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家的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的读后感1
巴金是我们妇孺皆知的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笔下的《家》又描绘了怎样的一幅历史背景呢?
《家》中点出了两个极端的人物。一个是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的封建制度的随从者----高老太爷;另一个则是反封建,崇尚新思想的民主青年-----高觉慧。故事就由这儿展开。
小说中觉新是一个言听计从的人,不敢反抗只会逆来顺受,最后造成悲剧的产生。但我最敬佩的人物就是觉慧,因为“五四运动”使他成为一个激进青年,敢于反抗高老太爷的旨意,反对封建。在我看来,他是一个不屈不挠的民主先驱者,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先进青年,是一个热情勇敢的叛逆者。
书中描绘的时代是封建时代,迂腐的时代。他们家中的情景就能代表当时整个中国的情形。富贵人家的.男孩可以到学堂里读书,女孩只能呆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做一个淑女,生女孩就是为别人家生的,总要嫁人,“无才便是德”,家中的钱主要给男孩使用。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灾难。
记得我小的时候,家里没有弟弟,同村的人看待我们的眼光就是不一般。他们对女孩的偏见就是封建残毒。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自己的父母都有点看不起自己的女儿,现在,有的女孩年龄不大竟已经外出打工挣钱。想想书里的事,看看眼前的景,我觉得自己很幸运,爸爸妈妈的思想很先进,我为有这样的父母而骄傲,自豪!更主要的还是当今的时代不同了。教育面对所有人,让有志之士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所以我觉得,在学校里应当不懈努力,不断进步,全面发展,把握着美好的时光,将来成为社会的栋梁。巴金笔下的社会是一个充斥着封建腐臭的社会,叫人喘不过气来。和现代的社会比起来,封建社会确实要永埋地下!
在新中国六十年华诞之际,再读《家》,我们的心会为之一颤,让我们昂起头向前走,向着美好的未来冲刺,去创造祖国崭新的明天!
家的读后感2
《10位标杆企业家的创业足迹》从不同的角度写了十位标杆企业家的创业足迹,以稳诚勇智,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成功,而给我留下影响最深的是中国乡镇企业上市“第一人”——鲁冠球,读《10位标杆企业家的创业足迹》有感。鲁冠球相貌普通,却有聪明的大脑和坚韧的性格。由于一次招工,他实现了自己的工人梦并对机械工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好景不长,鲁冠球又回到了农村。回到宁围后,他开始了他的追梦路程。从农民到工人,再从工人到农民,再从农民到创业者,鲁冠球几经起伏却始终没有倒下。
鲁冠球一生有两个特点最明显,也最为闪耀——一是勤,二是稳。这是文中的一句话,他的勤在于收购时和他的同伴们骑着自行车,在杭州的大街小巷中收购废钢铁,再用人力一点点儿地拖回厂房,他的稳在于做每件事都非常小心谨慎,在稳中求进,读后感《读《10位标杆企业家的创业足迹》有感》。不过也应该看到,鲁冠球并不是一味地只追求稳健,他是个勇于锐意创新,不断突破自我的人,拥有敏锐的眼光和坐观全局的洞察力,只不过在行动上总是三思而为,考虑周全。
企业家虽然与我们没有什么太大的`关联,但是他们成功的秘诀对我们的学习生活都有很大的作用。就说说学习吧,爱因斯坦曾说过“成功等于99%的努力加1%的灵感”。首先,你要认真地去面对它,要多思考,其次,我们需要不停地钻研它,想方设法地让答案更完美,让题目更严谨,最后,我们要有创新的精神,多询问身边的老师或朋友。一个“甲子”,一个轮回。中华儿女生生不息,继往开来。改革还会继续,风险和曲折依然潜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我们鼓足勇气,一路向前!
