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汇总9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为《苏菲的世界》的书。屹今为止,《苏菲的世界》是我读过的书中最奇特的一本了。它既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又是一本悬颖侦探小说,还讲述了西方国家中世纪的历史。
书中讲述了:14岁的少女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面前展开。在一位神秘的哲学老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考一些自己从未想到过的问题。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开始用少女天生的悟性和后天的企图解开这些谜团。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仿佛走进了哲学的世界,开始了解哲学,与著名的哲人一起沉浸在哲学的浩瀚海洋中。渐渐地……我认为哲学不像我想像的那样死板,戛然无味。哲学有时只是几个诸如:“我是谁?”,“马儿为什么叫马儿”?“世界是从哪儿来的?”这样看似简单,幼稚,实际上却难以解答的问题。
哲学不同于科学。因为前者所研究的是全人类关心的问题,像:“善与恶”、“高雅与低俗”这样的问题。它没有一个具体、固定的公式来衡量对与错。它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像一位耐心的老师领着我走进了哲学的世界,让我感受到了哲学的趣味。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第一次上课后,我们和亢老师就这篇课文研究了近三个小时,字字分析,争辩理论中我深感研究课文对于准确把握课文是多么的重要,夜莺之歌的读后感。亢老师没有看教参,仅仅对课文只看了一遍就准确地说出这篇课文的重点。我佩服她对语言文字的敏锐,对语文教学的敏感,这源自她多年教学经验的累积,源自她自身语文素养的深厚。建校长是数学老师出身,可是品读起语文课文来她的见解也很独到,很有见地,她的思想境界我望尘莫及。何校长对这篇课文研究最深,她的以读为主上出语文味我非常赞同。屈静老师总是那么富有创造性,充满灵感,她的见解总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听着几位老师对课文的分析,对教法的研究,对自己观点的陈述,我的内心充满敬佩又深感惭愧。以后要多多向他们学习,有点钻研精神,有点语言敏锐性。不至于,课前总是抱着教参反复读,却总是目光狭小,理论高度不高。
听后勤总结
这是一篇记叙文,记叙了前苏联卫国战争中一个游击队员称作“夜莺”的孩子,把一股德寇引进游击圈,使游击队全歼德寇的故事,表现了前苏联儿童机智勇敢和热爱祖国的思想品质。本课重点是让学生理解“小夜莺”机智勇敢的品质和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但是作为“战争”单元的一篇文章,与文章题目紧密结合,小夜莺如何利用夜莺的歌声帮助游击队员歼灭敌人?是第二课时要解决的一个重点,读后感《夜莺之歌的.读后感》。在全市大力推行导学讲练课堂模式,提倡小组合作探究的大形势下,何老师的课既突出了重点又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我认为这节课在这几方面做的很好。
一、重点突出,脉络清晰
这篇课文很长,要想使学生高效掌握,就要理清课文的脉络,抓住课文的重点,做到长文短教。何老师将重点放在1.小夜莺如何利用夜莺的歌声帮助游击队员歼灭敌人?2.课文为什么以夜莺之歌为题?3.小夜莺是一个怎样的小男孩?重点把握很好,而且找准了文章的切入点:抓住夜莺歌声这一线索组织教学。避免了繁琐的讲解分析,将文章支离破碎的分解,从整体上感知了课文。
二.整体把握,立体推进
