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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关何处》有感:离殇

时间:2022-08-07 20:53:5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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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关何处》有感:离殇

  离  殇

  ——读《乡关何处》有感

  八(6)班   武文骢

  日暮里尽染了离殇,江如旧,人空瘦。

  ——题记

  送离、告别、感伤,这是离殇。

  夜未央,灯初上,雨打得落花伶仃,曾经的岁月,都成了泛黄的胶卷,生命轻轻的在觥筹交错间,已成为彼此离殇的悲凉。

  “不用述离殇,痛饮从来别有肠”,离殇从来都是用酒、泪、血书写的。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苏轼这么用酒祭奠与杨公的离殇。

  多少年后的野夫,在村居阒寂似旷古墓园的怒夜里,他开始写作,就着风和雨、酒和泪写他心目中凄凉的离殇:“她艰难的一跃轰然划破默默的秋江,那惨烈的涟漪却至今荡漾在我的心头”,这失踪了十年的“不知暴尸在哪片月光下的母亲”,一直是他最痛楚的回忆;“一个被组织彻底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饮恨长眠”,在大伯已然成灰十八年之后,他依然被这一些故事压迫得艰于呼吸;二伯服刑二十九年后,“老得忘了自己的罪名,已失去了土地,也没有房子,放羊维持风烛残年直至死去……”夜为他降下了雨,点亮了一夜孤灯。

  作者用心中渗透的血心力交瘁地叙下故乡·故人一生一世的离殇……

  【坟灯·情殇】

  薄暮里,曲折的小路,掩映着坟头的小灯,在渐暗的天色中摇曳,次第点燃小城里的隔岸烟火,小小的烛焰,仿佛那伶仃的魂,无力度过异乡长夜……

  作者为他的外婆点亮了坟灯,照亮异乡的漫漫长夜。他的外婆,这个缺恃无故的少女,因祖辈的童年之谊,被托付给了这个负心汉。外祖父是个士兵,担任过蒋公的侍卫官,一身荣誉加于己身。他在外参军,她不离不弃;他锦衣玉食,她拾棉纺纱;他寡情薄意,她一笑而过。

  十八年的坚贞相守,只盼河清海晏后的团圆幸福。可惜啊,东风不与周郎便,最后倚门守靠留下的,只有一纸休书,但她不怨不弃。

  与母亲的刚烈如山相比,外婆仿佛温婉如水。在外祖父被击毙后,早已被休的外婆却迎着他的棺材,一脚一步地迈进了鄂西深山,将一切的爱恨情仇都付之流水。隐约觉得她与卓文君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们都是无力的女人,都在期盼着早归。她隔了一整片的苍茫,思念跨过神州寸土记挂着他,卓文君呢?有人说她用一点一点的心意,织成一缕一缕的红线,牵扯着他的回眸一笑。她们的梦,她们的诉说都是一般的,他们扯不断的痴情,是一般的。

  但她们不是同样的人。

  外婆选择了隐忍,倚门守候待郎归。为了这个红头纱外的人穷尽了一生,她为了他而含辛茹苦,她为了他不舍坚贞。

  卓文君呢?被一曲《凤求凰》私定了终身,患难与共。她却不是水雾中的女子,他背信弃义,寡凉无情,喜新厌旧,她写一首《白头吟》“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禅诗有云:“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聪慧的她,又怎是风尘女子所能比拟?

  她们终究还不是相同的人。

  在这段婚姻的围城里,卓文君是圆满的、幸福的,外婆是殇情的,她在终身的守候里没有等到外公的回心转意,她太温婉了,不懂得也不会写诗述衷肠。但外婆比起卓文君的心思缜密、机警聪慧,则多了一份大度与宽容,她注定能参悟生死,在一个生死的高度俯瞰众生,在与外公的离殇中获得内心的豁达与平静。

  【坟灯·天命】

  古话说:“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时,同时也为你开了一扇窗”,饱受情感折磨和世事沧桑的外婆,总算是在汪营雨纷纷的青石小街上,得到了她摇摇欲坠的幸福。

  没电的小镇中,木楼上的小油灯摇曳着唐诗宋词般的慰藉,作者的古典文艺---据他来说,完全来自外婆如歌如泣的早期教育。民间的戏曲话本,仿佛折射出她的悲欢离合。

  我们是不请自来的异乡人,但是外婆的善良让我们很快融入了这个社会,并赢得周遭人的尊重。她的善良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品质,天生具有佛性。她是一个没有仇恨的人,她不记恨负心的男人,也不记恨架上机枪的“造反派”。她不求人,却从来不回绝向她寻求帮助的人。

