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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全国、全省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目前我县农资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农资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广大农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等实际情况,为了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广大农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围绕此次综合整治活动我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务求取得成效。
(一)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代表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帮助农民致富,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是时隔18年之后,中央再次就农业和农村工作下发1号文件,也是建国55年来,中央首次就农民增收问题专门出台的文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确保农民增收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让农民购买到优质的农资产品,是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前提。目前秋熟作物进入后期管理阶段,秋播在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农资使用的高峰期,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迫在眉睫。今年以来,大部分农资产品的价格持续上涨,少数农资产品的价格比去年同期高出50左右,农资涨价后,受暴利的驱动,更易出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影响农业生产,并将抵消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增加的收入,必将挫伤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对此,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为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是转变机关作风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假冒伪劣农资打而不绝,农资坑农害农案件投诉、举报率居高不下,农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极个别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执法主体缺位;有的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这种状况已不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并有损于政府部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县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为契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进为农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和提升本部门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是规范农资市场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资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部分农资市场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26起,参与调查、处理农业生产事故20起。目前我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农资经营点数量过多过滥、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据初步统计,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点共有3600多个,分布在全县各镇、村;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仅有小学水平,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农资产品质量关;同一个农资经营点同一类农资产品品种的数量达10多个,让农民群众无从选择,致使制假、售假者有机可乘,导致局部地区农资市场秩序混乱。二是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多样化。违法主体既有基层供销社生资部门,也有镇农技站、兽医站;既有大的农资公司,也有小的摊点;违法行为突出表现为:一证或一照多点经营、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生物制品、无照经营农药等。三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农业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少数地方仍在推广经营未经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和不对路农药。比如近期在我县双甸、岔河等地区,由岔河镇某个体户销售的“水稻条纹叶枯特灵”农药就属于无农药登记证、无生产厂家的假农药。今年以来,先后在兵房镇、掘港镇销售使用的,由南通市复合肥厂生产的颗粒硅磷肥造成蚕豆苗死亡;洋口镇部分农户使用某供销社销售的“稻安宁”农药防治水稻二化螟造成药害;兵房镇某个体种子经营户擅自从山东引进未经审定通过的棉种“棵斤棉”、“鲁棉21”,其产量仅为大面积推广品种的40;?茶镇某个体户经营的生物制品造成家禽大量死亡等,这些农业生产事故给老百姓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坏的影响。四是少数经营者擅自经营更改标签内容和标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资产品。这一点在农药市场上最为突出,集中表现为擅自更改农药的商品名、不标注农药中文通用名及有
效成分、擅自扩大适用作物品种和防治对象,有的甚至将“马拉硫磷”、“多菌灵”等常规农药品种更换一个动听的商品名并且不标注有效成分后,作为新农药高价销售给农民,有的在标签上标注“正打反死”、“地虎速杀”等新奇品名误导农民。广大农民群众深受假冒伪劣农药之害,对其深恶痛绝。这些问题一日不消除,农资市场就一日不能规范,农民群众就仍然深受其害。因此,我们只有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才能有效地打击不法商贩,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既是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各地、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迅速掀起农资市场综合整治的高潮
根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县政府制订了《全县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并已下发各地、各部门。县农林、工商、技监、公安、物价、供销、广电等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至11月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推进农资市场联合整治,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从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整治,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和一证一照多点经营农资行为,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平稳农资价格,确保全县秋熟作物和秋播作物所使用的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质量安全,杜绝农资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实现我县农资市场的根本性好转。
(一)全面取缔无证(照)经营。目前我县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生物制品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农药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经营单位只有一份营业执照,下设多个经营网点,采取委托的形式,一照多点经营;少数经营单位将营业执照转让、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资经营。上述现象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农资市场秩序,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县政府决定,在各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农林部门牵头,工商部门为主,公安、供销等部门配合,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取缔。同时,根据近期农药市场整治所反映的假劣农药产品使用后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等突出问题,对已取得农药经营资格的单位,县农林、工商部门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其是否具有与经营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规章制度等条件进行检查,对于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单位,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吊销执照。
(二)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整治。这次综合整治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和生物制品。种子是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心。要以杂交油菜、小麦、蔬菜种子为重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检,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农药整治的重点是高毒杀虫剂,要突出整治掺杂高毒农药的复配产品和不合格农药标签;肥料整治的重点是复混肥,要加强质量抽检,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领取肥料登记证,产品是否按标准配足、配齐养分;生物制品市场要突出检查强制性疫苗,加强对无批准文号和假冒批准文号兽用生物制品的查处,管好疫苗使用环节,坚决杜绝使用不明疫苗。
(三)狠抓大要案查处。县农林、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农资制假、售假案件的查处工作。农资打假的关键在源头控制,重点在市场监管。要针对不同的农资品种,分别确定整治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打击流动经营点、加工点、分装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严防伪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依法严惩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及哄抬价格等行为。要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在查处大要案时,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行诚信监管机制。要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通过采取不良行为记录、抽查结果公布和备案、严重违规行为曝光等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积极推行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公开承诺制和守法经营诚信单位评选制,鼓励诚信经营,引导经营者争当模范。要做到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积极扶持农资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农资销售和技术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培育我县农资知名品牌,规范全县农资市场秩序。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农资市场综合整治,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务求实效。
(一)强化领导。要把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足够的力量,统一协调行动,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要根据《全县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制订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量化目标,细化任务,明确重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三)深入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利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报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典型案件要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要通过组织开展送法下乡、进村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和广大经营户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四)密切配合。联合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由县农林局牵头,工商、技监、公安、物价、广电、供销等部门参与。凡涉及农资市场混乱的案件均先由县农林局受理,县农林局受理后,再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整治。其中,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工商部门为主,农林、公安部门配合;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技监部门为主,农林、公安部门配合。总之,联合执法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整体作战。综合整治中,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是:农林局。牵头开展好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对农资市场实施监管;依法把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关;查处农资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商局。查处农资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农资违法行为;依法严把农资经营单位资质关,吊销不合格单位执照;协助农林等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秩序监管。技监局。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协助农林、工商等部门对农资质量进行检测;负责对农资生产秩序进行跟踪监管。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配合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对农资经营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移送的制假、售假重大案件及时立案侦查,追查源头,依法严惩。物价局。开展农资价格调查,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的行为,稳定农资价格,防止无序竞争现象的发生。广电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县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供销社。对系统内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配合农林、工商、技监等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强化督查。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县两办将于9月中旬分赴各镇及县各有关部门,对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县委严书记关于解决好农村八大问题指示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督查,其中也包括整顿农资市场秩序问题。各地、各部门既要扎实开展好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同时要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对在整治中消极应付,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甚至失职渎职,致使农民造成严重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生产、流通秩序,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的任务。今天会后,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展开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攻坚战,整顿并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促进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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