以夜莺歌声这一条线索组织教学不是就不要其他的教学任务了,而是从它展开教学,同时将识字学词,品读文字,感知人物特点,了解写作方法等都融入其中,全方位地展开语文教学。老师在找出四处歌声后不是就开始让学生讨论它的含义,分析小男孩形象,而是组织大量的朗读,从自学时的自读到小组合作是的分享读,到全班展示时的感情朗读,读出味道读出情感读的有滋有味,始终将读放在首位,将读作为理解文字,感知人物的重要手段。语文味十足,并未因小组合作而淡化朗读。
三.自主合作,组织有法
具体体现在1.自学任务明确,自学方法清晰,自学时间明了。我觉得要想真正发挥小组合作的效果,话题的设立是最关键的。一个合适的话题应该是立足于对文本的深入研究之上,对重点的高度概括之上,应该有明确又有一定的学习空间,宽而不死,能够激发学生的对课文的品读欲望,能够培养孩子的品读语言的能力,能够激发学生思考,引起争辩。这点老师做到了。2.小组合作有步骤,有方法。自学之后如何分享交流呢?老师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方法,仍是以读为主,在读后感知交流。有了方法,学生做的很好。
四.展示成果,点拨难点
有了自学合作的基础,学生对于文章的重点基本已经掌握,那么难点呢?就是文章的思想主旨:小男孩的爱国情怀。老师就由第一段入手,让孩子想象战争的残酷,并补充苏联保卫战中苏联人民的伤亡,老师神情的语言,细微的引导勾起了学生的情感体验,学生自然会想的:正是对德国军队的恨对苏联人民的爱使小男孩如此的机智勇敢,将生死置之度外,人物的形象在学生的心中更加深刻清晰,文章的主旨也更加明晰。老师的点拨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
当然,课堂本身就是一门遗憾的艺术。虽然,课堂的设计还是充分体现了小组合作的模式,导学讲练的模式,可是在实际课堂上还是留下了一些遗憾。如:小组合作还不够成熟。学生该如何展示,分工方面还不明确。在展示时具体的操作学生似乎不清晰,老师在学生展示中还是介入太多,没能真正的放开手。
总的来说,这节课是成功的,很值得我学习。我也会在自己的课堂上不断尝试,探索课堂的高效有效艺术完美。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这几天前几个月,朋友买了一本《爱的教育》,并告诉我说很有趣,让我也看一看。
这本书采用了日记的形式,以一个四年级的孩子安利柯的眼光,向人们讲述一个个感至深的小故事,故事中有善良纯真的卡隆、品学兼优成绩优异的德罗西、坚强勤勉的斯代地、懂事可爱的波列科西……他们送给了安利柯最真挚的友谊,最美好的回忆。还有慈祥的父母、令人敬佩的老师,他们给了安利柯无私的疼爱,让他学会了宽容与理解。
读完《爱的教育》后,我深有感触。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其实,爱就在我们身边。有时,一些不经意的小事就融入了人们的爱,一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爱。爱就像空气,环绕在生活的周围,充满了人的内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了生命。就像《爱的教育》里面的`那些孩子们一样,他们的境况不一。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不同之处,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对自己亲朋好友真挚的爱,对生活中的每件小事都充满了热情。爱,看似一个很简单的字,却蕴含着很深的意义……
但是,生活中还是有一些“不爱“的表现。有的人们为了一点小事就不依不饶,小题大做。记得有一次,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偶然经过一条马路,突然一辆小车与一辆自行车撞到了一起,骑车的人就是被汽车轻轻地蹭了一下。那人起来后连忙对开小车的司机破口大骂,还说要赔钱,可是不就是有一点擦破皮了吗!如果骑车的人心胸宽阔些,用把事情弄这么复杂吗?更可恶的是,我们小区内打扫卫生的清洁工阿姨们,每天早上早早起来把小区打扫得干干净净,可就有几个不听话的小孩,喜欢恶作剧,经常是在人家扫完地之后就随手乱丢果皮纸屑,旁边的垃圾桶跟空气似的,我在一旁看着,心底不由得抱怨!难道现在的爱真的有那么少吗?
