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俗世奇人》有感(范例1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俗世奇人》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俗世奇人》有感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我喜欢读书,我把书视为朋友。最近,我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天津名人的故事,里面有刷子李、泥人张、苏七块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他的职业很普通,就是刷墙的。可他却拥有好本事,他穿通身黑衣服刷墙,却可以不滴一滴白点。有一次,他一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白点,本想着师父是吹牛,后仔细一看,却是小洞而已,可见刷子李的技艺高超。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难道刷子李天生就会这个本领吗?不,这一身的技艺背后,刷子李肯定是日夜刻苦练出来的。也许曾经的他失败过很多次,也许曾经的他也放弃过,但是,刷子李努力追求,不半途而废,终究获得成功。
现在小小的我,就像刷子李身边的徒弟曹小三,只是个微不足道,不起眼的.人,但是,我可以为自己定目标,努力学习别人的长处,改正自己的短处,总有一天,我也会达到自己的目标,或许还会成为刷子李这样“神仙”级别的人物呢。
《世俗奇人》这位朋友,教会了我很多,希望大家也去认识他。
读《俗世奇人》有感2
一看书名就知道肯定是写一些奇人的事迹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读起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现代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讲的是在天津卫的码头中出现的“奇人”,而奇人之所以称为奇,正是因为他们背后一个个有趣的“奇事”。比如认牙不认人的牙医华大夫、凭着好口才卖茶汤的杨巴、刷墙油漆一滴不落的刷子李、看相声从来都不笑一下的冷脸,遇到什么怪病都能急中生智想出应对法子的.神医王十二。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牙医华大夫啦。在故事开篇,作者留下两个悬念,为什么华大夫补牙技术这么好,为什么他又不认人脸呢?在某一天,这两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下晌,诊所来了两位便衣警察,他们要抓一个长黑痣的歹徒。华大夫却不记得这个歹徒的模样,被警察怀疑。第二天华大夫在酒楼喝酒时,竟然通过他补的牙认出了那个歹徒,报了案。原来华大夫不记得人是因为他把所有的心思全放在了补牙上,他只记得他自己补的牙,专心于牙医这一职业,所以记不住人。像他这样专心致志的牙医,难道医术还会不高吗?
在我们的身边其实还有许多像华大夫一样专心致志的人,比如说袁隆平老先生。他专心致志于杂交水稻的研究,通过这些研究取得成效获得大家赞扬时,他却说这些研究还有三大不足,有待改进。袁隆平老先生脚踏着田地,头顶着烈日,弯着腰,时而观察时而记录。他的一生与农结缘,与农相伴,他把大半辈子的经历和心血都扑在杂交水稻的研究上,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一心只做一件事,是一种表现,更是一种态度,我们应该向这些志士们学习,学习他们高远的志向,更要学习他们刻苦钻研的态度。如果这个世界上再多几个一心一意的人,明天将会更灿烂辉煌。
读《俗世奇人》有感3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的其中一部作品。它记录了许多上世纪初的天津的一些奇人怪事。这些人多事普通人物,但他们都是身怀绝技,令人惊叹不已,这也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
拿起这本书,我先看了作者本书的序,也是本书的来由:天津卫本是水路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气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中,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摆上层,更在市井民间。、、、、、、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看《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便是一个“奇”,一个人物、一件件事,无一不奇。举个例子吧,书中有个人物“苏七块”,此人是位医生,医术非常高明,文中有一段是这样描述与他的“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骨断筋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
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可见这位大夫手法之熟练,甚至连病人疼都来不及感觉到,这有多奇!书中还有许多奇人,有刷墙从不掉白浆的刷子李,有单手飞速捏泥人而且捏出来像活人的'泥人张,还有大回、蓝眼等等,各怀绝技。《俗世奇人》里的人物个个很传奇。
看了这本书,我第二大感受便是一个“津”,文章通篇有一股“京味儿”,在这里是“津味儿”十足。总之,一打开书,看见上面的文字,就有一种北方特有的韵味扑面而来。比如书中的“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玩得正来神儿”、“热气儿”、都有一股浓浓的地方口音,句中的“嘛”、“甭”、“赛”、“儿”等字更是口语化,读了能感觉到生活中的气息。我也很喜欢读这样的文章,通俗易懂、生动活泼,让人读了十分亲切,仿佛作者不是在写文章,而就在你面前轻松地讲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引人入胜。
《俗世奇人》的“奇”和那股特有的“津味儿”,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百读不厌,同时那一件件“奇人奇事”中总有些做人做事的道理,给予我启发,这真是一本好书!