  小的时候,作者曾不止一次拉着乞丐往家里跑,当然,作者家也不是有钱的,而外婆总能想办法满足他的乐善好施,呵护着他的自尊,外婆的善换来了整个家庭的美满,无论是“我”的结核穿孔,还是对于父母的“批斗”,都随着外婆而逐渐好转。

  只是可惜了,好人无好命,我去临县开会,外婆坚持着要为我送行。在反复读到这一段时,总能隐隐预感死神突如其来的脚步,拿捏不准什么时候挥起索命的链锁。

  外婆还是没熬过这个关口,在十五天后的早上,她就慢慢地,慢慢地,静静地睡了过去。

  每次看到这里,总不由得想起我与外公的最后一次见面。那次,我们从千里之外的温州回到故乡宜宾,当时,外公家住在5楼,我和妈妈本想一起将笨重的行李抬上去的,外公却执意要自己一人提。看着外公提着沉重的箱子,少说也有十五公斤吧,慢慢喘息着,一步一步往楼上挪。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被风打残的树叶,寂寞中浮出一丝凄凉以及一丝不祥。

  那个场景我至今都记忆犹新,外公花白的头发是地上的雪一般,茂茂密密的。但仍有几根不肯服老的,仍似黑色的身躯挺拔着,竟没有一丝杂质。沧桑的脸庞如叶脉般,密密麻麻的皱纹似运河一般深浅不一,如同七十年来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人生经历。依然纤瘦的胳膊,用力提着沉重的行李箱,也不知是靠多大的毅力完成的……没想到,那次一别竟是永别,再次见到外公时已阴阳相隔……

  每个墓碑都有一个故事,悲伤的作者为她至亲的外婆书写了碑文,然后用很牢固的水泥修成了一所佳城。四十九天的夜近黄昏,四十九夜的殇别,作者始终按照土家族的风俗,在外婆坟前点上一盏悠悠地小灯,然后跪在外婆的坟前烧纸鸣鞭,以此来寄托内心的悔恨与哀思吧,对于一个来不及报答的人,最后都是用守灵的方式来圆满的。

  我的思绪又飞回去年,听闻外公去世的消息,我们连夜赶回老家,来到外公的灵堂里,灰色的地板有些杂乱,素净的灵牌上方,悬挂着几个具有吊唁意义的大字。清一色的绿,清一色的红,绿色是幽幽的,红是淡淡的,有一种不张扬的哀思。案几后面,颜色暗淡了,烧纸钱用的大火盆积满了厚厚的纸灰,火苗跳动着,越发显得狰狞。空灵的灵柩凄凄凉凉,单调的花卉,有点叫人可怕,似乎使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阴阳相隔时的悲伤,无奈,彷徨,后悔又挽留。外公那黑白色的照片被装订在墙上,惨白的笑容,似乎时间静止在这一刻,寂寞在扩散,逐渐感染了每一个人。

  已经一天一夜了,灵堂里各路的亲戚都在以守灵的方式悼念着外公,几乎彻夜未眠,真的不知道是因为睡眠不足还是哭肿了的双眼,一副憔悴相。去年的我还难以理解大家为什么都不肯睡,读到这里,内心才明白:人总是这样去爱一个人,总认为自己还有足够的机会去报答养育之恩,但当厄运骤然降临之时,才发现一切为时已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即使你在这个过程中已不可挽回结局,但一个最亲爱的人在你怀里呼出最后一口气时,你还是难以接受,人的弱小不堪一击,有谁能躲过无常的勾魂幡呢?

  照亮异乡长夜的坟灯哟!

