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汇总6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好书,名叫《成长的滋味》。这本书收编了许多独立的短文,组成若干个不同主题的章节,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个章节是——“走不出的母爱”。里面共有四篇短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发生在作者身边的母爱的故事,每一篇读来都使我感慨万千。
第一篇名为《秋天的怀念》,写的是一位患有重病的母亲面对双脚瘫痪的儿子,忍受着伤心和病痛,千方百计鼓励和帮助儿子坚强地面对生活。但最后,母亲自己却因病情太重而去世了。这是一篇短短的散文,文中并没有直接描写作者对母亲感情的文字,但是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与母亲有关的每一个细节。这每一个细节都表达出作者对母亲永远的挚爱和怀念,我情不自禁地被那份浓厚的感情所深深地感染。我觉得母爱既是伟大的,也是永恒的,即使当有一天母亲离我们远去,那份对母亲的记忆也永远不会淡忘。
还有一篇散文《丑姆妈,丑姆妈》。文中的丑姆妈是一位历经苦难却纯朴善良的.农村妇女,他把属于一个乡村妇女的全部的关心和疼爱都倾注在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身上。文中作者以平实的笔墨,描写了丑姆妈与养子之间细微而又感人的生活琐事。我觉得,丑姆妈感动我们的地方并不在于他的高尚和伟大,而是在于她的平凡和善良。在她的身上同样闪耀着母爱圣洁的光芒。
是的,母爱是人世间最无私、最温馨、最美好的感情!这份感情实在是太深、太浓了,也许有时已经超出了语言可以表达的范围。这也正是我们读到有关歌颂母爱的文章时,常常会产生强烈共鸣的原因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个暑假我看过很多的书,有《吹小号的天鹅》,《你的主意真棒》,《爱顶嘴的小女孩》,《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等,但是我对《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印象深刻,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叫爱德华的瓷兔子。这只小兔子很是自鸣得意,而且理由充足。他被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可是后来,有一天他被丢失了。
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旁,从一个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上
经过了漫长的旅行,爱德华终于回到了阿比林的`身边,但是主人变成了大人,还有了一个五岁的小女孩。
一路上的见闻令我们惊愕不已,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一次又一次的旅行让爱德华学会了爱,爱德华的心一次又一次的疼痛。我明白了失去自己最喜欢的人是多么难受。
有时候看着看着我会把自己当作爱德华,当他被丢进海里的时候我也会很恐惧,很害怕。虽然爱德华一次一次的离开爱它的人,受尽了很多苦,经历了很多磨难,让人觉得它很倒霉,很可怜,但是我却觉得它很幸运,很幸福,因为有很多不同的主人爱着他,他们有的给他做漂亮衣服,有的带它数星星,还有的把它破碎的脑袋修好,让爱德华从一个不懂得爱,被爱,怎么爱,渐渐懂得了失去爱和获得爱的感觉。
如果没有爱,故事就没有幸福的结局。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忘不掉的是乡愁,回不去的是故乡,最初在书店看到这本书,就被这句话深深吸引着,何况作者还是著名作家格非,在读书的过程中,经常是看了一会再放下,就这样轻轻浅浅的读着,这本书能激起读者回想起故乡的那时,那人,那景,心存依恋与不舍,在读到“母亲突然出现在明丽春光里,远远的向作者走来”。激起读者对逝人怀念的亲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故事很简单,一个算命先生的儿子,一个改革开放前后的村庄,一个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起伏中生存的故事,村里男女老少的命运穿插着男主人公的身世,小时候在村子里孤苦伶仃,无依无靠,青年了离家投奔母亲,老年了,随着命运的洪流一步一步回到自己的故乡。
