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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

时间:2022-10-25 21:50: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家的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家的读后感

家的读后感1

  刚刚读完《家》,很多时候读它自己好像是抱着读言情小说读的,读到封建黑暗也是有的,但是更多的时候还是兄弟的爱和男女的爱。 小说里面最喜欢和惋惜的还是鸣凤和瑞钰了,前一段时间读到鸣凤投湖自尽很是伤心,自己也跟着哭出来了。今天读完小说,看到瑞钰也死了,眼泪有打滚了。她们有他们爱的人,觉慧和觉新,她们理解他们,从不抱怨她们什么,很多人可能会想旧社会的女人都是这么傻,但是不管傻不傻,我认为这样的女人是值得男人一心一意的爱的。 高老太爷,到死明白了自己的错,似乎自己明白了些,但是终究是迟了。他一心想让高家兴盛下去,但是他一个人无法挽回家族走向衰落的命运。

  文章里时常会看到觉新兄弟吵架,觉慧看不起觉新,认为他懦弱。但是最后看他们分别,才明白兄弟终究是兄弟。没什么仇不仇的。想想自己也是一样,我有一个哥哥,我们儿时经常打架,我时不时到妈妈那里告黑状,害妈妈打哥哥。哥哥一直觉得委屈,我知道自己错的,一直觉得对不起哥哥。我欠哥哥好多,现在长大了,哥哥也去工作了,我在外地读书,很少能见面。去年哥哥在家,妈妈给哥买了只烧鸡,哥哥正要吃,听到妈妈说我要回家了,就把到嘴的鸡放回袋子里,说等我回来吃,哥哥知道我喜欢吃肉的。()结果那只鸡全给我吃了,哥哥都没动。这是妈妈后来告诉我的。哥哥其实很疼我的',只是嘴上老要跟我吵,害我一直以为我很讨厌哥哥。其实不是的。前段时间爸妈来电话说他们和哥在一起,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好。

  家,总是那么温馨,不知道为什么觉慧要离开家,若我要走,看到哥哥那样挽留我,我一定会留下的。 看着高家兄弟最后分开,自己很是伤心,也钩起了我对家的回忆。

家的读后感2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家的读后感3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的读后感4

  元旦三天假,女儿带回席慕蓉的散文集《槭树下的家》。

  我曾在青春少年时代读过席慕蓉的诗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感伤,淡淡的,轻轻的拂过我的心头。而读她的散文集还是第一次,并且是在步入人生的三重角色(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后,那些她生活的点点滴滴,看似平凡却很感动,读来朴素但却深刻。一个故事,一次思索,一种顿悟,更让人体会到一种平凡却不会贫乏的'生活。

  也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已经很少,而能品读散文的人就更少了。 读散文,能陶冶性情,不仅是一次文学的畅游,更是一种精神的享受。

  将书捧在手中,心灵随着文字的跃入而怦然跳动,这些浪漫凄美的文字在心中激起阵阵涟漪!追忆似水年华,那么多温暖 而珍贵的回忆在心间一点点地晕染开来,像一湖回忆的水面,常因几颗不经意的石子,荡开美丽的涟漪。晚上枕着书儿入睡,更感觉是一次心灵的自由翱翔。

  也曾想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净化为淡淡的文字,把深藏在心中的感觉牵引出来,把生命中极为珍惜的这一部分保存下来。在落寞的时候可以回到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细细品味,珍槭树下的家读后感藏。然后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与被爱。

  恍若十几二十年过去了,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间,自己的心情、自己的经历也一直在变。那些留有少年青春痕迹以及成年后的记忆、喜欢单纯、喜欢简单、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自然界里的一切风花雪月……也随着一次次变动而渐少渐失。

  而在这二十年后,随着《槭树下的家》,我才发现,所有的都清晰地跃入脑海中,以前的那些痕迹,其实一直都存在,从来不曾消失。

  原来,有些东西真的是一直都存在的,不会因时光的流动而改变。原来,这种喜欢简单美好的心情,一直都在,从不曾改变。即使现实生活是多么琐碎繁杂,也一直喜欢从自然的美好中寻求心灵的安静,单纯的喜悦!