读《俗世奇人》有感4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小说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身怀各种绝技,使人钦佩。当然了,这本书中也不是尽写一些人的绝技,小说中常常带着讽刺,就像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一样。这本书里也用了一些幽默搞笑的语言,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有一次吃饭时,不经意间想到了某个片段,我立刻笑得一口饭喷了出来。每个小故事都有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作者都是用一些平常人不会用的手法侧面衬托人物的性格。
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到幽默,而且里面的描写手法也是我要学习的。瞧!“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里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读了这一段,你是什么感受?被他这么一描写,这个人似乎都已经站在了你的面前。再加上一绺山羊须,呵呵,一位老先生的形象就展现在你的眼前。读俗世奇人有感400字。
再看“此君脸窄身薄,皮黄肉干,胳膊大腿又细又长,远瞧赛几根竹竿子上晾着一张豆腐皮。”这样一写,把原来模糊的人写的活灵活现了。
这本书中,讲的是在天津发生的`一些故事。这些俗世奇人各自的工作也不同,有医生,粉刷匠,识别假画的,卖茶的,捏泥人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令人惊奇。此书中运用到了许多天津的方言,让人读了,感觉很接地气。
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不少遍,在描写人物这块,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连同学们有时候看了我写的作文,都不禁哈哈大笑。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找到许多乐趣。
读《俗世奇人》有感5
在暑假期间里,妈妈给我买了五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俗世奇人》,每一篇内容虽然少,但是书中故事都很精彩。那我就讲一讲我最喜欢的一篇吧——《刷子李》。这篇内容里面讲述的是在一个码头上手艺人,靠的是手上有绝活,站在大街中央如果没有绝活的,就靠边呆着,这可不是谁都能在码头上活下去的办法呀。
可是在河北大街的一家营造厂的一位师傅名叫刷子李,他就专门干粉刷这一行,别的却什么都不干,但是他干活的时候必须穿一身黑而且刷完之后,身上绝对没有一个地方是有白色的点点。他还亲自给个自己下了一个重要的规矩,只要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相当于白刷不要钱,但是别人的都说不相信,就连他自己收的徒弟都一直都半信半疑,可他必须要自己亲自去看看。
有一次,他跟师傅出去干活,到了那里刷子李跟管事的人说了,他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房子。在干活前刷子李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和一双黑色的布鞋,穿上这一身黑色就像跟白色较上了劲一样。
他刷一间屋子,一个屋顶四面墙,他先刷屋顶后刷墙壁。可是刷屋顶非常的难,谁能一滴不掉呢?一掉下来肯定掉在身上,可是刷子李一举刷子他划过屋顶居然一滴也没掉在身上。
可是当刷子李刷完最后的'一面墙的时候,他的徒弟给他点烟的时居然发现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了一个白点,他心想:完了师傅肯定要露馅儿了。这时候沙子里突然说了一句:你应该发现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真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傻徒弟你再看看吧。