当然不是的,现实生活中的爱还是有很多的!比如,有人摔倒了,好多好心人来帮助;给老人让路、给盲人引路、见穷人施舍、见伤员施救这都是文明的表现,这都是爱的表现。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冬日,窗外北风呼啸。我手捧着绘本《失落的一角》,心中荡起层层涟漪。
《失落的一角》情节很简单:有一个圆,它缺了一角,因此很不快乐,于是,它动身去追寻那失落的一角。它漂洋过海,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一角。虽然它完整了,但却发现自己再也不能歌唱了。于是,它轻轻把寻到的一角放下,又继续去追寻……这看似简单的情节,却蕴涵着丰富的哲理。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追寻理想的过程虽然是漫长,艰辛的,但也是快乐的。
今年正月的一天,妈妈的同学带着她的女儿从外地回来过年。(心得体会 )妈妈邀上她们,带上我,一起去登万松山。在山脚下抬头仰望,我不禁感叹:万松山真是漂亮!满山郁郁葱葱,一条石径蜿蜒而上。我对那位陌生的姐姐说:“山顶是我们的目标,我们攀登吧!”说完,我们就向山上奔去。
山上到处都藏着早春的讯怠。松鼠在枝丫间穿梭,时时给我们带来惊喜。小路的两旁,早开的野花一朵,两朵,花瓣随着风儿一开一合,像春姑娘的眼睛眨呀眨。我们拾级而上,边走边采野花,不一会儿,就采了一大把五颜六色的花儿。我们把它们编成花环,作为赠给对方的礼物。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早已把登山的`疲劳忘在脑后。
咦?通往山顶的小路怎么不见了?原来我们走的是刚修的新路,路还没建完呢。我们只好从半山腰返回山脚。
这次的登山,虽然没有.实现那登顶的目标,但是我却很快乐。我欣赏到了早春的美景,又交到了一个朋友,获得了一份珍贵的友情。有了这样的快乐,是否登上山顶还重要吗?我的结论是:结果并不重要,如果你能享受追寻的快乐,摆脱急功近利的烦恼,以一颗平和的心坦然度过生活中的毎一天,那就已经很圆满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我正在收拾房间,忽然想起要找我的那本《格林童话》看看,于是就放下手中的活,开始寻找,读《生命的骄傲》有感。结果找了大半天也没找着,却在无意中我找到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生命的骄傲》,我便把它打开看了看,谁知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渐渐的就忘了找我的《格林童话》。
书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小颖颖有个爸爸,他是一个盗窃团伙的主犯,颖颖得知爸爸被判了无期徒刑,就哭了一整天。颖颖的妈妈曾梅,也因为工厂停产而下岗。1999年初,更大的打击接二连三的发生了,年仅32岁的曾梅被确诊患尿毒症。没有钱换肾,就得每三天做一次血液透折,每次都要花费300元。
年仅五岁的颖颖敏感的意识到某种可怕,她扑到妈妈床前,把妈妈的脸转过来,有小手捂着妈妈的眼睛,说:“妈妈,你不能死,你还有颖颖。颖颖会照顾你!颖颖也会赚钱帮你换肾的!”
从那天起,曾梅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她想:“能多陪女儿一天算一天。”而颖颖呢,她开始实践自己的诺言——一个五岁女孩对妈妈的诺言。
小颖颖每天中午都去市场卖菜,晚上还去街头上买花,有时买报纸,有的好心人用很多钱把她所有的报纸(花)买走。她就这样帮妈妈一点一点赚钱。
20xx年2月的一天傍晚,硬撑了半个月没做透折的曾梅出现心衰,颖颖立即扶妈妈乘车去常德市。在路上曾梅突然吐血、呼吸困难、大便失禁。司机连忙打了“120”丢下母女开车跑了。颖颖曾听医生说过,病人出现心衰时,有效的急救方法是保证氧气供给病人。她迅速的检了一块硬纸板,拼命的朝着妈妈脸部扇风,妈妈才总算缓过一口起来。
谁知,120急救车到达并将曾梅台上车后,要掉头往汉寿县城方向开。原来,打电话的司机拨的是汉寿县城医院的120急救中心!