家的读后感5

  读完《桥下一家人》这本感人的小说后,一个平凡的形象不断的呈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一个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阿曼德,他有着一颗宽宏、善良的心,与孩子们携手共创了一个幸福的生活,并且也改变了他以前的态度。

  我仿佛看到桥下的一处小角落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的生活是悲惨的,没有房子也没有荣华富贵,可幸的是,他在一座桥下找到了安身的栖息之地,过着乞丐的平淡的生活。

  没有风雨怎会见彩虹,他那美好的人生就从这里开始了!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桥下是他的栖身地。在那里,他是安全的,或许没有人能找到那个偏僻的角落,再者就是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这个乞丐而投去讽刺的目光。

  一天傍晚,当他往返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素不相识的小孩子和一只狗给霸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这个乞丐的心是多么狠毒,我猜这三个孩子一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才来到了他的地盘,阿曼德如果收留了他们,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他的恩典的!

  后来,在与孩子们的几天接触中,他渐渐改变了自己粗鲁的脾气,并且替他们照看白天在洗衣间劳苦做工的妈妈,而这几个孩子早已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为了让他们有一个温暖的`家,阿曼德决定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重新的面貌找了份合适的工作,与他们的妈妈撑起一个属于他们的真正的家。

  阿曼德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却通过几天与孩子们的亲密接触,成为了一位富有爱心的人。是孩子们改变了他的态度,并且,阿曼德也愿意当做他们亲爱的爷爷,与他们撑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这本书教会我们只要有爱才能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只要有爱就能战胜一切,只要有爱也一定会摆脱困境……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改变,在人生的大海中,做一个宽容、有爱的人。

家的读后感6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家的读后感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导师,人们不能没有书。我就经常会读些好书,来充实自己,并从中有很多的收获。今天,我就和大家说说我最近读的一本书-----《破耳兔的一家》。

  一只小兔子,因为被蛇咬到了耳朵,从此他就成了一只耳朵的兔子,大家都叫他破耳兔。在他的一生中,经历过无数次危险的事,但他每次都能通过自己的智慧,化险为夷。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破耳兔是多么的可怜!

  破耳兔很坚强,也很聪明,他的这些品质深深地感动着我。有一次,他被一只猎狗追赶,那只猎狗对他是穷追不舍,破耳兔要是与猎狗赛跑,肯定是不行的。他看了看自己的处境,充分利用地形,利用自己身体的灵活性,把猎狗引到一个地方,然后自己马上跑到另一个地方。等猎狗明白了过来,破耳兔已经不见了,破耳兔用自己的机智成功引开了敌人。从中可以看出,破耳兔是多么的勇敢,多么的聪明。我们遇到危险时,千万不要慌张,像破耳兔一样,充分开动脑子,总会化险为夷的。

  这时,我想到了我自己,有时和小伙伴玩捉人的游戏,我只会不顾一切的逃跑,把自己累得气喘嘘嘘,有时还会被捉住,却不会利用计谋,把“敌人”引开。我玩一会儿,满头的大汗,等我去捉别人时,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我这一点怎么能和破耳兔相比呢,我没有他的'聪明,爱动脑,我要向他学习。动物也有值得去学习的地方,我们可不能小看他们。

  我又想到了世上的人们,我们都抱怨身边的骗子太多了,怎么会越来越多,却不想想我们自己。有些人遇到事,脑子都不动一动,直接就上当了,怎么去抱怨骗子,那自己的脑袋为什么不去好好地想一想呢?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都要去多动脑,我们聪明的人类,可不能连一只兔子也不如吧。

  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也有很多的收获。我们一定要和动物成为朋友,友好相处,也一定要向破耳兔学习哦!

家的读后感8

我在寒假读了一本让我感悟很深的书,名字叫作《破耳兔的一家》。

  这个故事是讲:一只耳朵被毒蛇咬了一口的小兔子—— “破耳兔”,与莫利妈妈相依为命。它们一家住在奥利凡特沼泽地附近。在那除了破耳兔一家,其他居住在那的动物都不属于兔子家族。所以沼泽地有很多敌人。但莫利妈妈总是会在破耳兔遇到危险时,不顾生命危险去救自己的孩子。莫利是一位出色的母亲,它不但很疼爱破耳兔,还把它一生积累的经验和智慧严格的传授给破耳兔。让自己的儿子像自己一样拥有很多的经验与智慧。