文中多次出现打动人的地方,直击人心,就像“假如,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偏里赵村重新人烟凑集,牛羊满圈,四时清明,丰衣足食,我们两个人,你还有我。就是这个村庄的始祖……到了那时候,所有活着和死去的人,都将重返时间的怀抱,各安其分,到了那个时候,我的母亲将会出现在明丽的春光里,沿着风渠岸边的千年古道,远远的向我走来”。读到这里,眼泪不禁留下来,想起我童年的时光,一幕幕席卷了我整个内心,往事像电影一样重复着,开心快乐难过样样皆是经历。
望春风是一种呼唤,诗经云“有风自南,翼彼新苗”自那炊烟袅袅小桥流水的古朴人家走来,是清明细雨,还是七夕花灯,终是格非对中国乡村文明重换生机的一种期待。格非在格非笔下的村落中,鲜有对国家大家的详细描写,多是从村落小事写起,生活化,细节化,越发亲切,动人,不过,那只是半个世纪以来的场景,再见文首摘录的段落:“所有活着和死去的人,都将重返时间的怀抱”一句,虽然竟是轻轻的叹息。但让我的心情起伏跌荡,久久不能平静。是呀,随着城镇的发展,乡村举着“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大旗轰轰烈烈地朝繁华城市进发,大量壮年男女外出务工守候在故园乃老幼孤独,田园荒芜无人耕;城乡一体化而致乡村文明农业文明消失:处处公路处处改造后的人造自然其实不是真正自然,乡间美丽在于个性野性,而工业制造在于统一便捷,在整齐划一中失去了个性、舒展、......乡村文明的.仪式感不在,仪式感传承的信仰不在......
随着时代不停的发展进步,我相信书里的人没有真的回到过去,也许这是人长大了以后的回想,也许是一厢情愿的把自己留在这片土地的想象。
当我去想象这个故事的时候,他提醒了我,推动我们生活的不是命运本身,而是有一个叫“自己”的人在操纵命运。
如果你喜欢村庄,喜欢上个世纪古老村庄与呼市,喜欢乡里充满质朴的生活,喜欢怀恋这一方故土,或许你可以看看这本书,会让你安静下来,在风里,像东南西北四处望望。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钓鱼的启示》,主要讲了:“我”和父亲在鲈鱼捕捞开放的前一天晚上,“我”钓到一条很大的鲈鱼,但离允许钓鱼的时间还差两小时,父亲让“我”把钓到的鱼放回湖里,“我”只好很不情愿地把鲈鱼放了。从此,“我”为了遵守规矩而感到骄傲。
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在人生道路上,有许多形形式式的路让我们选择,只有选择正确,才使我们走上一条正直的'道路。
其实,我也有过类似道德抉择的经历。有一次,妈妈看到了我的文具盒多了一支不属于我的笔,就问我这支笔在哪里来的。我说在课室捡到的。妈妈批评了我,说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明天记得还给同学。第二天回到学校,我立即把捡到的笔还给同学,她还微笑地向我道谢。这件事虽然很小,但却让我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抉择。
记得培根的一名名言:“如果没有德行,人类就是一种忙碌、有害和可怜的生物,不会比任何一种渺小的害虫更优越。”是啊,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面对生活中的诱惑,我们也要拿出足够的勇气和力量去实践道德,做一个诚实正直的人,最终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百年孤独》,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的艰涩难懂,人名如一串不可参透的密码一样,外国小说向来如此,俄罗斯的小说更甚,昵称与本名更是毫无相似之处,读起来遇到不熟悉的名字只能回头看看,很难坚持地把一本书看完。
