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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诛仙》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诛仙》读后感1
小说《诛仙》里面最让我难忘的场景,都是关于碧瑶和小凡的,或许正是碧瑶的死让我更关注这个丁香般的女子,而忽视了雪琪吧。私地下一直希望结局能够改写,看了网上那么多个版本的结局后,却释怀了,也许只有原来的才是让我们牵挂的。
‘满月之井’,就是在满月时分,人若望下,便会看见自己最心爱的人或事物。当时小凡望了以后,我也很想像三尾妖狐那样追问小凡从这井里看到了什么?当碧瑶追问小凡的时候,他害羞的的说下次见面的时候告诉她,谁知道这就是她们最后一次说话了,我想如果小凡知道这样的结局,当时的他会不会义无反顾的告诉碧瑶他在满月之井里面所见呢,可是没有如果,所以我们谁也不知道。当碧瑶站在狂烈风中,微微泛红的眼睛望着张小凡,张开双臂,向着满天剑雨,向着夺尽天地之威的巨剑迎上去的时候。吟唱着: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我泪流满面。为小凡,更为碧瑶那凄婉的身影。当小凡在昏迷的碧瑶面前吐露心声?你为什么这么傻……我还没有对你说,我在那口古井之中,看到的人是你啊!……?我无法抑制的难过,为了这句没有说出口的话。
比较温暖的场景是在青云山,竹林深处,碧瑶来看小凡,小凡问碧瑶这么危险你怎么过来了,碧瑶说,我不管,我只想看看你。这样的碧瑶让我很欢喜,有点小女人的固执,却很可爱。当时的小凡也是惹人爱的,看见黑节竹,便叫碧瑶坐,又不放心,用袖子在黑节竹上用力擦了擦,擦出一片干净的地方,然后起身低着头道:?你现在坐吧。?世上男子都爱说情话,可我觉得这句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一句了。
碧瑶说?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人讨好我,送了多少奇珍异宝,可是……?,?就算全天下的珍宝都放在我的眼前,也比不上你为我擦拭竹子的这只袖子。?那一刻,全世界的声音,忽然都消失了。只有这美丽女子温柔的.眼波,簇拥着他。这样的感情真单纯,让我羡慕不已。所以后面碧瑶的死我以为那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换成雪琪,她或者没有这样的奋不顾身吧。毕竟雪琪的爱是隐忍的,而碧瑶的是毫不保留的。
多少年后,你回首往事,还记得当年,曾有人对你,低声诉说心语吗?那因为年轻带着天真有些狂热的话语,你可曾还记得吗?就像深深镂刻在心间、不死不弃的誓言!你有没有张开双臂,将那心爱的人,拥抱在怀里?
我以为现实中都会拥有这样的爱,却不知道是奢望,现在也只能在小说里面才能遇见吧,也只能在小说里面缅怀。爱幻想的孩子总是喜欢沉溺在故事里,因为那里才有我们的信仰,才能遇见我们的追求,尽管穷其一生,我想我们所期待也只不过是碧瑶口中那能为她擦拭竹子的那只袖子吧。
《诛仙》读后感2
记得那天青云山,她把他推到一旁,面对巨大的诛仙剑芒,"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幽幽的铃铛声音,轻轻吟唱的咒语,她还是淡淡笑着,心意却如此果决,"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永远闭上双眼。刹那芳华,已是永恒。
本书讲述的是在经历全村尽灭的惨案后,主人公张小凡以遗孤身份和伙伴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林惊羽归入龙首峰苍松座下,小凡则归入大竹峰田不易座下,小凡身怀至凶之物“噬血珠”,日夜受其反噬心智。在大竹峰的日子,小凡喜欢做饭,偶然获得了血炼之物“摄魂棒”,也默默喜欢着可爱活泼的田灵儿,那些日子简单而快乐。与齐昊,曾书书,陆雪琪等善良热血的少年们一道,帮助良善斩妖除恶。
