有多大?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2年为7.8亿多,占全国总人口的60.9%;但也有人说其实不止,有9亿多,占全国总人口的70%左右。2002年农村的劳动力是4.896亿,乡镇企业转移了1.3亿,按种田最低规模效益人均占有耕地10亩计算,只需要1.5亿左右的农民从事农业,农村尚有2亿多过剩劳动力需要转移从事非农产业。而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每年只能提供800-900万就业岗位,而且城市里每年新增需要就业的青年人就达1千万左右(大学生就业难就是一个明证),目前还有数千万失业者和下岗工人急待就业,严峻的就业形势极大地制约了近期内大规模转移农民的可能性,这一严峻的现实状况也告诉我们,在我国大量转移农民,改变农村人多地少,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幅度增加农民务农收入奠定土地资源条件,恐怕是一个比较漫长的历史过程,除非我们另辟蹊径,对这一点一些对农村问题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都有所论述。如温铁军先生在《“三农问题”相关讨论中的似是而非》一文中就谈到,“人们都在讲城镇化,这是近年来愈益普遍的一个话题,认为通过城镇化转移农业过剩人口就能够解决农业不规模的问题。但是,这似乎也值得进一步展开讨论。且不说现在大中小城市吸纳农民人口的能力已经明显下降,从长期分析来看,即使我们加快城市化到2030年可能实现50城市化率(这是在决策选择完全正确的情况下我们可能达到的目标,如果决策选择不正确,能不能达到还是个问号),到那时我们是16—17亿人口,按16.8亿计算仍然还有8亿4千万人生活在农村;而在城市化加速阶段,按正常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和规模来看每年被征占的土地至少在1200万亩以上。也就是说30年后,无论按新口径19.5亿亩算,还是按老口径14.5亿亩耕地算,都要减少3亿多亩,人均耕地面积也实际上会减少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基本要素的配置关系能调节得了吗?这个基本国情矛盾制约是一个大问题。”(中经网50人论坛)
  如果我们看不到这一点,急于求成,盲目冒进,甚至像有些人主张的那样,希图用单纯城镇化,造一座座新城来转移农民,结果除了建一座座空城、死城,像拉美国家和其他第三世界国家那样,形成大量的农民进城就业无门,四处漂泊,城市周围出现大量的贫民窟和产生社会不安定不和谐,甚至动乱的状况,以及白白浪费大量宝贵资源外,还能有什么呢?
  问题


        之二,近期国家到底能拿出多少钱来扶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解决农民“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行路难,用水难”等诸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老大难问题?毫无疑问,扶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解决农民“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行路难,用水难”等诸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老大难问题需要国家财政拿出大量资金和政策来予以支持,这本身也是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全面小康社会,真正实现公共财政目标所必须的。但问题的关键是近期国家到底能拿出多少钱来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目前面临的问题太多,需要国家拿钱来解决的方面也很多,近期突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除了“三农”问题以外,还有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国企改革问题、地区发展、城乡发展、人与自然生态不协调的问题、贫富差距拉大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台海危机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国家财政拿出大量的真金白银。去年,国家下大决心拿出451亿对农民进行“两减免三补贴”,但具体落实到每个农民头上面,不过区区40多元,而且当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就上涨400多亿,基本上抵消了,农民并没有从中得到多少实惠。去年农民的增收,主要是靠“天帮忙,价格涨,人努力和政府政策的导向”。
  由此可见,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扶持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不光取决于我们的美好愿望,更关键的是取决于国家到底有多大的实力,财政上到底能拿出多少钱来。温铁军等农业专家对此都表示了一定程度的怀疑。比如张晓山最近就撰文指出,“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政府和村社区组织通过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三提’、‘五统’及摊派实际上从农民那里每年要收1500亿元~1600亿元。税费改革以来,为了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因减免农业税而各地减少的财政收入,主要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予以补助,200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305亿元,2004年510亿元,2008年因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取消农业税收,中央转移支付将达到664亿元,但乡镇、村两级财政缺口仍较大,乡镇、村两级自身财力匮乏和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足的问题将凸显出来。”(张晓山:《农业税取消后如何深化农村改革》燕南评论2008.3.24.)