徒弟又仔细的看了看,那竟然不是白点,竟然是一个小洞!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从这一天开始,他的徒弟所听到的和所学到的,也许别人这一辈子也不会明白呢。
这篇课文总体来说是非常吸引人的,我非常爱看这本《俗世奇人》,它所有的内容大部分都讲述的是奇人所做的奇事,所以这本书值得我们去阅读和推荐。作者:江宏磊
读《俗世奇人》有感6
《俗世奇人》是一部描写民间奇人异事的短篇插画小说集,共有36篇。《俗世奇人》的语言十分有特色,作者冯骥才先生用朴素、幽默的语言将故事娓娓道来,使人们读书时,书中的人物仿佛就在眼前,一拿起书就放不下来。在冯骥才的笔下,36个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座小城中平凡的人们,却又各自身怀绝技,充分点明了“奇”字,作者还把每个人的特长都放大,描绘出一个个神通广大又普通平凡的人民,他们的故事,从天津码头跨越百年,至今仍然能带给读者启发和感悟。
在阅读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燕子李三》。故事中描写李三是一个大盗,只偷富人的财宝,而他偷完还在旁边画一只小燕子,好像在对别人说:“这是我李三偷的!”。他天天偷天天偷,可别人就是抓不到他。更为奇特的是,他hai扶贫,当穷人没钱时,李三一包银子扔过去,包底画着一只小燕子,当穷人想去感谢他时,他早已消失在了夜色之中。这时,我也不禁想到:李三就好像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纽带,让这座小城和谐的发展。但他不直接宣扬扶贫,而是使用“偷”的方法来扶贫,这也恰恰点明了“奇”。同时也反映到就在这座小城里,所有人都把小城里的人当做亲人,就连小偷也不愿意让穷人掉队。
通过描绘,这一个个“俗世奇人”仿佛就站在我们的眼前。可合上书,却又发觉他们正在离我们远去,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我想伸出手来,却拖不住他们的影子。如今科技的脚步急促地逼向了这些艺人,手机、电脑代替了民间艺人的智慧。我不禁想:未来人们被科技包围,真的比过去好吗?曾经,一出门,就看到巷子上一个个艺人在秀才技,各自发挥自己的特长,一个巷子就是一个家。冬天的夜晚,街头亮着一盏温馨小灯,温暖慢慢地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如今再也没有了。现在的人们,走路都看着手机,就算时空倒转,把现在的人们放到那个小巷里,他们也不会抬头看一眼小灯,往左右瞧一瞧,看一看在此斗才技的艺人们。这也不禁让我联想到:00后的这些孩子们,已经逐渐的被科技感所包围,人类已经研究出了有思想的机器人,人类不能永远的依赖科技,如果这样,我们也不难想到,未来的这些看门的大爷会被机器人取代,前台的小姐会被机器人取代,医院的护理会被机器人取代,一切都会被机器人取代!而未来地球不能被机器人管理,因为机器人不怕死,他们在实地考察时不怕死,资料就全丢了,他们更不会荒野求生,因为他们只是机器,不会渴望活下去,最终在荒野中会变成垃圾,污染环境。更可怕的是,人类的智慧会被科技取代!当年人们不也依靠自己的智慧,用榫桙造出了紫禁城吗?可现在再去问问这些工匠们,谁还会榫桙?人类现在觉得机器人是一个很棒的东西,可我敢肯定,慢慢的,人类在操控机器人时就会感觉力不从心。最终败于科技!现在这些俗世奇人越来越少了,我多么希望可以用科技换来人类的智慧!在此我也想到要坚持记日记,把这些童年的珍贵记忆留给未来的我看!
读《俗世奇人》有感7
话说,在那老天津城内呐,有着一群群的人;那这人呐,又是一个个的绝!苏七块,认识吧?什么,你不认识?那泥人张,酒婆,小达子,皮大嘴和甄一口,你总算认识了吧?什么,不清楚?那刷子李一定认识吧!如果你全都认识,那你一定看过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吧!如果你没有看过,把下面我就带你去领略领略在天津卫的这些俗世奇人吧!
