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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8-07 09:49:3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笔墨晕染,勾勒出远处青山。雾崖忽现又仿佛若隐。几处依稀阁楼面江而立,小船依楼而停,船下波澜微起,循波望去,绿水之上数只黄鸭拍翅嬉戏。这便是我心中沈从文笔下的茶峒风光、农家之意。

  我领略过秦地的粗犷豪迈,心性也易焦易躁,但书中的江南之景却也实实让我平静下来。细细品味静态的村舍,不断勾起我对江南生活的向往。我所说的静态并非定格下来的画面,只是一种奇妙不知从何而来的感觉,我大抵就默认是江南的村庄独特的秀气,似是内秀的世家公子,温润如玉却不矫揉造作,更没有女人的妖艳。

  说来也是有些好笑的,我时常和同学说书中的人物并非同江南那般协调,人物略带了些俗气,可深入文章后,我也渐渐体会出茶峒村民同江南的共性——清新而不掺假。在我看来落后之中的淳朴更显人间真情。文章中令人流连的小镇就足以将我体内对真善美的追求从体内文火慢煮,一点一滴的流淌显现出来。

  就是在这样的比人风景里,淳朴的民风下,爱情的嫩芽在作者的笔下滋生,等待着不久之后的花开,酝酿着满腹的芳香,令我不禁神往,想要更快的.揭开这淳朴爱情的神秘面纱。

  当花苞初现,洁白似雪的颜色,微露出的淡淡清香,这真是朴素中的华贵!更像是聆听着淳朴的情话、大方的追求、直白的示好。以率真热情作为养料生长出来的。爱情的花朵在淳朴的民风之下愈发得清新脱俗,芳香优雅。

  我永远忘不了,那才展新绿的嫩芽在风雨中被打散、破碎、消亡。狂风像是恶作剧般撕扯着花瓣,狠狠地打碎了那一朵酝酿已久即将开放的爱情之花。尽管在这近乎乐土的茶峒中,也有苦痛与辛酸。

  那一夜,傩送舒畅柔美的歌喉似是流淌的清泉,我想得出涓涓细流中包含着的爱意、羞涩、激动。虽是羞涩,声音却愈来愈柔、愈来愈美,用生命谱写着“我爱你”,用情感打动自己的所爱,我若是听到这女子,我定当与这样的男人定下终身,不离不弃。但文中的终章也是这恋情的终结,翠翠的善良不允许自己在天保死后嫁给自己所心爱的傩送,翠翠将天保的死强加给自己。看到相爱之人不能相恋,我落泪了,有一种冲动想从喉咙里涌出来,可是我却只能漠漠的呢喃。我为傩送不值,为翠翠惋惜。

  可能也正是淳朴,两人终究不能相恋,本来我以为茶峒是人间乐土,能相知相爱、邻里热情友爱。可作者却不忘人间百态,也不忘世间无论哪里都有的人间情苦。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会笑的猫,他的主人给他取名叫笑猫。故事是这样的,笑猫爱上了一只优雅、美丽的虎皮猫,没过多久,那只虎皮猫突然失踪了,于是笑猫就苦苦地寻找,终于,在一座钟塔上找着了虎皮猫。可是虎皮猫为了给大家敲幸福的晚钟,把耳朵给震聋了。笑猫为了给虎皮猫治好耳聋,就跑到遥远的蓝山去采蓝色的兔耳朵草。笑猫历尽千辛万苦采到了兔耳朵草,可是却被几只兔子吃掉了。笑猫伤心地回到家,这时一只乌龟说只要不停给虎皮猫讲关于笑猫历经千辛万苦去给虎皮猫采兔耳朵草的`故事,就一定能帮虎皮猫治好耳聋的。笑猫就从早到晚给虎皮猫讲自己的故事,讲得连枯树都发芽了,铁树都开花了,奇迹也没发生,可笑猫仍不灰心,还是一遍又一遍地给虎皮猫讲自己经历的故事,终于有一天奇迹出现了,虎皮猫能听到声音了。从此,笑猫和虎皮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读了这篇文章,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不能灰心。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它不是童话却胜似童话,因为它记录成长的哲理,拥有梦幻的情节。

  书中的主人公是同我一般大的孩子,他们在一幅神奇的地图的指引下到达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地方。时差在一个花园内外,花园里的花儿会和你谈心;还有远古的夸父,他追赶着太阳,让时间倒流;四叶草中,能看见太阳在飞奔而去;是什么创造了这个虚幻大胆的世界,它犹如水一样的坚韧,它有石一样的友谊,它是虹一样的幻想!这是一个童心世界,千万别想到“幼稚”这个词语,因为拥有幼稚本质的人才会以这个偏见的狭缝去看待孩子的世界,它纯净,执着,异彩纷呈。