  问题之三,以公司加农户,龙头加龙尾,实行“订单农业”,走农业产业化的道路来富裕农民,这条路到底能不能走得通?不错,在近年来的农村改革实践中,我们确实看到一些地区,如山东、内蒙古等通过这种方式使一部分农民受益。但同时我们也大量看到公司整农户、坑农户、骗农户,使农民血本无归的事件不断发生。这里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公司与农户往往并未结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而是各自分离并具有独自利益的经济主体,在经济交往的利益博弈中,由于博弈力量的极不均衡,结果往往很难避免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利用其博弈中的优势侵害一家一户的分散的力量薄弱的农民的利益,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更是资本的必然,而并非公司老板的良心太黑的问题。
  因此,仅仅依靠现在这种公司加农户,龙头加龙尾,实行“订单农业”,走农业产业化的道路来富裕农民,其设想的出发点是好的,其实行的结果很可能是悲惨的。所以李昌平等农业专家会对此产生怀疑,他认为:“有没有公司把农民带富?也有,但是是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呢?我持怀疑态度。我大量的一手资料证明,不是这么回事。公司是什么东西?如果不是利益最大化,那他就不是一个好的企业家,或者是一个傻瓜。当农业性的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时候,会给农民。但获得平均社会利润的时候,它不找农民要钱,农民也不找他要钱。但是当企业得不到社会平均利润,或者亏本的时候,它一定会把风险转嫁给农民。这时候,政府干什么呢?他会为了企业还是为了农民呢?当然为了企业。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第一,企业可以给政府官员送礼;第二,每个企业都是政府的政绩。问题是农业性的企业会不会得到社会平均利润或超额利润,经过调查90的农业性企业得不到社会平均利润。不然的话为什么中国的四大银行离开农村了呢?也有个别的企业把农民带富,但以一个企业就代表全国的情况是不合适的。连国营企业都会打白条等,怎么能够指望民营的企业带动农村致富呢?”(《三农问题的困惑与出路》,燕南评论,2002.6.17)
  二、农村县乡基层政府养人太多,“生之者少,食之者众”,使基层政府变异为“掠夺性政府”说
  该观点主要认为,我国“三农问题”之所以如此严重,农民负担之所以如此沉重,农村公共品供给之所以如此匮乏,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县乡基层政府机构太多,养人太多。农村经济本来就很薄弱,目前农业增加值仅仅只占全国GDP的14%左右,极其羸弱的经济基础难以支撑过分庞大的上层建筑,“生之者少,食之者众”,最终必然使基层政府变异为“掠夺性政府”,结果必然大大加重农民负担,使农村和农业趋于凋敝,并激起农民的不满与反抗,使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大大削弱,最终导致政治危机爆发。因此,他们开出的药方是撤销乡镇一级政权机构,改为县的派出机构,如乡公所,大大减少吃“财政饭”的人员,从而减轻农民负担,从而腾出更多的政府财力用于农村公共事业,缓解“三农问题”。
  但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李昌平和一些基层干部提出:目前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短缺,“三农问题”严重,表现在基层,但根源在上面。目前乡镇一级承担的责任最大。省市两级可以玩“空对空”的把戏,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特别是利用传媒,铺天盖地宣传由上到下层层出台的文件、各级领导在层层召开的会议上照葫芦画瓢的“重要讲话”,认认真真搞完形式,扎扎实实走完过场;就对中央和老百姓有了一个交代便大功告成了。最务实的工作是检查检查再检查,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隔着玻璃看,坐着车子转。这是最安全的执行方式,因为只要执行政策不走样,决策失误的责任可以上推中央承担,执行失误的责任可以拿基层是问。如果政策一旦偏离本地区的客观实际,造成了社会矛盾,就是乡镇没有把政策落实好。政策是好的,越到上面的领导越是好的,只是乡镇这些歪嘴巴和尚把好经念歪了;只要处理几个乡镇干部就能把矛盾化解。民心是执政的根本保证,上级是国家权威的体现,乡镇不来负责任谁又会来负责任呢?“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头顶着计划生育、财政税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中心工作等等“一票否决”的悬剑。其中风险最大的“一票否决”是计划生育,压力最重的是财税任务,尽管有着为数众多的农税队伍和国、地税队伍,但他们只管数字,完成任务的责任在乡镇,即使发不出工资借款也要完成;因为“一票否决”的公式是:要么交票子,要么交“帽子”。九十年代末在全中国乡镇流行的最“经典”的县市领导语录是:“采取什么措施我不管,政策不能违背,但任务必须完成,否则追究领导责任”!最难预测的是社会治安和安全事故,一旦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主要领导就得撤职。