  不久,莫利妈妈老了,它持续地同敌人作战,最终在冷水中悄悄地死去。最后破耳兔继承了莫利妈妈极高的智慧和出色的身体,老奥利凡特去世后,那片沼泽又成了兔子的.天堂。 看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明白了,每个母亲都与莫利妈妈一样永远把孩子放在第一位。人类的母亲也是一样。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妈妈对我们的爱说也说不完,每一位妈妈都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我们。

  就像我的妈妈一样,记得有一次:妈妈用自行车载我去上补习班,走到半路,突然,天空乌云密布,刮起了大风,雨点就犹如一串串珍珠撒落在大地上,但是没有地方躲雨,我们只带了一把伞,不够两个人挡雨,可妈妈却把伞让给了我,密密麻麻的雨点打在妈妈的秀发和衣裳上,此刻我感觉到心里酸酸的。

  每个母亲默默地在为自己的孩子作出奉献,就像一棵大树在为一旁小草挡雨,就像辛勤地花农在培育最美的鲜花。母爱是最伟大的。

家的读后感9

  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当大自然的女儿踏入文明的社会后却要面对残酷的生活环境。涉足未深的少女就这样走进了被命运捉弄的漩涡,那样不经意之间,苔丝,德伯家的苔丝就这样丢失了少女的贞操,是谁的错,坚信自己是大家族的德伯沉浸在伯爵的梦想中,是贫穷让他们将所有的人都看作了自己的救世主,轻易相信了冒牌的同姓伯爵亚雷·德伯维尔,也就是这条隐藏的毒蛇侵蚀了苔丝,让她走上了一条绵延崎岖的道路,一条孤独又无助的道路。风雨飘摇过后,太阳不再吝啬对苔丝的眷顾,在挤奶场结识了自己真正的.爱人安其尔,可是新婚的夜晚,当苔丝在壁炉前吐出这段悲惨的回忆时,爱人走了,只留下了一个背影,让人心碎,明明相爱,可是仅仅因为那可笑的贞洁,这对爱人就此分道扬镳,即使最后回头,可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请求的原谅没有回复,家庭的负担让她身不由己,不知觉中又回到了最初的那人身边。即使是作为传道者出现,那又怎样,最终的结局也是给伤害的人又加上了一道伤口,一道致命的伤口。是太多的爱让人丧失了理智,面对失而复回的爱人,让深爱着苔丝如何能够保持理智,面对伤害自己又再次欺骗自己的无耻之徒,这把被仇恨掩盖的爱情之火,怎可不燎原。为爱而拔出的利刃插入恶棍的心脏,结束了这悲惨的束缚,宁愿得到一时的幸福,胜过永远不会停止的悲痛。苔丝最终做出了最大的牺牲,逃生的那段时光相信会是她最幸福的时光,只是和所爱的人牵手,只有无私的爱,别无所想,也别无所求。只求永远相互依偎,简简单单就好。在风神庙外,追捕苔丝的警察却如鬼魅般随着早晨的阳光出现了,就这样,单纯又不幸的苔丝彻底从不公平的命运中解脱了。

  人们所谓的正义终于胜利了,上帝主宰的命运终于结束了对苔丝的戏弄。也许只有自己真正的努力才可以将自己从不幸中摆脱,如果自己都不去寻找出口,怎会走出这黑暗的漩涡,如果可以,放手一搏吧,也许得到的会比以前会更多,更好……

家的读后感10

  这部书揭露了封建制度的弊害,撕开了封建家族制度虚伪的面纱,显露它吃人的本质,是呼吁民主、自由、人性解放的一面伟大旗帜。

  万恶的封建制度吞噬了鸣凤、李瑞珏、钱梅芬、蕙表姐、淑贞这些年轻女性如花的生命。对于一个个善良灵魂的逝去,我感到十分痛心。封建制度把这些年轻女性逼上了绝路,她们没有社会地位,她们是男人的`附属品,她们没有自由,这对于女性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处于这个时代的她们,处于封建制度的她们是不幸的。