天津狗不理包你应该知道吧,可是你知道狗不理又是怎么来的吗?那难道是狗不理那个包子?不是不是都不是。其实是在运河边上有个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
你以为他真的叫狗子?不,他的真名叫高贵友,别人只知道是他爹天天呼他的小名:狗子。
他爹老高没啥能耐,那的包子也没啥好,专给一些干重活的粗人吃。老高死了,就归狗子说了算。狗子把包子一改良,不仅味儿美,那貌也美,这下可热闹了起来。
这不,忙的都没空搭理别人了,别家包子店本来就是生气,就骂他“狗不理”这一来,反到成为了一张大大的招牌。
有个官员献了些狗不理包给袁世凯,袁世凯一吃,心中大喜,也给老佛爷慈禧送了点狗不理包,慈禧吃了它,就不吃那餐桌上的任何菜了。而且慈禧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那可见狗不理包有多美味呀!这金口一开,从宫里传到宫外,京城传到天津,天津再名扬四海,流传至今。
接下来呀,我要给你们介绍一下我们班的土味《俗班奇人》中的大名鼎鼎的肩负:“抠脚大佬”,“虫子刘”等等多个名号刘相贝同学。事例太多,说也说不完呀!下面说一下身为"虫子刘"的'他吧!他折磨虫子可是一流的。
现在正是木棉花盛开的季节-夏天。在一堆堆雪白的棉花中,藏匿着一个个小红点-木棉虫。尽管上课再无趣,无趣的想打瞌睡,他还是会找些乐子来。他折磨虫子的方法可谓是各式各样,如:一只虫子六条腿先把虫子的两条腿拔了,看看能不能走,然后再拔掉两条腿,放在桌子上让虫子爬,没想到还能爬。我开始佩服小红虫的毅力了。
正好那天喝可乐,我突然蹦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竟然还说出来了-把虫子放进可乐里,会死吗?没想到他竟然毫无悬念地说:"我早试过了,不会死。"他还现场直播给我们看,那虫子像是在游泳,也像是在汲取可乐。唉…手法一流呀!还早就试过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把虫子捞了出来,涂上闪光粉裹住虫子,放在被阳光晒的滚烫的窗栏上,让虫子体验一下"日光浴"。那只虫子在金光下闪着"金光"这可是让我们的教室"金碧辉映"啊。
在这个年代,你认为奇的人很多吧,可当你真正看到冯骥才先生所写的《俗世奇人》的时候,你会恍然大悟,原来现实中,奇的人很多;可,能让人叫绝了的却少之又少。冯骥才先生以记叙文章体用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大家可以去翻阅翻阅,里面的人一定叫你叫绝!
读《俗世奇人》有感8
《俗世奇人》这本书里写了很多人物,我最喜欢的是泥人张,不太喜欢小达子这样的人。
先来说说泥人张吧。他捏泥人的手艺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和他相差十万八千里呢!奇人一定有奇事,泥人张当然也不例外。一天下雨,泥人张一个人坐在餐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位的模样。期间一个称“海张五”的人嘲笑他捏泥人的手艺。泥人张像没听见似的,左手从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他左手摆弄着泥巴,手指变戏法似的飞快地捏着,随后手一停,把捏好的'泥人“叭”地往桌上一戳便走。旁人伸脖子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像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我不太喜欢小达子的原因是,他是一个小偷,偷东西不是好人。小达子偷东西的技术很高明。有一天,小达子在电车上看到一位中年男子挂着一块亮晶晶的纯金怀表,当电车一晃时表就到他手里了,这动作快的连眼珠子都跟不上。
无论是泥人张还是小达子,他们的绝活都是一天一天地磨练出来的,不是短时间就能学成的。我们也要一天一天地刻苦学习,这样才会有所成就。但不能将学到的本事用到不对的地方,这样早晚会受到处罚的。我们要将学的本领用到对社会有益的地方,这样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9
感谢汪老师让我们认识了“刷子李”,带我们见识了《俗世奇人》,带我们进入这个俗世奇人的世界!我本以为天津地界唯有“刷子李”一奇人,不料冯爷爷一下子让我们认识18位,不!是36位(包括一黑狗)。《俗世奇人》中还有18位。这些高人个个身怀绝技!我看着看着,惊讶得张大了嘴,合不上了!
咱们且不道刷子李一身皂衣刷白浆,不沾一丁点白星。就说那“泥人张”从鞋底挖泥,在袖筒中捏个活灵活现的“海张五”,还可以“批量生产”“贱卖”!让人解气!谁叫这个海张五那么嚣张!
不过,我最敬佩的还是那位“神医王十二”,我觉得他的“神”来自于他有科学头脑。他用磁铁吸出濺入铁匠眼里的铁渣,救了铁匠的眼睛。他用热毛巾捂住“红脸大汉”的口鼻,让趴在墙上的',肋骨插入砖缝的莽汉自己憋气发力,用内力将肋骨“弹出”砖缝,捡回一条性命。这位王十二在乱哄哄的灾难面前,镇静机智地救人,靠的是智慧,而这智慧来自于他平时的知识积累。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嘛冯爷爷知道天津有这么多奇人?是真人真事?是道听途说?是虚构编造?我想都有可能吧!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冯爷爷的眼睛特别亮,耳朵特别灵,笔特别勤。耳听四方,眼观八方,记下这么多俗世奇人,个个在纸上栩栩如生!
问问自己,我能写出几位“五3奇人”?如有冯爷爷的本事,我们也来写一本《五3奇人》,行否?