颖颖求司机开往常德市医院,司机偏不听,颖颖就抱住司机的双腿跪下:“妈妈会死的!叔叔,我知道你善良,救救我妈妈吧!”这时,围观的人群愤怒了,纷纷责怪司机,叫他停车。司机这才将她们母女送到常德市三医院。那次,医生说,如果再迟三分钟,曾梅救没救了。
颖颖没有任何玩具。3月31日,她去给妈妈买药,发现医药公司门口的地上有一个“圣都牌小儿健身片”的空纸盒,她就惊喜地检了起来,心想:我终于有一个玩具了。原来她是看到盒子上的两个彩色的卡通小人了。
颖颖从4岁起就没有一件新衣服,只有一次她上学期期末考试得了第一名后学校特别奖励她的,读后感《读《生命的骄傲》有感》。平常穿的都是好心人送的'。好在她很会搭配:一件白色T恤衫套绿色背带裤,头上别着两只检来的发夹,竟叫人看不出她是苦命家的孩子。
医院得知小颖颖家的经济情况,并被小颖颖的孝心所感动,最后决定愿意免费为小颖颖妈妈换肾。小颖颖妈妈的病终于好了,从此她们母女俩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通过读这一篇文章,我懂得了什么是独立。一个五岁的小女孩竟可以独自为自己的母亲赚钱换肾,并且还那么懂事,从来不奢望多余的东西。而我们整天拿着父母的钱财乱花,不懂得节约,更不懂得独立生活。我听说在美国,父母从小就锻炼自己的孩子独立生活,而且从来就不让孩子乱花钱,所以他们的孩子很小就学会了独立、节约。而我们中国的父母根本就不重视这一件事,很少有父母让自己的孩子吃苦,都是从小就溺爱孩子,并且让他们养成了奢侈、浪费的坏毛病。所以中国的大多数孩子都独立的较晚,失去了培育独立的最好时期。
有一部影片《小鬼当家》介绍了一个小孩在过圣诞节的时候独自一人在家打败了两个小偷的故事。这个小孩也是五、六岁的样子,他能面对困境不慌不乱,想方设法对付小偷,最后战胜小偷,他的这种勇敢和智慧正是我所缺少的。
这两件事都是叙述了一个小孩五、六岁就学会了独立的故事,它告诉我们从小就应该学会独立,凡事不要只靠别人的力量来解决,要学会靠自己,自己来想办法解决这件事,同时也告诉我们不能奢侈、浪费,要学会节约。
独立、节约我们怎么开始做起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每天,昼和夜,不知疲惫地重复交替着。黄昏是媒介,以自己沙尘般的暗黄天幕,遮住夕阳绚烂而无边的霞光,遍地绿油的屏障上洒满灿烂金光,屏障后的红光渐渐消逝——一天到此结束,黯然黑幕笼罩长空。
《天蓝色的彼岸》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代看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爱,珍惜生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情感,呈现给人们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爱,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小男孩哈里因一次车祸去了天堂。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亲人,却不知如何向他们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遇见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进人间,来向亲人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是歉意和爱……
一些意外事故,你甩不掉,而稍不留神,多少生命就毫无预知地消失了。书中的主人公——和我们同样年纪的哈里,也就是在出门的时候随口对家人说了一句气话:“你们走着瞧!我这次算是恨上你们了,我再也不回来了!”他对大家最后的一句话就这样结束了……
有时候我们就像一株草,认为自己有一个漫长的人生,当我们真正不行的.时候,身体衰弱了,像枯萎的稻草似的,然后在一点也不奇怪的逝去……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人的生命如夏秋两季的过渡一般,如此短暂而脆弱。有人说,人生如灯火,生命一去不复返。你永远不会知道你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属于你的那盏灯什么时候会灭。所以,请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自己的方式珍爱家人,感恩老师同学和朋友,给他们灿烂的笑容和温暖的问候吧!