  封建家族的家长们是如此的愚昧,相信所谓的“血光之灾”,相信西医不会治疗内科,人已经病入膏肓了还不愿意请西医就诊,我彻底愤怒了。

  当我看到蕙表姐已经病得不轻了,郑家坚持不请西医,就连蕙表姐的父亲也不同意,说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话,虚伪的面具下是一个个肮脏的灵魂,这群见死不救的坏人,读后感《激流三部曲读后感》。蕙表姐去世后连买块地安葬,郑家人都不愿意,任由蕙孤零零地在破庙里,而郑家却是忙着续弦,多么可悲。

  淑贞,这个我同情的孩子。她寂寞地生,寂寞地死,在这十五岁的年纪,她像一朵未到开花时候就被打落的花苞。这个孤寂的孩子需要爱,然而没有人可以给她适当的爱,她只能一个人走向毁灭的道路。

  什么封建礼教,这都是吃人的玩意。上代人的堕落,却要下一代人去承受。没有勇气去推翻旧制度,不愿承认旧制度的错误,最终只能走向灭亡。这些封建家长们,这些封建卫道士们,他们是被自己害死的,没有人可以拯救他们,他们的思想已经被深深荼毒了。

  《激流三部曲》有结局吗?不,他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那些丰满的生命形象还在继续他们的人生道路。

家的读后感11

  朱先生家里一共有四个人,朱爸爸、朱妈妈和两个儿子。朱先生和儿子们从来都不干活,都是朱妈妈一个人干活,还要去上班。有一天,朱爸爸和儿子们回到家,朱妈妈没回家。看到朱妈妈写了一封信给他们,说“你们是猪”。没有朱妈妈在家,朱爸爸和儿子们就真的好像变成猪一样,他们煮饭要很久,还很难吃,还从来不洗衣服,家里就脏得像猪圈一样。朱爸爸和儿子们就盼着朱妈妈回家。后来,朱妈妈回到家,朱爸爸就帮忙洗碗盘、熨衣服,儿子们自己整理床铺,朱妈妈就不用自己一个人干活了。一家人都很开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家要帮忙干活,不能像猪一样懒。

  朱先生一家不如说是“猪”先生一家,父子三人每天都十分懒惰,只会叫朱太太干活儿,朱太太每天都像一个机器一样忙来忙去。

  每天早晚,朱先生和他的孩子们都让朱太太给自己做饭,他们却从来都不帮忙。

  每天,朱先生和孩子们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事情变了。

  朱太太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一张字条:你们是猪!朱先生和孩子们只好自己做饭吃,可他们不会干活,家里乱七八糟,朱家成了“猪窝”,里面住着懒惰的`大猪和小猪们。

  终于,朱太太回来了,朱先生和孩子们帮她一起干活儿,洗碗、铺床、熨衣服……朱太太满意地笑了,“猪”家变回了朱家。

  我的家也和朱家差不多,我、弟弟和爸爸只会让妈妈干活儿。我一定要快点改变,因为我可不想变成猪呀!

  家是一个集体,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去守护!

家的读后感12

  这本书主要是说,世界上有很多出色的演员,如:“完成自己的梦想─飞机的郑爷爷”、“发明电灯的─爱迪生”等,他们都是经过好几次努力才有今天的成就,绝不会因为两、三次的失败就放弃!

  郑爷爷从小就喜欢飞机,为了完成梦想,他不怕苦,终于,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发明了一架轻航机,那年,他已经六十六岁了,记者问他一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他只说了一句话:“必须不怕失败!”这让我想起老师曾经给我们看过的一张图片,那张图片名称叫:“你永远不知道,你离成功多近?”图片里有两个人在挖钻石,第一位一直挖不到钻石,于是垂头丧气的回家去,但他却不知,只要再多敲一下,就能挖到宝藏!第二个人,虽然离钻石还有一大段距离,他却不放弃的一直挖,相信过不久,他就能成功了!我想这正是所谓“不放弃的精神吧!”