  【畸人·桀骜】

  畸人,“畸于人而侔于天”,在人世间孤独无匹的他们,却与天道完美契合。

  刘镇西老刘,就是这样一个畸人。圆睁着双眼像怒目金刚,拒绝策杖旁若无人地横行于闹市通衢。

  初见老刘时,我确实被作者放荡不羁的文笔所震慑了。作者写他初遇老刘时,他近乎无理地夺走了作者手中的《中国古典十大悲剧》,在与他谈论《牡丹亭》后,这个孤僻的人,竟紧紧握住我们的双手,强拉着我们进了一个歪斜的小车门,眼见老妻不在,乃取斧头一柄,口中念念有词:幸有嘉宾至,何妨破门入?一斧头劈开大门,杯茶订交,成了头颅相许的朋友。初次看来,不免疯癫,谈笑之间就忽而杯茶定交,劈开家门。

  真是妩媚。

  每看到这里,我就不由得想起竹林七贤,他们在竹林里杯酒定交,放荡形骸,抒写一个又一个的传奇。老刘实在是一个生活在古代的人,阮籍一样用青白眼看人,青少白多的眼珠,好像是对这个社会的蔑视与不满,在这个不同于竹林的鄂西山中,他的桀骜,屡屡在一番慷慨陈词中将他送入桎梏,像嵇康在桀骜看世中,逝在了广陵散的曲调中。

  文中作者对他的一段描写:约略四十多岁,皮肤黝黑,额上皱纹深刻如横写的川字。绝对看的出的一种悲苦。早在1958年,他因同情右派乱说“反动言论”被劳教三年。1976年打倒“四人帮”,他被叫去谈这件事的看法,老刘总是一生耿介磊落,带了一床薄被,在衙门里侃侃而谈,自然获得刑八年。

  出狱后,他在搪瓷碗盆上烧字养活妻女。一个单位在烧过后就不会再烧,这种手工艺者自是到处流浪。老刘的箱子与众不同,青灯夜雨的日子里,屈子的《楚辞》一直伴随着他艰辛的自我放逐。他的生活就是这样越走越远的,倦游,归来,小坐,倦游。

  社会分为俗人和畸人,俗人则是维护现实,在风里像麦子一样点头哈腰,俯仰随人,排挤异类。畸人则是不随和于世俗,在他人奇怪甚至鄙夷的眼光下抬头傲然活着,活出自己的色彩,存留着魏晋风骨。在《世说新语》中:北边的阮家很富,南边的阮家很穷,北阮晒绸缎,南阮晒大鼻禈。北阮于是嘲笑南阮,北阮乃是俗人,南阮则是畸人。俗人嘲讽畸人,畸人只能隐于市井,林中纵情度日。

  老刘的一生几乎没有摆脱过贫困,底层人民的一切苦难他都尝尽,但他从未自怨自艾,艰难却又艰苦地活着,始终面对一切厄运。

  就像苏东坡一样,他用笔叙述着一生流放的经历那样: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他总是以为他做好了准备,其实不然,他一次次站起,一次次被打得更痛更狠,他却一直笑个不停。

  真是乐观。

  而今,他每天长歌穿过闹市,在世人眼中像个疯子一样自得其乐……

  这是这个世界与畸人的离殇,社会在不断发展,高楼林立、科技在不断更新,但这样的世界却容不下畸人,畸人在时代的变迁中愈发少了,周围都是嘲讽的俗人。纵有千里马,却再无伯乐;纵有伯牙,却无子期;纵有夷吾,却再无叔牙。世上还有多少畸人在叙着离殇?

  【畸人·咏歌别】

  与畸人的每一次离殇,都充满凄风苦雨:

  第一次,武大毕业作者去海南,老刘像初见一般硬拉着我去他家作别,像头犟牛一般,为了回报我对他的恩,他拮据,自己不吃为我饯行。一曲二胡,一间陋室,一首缠绵回环的长歌,我们就这样涕泗地低泣。

  真是酸涩。

  第二次,作者出牢后两手空空,老刘生意不顺,被迫改行做肥猪增大剂,两人布衣一场,还得各奔东西,恰值我要轻身远行,便带了外婆的遗骨一同去。拾骨迁坟这些事,又找了老刘,毕竟十年岁月一场,老刘瞎着老眼,在那里一点一点刨土,轻轻背着骨殖,再次挥泪而别。

  第三次,老刘的孩子分别工作成家,每月寄些钱回来,攒够了几千元,总算买了一个破房子,第二年就可以搬进自己的房子了。这对苦难夫妻,总算熬到了尽头。这就是所谓的“苦尽甘来”吧,好人在一生劳累过多,唯一的奖赏就是晚年平安无事。只是啊,命运与他们,实在太过薄幸了。

  次年,老刘鼓盆而歌,送走了他失足摔逝的荆妻。而他的日子愈发不能自理了,骤临老境的他,也无奈地搬进了福利院。时年我在大理,其女儿在西双版纳,他就决定暮年游滇。与我在夜雨寒窗下检点往事,二人再次泪满青衿。

  咀嚼着作者与老刘的三次别离,充斥着诗酒与二胡的凄凉悲苦,文人之间的心心相惜,每一别似乎都是生离死别,忧伤得仿佛挽歌,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这样的挽歌?