家的读后感3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的读后感4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家的读后感5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家的读后感6
四年级学生读《黑熊舞蹈家》有感 今天,我看了《黑熊舞蹈家》,它讲了两只黑熊之间发生的事,一只叫阿宝,另一只叫圆球。阿宝是马戏团的台柱,舞台经验丰富,是个多面手,最大的特长是舞蹈。另一只圆球身世有点凄凉,出生仅三天,妈妈就患病魂归西天了,可圆球有很好的脾气,很顺从,不过演技就很平凡。 阿宝凭借自己的资历,年龄,演技,在黑熊舞蹈队里威信很高,而圆球怎么努力,也只能紧跟阿宝之后排第二位。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黑熊也如此,优点与缺点并存。很快,圆球利用了自己的优点,一步步建立起领导对它的信任,最终替换了阿宝,当上了台柱子。 看了这篇文章。我不得不被阿宝非凡的音乐天赋所折服。
最难能可贵的是,阿宝不仅会随着乐曲的旋律与节奏跳出规范的舞步,还对音乐所表达的内涵有灵敏的'反应。如给它播放贝多芬的《悲怆交响曲》,它会垂下脑袋,眼睛泪汪汪,露出很难受的表情,给它播放杰西尔的《玩具进行曲》,它会昂奋地抬起头颅,双目炯炯有神,表现得激情澎湃。不过阿宝也有两个毛病,第一个毛病是心气太高,受不得半点委屈,要是什么事情不合它的意,它发起脾气来,九头牛也休想拉得回来。第二个毛病,就是不喜欢别人摸它的鼻子,更不喜欢陌生人亲近它,就是这个阿宝的脾气不好,使它失去了朋友和信任,也失去了一切,我真替它可惜。 圆球脾气好,朋友就多,机会就更多,相反,阿宝脾气差,即使演技再好,才艺再多,也会让人失望,这样它的机会就更少。我要圆球学习好脾气,同时学习阿宝的好演技。
家的读后感7
暑假里,我读了《桥下的一家人》这本书,获益匪浅。
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故事主要讲了: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量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地盘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和一只小狗给占领了。他既吃惊又非常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和孩子们的接触当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和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辛苦劳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懂事的孩子也早已把阿曼德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了。老流浪汉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和做人的尊严。与此同时,他也深深知道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他振作起来,找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与孩子妈的母亲共同支撑起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这本书,获得了1959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银奖,很受广大读者的喜爱。虽然年代已经久远,但是读完这本书,我还是深深地感受到了“爱和信念的力量”是无穷的。阿曼德本来是个一无所有、一无所长的流浪汉,但是自从他遇上三个可怜又懂事的孩子和他们坚强、辛劳的母亲之后,深深地受到了爱的感染和鼓舞,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为了支撑这个家庭,满足孩子们的愿望,凭借着信念,年迈的他找到了工作,开始奋发图强,创造了奇迹。
由这部优秀的文学,我不禁联想到了“一碗荞麦面”的温馨故事,还有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当中涌现的无数感天动地的事迹和那些书写奇迹的人们。它们都在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坚持坚强的信念,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悲惨的遭遇里,还是巨大的灾难面前,不抛弃,不放弃;一定可以重新振作,克服万难,创造出无数人生的奇迹!
家的读后感8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好书——《黑熊舞蹈家》,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地读着,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懂得了很多的道理。
《黑熊舞蹈家》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昆明市某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只很有天赋的黑熊,它叫阿宝,它有一样本领,能随着音乐的旋律踩出舞步来,深得人们的喜爱,被称为“舞蹈家”。另外,还有一只和阿宝长相相近相似的`黑熊,名字叫圆球。只是舞技比阿宝逊色一些。阿宝有不同于其它熊的特点:一是表演完一个节目后就必须休息一段时间才能再演下一个节目,二是别人不能摸它的鼻子,否则它会发怒。而圆球性格温和,在人们面前像一个糯米团,人缘蛮好。有一次,东南亚某国元首携夫人来访,顺便参观这个马戏团的演出,阿宝和田小姐跳舞跳得非常精彩,演出结束后,元首夫人突发奇想,提出要和阿宝跳舞。因为阿宝想休息,拒绝跳舞,团长就让想圆球代替阿宝跳,通过这场演出,圆球出名了,之后参加的演出就更多了,出尽了风头,夺去了阿宝昔日的光彩。于是,阿宝对圆球就产生了仇恨,见到圆球就想打它,为了不让圆球受伤,训兽员就把阿宝关了起来,数日后,黑熊带着对圆球的仇恨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到,除了人有选择权,动物们也有选择权,名誉不像名字一样,说改就改,说换就换,好的舞姿和好的名誉是靠努力得来的,不能欺骗人,以假乱真,否则会酿成大祸的。要做一个实事求是,说话算数,诚实守信的人,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否则就不要答应。我们还要宽恕别人,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斤斤计较;就让我们都做一个品德优秀、诚实守信、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吧!
