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热爱生命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爱生命读后感1
对于死亡,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可是当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就离死亡又近了一步。
我很惧怕死,但我很希望像作者一样,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总觉得,生命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时竟很惊叹于自己,能说会跳,更重要的是,会思考。
前几周,偶然间,看到有关“死”的事情,直到现在仍心有余悸。在生活中,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可是在“死”的面前,我迟疑了,确切地说,我怕了,我怕死。我把那视为一个遥不可及的代名词,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但他确确实实地存在,这是铁定的事实。
既然无法选择,那就热爱生命,这也是我们可以掌控的。
即使命运之神羁绊着我们,有不断的艰难险阻,甚至下了死亡通牒,那又何妨?在它没打败我们之前,或许说,只要有一丝呼吸,我们就可以选择热爱生命。
现在的我迷茫,不知生活的方向在哪?前方似乎很美好,确乎又有些遥不可及。在理想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生活是一个未知数,现在的一切也是为了生活,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生活。有时在想,现在过得生活都不快乐,何谈以后的生活?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所以现在的我应尽可能地在学习中学习快乐,这是属于我的人生,我可以好好地珍惜它,使之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我也可以白白糟蹋它,荒废一生。这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所以我是活给自己看的,活给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曾经的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所以我活得很累,似乎我不是为自己而活。我的目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好的一面,可是这种生活有时真的很累,当做得不好时,便特别在意自己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真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惋惜。
现在,有梦就去追……
没去过的地方就去,
没看过的风景就去看,
在短暂的人生中去圆自己的梦。
当离开这个世界时,不再有任何遗憾,我觉得,这就够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2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热爱生命读后感3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体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大胆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冲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倾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名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楚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凑数其间。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存亡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老婆决定走出山沟。 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地皮,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劳绩,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地皮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就像蜡烛人,大概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经过种种措施,让它连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但他们从未放弃希望。
热爱生命读后感4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读后感5
我不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汪国真
万物对生命的热爱经常在危急关头迸发。
当一只口渴的小蚂蚁不慎落入水中,他会竭力与强大的水波抗争,试想他那些纤弱的小爪将如何克服张力冲向岸边,无疑能在水里游起来的都是大力士。而我有幸曾目睹过一支小蚂蚁从水缸里逃生。它从水缸里向缸壁冲锋的气魄不亚于古代推着大木头撞城门,的士兵那个小勇士狰狞着面孔,张牙舞爪,“于无声处听惊雷”,他了之后终于成功了。
这让我想起了杰克伦敦笔下的淘金者,这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重病的淘金者一路爬着病,病狼一路跛着,两个生灵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直到第七天,病人被疲倦的浪潮淹没了,而后他感到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人肉里面,但结果却是病人把铅液一样的狼血输送到了自己的胃里。
蚂蚁、淘金者、狼在维护自己生命的过程中都付出了惊人的耐力,这便是热爱啊!热爱不仅仅是活着,还有珍惜。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英雄气概亦是对生命的珍惜。当甲午海战“致远”舰不幸中炮,邓世昌誓与军舰共存亡,爱口衔其臂以救,邓毅然按犬首入水,与全军官260余人一同壮烈殉国。
战火纷飞,硝烟弥漫多少生灵涂炭!多少文明被毁!生命的长河遇到了巉岩险阻他激愤地奔腾了起来,怒吼着,回旋着,前波后浪地起伏催逼。战争使刚刚过去的二十世纪充满了血雨腥风。这激电,这迅雷,使那长河心魂惊骇,急风吹卷起他,大雨击打着他,他暂时浑浊了,扰乱了,而今雨过天晴又加给他许多新生的力量!
这股热爱的力量带来的是求知,是奋斗。我们也许做不到“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但请记住:不需要飞得有多高,不需要走得有多远,只要给我一方落脚的净土,生命就将在这里绚烂成耀眼的霞光!
热爱生命读后感6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伦敦的一首诗歌
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
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
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
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
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
人的价值在于生活,
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
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7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8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热爱生命》主要写了两个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区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这时,我们的故事便开始了——一个淘金者,甩下了另一个淘金者独自离去,而那个被甩掉的人没有粮食,仅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没有子弹的.枪,并且还扭伤了脚。这位淘金者明白有一个地方有食物与子弹,于是他便在头脑中构成了一个印象——我明白哪里有食物。可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几天的路程,此刻他身上没有一点能够吃的东西。于是他就“觅食”,找到了一种异常苦辣而又难吃的小浆果——尽管不好吃,但他必须吃。可是情景一天比一天糟糕,他连浆果也找不到了。于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与草根来充饥。功夫不负有心人,之后,他有时会抓到几条小鱼(仅有他的小指头那么大!),还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窝刚出壳的小鸡——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像蛇一样把小鸡塞在了嘴里。就这样,他走出了山谷,可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险——狼群,还有熊(可是它们都没有见过人)——有一次,他还与一头熊正面相对(可是那只熊最终被被他的勇气吓跑了)。他有时会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驯鹿骨头——他也会拿起一根来疯狂的嚼,嚼不动就用石头砸碎……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海边,最终被一艘科学考察船上的船员救起,带了回去……