一次次的坎坷磨难中张小凡逐渐成长,而与碧瑶的感情,也在患难与共中日渐深厚。然而,碧瑶的父亲鬼王为并颠覆青云,设下连环阴谋。在鬼王进犯青云时张小凡悍然迎敌,受诛仙剑反噬的掌门道玄真人误认张小凡为叛徒,以诛仙剑斩之,就在命悬一刻之即,碧瑶念出痴情咒,牺牲三魂七魄替张小凡挡下诛仙一剑,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小凡带着沉睡的碧瑶回到鬼王宗担任副宗主,江湖人称血公子。鬼王死心不息,利用修罗之力卷土重来,最终,张小凡以强大的勇气和信念,挫败鬼王,消弭了正反两派纠葛千年的过节,完成了少年时与碧瑶、林惊羽一众同伴们的约定。在少年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终换得山河锦绣如画沃土千里绵延。
我很佩服张小凡的与命运抗争,他是世间最明媚的`微笑,游走正邪之间,仍然不忘初心。重情守诺,性格内向,倔强坚忍。
碧瑶,魔教鬼王宗宗主鬼王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痴情无限,为爱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最后在诛仙剑下为救张小凡念出那段痴情咒: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其实我觉得碧瑶很可怜呢,付出了一切,不能和张小凡在一起。
什么正魔殊途,为了爱可以跨越这些才是最伟大的。爱本就没有分正魔,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可以在一起,不是吗?
但是我把这些都想得太简单了,碧瑶和小凡到最后不也是没有在一起吗?
张小凡应该会想:我不要什么长生,不管什么正道邪道,我只要碧瑶醒过来,平凡的过完一生。是啊,一个多么平凡欲望,可苍天就是不给他们在一起的机会。正魔殊途又何妨,只要心中有爱,不也是可以和心爱之人在一起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诛仙》读后感3
最后五章简直太烂!前期挖的坑太多,后面作者直接懒得填,三两句就结束了。小说本来还可以,全被结尾毁了。既然不想写结尾,可以直接不写,一顿乱写多少有点对不起读者。
一、碧瑶尸体呢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是什么情况。既然是网络爽文应该给个明确的答复,小说后半部分都是围绕碧瑶写,到最后却没有解释了,给人感觉很乱:张小凡一会儿特别重视碧瑶,仿佛这个人就是他的全部世界;一会儿又完全不在乎碧瑶生死,看见碧瑶的衣服不应该觉得她被石头压死了吗,为什么不赶紧寻找碧瑶,反而拿了个衣服碎片就走了,给人感觉仿佛对这个衣服的主人完全不在乎。
二、焚香谷的谷主呢
最后一次正反两派交手,焚香谷谷主人都不见,是什么情况。以及之前埋的伏笔说这个谷主不怀好意,所以他要干什么,到结尾都没交代清楚。
三、好多角色莫名其妙
杀生和尚在哪,主角第一次不就是去找杀生和尚了吗,结果主角七秒记忆,进了南疆的故事发展就与杀生和尚完全没半点关系;青龙直接消失,张小凡、鬼主、朱雀完全不在意,仿佛这个人地位无足轻重;四位护法自始至终只有青龙和朱雀露面,另外两位完全不见,属于有头无尾;金瓶儿怎么和妖兽战死的,就算这个略写,那小环又是怎么救活她的,小环不是一直在中原游走,怎么会跑到魔教重地救活她,难道小环知道魔教的`地方吗;秦无炎呢,也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直接写没了;等等之类的,好多人有头无尾。
四、人物的战力设定
田灵儿不是天赋很高吗,按道理随着年龄的增长战斗力应该超越曾书书、文敏之流,那应该承担很多任务,结果后面的重大活动田灵儿几乎都没露面,甚至连外出的机会都没有;齐昊也一样,究竟战斗力如何,被林惊羽反超了还是一直领先,都没交代清楚;主角张小凡,到底水平如何,明明开始不久就能击败陆雪琪,那个时候张小凡才是刚刚起步,按照人物设定张小凡战斗力应该是指数级增长,结果在之后的打斗中张小凡并不能有明显压制力,好歹也是道、佛、魔三家齐修,应该是一个打三个都绰绰有余,结果就还是稍微强一点,给人感觉学了三门、而且融会贯通的人战斗力反而不如只学一门的。
五、人物关系混乱
鬼先生究竟和万剑一什么关系;周一仙是怎么知道乾坤镜的;道玄真人被反噬后,哪学的玄阴鬼书,总不会是无师自通;周一仙为什么不让小环救碧瑶;张小凡为什么看向枯井看见的是碧瑶,明明那个时候他喜欢田灵儿,如果枯井看见的是喜欢自己的人,为什么没有看见陆雪琪。