读《俗世奇人》有感10
风,在呜呜地响着,像是有个人在山谷里扯着嗓子喊叫,突然一阵急雨,密集的大雨点在地上溅起一片燥味的尘埃。浸泡在书海中的我压根儿没注意,房间很静,心也很静,这《俗世奇人》真令人着迷。
码头上的人,强,才是“活着”的根本,一强就该强出空前绝后的人:小说中的人,“奇”才是传下去的根本,一奇就该奇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俗世奇人》写了清代天津卫形形色色的奇人异事。社会是雕工刻手,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的社会,它打磨出一个个为了生存而使出自己看家本领的奇人,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个叫小达子的小偷。
他,其貌不扬,短脖短腿,灰眼灰眼,塞块软绵的烤山芋;他,站着赛影儿,走着赛烟儿————这可真是天生当贼的料材。还错儿,你就是把皮包儿塞肚皮子上,电车一停,一开,皮包子已经没影儿了,你可是一点点感觉也没有,好像皮包还在你肚皮儿上贴着。这是他的绝活儿,在电车啊,巴士上边,一遇着红绿灯,一停车,他的手比光要快用中指和无名指一夹,抽出来,车子再一晃,他往后一退,转个身,转身后又抽出一沓钱纸票儿,手艺很是了得!
但意外发生了,一次,他偷了一金怀表,非赏值钱,他以为自己就是车子的主儿,可他却忘了句老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个青年上了车,小达子往兜里一塞怀表,转了个身,试图去偷青年的东西,谁知那年轻人当即转了个身,回头一看,哟,金怀表早已挂在青年人的脖子上了,小达子啥也没偷到。
这当小偷的被小偷偷走了东西,尝到了挨偷的滋味儿,还有何颜面当小偷?
看完此书,我想起了班中几位特别的“奇人”、“自恋沈”、“骄傲陈”、“文豪华”、“学霸王”、“学神瑶”、“仙女蓉”、“天真典”,这一个个人物一说出来,谁都可以猜到他们的性格特点与绝活儿了吧。
比如“自恋沈”,一次上信技课,小胡老师教我们做封面,嘿,他找到一张封面,说是很经典的,一投屏“哇哈哈哈”这正是自恋沈的封面,上面写着:帅气的我。顶大顶大的.四个字映入眼帘,可真是自恋。像这样鲜明的“小人物”在我身边比比皆是,正有他们的存在,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领悟到了世间百态;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讲文气的李金鏊,活出殡的刘道元,够格的酒鬼酒婆,他们都有鲜活的特点,他们那有趣的故事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读《俗世奇人》有感11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俗世奇人》的书,这本书里面讲述的都是天津卫的许多怪异人物和发生的奇人妙事,在我惊叹之余,还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中所描绘的众多俗世奇人中,最令我佩服的人便是泥人张和苏七块了。泥人张,顾名思义,这人便一定有一手捏泥人的绝活了,没错,泥人张能捏出各种各样的小泥人,而且捏得栩栩如生。他大名叫张明山,生平最爱去的地方便是戏楼和饭馆,因为他喜欢捏戏院和饭馆里的各种人物,更绝的是,他还能一边喝酒,一边捏泥人。令我佩服。另一个令我佩服的人便是大名鼎鼎的苏七块了。他的'大名叫做苏金散,是一名治疗筋骨的大夫,他的名气大到连外国人也找他看病。他到底有什么绝活呢?只要是有人受了伤,他只要用手在伤口处轻轻一摸,他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受了什么伤,然后,他的治疗就更绝了,双手以闪电般的速度乱点乱按,还不等病人叫疼,断开的筋骨就接上了。看到这,令我惊叹不已……
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一项擅长的事情,才能在人群中当中立足,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更能得到别人的尊重。相反,如果没有一项像样的本领,什么也不会,便不能在人群中立足,更不能得到其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在清朝末年的天津卫,有绝活的人能过上安逸的生活,而什么本领也不会的人只能风餐露宿,过着穷苦的的生活。当然,拿手的绝活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拥有的,它靠的是自己刻苦的训练和不断地努力,那些俗世奇人之所以拥有那些令人惊叹的本领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也更努力。最终练成了一手绝活。所以在生活当中做事、学习只要比别人更刻苦、更努力,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读《俗世奇人》有感12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城买书:《俗世奇人》和《百万英镑》,我像小鱼得水般,在《俗世奇人》书海里自由地游来游去。
《俗世奇人》的主要过程:本书主要讲了18个奇人的传奇故事,他们是苏七块、刷子李、酒婆、死鸟、张大力、冯五爷、蓝眼、好嘴杨巴、蔡二少爷、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泥人张、绝盗、小达子、大回、刘道元好出熙,令我最难忘的是泥人张了!大家看看他的绝活吧!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咸丰年间常去的地方有两处。一是东北角的戏剧大观楼,一是北关口的饭馆天庆馆。坐在那儿,为了瞧各种角色,去天庆馆要看人世间的各种角色。这后一种的样儿更多。
那天下雨,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们的模样。这当儿,打外边进来三个人。中间一位穿的阔绰,大脑袋,中溜个子,挺着肚子,架势挺牛,横冲直撞往里走。站在迎门桌子上的“撂高的”一瞅,赶紧吆喝着:“益照临的张五爷可是稀客,贵客,张五爷这儿总共三位——里边请!”