  他们认为目前乡镇财政成本最低。从各级供养的人员成本对比来看,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养一个乡镇干部平均每年只需要人头经费1万元,养一个县干部平均每年最低需要人头经费3万元,养一个地市级干部平均每年最低需要人头经费6万元,养一个省干部平均每年最低需要人头经费9万元。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得出,目前我国县乡两级人员约占71%,他们的开支占21%;中央和省级人员占29%,他们的开支占79%。中央和省级人员的人均开支是县乡两级人均开支的9.2倍。现在全国乡镇一级财政供养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为1316.2万,假设精简500万,可以使农民负担减轻40%。那么,在省和中央两级精简100万则可使农民的负担减轻74%。而县乡两级这21%的所谓吃“皇粮”开支,其中的60以上要用于中小学教师工资。只占全国21%的财政收入,却要去解决占全国94的国土、70以上人口的各项支出,特别是要承担8亿多人口的小康建设和1.7亿中小学生的义务教育,成本是低了还是高了呢?因此,中央、省、市级机关,耗费国家的财政成本最大。不仅是省、市两级财政成本,与需要解决占全国94的国土、70以上人口的各项支出的乡镇存在着天壤之别;就是县级财政成本,也远远高于乡镇。
  从县乡两级的经费开支对比上来看,根据一地方政府公共网发布的资料:“2001年黑龙江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之后,现存66个县级机构。每个县级机构(含县属的各科局机关)平均一年需要1亿元的开支消耗,其中包括:领导干部工资、福利、奖金,县委、县政府及各科局领导们的高档轿车消耗,领导们的外出考察(实际上是旅游)消耗,各种招待费,会费、礼金、福利待遇、办公费、取暖费、勤杂人员工资、水电费、高级娱乐消费、手机、电话、传真等通讯费、工作服、办公室装修费等等,66个县级机构一年要消耗50多个亿,用在各项事业上的只有10多亿元。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后,现存944个乡镇。每个镇的消耗一年按300万元,每个乡的消耗230万元计算,一年人吃马喂,包括对各项事业的投资在内,全省用在乡镇的支出才24.96亿元”。因此,仅仅是县级机构一级,就要比工作面要广、工作量要大、服务的人口多、面对的矛盾杂、社会的直接责任重的一个省的所有乡镇,要多耗费一倍以上的财政支出。
  现在有一种这样的主流观点:如果取消农业税,乡镇政权就不再需要保留。那么,城市的市民不交税是不是可以取消城市政府呢?为什么乡镇政权非得由农民来养而不应该由国家来养呢?农业是弱势产业,且事关国家的粮食安全、政治稳定、全国70以上人口的生存发展。从农村的现实需要来看,缺少大量的公职人员:医疗保障事业、司法治安、教育事业、农技推广等,乡镇政府不是人多了或是人少了,问题是干什么的人多了,干什么的人少了;问题是这笔财政支出由谁出?花了钱干什么?学者潘维认为:世界各国的发展证明,“社会发展程度越高,要政府办的事情也越多,官员的需求量也就越大,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管理工作就越重、越庞杂。香港经济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但早在1990年,香港的500万人口里就已经有20万公务员,每25人养1个,这比例在发达地区中还算低的。美国是每13个“纳税人”养一个政府雇员,政府雇员占总人口比例7%。我国“干部”与总人口之比3%,不到美国的一半,而且“干部”还包括教师、文学家和新闻记者。‘四千万人吃财政饭’有什么可‘骇人听闻’的?拿清朝甚至汉朝的官民比例说事就更荒唐:大清朝不计划生育,不封山育林,不搞环境保护,也不养百万军队,更无需调控规范全国市场。面临帝国主义强权的时候,大清朝丧权辱国”。
  乡镇干部实用价值最好。在整个干部队伍中,乡镇干部是最弱的群体,是干部队伍中的“群众”,是各级政权中最民众化的干部;是干部队伍中孺子牛,可以说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如同水和空气一样,存在的时候我们感觉不到他们的价值,只有在失去他们的时候,我们才可能感受他们的珍贵。乡镇干部是干部队伍中最物美价廉的干部。他们的待遇很低却要干很复杂很艰巨的工作,而从上到下无论是谁都可以对他们指手画脚;上面的各级无论是领导还是办事员、是媒体还是学界,都可以对他们指手划脚。他们为了工作加班加点是常事,节假日不休息是常事,饥一餐饱一餐是常事,一身泥一身汗地风里来雨里去是常事,请问上面哪一级的绝大多数干部能够做到呢?尽管乡镇干部的环境最艰苦,生活最清苦,工作最辛苦,就是平均不到一千元月薪也不能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受尽各种屈辱完成各种税费,甚至还要借钱向国家交税,自己工资却无着落,拿“白条”回家过年。请问上面哪一级的绝大多数干部能够做到呢?