六、格局混乱
标语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结果主角一直是小情小爱,格局如此之小,让我一度怀疑是在看言情小说还是武侠。这是整部小说最掉价的地方,如果故事情节能稍稍体现一下标语,档次绝对不一样。
虽然烂尾,但也看完了。能这样草率的结束小说,不能说作者不重视这部小说吧,只能说是完全不在意。既然作者不把自己的作品放在心上,作为普通读者更没必要给予这部小说多高的地位了。
《诛仙》读后感4
诛仙这本书是我高考结束那天买的,这么多年来一直躺在书架上蒙尘。
后来上了大学,看过挺多的玄幻小说,比如武动乾坤、武炼巅峰、星辰变等等。这些小说,主人公一直打怪升级,扮猪吃虎,阅读起来还是蛮爽的。同时,书里都充斥就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价值观。
各个门派内,同门之间相互厮杀,师傅和徒弟相互厮杀。在这些玄幻的世界中,从来只有尔虞我诈,没有一点温情。
疫情期间,闲来无事,重新捧起了诛仙这部鸿篇巨著。
诛仙和其他小说很像,世界观很大,主人公获得奇遇,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成为武学宗师。
诛仙和其他小说很不一样。青云门内部虽然争强斗胜,但是青云门每个人,面对师兄弟处于危难,绝对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落井下石;天音寺都是得道高僧,兽神引发天下大乱时,天音寺倾全力,不计伤亡护住了天下苍生;小白,碧瑶,小灰,小环之类的配角,各个人物形象丰满,各有特色。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张小凡佛,道,魔三修。这三种功法是冲突的,天下默认三者只能选其一修炼。
张小凡是个例外,他发现三种功法其实是共通的,都指向武学的大道。
我想,知识又何尝不是如此。知识是人们看待这个世界总结出的心得体会和经验,初高中,我们将这些知识分成文理科,然后拆分成哲学、文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等。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便于学习,并不是为了让知识割裂,彼此之间老死不相往来。
大学以后,专业变成了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学文学的,沉浸在文学史的研究中,对于文学作品本身,关注不够;学化学的,将研究领域分得非常之细,然后盯着一个小实验,琢磨各种影响因素,给出各种动力学模型;学生物的.,整天研究发论文,却不知道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树是什么树,花是什么花。
人类文明发展了5千年,知识储量非常巨大。如果不在细分领域专研,很难再有新发现。这我是同意的。但这并不代表知识的割裂,形成一座座孤岛,互相之间老死不相往来。
知识是相通的。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现代物理证实了物质是由原子构成的,原子内部可以继续细分成原子核、核外电子,原子核还可以继续分成质子和中子,往下还可以细分出夸克。原子内部自成一个世界。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现代化学根据荷叶的原理,制备出超疏水涂层,赋予任何物质表面以荷叶的性质。我们比较熟悉的相关应用是不粘锅、不沾酸奶的酸奶盖等等。
卧看满天云不动,不知云与我俱东。学过高中物理的人,返回来读这首诗,是不是有会意之感
《诛仙》读后感5
记得那些年,自己懵懵懂懂,没有愤世嫉俗,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放纵不羁,没有黯然神伤,没有身为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质,平静地生活,单纯地学习,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平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平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读《诛仙》,总是被其中的情感打动。
