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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素能提升培训班学习体会
检察院素能提升培训班学习体会
—— 刑事执行检察处 郎秀成
素能,即素质能力。最高检于2014年启动了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制工作,对各业务岗位所应具备的素质能力进行提炼、概括和归纳,从而形成完整的、开放的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管理,提升了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推动了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11月中旬至12月初,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干警业务素能提升培训班。培训班结合了各部门工作实际,围绕检察干警素能需求,邀请了四位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办案经验的高层次专门型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内容既有前沿的法律理论解读,又有详实的精品案件分析。本次培训使参训学员理清思路、找准定位,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要不断提高证据审查判断能力和法庭的指控能力、精准解读法律,保证案件质量。就本次学习,从个人素能提升视角浅谈两点心得体会:
一是“欲善其事,先利其器。”《论语·卫灵公》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释义为:工匠想要做好他的手艺,必须先使他的工具锋利。法律也是一门技艺,检察人则是检察事业的“匠人”,我们要掌握法律这门手艺并非易事,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执行检察活动中作出的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两大法律监督手段),其蕴含着释法说理、写作技巧等检察官所应具备执检岗位素能。
“时代是思想之母,思想是行为之基。”作为新时代下的检察人,要在增强思想理论素质上下功夫,在解决思想和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上见实效,清醒地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就是法律人工匠精神的回归。”其一,夯实业务基础知识,把理论知识应用到案件研判当中;其二,建构实务知识体系,把法律思维运用到文书写作之中。“法律生活不仅讲逻辑,更注重经验。”作为一名初入检察事业的执检人深知:补齐自身法律实务技能短板和强化理论与实务相融合弱项,就要把执检各项业务基础知识作为重点抓,结合案件研读法条、精准解读法律,从而提升法律适用能力,还要不断学习运用法律思维指导作用提高检察法律文书写作技能。正如王戬教授指出“运用间接证据的前提是厘清基本概念”。
二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语出《诗经·小雅·鹤鸣》,其喻为:通过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有两点是毋庸置疑的:其一,工作地域对其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技能的提升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其二,业务领域对其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技能的选择有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职责范围和需求。作为一名年轻的执检干警,因“经验”尚浅和岗位素能(通用素能和专业素能)不足,面对有着“点多、线长、面广”特点的执检工作,是无法扛起重任的。改革要“参考古今,博稽中外”,自我提升更要懂得“借力”而行,不能因当下某种因素存在而故步自封,更不应该用单一知识看待检察工作。要清醒地认识到事实存在和自身不足,主动向全国执检人和其他法律职业人(法官、律师、警察等)看齐,学习他们职业素养和借鉴办案(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经验,从而开阔自我视野提升综合素能。
检察岗位素能是衡量检察人员能否胜任某一检察业务岗位的重要标准,对检察人员能否履行好岗位职责起基础性、决定性作用。通过本次素能提升班培训学习,深知不断提升自我岗位素能的重要性和检察人肩上的职责和使命。正如王戬教授指出“正义本位的价值取向应当天然地包含在检察权的使命之中。检察视角下的正义应当是把握案件,不要轻易受当事人、媒体、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忠于法律,在办案中赢得尊重。对争议案件应注重从大的背景上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敢于、善于运用法理分析解决一些司法盲点,学会用缜密的逻辑论证阐明观点,要有独立的检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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