  爱迪生从小虽然在学校成绩不是很好,他为了发明电灯,前前后后一共实验了一千七百多次!,有人问他说:“你实验这们多次,如果试了五千多次,都没成功呢?”爱迪生却说:“至少我知道这五千多种东西不会发亮啊!”,我觉得他的想法很特别,因为他能“正向思考”,看见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将想法付诸行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此外,心理科学家的研究早已证明:真正成功者,必须演活自己,“执著”是条件之一。波比曾说过:“执著的人拥有希望和未来”爱因斯坦、李时珍、吴承恩等等的人,都在考试上失败过,但他们坚持到底的执着特质,帮助他们迈向成功;“信心”是条件之二,老是期待别人对你的肯定,最后都会失望,所以,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别人或许不了解你,但你必须了解你自己,甚至肯定你自己;“兴趣”是演活自己的条件之三,找到了自己的兴趣,便可以知道自己的专长,有了自己的`专长,生活才会有保障,有了以上三个条件,学习和做事才会有效率。

  看完了以上我的感想,你们还知道世界上更多出色的演员吗?,想知道的话就来跟我一起看这本:“做个让人激赏的少年生活家”吧!

家的读后感13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能够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个性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向是我的鼓舞源泉。”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我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我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资料上,对摧残人的青春、性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正因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构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的读后感14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纪弦:傍晚的家

  家总是给人温暖的感觉,而傍晚更是一切动物归家的时候。不禁想起马致远的那首《秋思》,句句有一种游人不能归家的悲凉质感。而纪弦的《傍晚的家》却又透露出另一种生活的无奈。

  傍晚的家不是映照在夕阳西下的'柔光里,而是被朵朵乌云笼罩着,整个色调一下子阴暗下来。云来,又起风了,有种暴风雨将要来的前兆。院子里玩耍的孩子正数着天上飞过的乌鸦,乌鸦归巢,孩子们也该归家了。“寂寞了”却又透露出孩子们的意犹未尽,有些落寞,有些失望,对于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的孩子们来说,这样的生活缺少趣味与新鲜感。 第二段镜头很快就拉到了饭桌上,妻子絮絮叨叨的话,讲着是几年前的旧事了,这样听来也都是过眼云烟般的一去不复返。饭菜吃起来也淡而无味,在这样的平淡中,作者尝的是一种活着的凄凉。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不如意,而作者在始终体现出的是对生活平淡无味的厌倦之感。当年过三十,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开始变得平平淡淡,索然无味。妻子已没有了往昔的千娇百媚,羞羞答答,与之替代的是喋喋不休对孩子,对丈夫耳朵的轰炸。而生活就像是平静的湖面,没有一些波光粼粼,挣着微薄仅够维持生计的工资,吃着一成不变的菜式,这个男人不多不少的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悲哀。

家的读后感15

  四年级学生读《黑熊舞蹈家》有感 今天,我看了《黑熊舞蹈家》,它讲了两只黑熊之间发生的事,一只叫阿宝,另一只叫圆球。阿宝是马戏团的台柱,舞台经验丰富,是个多面手,最大的特长是舞蹈。另一只圆球身世有点凄凉,出生仅三天,妈妈就患病魂归西天了,可圆球有很好的脾气,很顺从,不过演技就很平凡。 阿宝凭借自己的资历,年龄,演技,在黑熊舞蹈队里威信很高,而圆球怎么努力,也只能紧跟阿宝之后排第二位。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黑熊也如此,优点与缺点并存。很快,圆球利用了自己的优点,一步步建立起领导对它的.信任,最终替换了阿宝,当上了台柱子。 看了这篇文章。我不得不被阿宝非凡的音乐天赋所折服。

  最难能可贵的是,阿宝不仅会随着乐曲的旋律与节奏跳出规范的舞步,还对音乐所表达的内涵有灵敏的反应。如给它播放贝多芬的《悲怆交响曲》,它会垂下脑袋,眼睛泪汪汪,露出很难受的表情,给它播放杰西尔的《玩具进行曲》,它会昂奋地抬起头颅,双目炯炯有神,表现得激情澎湃。不过阿宝也有两个毛病,第一个毛病是心气太高,受不得半点委屈,要是什么事情不合它的意,它发起脾气来,九头牛也休想拉得回来。第二个毛病,就是不喜欢别人摸它的鼻子,更不喜欢陌生人亲近它,就是这个阿宝的脾气不好,使它失去了朋友和信任,也失去了一切,我真替它可惜。 圆球脾气好,朋友就多,机会就更多,相反,阿宝脾气差,即使演技再好,才艺再多,也会让人失望,这样它的机会就更少。我要圆球学习好脾气,同时学习阿宝的好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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