  因此,李昌平他们提出的乡镇改革思路是:乡镇改革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乡镇改革的核心是转制——建立“民本位”政府。乡镇改革的根本是要转变体制。他认为,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机构改革搞了好几次了。1998年朱鎔基总理刚改过,现在很多省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乡镇机构改革。这些改革大多都是在精简机构和人员、精简领导干部职数、乡镇的合并、部门和政府内设机构的合并等方面做文章,还有的就是把一些农民需要但政府财政认为是包袱的服务部门推向市场。经过90年代的发展,乡镇的自主权力不是扩大了,而是削弱了。乡镇政府变得只有责任而没有权力;在乡镇代表条条利益的部门的权力扩大了,变得只有权力没有责任。90年代的乡村实际上处于多部门控制为主的无政府状态,80%以上的找农民收费的项目不是乡镇政府所为,是部门所为。中国的政治体制自身发展的规律是最基层的政府的权力总是被上级政府剥夺,最基层的政府承担的事务总是越来越多而财力越来越少。中国政治体制的活力在于激发基层的活力,当基层没有活力的时候,体制自身的发展规律决定最高的政府会采取渴泽而鱼的办法逐步向县、市、省剥夺权利。如果顺应体制自身发展的规律,最终的结果是体制基础的坏死,最终导致的是整个体制的灭亡。实践证明,这样的改革,好的作用不大,坏的作用不小。而且,要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乡镇和县比较,真是小巫见大巫了。乡镇体制改革的呼声很高了,其实,中国行政体制最要改的是县级。乡改县不改,改也白改;县改了,乡不改也得改。体制转变了,职能就转变了,精简人员和机构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乡镇转变体制最重要的就是要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由管民型政府向民管型政府转变。在“以农养政”的时代,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服从于“摄取农业剩余”的大国策的,因而要实现体制转变是有困难的;现在农业税正在逐步取消,“以农养政”的时代即将结束,为实现“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提供了财政基础。(李昌平:《乡镇改革与乡镇干部》,燕南评论)
  这就提出了需要认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两个重大问题:一是目前的乡镇一级政府到底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没有,撤销以后,依靠谁来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依靠谁来维持农村政局稳定和社会治安,依靠谁来组织提供农村匮乏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农田水利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公共品,仅仅作为县的派出机构能承担这些职能吗,能保证乡镇政权退出后的权力真空不被乡村黑势力、宗族势力等所填补吗?而且即使可行,也有一个绝对绕不开的难题,即如何分流大量的下岗人员而又不引起社会问题。最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组织研究室主任赵树凯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调查表明,目前的乡镇机构改革,从表面上看,乡镇机构是减少了,但精简的目标并没有达到,财政开支也并未减少。换言之,目前的乡镇机构及人员的精简改革,实际上仅仅是一场骗人的数字“闹剧”。这里面是否隐藏着更多的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呢?未来的乡镇机构改革会不会重蹈覆辙呢?