一听这喊话,吃饭的人都停住嘴巴,甚至放下筷子瞧瞧这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当下,成立城里城外最冲得要算这位靠着贩盐赚下金山的张锦文。他当年由于未盛京将军海仁卖过命,被海大人收为义子,排行老五,所以又叫“海张五”一称。但人家当面叫他张五爷,背后叫他海张五。天津卫是做买卖的地界儿,谁有钱谁横,官儿也怵三分。
可是手艺人除外。手艺人靠手吃饭,求谁?怵谁?故此,泥人张只管饮酒,吃菜,西瞧东看,全然没把海张五当个人物。
但是不会儿,就听海张五那边议论起他来。有个细嗓门的说:“人家台下一边看戏,一边手在袖子里捏泥人。捏完拿出来一瞧,台上的嘛样,他捏的嘛样。”跟着就是海张五的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笑,拿泥人张找乐子。
这些话天庆馆里的人全都听见了。人们等着瞧以告人胆大的泥人张怎么“回报”海张五。一个泥团儿砍过去?
只见人家泥人张听赛没听,左手伸到桌子下边,大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这左手便摆弄起这团泥巴来;几个手指飞快捏弄,比变戏法的刘秃子的手还灵巧。海张五那边还在不停地找乐子,泥人张这边肯定把那些话在他手里这团泥土全找回来了。随后手一停,他把这团往桌上“叭”地一戳,起身去柜台结帐。
吃饭的人伸脖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放在桌上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海张五在那边,隔着两丈远就看出捏的是他,他朝着正出门的泥人张的背影叫道:“这破手艺也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泥人张头都没回,撑开伞走了。但天津卫的`事没有这样完的——
第二天,北门外估衣街的几个小杂货摊上,摆出来一排排海张五这个泥像,还加了个身子,打磨大样坐在那里。而且是翻模子扣的,成批生产,足有一二百个。摊上还都贴着个白纸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
估衣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谁看谁乐。乐完找熟人来看,再一快乐。
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才把这些泥人全买走,据说连泥模子也买走了。泥人是没了,可“贱卖海张五”这事却传了一百多年,直到今儿个。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也很惊奇,一大一大片的问题从我的头脑里蹦出:张明山是怎么捏泥人的呢?后来是怎么失传的。。。。。。总之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很有趣,以后大家也可以看看哦!
读《俗世奇人》有感13
读了《俗世奇人》中的《刷子李》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
在《俗世奇人》中,让我最敬佩的还是刷子李,刷子李刷完墙要是衣服上出现一个小白点,白刷不要钱。他的徒弟曹小三知道这个事以后半信半疑。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师傅每刷完一面墙他就给师傅倒水点烟,有一次,师傅刷前三面墙时都没有发现白点,可刷到第四面墙时,他突然发现师傅的衣服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刷子李明白了徒弟的心思,手指掐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松手,白点又出现了,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面穿的是白衬衫,所以看上去跟粉浆一模一样。
读完了这篇《刷子李》,我似乎已经看到了这个师傅在背后的付出,正因为这些付出才得到了回报,而我呢?一点儿都不刻苦,遇到一点儿事情就抱怨,就说吹笛子这事吧!二年级时我每天练一个小时的笛子,不练就觉得怪怪的,好像少做了什么事似的,后来随着谱子难度的提升和作业的加重,我慢慢从一天练一个小时,到了一个星期只练一两次,演变到最后:知道要练,可理也不想理笛子。难道《俗世奇人》中的奇人经历的困难比我少?他们跌倒了就爬起来,而我呢?跌倒了就垂头丧气了。我相信每个人只要认定目标,并不懈努力,都能有一番成就!