家的读后感9
记录读它的读后感,与工作不大相关,觉得有点浪费时间。而写作对于我来说是闲适的,用于疏解心情的,是时光里的一点儿遐思……
《家的细节》一书作者是美国室内设计师科尔斯滕。书的内容分别从客厅,餐厅,厨房,浴室,卧室,玄关,儿童房的设计上讲解,并附有一系列设计品牌网站。
我现在在苏州,除了工作,偶尔去超市购物和电影院,就宅着了。所以,起居室成了最重要的`地方之一,另一个当然是工作的教室。
我可以允许小范围的杂乱。
但决忍不了整体宏观上脏,乱。
20xx年的夏季,遇到梅雨季节,绿萝疯长,含羞草别致,月季花静处,芦荟再生长发芽。
我在老家看了一本书《花园设计师》。
书里的设计思路与《家的细节》有共同之处:当你准备选择某处作为可以欣赏的花园,或者室内一角,那么就好好设计那一块。
按照此思路,把一个人的房间重新整理了哈。
我现在的卧室承载着睡觉,读书,吃饭,休闲众多功能。必须得好好规划。
首先,阳台成为小花园。目前放置了一株月季。绿萝好像不行了
桌子放在阳台边。桌子用粉色小花桌布遮盖,靠着阳台,眼睛正好望着花,光线也充足
衣柜和书柜并排,把不太喜阳的芦荟和书放在一起
不过,每一处都不是特别整齐。只是“能看而已”。因为要搬家,搬到工作附近,所以暂时这样了。
《家的细节》介绍两类装饰品,是平时我们很少使用的——地毯和蜡烛,用于营造家居气氛。
地毯的面积大,直接影响室内整体风格,所以要谨慎选择。冬季的地毯有保暖的作用。而我考虑的是地毯的清洗工作?
有烛台的白色蜡烛放在边几和餐桌上增添层次感。要知道,国内的烛火多使用于烧香拜佛。涉及文化,等以后再考究……
作者说尽情使用自己喜欢的元素,我喜欢花、甜食、清澈的光线、天气突变的散射光线,不喜欢人造光,喜欢漂亮的小孩,喜欢文字、故事,喜欢灰色、绿色,黑色,白色……
家的读后感10
刚刚读完《家》,很多时候读它自己好像是抱着读言情小说读的,读到封建黑暗也是有的,但是更多的时候还是兄弟的爱和男女的爱。 小说里面最喜欢和惋惜的还是鸣凤和瑞钰了,前一段时间读到鸣凤投湖自尽很是伤心,自己也跟着哭出来了。今天读完小说,看到瑞钰也死了,眼泪有打滚了。她们有他们爱的人,觉慧和觉新,她们理解他们,从不抱怨她们什么,很多人可能会想旧社会的女人都是这么傻,但是不管傻不傻,我认为这样的女人是值得男人一心一意的爱的`。 高老太爷,到死明白了自己的错,似乎自己明白了些,但是终究是迟了。他一心想让高家兴盛下去,但是他一个人无法挽回家族走向衰落的命运。
文章里时常会看到觉新兄弟吵架,觉慧看不起觉新,认为他懦弱。但是最后看他们分别,才明白兄弟终究是兄弟。没什么仇不仇的。想想自己也是一样,我有一个哥哥,我们儿时经常打架,我时不时到妈妈那里告黑状,害妈妈打哥哥。哥哥一直觉得委屈,我知道自己错的,一直觉得对不起哥哥。我欠哥哥好多,现在长大了,哥哥也去工作了,我在外地读书,很少能见面。去年哥哥在家,妈妈给哥买了只烧鸡,哥哥正要吃,听到妈妈说我要回家了,就把到嘴的鸡放回袋子里,说等我回来吃,哥哥知道我喜欢吃肉的。()结果那只鸡全给我吃了,哥哥都没动。这是妈妈后来告诉我的。哥哥其实很疼我的,只是嘴上老要跟我吵,害我一直以为我很讨厌哥哥。其实不是的。前段时间爸妈来电话说他们和哥在一起,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好。
家,总是那么温馨,不知道为什么觉慧要离开家,若我要走,看到哥哥那样挽留我,我一定会留下的。 看着高家兄弟最后分开,自己很是伤心,也钩起了我对家的回忆。
家的读后感11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的读后感12
一个槭树下的家,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家,一个平淡无奇而又幸福美满的家。
家,温暖的代名词。在你累了的时候,给你一片舒适休息的地方,你大可以放下所有的警戒之心,安心的休息;在你伤心的时候给你充满关心的问候和安慰,宛如冬日的骄阳,驱散所有的寒意;在你悲伤绝望之际,给你重生的希望,就像无边际黑暗中那颗耀眼的明星;在你遇到困难苦苦思索之时,给予你一份援助之手,直至你渡过难关,重新振作起来。
席慕容笔下的家,温馨平淡又不失乐趣。一件件平淡无奇的小事,窗外的树,清晨的鸟,丈夫的关心……在她的文笔下都充斥着浓浓的幸福感,细细如涓水长流,缠绵而婉转,每个细节都有温暖的身影,如一道划破黑暗的流星,令人追求,令人渴望。
这个故事讲述了席慕容在某个夏天的清晨一觉醒来再不过平常的事情。在欧洲留学时,还有对家强烈的回归欲望,和半晚后院的花草树木,和天边那如木槿花般火艳的晚霞……