  二是如果乡镇一级政府必须存在,那么,如何由目前主要对上级政府负责转变为对广大农民负责,如何由“管理”为主的政府转变为“服务”为主的负责任的民主、法制政府,如何从财力上保证乡镇政府,尤其是贫困地区的乡镇政府能够正常地行使其职能,而不是靠掠夺农民来满足财力需要呢?在这两点上,根据我们的调查和思考,我们更倾向于李昌平等人的意见。即便是要撤销乡镇一级政权机构,大量精简乡镇干部,也要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充分试点并取得成功的基础上进行,在这一点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不可图一时痛快,贸然从事,最终酿成难以挽回的大祸。
  三、财政过分集中说
  该观点主要认为,我国“三农问题”之所以如此严重,农民负担之所以如此沉重,农村公共品供给之所以如此匮乏,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九四年“分税制”改革以后,财力集中于中央,事权则不断下放。目前一个被广泛引用的数据是九四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所占比重由1993年的22.02%上升到52%左右,省级财政收入所占比重,由1994年的16.8%上升到2000年的28.8%(贾康、白景明,2003年)。如前所述,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得出,县乡两级财政供养人员约占全国的71%,而他们的开支只占21%;中央和省级人员占29%,他们的开支占79%。中央和省级人员的人均开支是县乡两级人均开支的9.2倍。现在全国乡镇一级财政供养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为1316.2万,而县乡两级这21%的所谓吃“皇粮”开支,其中的60以上要用于中小学教师工资。只占全国21%的财政收入,却要去解决占全国94的国土、70以上财政供养人员的各项支出,特别是要承担8亿多农民的小康建设和1.7亿中小学生的义务教育,其困难和可能发生的状况是可想而知的。
  此观点确实是说明现在“三农问题”严重、县乡财政困难,以及农村公共品供给匮乏的很有说服力的一种说法。但是,此说法却存在一个不好解释的问题,即尽管九四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从相对比例看,财力确实集中于中央,但各级地方政府,包括县乡政府实际掌握的财力的绝对额却是增加的。以我们的调查为例,广元市市中区财政总收入1991年为1612.3万元,2000年上升到5905万元,人均财力由2413元上升到5865元;通江县可支配财力2001年为15772万元,2004年上升到43488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中央和省上的各种转移支付)。在县乡政府实际掌握的财力的绝对额增加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产生农村公共品供给越来越困难的问题呢?
  况且,如果我们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八十年代改革以前我国的财政分配体制也是高度集中的,虽然从统计资料上看,似乎中央的集中程度并不高,但实质性的集中程度恐怕更高,但那时为什么基本上能够提供如义务教育、公共医疗、五保户等农村公共品(尽管是低水平的),而在政府财力已经大大增加的今天却反而不能保证了呢?农村却反而出现相当部分的“上学难“、“看病难”、“五保难”等问题,甚至出现相当部分的农民因此而陷入贫困“陷阱”呢?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以我们调查的四川安县的教育为例,从统计数据上看,无论是财政教育经费的绝对额,还是财政教育支出占GDP和预算总支出的比重,改革以来均超过改革以前的年份,但改革以前国家的教育经费一直是有保障的。据了解,解放初期,即使财政没有现款,政府也是把粮食拨给学校,以物折款。当时基本没有拖欠过教师的工资,公用经费也有保障,学费也是很低的,并且有助学金,据一位老教师回忆,在60年代初,初中的助学金最高为四元,而当时的学费约两元左右。可以说在当时条件下,一个农村学生,只要愿意上学,是完全可以完成学业的。但在改革后的今天,安县同样出现教育经费不足,教育收费过高,农村孩子“上学难的问题”。为什么?
