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精选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
如果菲利普和他的妻子在船上找到像于乐这样的百万富翁,他们会欣喜若狂。
他们看了看余乐,仔细观察了他的`样子,从上面往下看了看,然后急忙去了解这位百万富翁与船长的底细。
他们礼貌地与船长交谈,称赞他并询问他的职业和家庭背景。队长脸上带着微笑说,“他是一个老法国流氓。他被带到美国,很长时间后成为百万富翁。他真的是赚钱的专家。”
据说这一次他回来看望他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余乐。船长还没说完,他们就冲过去拥抱了百万富翁。
余乐停顿了一会儿,然后大声说:是谁?我是你哥哥!余乐转过头,看着哥哥的脸。他紧紧地拥抱着对方,开始痛苦地哭泣。
其他人都很惊讶,一个接一个地把目光转向他们,思考着这个话题:一个富人怎么会有这样一个穷兄弟?但这是事实!
在兄弟百万富翁的帮助下,菲利普夫妇从泽西岛回来后,在哈佛买了一栋别墅,卖掉了他们的老房子。这家人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2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4
今天我看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有很深的代表意义。爸爸说,这是外国作家莫泊桑写的,虽然没有中国的文章写得精彩,但是它所叙述故事情节很好。
文章写的是诺瑟夫一家很穷,但是他们都把十几年希望聚集在诺瑟夫的`叔叔于勒上,于勒一开始就一直乱花钱,最后自己的财产花光了,还占了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后来他来信说它现在很有钱,希望可以弥补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财产。最后,诺瑟夫的大姐嫁了出去,原因因为诺瑟夫的姐夫几天前看了于勒来的那封信。
最后他们去哲尔赛岛,发现卖杜蛎的老头竟是于勒,立即对他的态度冷淡,以前说他有本事,好心,现在骂他流氓、败家,态度全然不同。
这个文章严重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没有爱心,没有同情心。都以钱来维持亲情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钱的奴隶。看钱看得非常重,而且还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貌,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我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明白自我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我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可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明白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此刻也没赔给我,真期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引导我走路18世纪法国社会,感受世态人情。
这篇小说是由法国“短篇小说之父”莫泊桑所著,以一个涉世未深,富有同情心,天真单纯的孩子的视线玉树全家人对于勒曾经行为不正糟蹋钱的恐惧在于勒来信说他赚了钱,并能够赔偿父亲时转换成全家人在他人面前炫耀的资本,成了全家人翘首归盼的“亲人”,后再无人倾摧的二姐出嫁后去哲尔赛岛游玩,遇到穷困潦倒的娱乐近极度恐慌,害怕相认,揭示了菲利普夫妇与于勒建立在金钱上的亲情和菲利普夫妇爱慕虚容的丑恶面目。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金钱,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如果人们都一味追求金钱而淡然了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友好关系,那么将会失去更珍贵的财富——亲情!不能因金钱而丢失了世间最美好的亲情。亲情是无价的`它不能用任何东西来换取,我们应该为拥有他,而庆幸,应珍惜她的所在!
亲情,是成长路途上的一盏灯,照亮前进的道路;亲情,漫漫严冬的一把火,驱除心里的寒冷;亲情,是灿烂的阳光,祛除心底的阴霾。
亲情无价,金钱无法购买亲情。黄金闪闪,难换一份温暖的关怀;黄金闪闪难换一份亲切的问候;黄金闪闪,难换一种浓浓深情。
亲情永远高于金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
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8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9
中国人接触莫泊桑,大多数从《我的叔叔于勒》开始,它被选入初中教材,凡是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有机会读到它。
这篇小说的确很浅近,适合少年阅读。但是老师在讲解时过多的强调了批判,强调了金钱对亲情的腐蚀,却忽略了小说中温情的一面。约瑟夫是最大的亮点,这个孩子美好人性的萌动是小说中最有力的一笔。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粗糙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贫困而苍老的脸,满面愁容,疲惫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细心而多情的.读者读到此处怕会润湿眼眶吧!
其实,达夫郎仕一家值得同情,他们的凉薄、势利具有普遍性。人在大环境下又有几个能独善其身呢?对于穷人的人性弱点,我们更应该宽容。
顺便说一句,小说的开头结尾选入教材时删去了,看似简洁,却少了许多韵味,实在是不应该删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0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有趣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
爱赌博的坏人,但后来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间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所以我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希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后来,我们出去
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爸爸妈妈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爸爸妈妈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我们,我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故事告诉我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
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特别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我们不应该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1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搞笑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
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父亲母亲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爱赌博的坏人,但之后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刻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因此咱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期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之后,咱们出去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父亲母亲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父亲母亲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咱们,咱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咱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
故事告诉咱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
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个性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咱们不就应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2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3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4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5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一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一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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