感动于小凡为碧瑶而十年苦苦寻觅,和雪琪两情相依人难聚。
感动于雪琪平淡如水却持久的'相思,小竹峰上,孤影相待。
感动于碧瑶为君牺牲,诛仙剑下,伤心花殒。
几次阅读,那个世界深深印刻于我的心中。
除了小凡,雪琪,碧瑶,还有外刚内柔的田不易,一往无前的万剑一,那个时如市井之人,时而深不可测的周一仙…
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演绎着那些悲欢离合,人世百态。
有时文字真的很苍白,反而是音乐可以将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一句简单的歌词,配上特定的旋律,一瞬间便让人痴了,回味起书中点滴。
永远也写不出那些讽刺的文字,埋怨现实,永远也写不出华丽的哀伤,四十五度角的阳光。因为始终觉得,无论烟花巷陌,城门深雨处,总该走下去,那怕遗世独立。
容华谢后,要的也不是君临天下,不过是平凡的温暖。如在春之牧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
一个故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种感情的终结。合上《诛仙》,心中却增加了一种来自书中的情感,虽因人而异,却无比真实。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相信总会有这样一个事物,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已经对你的命运起了作用,无法抹去,无论你如何不屑,总归无法否认你曾因它感动。
梦回青云,心中万千缠绵,只为《诛仙》。
《诛仙》读后感6
几年前,当我还在为几个武功招术而苦思冥想之时,混迹于网络的朋友们就推荐了《诛仙》。那时候,我学会写字才五六年,正自编自导了一场“江湖风云”,每次都是“魔教”被“正道中人”追杀喊打,狼狈不堪。我还为此沾沾自喜,以为接近了理想中快意恩仇的“江湖”。后来才发现自己多么幼稚无知。“网络小说?”我乍听说时不屑一顾,仍沉迷在金庸的世界里——因为我还看不懂古龙。不过见网上疯传的“百万点击量”、“网络小说第一开山巨作”等等头衔,我忍不住去看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所谓的“敌人”就赶尽杀绝。真可笑。当然,深思的不止一处。鬼王曾告诉张小凡“若论方今天下,世间法宝,真正杀人最多,煞气最重的,只怕再无过于你们奉为神明一般的诛仙古剑了!”,张小凡却回答“邪魔之物被我用来斩妖除魔,便是正道,我便问心无愧”。一直以来,“克隆人”、“核武器”等明显“双刃”的科技手段都在伦理学家的唇枪舌剑下苟且偷生。人们总喜欢“因噎废食”却不能物尽其用。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罢了。真可悲。
还有一日,饱尝人世沧桑的张小凡询问算命师周一仙“人生忙忙碌碌都是为何”,周一仙笑赞他光凭这个问题便可凌驾世人之上了。当张小凡问他有没有看不穿的东西,周一仙只是说“我看不穿的`是这个轮回”。我有时候会仰望星空,想到那微不可见的光点竟是百万光年外的恒星,就不禁感慨万千。李志伟曾猜想太阳系只是外部宇宙的高级生命创下的程序;刘慈欣曾幻想霍金询问高级生命“宇宙的目的”而驳得对方无言以对;而我却在想,在午夜最后三分钟诞生的人类,连宇宙的第一天历史尚且弄不明白,又何谈探索更深奥的秘密呢?连地球都只算是一粒尘埃。我们连蝼蚁都比不上。浩瀚宇宙,漫漫人生,我们又何其渺小呢?真可怜。
读了《诛仙》之后,我总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双在宇宙中遥望的眼睛。我可以看到云层之下的芸芸众生相,也能看透宇宙尽头的星光。可是想要看穿却并不容易啊。
生命,也不过如此。何尝不可以微微一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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