  这里面恐怕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近年来在“教育产业化”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教育成本、费用的飞涨大大超过了财政收入的增长,超过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使政府财政和农民在现有的财力分配格局和经济发展水平上都难以承担。1991年我国政府财政性教育支出仅为617.83亿元,到2003年就达到3850.62亿元,增长了5.23倍;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由459.7亿元增长到3453.86,增长了6.51倍;同期财政预算支出从3386.6亿元增长到24650亿元,增长6.28倍。由此可见,财政性教育经费,尤其是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与财政预算支出的增长基本上是同步的,而且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甚至超过财政预算支出的增长。但是,同期全社会教育经费的支出却由731.5亿元增长到6208.27亿元,增长了7.49倍,既超过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也超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这种过高的增长显然来自人民群众过多、过重的负担。
  数据表明,目前我国老百姓负担的教育经费占全社会教育经费的比重甚至高达38%和44%(2003年),而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只有12%(刘欣森、彭干梓、戴海:《专家呼吁遏制教育公平性的恶化趋向》,中国青年报,2008年2月2日)。2003年联合国专员托马舍夫斯基在考察了中国的教育状况后认为,中国的教育经费实际上只占全国生产总值的2。而政府预算只占教育总经费的53,剩下的47则要求家长或其它来源填补。比如,课本以前是几毛钱、块把钱一本,现在要三、四元甚至七、八元一本;以前老师的月工资几十元,现在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以前的教学条件十分简陋,现在的教学条件相对较好,这些成本的上升都将大大增加财政和农民的支出(这还不算以教谋私、以教发财、以教升官、以教腐败所造成的教育费用增长)。比如据调查,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到90年代初的期间,在安县总的来说学杂费不是很高,95年左右的学杂费小学约在100元左右,初中约在250元左右。但到90年代末期的学费一学期小学就要200元左右,初中500元左右。安县是一个农业县,1995年到200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25.74%,而学杂费及其他费用的增长大大超过了农民收入的增长。2003年安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4元,一个村小学生一年的学杂费占农民收入的比例为14.8%,一个初中生占的比例为44.34%。如此一来农民的教育负担怎能不高。
  而农村“看病难”的问题比教育问题更严重。众所周知,随着农村的分田单干,随着集体经济的纷纷解体,依附于集体经济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土崩瓦解,但同时国家并没有相应地承担起维持农村合作医疗的责任,而是为了缓解财政困难走了一条医疗市场化的改革道路,希图通过医疗市场化,让私人更多的承担医疗费用和责任来提高医疗效益,并解决财政困难问题。其具体表现就是:一、国家对医疗卫生的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二、相对较少的国家拨款又主要集中在城市(国家医疗卫生拨款80%是投入城市,占人口总数60%以上的农村只获得20%左右的拨款),尤其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三、对医院普遍实行差额预算拨款,其拨款额只占医院总经费的极少部分。据卫生部1998年的调查,1997年国家对每所公立医院的差额预算拨款和专项经费拨款合计只占医院总收入的8.8%,对卫生防疫机构的两项拨款只占其总经费的39%,对妇幼保健机构的两项拨款只占其总经费的13.1%(代英姿:《公共卫生支出:规模与配置》,财政研究,2004.6.),不足部分显然只能靠自己创收解决。
  这一医疗制度市场化改革使医疗卫生机构出于生存的压力以及致富的欲望冲动,利用医患之间医疗信息的极不对称和医疗的特殊垄断地位,与药厂、药品、医药器械经销商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用高额的药价、检查费、住院费创收以求生存,甚至牟利。其结果不仅使广大农民因经济困难而看不起病,在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时常发生,甚至连城市里的低收入家庭也普遍出现“看病难”的问题。如前所述,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年11月下旬公布的一项最新调查结果称:近十年来,我国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量持续增加,但城乡两周患病因经济困难未治疗者的比例均接近四成,患者出院有43.3的人是自己要求出院,其中有63.9是因为经济困难。另一方面,城乡合计年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在排除了物价上涨的影响后,平均每年以14左右的速度上升。1993年,两者分别为21元和933元;到了2003年,就已经升到了75元和2233元。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在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我国中西部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高达60%—80%。2003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622.2元,农村居民的平均住院费用2236元,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尚包括实物收入的情况下,可以说,农民如果生了大病,一年的现金收入尚不能支付住一次院的费用。因此,疾病是中国农民致贫或返贫的主要原因。  这一切都迫使我们不得不认真反思,为什么医疗制度改革以后,一半以上的国人看不起病?医疗制度改革究竟应当怎样搞,农村的医疗制度究竟应当怎样建立,政府在其中究竟应当担负起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我们对目前占主流的以上三种观点的质疑,其根本目的并非反对甚至否定这些观点,恰恰相反,我们在相当程度上也同意这些观点,因为这些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和说明了农村问题的现状。而我们提出疑问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把农村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使人们对农村问题能够更加客观、全面、科学地把握,从而提出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缓解以致最终解决的政策建议。因为,通过大量的调查和思考,我们认为“三农问题”太严重、太复杂,而要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占大多数人口的,情况又相当复杂的大国中解决“三农问题”,确实是很棘手的,也不是短时间能够一蹴而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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