”我只想回到这个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才能够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和被爱。”这是槭树下的家中的.一句话,却让我受益匪浅。是呀,家,人从小生下来都对家有一种莫名的依赖。即使你远在异国他乡,但你想到家的时候,眼中流露出那真切的思念之情,绝不会是虚情假意!家里有什么会牵挂着我们的心?有人会问,也许是个漂泊者,也许是个流浪汉,也许他们曾经也有过家,却因为什么变故而失去家,他们整天说以五湖四海为家,但谁又知道他们心中是多么渴望一个家,多么渴望有家人关心,问候他们 ,多么希望有一个家为自己遮风挡雨?他们的心在经历了多少风雨之后,而变得沧桑而粗糙,也许你会否决我,但问问自己的心是否真的累了?多么希望有一个家来呵护?这个家也许不大,不是很富贵,但家温暖的气息让多少在外漂泊的游子牵肠挂肚?
好好珍惜你所拥有的家,这是上帝赐予你最珍贵的礼物!
家的读后感13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家的读后感14
今年暑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认真阅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从书中,我受到了很多的教育,给予了我人生的启示。
每当我们还在睡梦中时,连云港市灌南中学的焦彩虹同学早早就起床帮奶奶干农活了。
焦彩虹三岁那年,父母离婚了。之后,妈妈丢下了她,一去不回。爸爸迫于生计,到四川打工,并在那儿组建新的家庭,焦彩虹只能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
焦彩虹每天都要烧水、做饭、除草……可她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反而很知足,每天脸上都挂着甜甜的笑容。而我呢,平时妈妈让我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我也不愿意,有时嘴里还不停抱怨。和她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这让我非常惭愧。
有一次,焦彩虹帮奶奶割麦子,非常劳累,真想休息一下。但看到奶奶弯着瘦弱的身子和身后割倒的大片麦子,她丝毫不敢怠慢,又继续割起来。回到家,她学着做饭,为了让奶奶吃得更好些,她还学着烧起了菜,油星溅到脸上,火辣辣的,脸上烫出了小泡,可她并没有告诉奶奶,因为她怕奶奶伤心。想想我自己,平时不小心摔倒就哭个不停,直到眼泪都哭尽了,才肯善罢甘休。再看看焦彩虹同学,我真应该向她学习。
焦彩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不怕苦,不怕累,尽心尽力孝顺奶奶。其实,像焦彩虹一样值得我们学习的同学还有很多,如照顾患病妈妈的胡继汕,千里寻母的杨玉慧,为了救妈妈而移植骨髓的邵帅,关爱老人的李晨瑶……虽然他们都受到过巨大的痛苦,但是他们依然抬起头来,勇敢面对生活,用自己的身躯挑起一个家庭,这是他们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
著名作家盛永明曾说过:“每个孩子都是一首歌词。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他们谱曲,唱出心中的美好和人生的未来。”同学们,我们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我们不仅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帮助父母干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用我们的肩挑起一个家!
家的读后感15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求家的读后感。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读后感《求家的读后感》。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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