像这样的情景,任何人,如果将那个淘金者换成任何人——都会坚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这位淘金者,他有着强烈的求生的意识,有着热爱生命的本能——而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进发,永不放弃的性格让他一向没有崩溃——坚持到了最终一刻……
唯有热爱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热爱生命读后感9
大家一定都听说过著名的《物种起源》了吧,而它的作者——达尔文,你了解吗?我向大家推荐这本《热爱生命——达尔文的故事》,读了这本书,你一定有所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达尔文一生的成长经历:苏格兰的奇妙远行,牛津大学的温馨聚会,还有长达五年的世界环球之旅……正是那些多姿多彩的植物,那些各式各样的动物成为了达尔文提出进化论的重要基础。
对于我们现在来说,达尔文是一个极其不平凡的人,他颠覆了那时人们的思想,甚至颠覆了《圣经》。可谁能想到,小时候的达尔文,竟是一个调皮的“捣蛋鬼”呢?那时,达尔文偷采了自家果园的水果,然后把它们藏在灌木丛中,故意说水果被人偷了,再发动一大堆人“抓小偷”。不懂事的`达尔文把这称作“耸人听闻的谎言”。也是,调皮捣蛋是每个小男孩的天份,达尔文这么做,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了。
也许正是因为达尔文爱玩的天性,在又一次的偷采水果的过程中,达尔文甚至还有了“新发明”。而我认为,正是这么一个“新发明”,预示了达尔文未来的成就。
后来,达尔文考上了剑桥大学。达尔文不喜欢剑桥大学的课程,但是他又新增了两样爱好:欣赏图画和听音乐。可是无论什么兴趣都超不过另一样爱好,那就是采集甲虫。尽管没有什么科学上的追求,达尔文采集甲虫的工作还是进行得兴致勃勃,并且很顺利。
几年后,达尔文由一个不懂航海的外行变成了水手,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环球之旅。后来,达尔文结了婚,发表了《物种起源》,成为了一位大名鼎鼎的科学家……
看到这里,我合上了书本。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并不一定要循规蹈矩,在没有经过证实之前,你可以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想法。说不定有一天,你的幻想成为了现实……
热爱生命读后感10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热爱生命读后感11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12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阔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他只能艰难地行走在布满沼泽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快死的生命互相博斗着。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恶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在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因为大多数人遇到眼前这种情况可能就很悲观,从而放弃生存的'机会。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机率很小,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他一次次的挣扎,寻找一丝丝生的希望,尽管意识渐渐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却没有消失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热爱生命》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斗争;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和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而且,这篇文章还教我一个道理:能活下来,就是人生最大的馈赠。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可以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13
刚刚过去的汶川地震中许多生命的故事让人动容也令人深思。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什么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热爱生命,近读高中语文新教材第一次选录的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的《热爱生命》。如醍醐灌顶,颇有感悟。
蒙田有一句话很震撼人心,但容易引起误解。这句话是生之本质在于死。乍看给人一种很消极的看破红尘的感觉。其实蒙田是从生命的终极意义和归宿上说的,只有那些真正意识到生的最后归宿是死的人才能热爱生命。他说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什么是乐于生呢?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怎么办?蒙田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要慢慢赏玩、领略和享受;如果视生命为一件苦事,就不会找到生命的'乐趣。事实上,有时候,谁也无法回避生活的重压,但与死相比,生命仍然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
热爱生命的另一层含义是不将希望寄托于来世。活在当下,抓住生命的现在进行时是最重要的。蒙田说,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可惜。只有无悔生的人才能不惧死。我们要尽可能抓住现世的时光并在有生之年尽可能地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以延长生命的精神长度,丰富生命的维度。
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的确是这样的,很多情况下,不是生命无趣,而是人自身缺少关心生活的情趣;对生活多一份关注多一份品味,生命就多一份快乐和情趣。
这次汶川地震,使许多人从灾难这样一个极端状态认识到生命的本质;面对死亡的恶魔,许多生命表现出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壮与崇高;在与死亡的较量中,许多顽强与坚韧的生命因为超越生死而焕发出耀眼的光芒;在舍己救人的大营救中,许多平凡的生命为了废墟下的生命而奋不顾身,这是一种超越了个人生死利益的大爱和人性之美!也是热爱生命的最高境界!
抓住生命的现在进行时不是空洞的哲学说教,为人为己,做你现在所能做的。
热爱生命读后感14
暑假里妈妈应老师的要求给妹妹买了许多书籍,我闲得无聊时有时也经常来看,其中还有几本是我曾经看过的,现在又看了一遍,心中又有了不一样的感受与体会。
热爱生命这本书中的内容,就如同这本书的名字,告诉了我们如何热爱生命,这本书共讲述了十二个故事,分别是:“热爱生命”“寂静的`雪野”“黄金谷”“为赶路者干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一块牛排”“意外”“老头子同盟”“叛逆”“有麻风病的顾劳”“马普希的房子”。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与这本书名字相同的一个故事:热爱生命。有两个人走在北极圈里,他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吃到食物了,走在后面的人有一次不小心掉到了水里,无论他怎么呼救,前面的人都不理他。
他独自一人在荒野上行走,饥饿使他在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中的小虫,而不是停下来等死,他现在饿疯了,除了吃什么都顾不上了,他把所剩不多的毯子撕成一条一条的,裹在她那血淋淋的双脚上,继续着行程,中午时,他发现了两条鲦鱼,那两条鱼只有他的小指头般大小,他并不想吃,但求生的本能却促使他做出理智的动作,他把鱼生吃了进去。有一次,他被一只病狼盯上了,他闭上眼睛让自己冷静下来,狼的耐力大的惊人,然而人的耐心比狼的还要大,狼想要吃掉人,人同样也想要吃掉狼,一会儿,他感觉到一条舌头在舔他的手,他没有动弹,静静地等待着最佳时机,他紧紧靠着狼的喉咙,强迫自己喝血。后来,他被捕鲸船上面的人发现了,他最终获救了。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与磨难。但我们也从生活中无尽快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不仅仅为了生存,还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15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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