  我不仅想起了刘禹锡与柳宗元的离别,二人同时被贬官,刘禹锡在好友“以播易柳”的鼎力相助下,改授连州。二人遂结伴南行,一路上遍游诸景,诗酒相依。从江陵下长江,入洞庭,逆湘江,至衡阳,二人即将分道扬镳,故彼此依依不舍,几度诗酒唱和。

  “二十年来万事同,今朝歧路忽西东。皇恩若许归田去,岁晚当为邻舍翁”柳宗元在这首《重别梦得》中深情回忆二十年来两人的默契与亲密无间,对未来携手相伴田间充满几多期许。“歧路”两字无比辛酸地写出两人虽然不舍却不得不分道扬镳,各奔东西,难以相见的事实,憧憬中夹杂着几许凄凉。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相伴田间,互为邻舍的期望将再也无法实现。

  古代文人为我们演绎了一场又一场离殇,他们是高适与董大“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豁达;是孟浩然与朱大离别时“游人五陵去,宝剑值千金。分手脱相赠,平生一片心。”赠送宝剑的深情;还是王实甫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凄凉……这种挚友之情,在离别的衬托下,有如夜空中的明月,又如黑暗中的烛光,千百年来照亮了那些颠沛流离的文人们的一片天空。

  朋友即将远别,一曲二胡,一杯酒,此情此景的凄苦枯索景象,不禁为之黯然垂泪。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野夫用崔颢的长叹作为书的题目。崔颢郁郁不得志,终生落拓,对故乡有种渴求,仿佛这就是极乐世界,任何人归家都可以补足一些失去的东西,一些得不到的东西。

  但野夫永远没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的世界从一出生就笼罩着离殇的悲情。他曾经有妻有女,家庭美满。他干过四年刑警,做过六年牢;干过摆书摊的正事,也干过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恶事。一切灯红酒绿散去之后,却只有一个破碎的,辛酸的故乡——父亲逝世了,母亲尊严完满的投进了东流的大江,故友如波,那个不拘泥与世俗的奇人,也被暴涨的洪流吞噬……故乡变了,不再是那个靠山的小城,从前的日色已成过往,夕阳西下日渐黄昏,小城的宁静被喧嚣取代,铜臭溅满了夕阳能照到的地方,畸人渐行渐远,俗人坐拥江山。或许只有山上的点点古墓,还在唠叨着昨日的风华。这样的故乡,野夫还抱着同样的感情想要投身于怀抱吗?真是玩笑。

  我想作者取名《乡关何处》,并不是真的想回到故乡,多半是一种祭奠,一种缅怀。记叙下故乡的前世今生,用酒来祭奠刚烈者,用剑来祭奠仗义者,用诗来祭奠多情者。我很佩服李白的这一点,用酒,用剑,用诗来祭奠那失落的故乡。作者用文来祭奠故乡,他并不想怎么去转变那极难逆转的事实,求个心安吧,正如苏轼曾言“吾心安处便是吾乡。”叙完了,心安了,从此以后即使旅居他乡,也不再为故乡悲伤。于是野夫成为了那个在离别的痛苦中得到滋养的人,在与故乡·故人一次次的离殇中日渐心安,并昂首走向未来,用自己的笔在激情驱使下完成一篇又一篇震撼着人们心灵的佳作。他给自己取的笔名,出自唐代诗人刘叉的《偶书》:“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用以表明自己希望通过写作来对抗外界的恶,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从而寻找到内心的安定与满足。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

  世界都存在着离殇,生老病死,远走他乡,悲欢离合一次次在心灵里告别,又一次次重生,让每一个人都在轮回中昂首走向未来,这就是离殇的态度。

  离殇是心痛而又洒脱的,心痛在于这是一道对于故乡的故人、故事的一种告别;洒脱则是挥泪斩过去,仗剑走天涯,这就是离殇的心境。

  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吾心安处,便是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