只要你我的心中有那份爱的牵挂,那轮夕阳就一定会在心中永恒,永远不会西沉!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以前,我总认为,狼外表丑陋,天性残暴,是世界上最可恶的动物, “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有“狼”的成语都是贬义词,但是从沈石溪写的《狼王梦》一书,我认识到了狼的另一面。
《狼王梦》的主人公紫岚和自己的爱侣黑桑正在密谋如何夺取狼王之位,就在快要成功之际,黑桑竟意外被野猪*死。已怀孕的紫岚悲痛万分,她不顾猎人的追捕和猎犬的噬咬,在下着暴雨的河床上产下5只小狼。她决定在自己的孩子中培养出一位狼王。培养狼子,她更是呕心沥血:为了激发大儿子黑仔快要泯灭的狼性,她甚至甘愿被黑仔抓得皮开肉绽;为救捕兽夹下的二儿子蓝魂儿,她绷断了自己的4颗牙齿;为了唤醒三儿子双毛的自尊心,她甚至被双毛摔断了一条腿。可最后,紫岚最偏爱的长子黑仔死于金雕爪下、勇敢的蓝魂儿魂断捕兽夹、酷似父母的双毛夺位失败被狼群吃得只剩白森森的`骨架。她经历数次失子之痛,不平的命运让她未老先衰,自己所爱的卡鲁鲁嫌她容颜已衰,绝情地抛弃了她,而选择了她的女儿媚媚,当心力交瘁的她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想来看看自己可爱的狼孙时,却遭到媚媚残酷的驱逐。当年,自己和她形影不离,她睡洞内自己睡洞外,她吃内脏自己吃皮,是多么宠爱她呀!
可她最后还是为了狼孙不受金雕的攻击,与金雕同归于尽。“‘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抱着老雕。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血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唉,紫岚的一生坎坷又艰辛,每次看完,我总觉得心里很难受。
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打动了, 在感动紫岚轰轰烈烈的一生同时,也感动它对于狼崽们的母爱,同样,我也敬佩她在屡遭打击后依旧不放弃梦想的执著,敬佩它的果断、顾全大局和雄心大志。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它也有母爱,也同人一样有感情,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和与命运抗争到底的决心也是值得我去学习与借鉴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似乎用“读后感”这样的表述方式,显得特别幼稚,惭愧自己并不是专业的文字工作者,也不敢贯之“书评”之类的标题,仅作为自己读后的一些感悟随笔吧。
在我看来《遥远的救世主》是作家豆豆最著名的作品,也是最能反映她对于“文化属性”的理解及观点的作品。全书通过讲述商业奇人“丁元英”和天国的女儿“芮小丹”因一张唱片结缘发展成爱情的“发烧友”,从扶贫公司“格律诗”公司在强力“杀富济贫”下,与民族音响品牌“乐圣”公司之间的商战事件,引出了人们对于“得救之道”的讨论,和关于“文化属性”的思考。后在05年根据这本书改编的电视剧《天道》在国内热播。
我曾把它推荐给我身边每一个好朋友,我觉得这样好的作品不应该被遗忘。这本书对不同文化属性的人物在面对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思考方式以及处理方式,得到不一样的结果,这看似是命运实则又是必然。其中涉及很多关于宗教、传统文化的思考。我想先以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为线索来分享我的一些感悟,当然,我并不敢为书中的人物下判词,只作为自己一些感悟的分享。
丁元英
看完这部电视剧后就彻底被王志文大叔圈粉了。这个人物是这本书的灵魂人物,关于这个人物,我只能说,他高明而自知自觉,但是他的高明太过独到而很难有知己,用书中韩楚风的话说是“更高级的哲人独处着,这并不是因为他想孤独,而是因为在他周围找不到他的同类”用时下的话,因不可复制无法传承,而成为绝版。他的逻辑说到高处,是扒拉人灵魂里的那点东西,不可说因为一说就错。说到简处,大道至简,万物发展皆有律,按规律办事。
肖雅文
肖雅文可以说整部戏里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毕竟芮小丹是“天国的女儿”,太过美好的事物最好的'归宿往往是毁灭,因为毁灭所以不容玷污、因为毁灭所以永恒。欧阳雪呢,似乎多了一丝丝柴米油盐味儿,少了那么一点点阳春白雪的感觉。雅文似乎是这两者之间有更为平衡的体现。