  读完这本书,我的思绪还停留在里面亦真亦幻的事件。安静的夜,我却异常的心潮澎湃,难以入眠。我也是同他们一样的中学生,却从未有,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他们能为一个很简单的理由去执着追求,能为一个很单纯的微笑欣喜不已;能为一份很小的收获而毫不吝啬地夸奖一下自己;有敢于面对邪恶的勇气,有信念,有理想,有大胆的幻想。这都是我们现在的中学生可望而不可及的,现实的牢笼禁锢着我们,虽然明白这怨不得谁,但依旧时常叹息——我们的时代,被剥夺了。本是应该在绿茵上奔跑,去尽情享受阳光的年龄;本应是想做就做,充满希望的年龄。我们却只能望着窗外叹息。放肆,贪玩,执着是我们的本性,是我们这时期的展现。可在许多大人的眼里,这是可笑,可悲,可叹!

  “地球这个星球确实有趣,让太阳从西边落下,却让它再从东方升起,真有点神出鬼没。而太阳呢,也是个爱捉迷藏的红脸家伙,整夜整夜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见没一个人去找他,自己实在熬不住,就自己站出来了,于是有了第二天的早上。”这是我们的独有想法,在我们的眼里多符合实际,多有趣啊,而在有些人眼里,这就是滑稽的笑话,因为他们特别善于把有趣儿的事情解释的一点没有意思,这大概是他们的天赋。

  我想,如果没有这纯真的想法,就不会出现爱因斯坦,因为他一直就觉得书是和苹果一样从“书”树上长出来的,而不是经过一系列制造加工生产出来的。可见保持一颗“童心”也有起可取性。真想经历一下书中的幻化情节,去体验一下久违的放松,也去敢爱敢恨,将自己的心中的世界淋漓尽致的展现。我想大概很多人都没有看过这本书,它的神韵,风采,独到就像我们的内心一样不为人所知。请留给我们一片澄澈的天,让我们自由幻化,去演绎我们这个美好时期的精彩情节。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0?影俨菰暗饺?妒槲荨?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苯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己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了“新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读完这篇童话,我不禁问自己,作为一国之君怎么会被骗呢?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实际上虚荣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孩子的心是单纯的',随着长大虚荣心也会越来越深。读了童话后,我想提醒人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想想自己其实也这样。看见别人拿出很贵的好玩具来玩儿真羡慕,怕爸爸妈妈不同意买,只能看着人家玩,可真正买了又觉得别人的更好,总觉得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虚荣心……

  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就要做一个知足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我在三天里一口气读完了一本书,它的书名是《走钢丝的女孩》。

  书中的主人公露易莎在齐普乔马戏团里担任一个不起眼的售票员,但她的梦想却是成为别人瞩目的明星演员,并偷偷练就了一身走钢丝的绝技。露易莎努力地尝试证明自己,却遭到老板齐普乔先生的处处刁难。在一个难得的机遇中,走钢丝的机会却被一个从大名鼎鼎的威尔比拉德福马戏团转来的男孩加布埃尔夺走,让她又一次受到挫折。巧合之下,露易莎遇到曾操控母亲的马戏团老板威尔比拉德福先生。她看到了露易莎的才华,为了操控露易莎,她对她施展了“欲擒故纵”的伎俩。露易莎不幸中计,跟随威尔比拉德福先生来到了尼加拉瓜大瀑布,开启了一段艰难的寻母之旅,踏上了追梦之路……

  我认为文中的露易莎十分勇敢,想必许多读者都能发现这一点。但我却不只是认为她在追梦之路上很勇敢,对钢丝十分信任很勇敢,而是在尼加拉瓜大瀑布上走完钢丝后,露易莎向各大媒体揭露威尔比拉德福的丑陋面目这个行为才真正体现了露易莎的勇敢。

  在作者笔下的这个世界里,没有人敢对威尔比拉德福先生说“不”这个字。露易莎被困在他的魔掌中很久,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流下了许多心酸的泪水,像笼中小鸟般早已失去了言语的自由。露易莎每天都要面对那冷酷的命令,即使十分残酷,却说不出“不”这个字。