这应该是我自从高中以来第一次读完的一本外国名著,初中的时候似乎读的还要多一些,《海底两万里》、《致加西亚的信》、《八十天环游世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等等,是在初中班主任的要求下啃完的。随着年纪的增加,读的'中国文学的书籍愈多,《平凡的世界》、《活着》、《人生》这种描述乡村的伤痕文学作品深受我的喜爱,语言朴素,感情真挚,对于感情和对话的描写入骨三分,不知道胜过无病呻吟的《最小说》式的文学作品千百倍,也读过一些网络小说,最是推崇《雪中悍刀行》,烽火戏诸侯写小说,不流于表面,有古风遗韵。
刘慈欣的《三体》更是堪称独步天下,拍案叫绝,天马行空,不绝于此。散文则不同,余光中是王勃般的才子,左手诗歌右手散文,《听听那冷雨》在我心中可以媲美《滕王阁序》,余秋雨褒贬不一,中学的时候没有钱,买不得《文化苦旅》、《霜冷长河》、《山居笔记》这些单行本,当时有十五块钱一本的《余秋雨作品集》,纸质很薄,印刷很差,还有一种刺鼻的化工气味久散不去,但胜在价格实惠,内容充实,于是我翻来覆去的读,伴我度过了中学的时光,最近读季羡林,杨绛,两位老人的散文苦心经营,语言质朴,加以为人谦虚,诚实不二,因此不在乎世俗评价,敢写敢说,让我这个后生钦佩不已。关于中国文学的一些粗陋见解,实在不能登大雅之堂,说了这么多不过是想说一件事,在我许久不碰外国书籍以后,受季羡林老师的书中指点,“年轻人有必要多读一些外国文学作品,增加文学修养,对一辈子都是好事”。我对季老是深信不疑的,于是就慢慢啃完了《百年孤独》。
为了记住人名,我创新了读书方法,把书中的人名都写在一张纸上,用事故树的方法把他们串联起来,注明关系,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很是有用,每次我遇见新的人名以后,把他们写下来,之后遇到见过却忘记是谁时,就在纸上找线索,一般都能找到,以后读外文书籍时都可照此办理,效果不错。
《百年孤独》最让我挚爱的不仅仅是马尔克斯的文学素养,句子在他的笔下似乎有魔力,像是一幅画一样栩栩如生,愈是细枝末节的东西他写的愈是深刻,他就像是一个亲历者一样,在遥遥旁观布恩迪亚家族百年来的兴衰与荣辱。后面没那么多耐心,读的有些快了,没有深思“羊皮卷”的深意,读后感.小觑了梅尔基亚德斯的身份和分量,对于那些鬼魂的情节以为是臆想的产物,不曾想,“羊皮卷”竟是预言书,几代布恩迪亚穷尽精力想要解读的东西竟然如此神奇,在故事的开头就预言了故事的结尾——“家族的第一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不寒而栗。所有的一切随着羊皮卷的消失,就像一阵吹过涟漪的风一般无影无踪,布恩迪亚家族在世上再无存在的痕迹,就像《龙族》里消失的楚子航,无人记得他的名字。
不仅仅是《百年孤独》,似乎我读过的西方文学作品都不避讳情色描写,对于情欲和动作描述的很细腻,甚至有些很唯美,这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是很少见的。倒也不是没有,《金瓶梅》一直如雷贯耳,不过人们提起时也是面红耳赤,羞于出口,这与历史有关,与国民性格有关,中国人受儒家思想影响深远,到了朱熹那儿更狠,“存天理灭人欲”直接宣判了情色的死刑,胆敢写这东西估计得被骂的体无完肤,好不容易憋出一个《金瓶梅》,也只敢署名兰陵笑笑生,怎敢署真名?几百年来,没人敢逾越这个鸿沟。
有点懒了,就写到这儿吧。
以后有机会再读一遍,看着自己划线的句子不知道能不能想起当初的心境。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前不久,我读了《百万英磅》,几乎是笑着读完的,马克·吐温的文笔十分幽默。《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
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善良的人不断去帮助穷人我在网上看到过一篇报道:温州街头的和谐一幕。一个民众自发捐献和组织的爱心施粥摊给穷人施粥,拾荒者和清苦的外来民工都喝上了冒着热气的粥,这种情景让人们深深感动。我不禁想到自己在生活中也有点儿像托德,看都不看一眼那些拾荒和乞讨的穷人们。我想自己也应该向那些有爱心的人学习,学会帮助有困难的人。这个世界上比钱更珍贵的有很多:道德,友谊,诚信……所以我想,在金钱与诚信,道德之间,大家一定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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