而且雅文的成功是可学可复制的。我之前说丁元英的“得道”是自觉自知的,这种自觉自知多少有天时、地利、人物命运和那点“慧根”共同发酵的,读后感而雅文的“得道”却是看到、悟到、学到。她的命运发生的改变,既有自身“结善缘种善果”的初心和一点点运作成分,又有自身本身素质过硬的前提条件,这无疑是给了每一个站在井底的人一种可以爬上井沿儿的可能性。
冯世杰
其实在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冯世杰。这看似奇怪却也顺其自然,因为我的成长环境、原生家庭都与冯世杰非常相似。在我看来冯世杰是底层小人物的行为典范,却有着不世俗的初衷,有着一份难得的“真”。
从某种角度来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道”,是每个人的头脑中的主宰,是一个人的文化属性、价值体系、道德底线。也有一套自己“为人处世”“行事作风”的“术”。
冯世杰是最先有拉拢芮小丹、接近丁元英的企图,这些“术”让他看起来演技拙劣、不够憨厚,也引来丁元英的那句“你说咱俩谁成心的?”在芮小丹那儿也碰了一些灰。而他的“道”却很不俗,他是真想为“王庙村”做点什么,不得不说这个“道”让我没办法讨厌他。这并不是出于道德绑架,我不能抨击他,而是这个社会“有招有术”的人是在太多了,冯世杰只算是演技拙劣的小角色,而有“道”有心的人却很少。
他自然自知没有能力拯救王庙村的能力,也不懂“大爱不爱”的道理,即使这样他也愿意卖力表演求一个机会,而且他实际、他肯干、不怕失败,是多少传统农民的写照。叶小明是个聪明人,刘冰是爬上井沿看了一眼又流落回井底换上精神绝症的人,而冯世杰能走到最后,是因为他的初衷。
其实这本书,真的不好讲,天国的恋情、神话礼物、杀富济贫、得救之道都不足以盖之,书中关于文化属性、关于宗教、关于传统文化的解读,也很难去讨论,因为一说就错,还是很推荐大家可以去读一下,电视剧版的现在也可以找到,只是删减了很多片段。
如果用一句话总结的话:它给了我一个新的视角,就像开了一扇窗可以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最后的獒王》是一本让人为之震撼,感动的书,它讲述了藏獒的快乐与悲伤和侮辱,爱和憎。
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藏獒,他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驱赶敌人,保护人民,在人民的心中,它们是自己忠诚的伙伴。七个上阿妈的孩子闯入了西结古草原,受到了当地人民的驱逐和迫害,藏獒冈日森格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跟西结古草原上的藏獒群决斗。父亲对藏獒一片钟爱,每当有一只藏獒受伤了,他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助它。巴俄秋珠很痛恨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意识,他与自己的藏獒不断寻找它们,想砍掉他们的一只手,驱逐出西结古草原,但是,在父亲和冈日森格的努力下,最终救出了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还他们自由,而冈日森格也打败了仇恨之獒——饮血王,并且成了敖王,成为人们心幕中的三神。
面对藏獒,就像面对赤胆英雄,英勇无畏。它们那么的忠诚,那么的讲究公平斗争,那么的情感炽热……它们身上发出来的'团结和勇气让人感叹万分。是啊,我们应该尊敬他们,保护他们,要不是人类无度的介入和谐的大自然,那些藏獒就不会如此惨烈的牺牲。
这些藏獒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我们做事半途而废,而他们呢?坚持,永不放弃,我们遇到的难事不是放弃,就是发挥不出自己内在的勇气,它们却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性命安危来面对……是啊!藏獒们就是这样,我们有许多东西都不及藏獒,我们何不妨去学习它们,让自己更加坚强,拥有更多的勇气。
藏獒们,你们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你们让我学到了如何勇敢的面对生活,然我们更加坚强,成为一名永不放弃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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