  自从得知是威尔比拉福德先生曾操控母亲,使母亲被困在精神病院之后,露易莎伤痕累累的心本身就被泪水浸透,现在更是被划出了一道伤口。到达尼加拉瓜大瀑布的.另一端后,威尔比拉福德先生提出了一个无情可怕的要求,露易莎再也忍受不了他了。她直视着威尔比拉福德先生那灰绿色的眼睛,向记者和各大媒体揭露了马戏团团长那丑陋的一面。这对露易莎来说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但她越过了内心深处的一道障碍,说出了“不”。这也是为什么我说露易莎很勇敢。

  我也从她身上懂得了:在追梦道路上,要勇往直前、坚持不懈,才能抵达瀑布的另一端!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表弟很喜欢凡尔纳,第一次听到凡尔纳还是从他的嘴里,当时他正如痴如醉地看《海底两万里》。表弟从小就对天文地理及异域文明有着极大的兴趣,我记不清《海底两万里》是我自己借来读的还是他将给我听的,总之一个非常具有想象力的小说,同时作者的渊博知识也让我叹服。

  这次看《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很大程度上基于以后与表弟可以更有谈资,不过之前我一直把书名看成《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所以,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定是关于一位非常美丽且勇敢的女孩的故事,至少也是像长袜子皮皮那样传奇有趣的故事。当然,我错了,一直看到第57章,我仍然没有感到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玛丽格兰特小姐有多少出场机会,是的,我脑子里一直有一出戏在上演。然后,我翻到封面,思索这书凭什么叫《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然后发现是自己搞错了,不禁暗自惭愧,但马上又觉得好笑,因为故事里也有一个同样粗心大意但学识渊博幽默风趣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

  总的说,故事很引人入胜,因为我用了6个小时一口气将其读完。幻想自己也是邓肯号上的一员,随着温柔善良的海伦夫人一道参加环球旅程。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我对外国小说一直不大提得起兴趣,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我总觉得有些地方写的过于粗糙,比如写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些许格式化,而最让我觉得骇然的就是在一行人被土著人掠去两位女士面临可能的灾祸时,玛丽突然向约翰船长表达了自己的一片深情。在之前的描写中丝毫不见二人有何交集,就算玛丽对英俊勇敢的船长暗自动情,也应有一定的铺垫吧,个人觉得过于突兀。这个不晓得是翻译的原因,还是凡尔纳把大量的笔墨放在了各种惊险场面的描绘上面。即便是对惊险场面的描述,也有些过于简略,如看到的景色,经常出现“各色珠宝”、“各种鸟儿”等等,对没有去过的异域,我实在无法想象这“各色”究竟是哪些色。故此,我怀疑我看的可能是精缩本,有看过原版的可以提示一下我。

  除了关于写法上的一些疑义外,我还是认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一部很好看的小说,特别是如果你对地理比较了解,更会有一种亲临其境游历世界的奇幻感觉。洪水、地震、飓风、狼群、鳄鱼、闪电、流窜犯、吃人的土著等等真可谓是险象环生,当然最后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格兰特船长获救,格兰特小姐嫁给了约翰船长,罗伯特成长为一名年轻的水手,就连糊涂的巴加内尔都得以和少校的表妹成婚,真是一片喜气。

  但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并不是海上的航行部分,我尤其喜欢的是在潘帕斯草原上的那一段。自恋一下,高中地理关于潘帕斯草原的部分我几乎没失过分,总感觉那是一片祥和富足的草原,似乎那里的牛羊都肥的流油,牧草都绿的刺眼,和我的家乡内蒙古草原的辽阔一样对我有着无限的诱惑。然在这片草原上,爵士一行碰到了一位当地的土著,塔卡夫和他的骏马——桃迦。我真的是无比的.羡慕塔卡夫,桃迦一定是一匹神马,屡屡帮助主人突出险境。这让我想起了儿时记忆里的一部动画片里,有一匹白色的神马,那么温柔善良却却屡屡遭到坏人的攻击,但她从不仇恨,总是以德报怨的去感化那些坏人,想想都无比温暖。还有一部小说里关于骑兵连解散,老将军与坐骑一一惜别的场景。对了,还有《狼图腾》里保护羊群的儿马子……

  也许是骨子里的蒙古血吧,最后总要联系到辽阔的草原,蓝的天清的水,大片的羊群、牛群,更少不了的就是牧人和他的马,当然还有蒙古犬。虽然扯远了,但我还想多一句嘴,我从来不觉得蒙古犬比藏獒差,和藏獒相比,蒙古犬不仅凶狠善战,更通人性。

  扯回来,我偶尔也会想,如果有一天我在鱼肚子里发现一封求救信,我会奋不顾身地前往地球的另一端救援吗,然后我马上告诉自己,绝对不会,那对我,永远都是不可企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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