读《俗世奇人》有感14
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俗世奇人》,有许多许多的感想。
我曾经读过不少小说集,但从来没有一个像俗事奇人给我带来的印象深刻。在这本小说集中,以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
有绝技的人,生活才不会平淡。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书中正骨医苏七块看病前必先收取七块银洋;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全身不粘一个白点;泥人张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嘴脸;造假画的.黄三爷以假乱真耍得行家丢了饭碗,等等,皆是些听起来神乎其神,但却实际上存在过的人物。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就拿开篇文章苏七块来说。在我认为苏大夫并不是求财心切。也许,他早就想过破坏这个规矩,让大家认识认识真正的苏七块。要不然,他不会还给华大夫大洋。而是在,天津卫当时这个混乱的局面中所破逼无奈的,他若坏了这个规矩,以后,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在这个局面中、这个环境中无发生存下去,这样,他也是想为自己谋生。
在这篇文章将一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栩栩如生地向我们展现了出来。初读这个故事,当然是十分的不理解。比如:华大夫为什么只认牙不认人呢?他这不是在自找麻烦吗?但是读完这篇文章再好好想一想,你就会知道他这仅仅是为了给病人医好牙。他之所以顶着这种可能被误解的压力只认牙,是为了节省病人的时间,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也正是这种负责任的态度,才能让华大夫被大家所认可吧!这样的医德难道不应该被人们所赞叹吗?做医生就是要为病人服务,华大夫无疑给所有的医生做了一个好榜样。
平淡的人不平凡。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书中描写的人无一不是劳动人们,对劳动人民的态度无一不是赞叹。正如书中所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其中的赞扬还不明显吗?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读《俗世奇人》有感15
嘴,五官之一。我摸了摸,它可以吃饭,可以唱歌,可以聊天……可以干很多很多的事,而最常做的,就是说话了。我们每天都要说,也每时每分都在说,它有什么特别的.吗?杨巴洋洋得意,说道:“我的成名,靠得就是一张巧嘴!”
杨八,原名杨巴,长得细白静朗,善口才。他与杨七合作开了家“杨家茶汤”,一主内,一主外,生意好得红红火火。不想碰上李中堂“微服私访”,为讨好李中堂,当地官员便献上了“茶汤”,不曾想,李中堂不识芝麻碎,大发雷霆。幸亏杨巴八面玲珑,又伶牙利嘴,化解了那一场灾祸,还获得了不少的奖赏。自此,杨巴在天津城威名大震。
嚯,好一口巧嘴啊!
如果我也有这么一口嘴,该多好。
犹记得那晚,妈妈让我到小店喊爸爸吃饭。当时,小店的阿婆阿公也正好吃着。阿公顺手拿了一个酒瓶子给我,说是爸爸留着的,让我带回家。我立马带上瓶子,跟着爸爸回家了。路上,月明星稀,周围静悄悄的,只有不知名的虫儿叫喊个不停。突然,爸爸停了下来,猛拍自己的脑袋:“啊呀,我忘带瓶子了。”
“阿公给我了。”
“哦,里面有酒吗?”
我晃了晃酒瓶,好像没有水声——哦,里面没有酒。
“有!”我不容置疑地答道。
回到家,爸爸准备倒酒吃饭。一看!空的!“里面没有酒啊。”爸爸疑惑地看着我。
我睁着一双迷糊的双眼:“里面是没有酒啊。”
“刚才你说里面有!”
“我说是没有!没……没……有……”
我沉默了,与爸爸玩起了大眼瞪小眼的游戏。突然,一幅画面闪过……我不禁懊恼:啊!我这张笨嘴,我说错了!我明明是要说没有,怎么就被我说成了有?
哦,杨巴。杨巴!我为什么不能像你一样拥有一张善于辞令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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