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2009年12月启动后,我们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扩大范围、全民覆盖"的工作思路,努力适应形势,自觉转变观念,勇于探索,勤于实践,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服务民众,切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着力提高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率先实现了全覆盖。
一、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涉及部门众多,岗位职责交叉的实际,从营造良好的城乡居保试点工作环境出发,充分发挥系统整体效能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工作的开展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的办理涉及众多岗位,如何积极有效地开展城乡居保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发展,一直以来是我们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积极适应形势,转变思想观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把开展城乡居保试点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多次强调,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适应形势,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职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同时,针对我市各区市县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这一政策的及早实施,使全市城乡居民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及时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市长、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副组长,统筹规划和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财政、公安、民政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积极展开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议意见,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fanwen.weiyujianbao.cn)各试点区市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落实办事机构,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了试点工作按时展开和强力推进。三是主动协调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争取各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切实可行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强力推进。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和作用,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主动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确保了试点工作效果。
二、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保障经费紧缺,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从完善城乡居保试点工作建设出发,努力增强城乡居保试点工作规化范水平
优质、高效、便捷地为城乡居民提供服务是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规范的制度建设是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力保证。为此,我们不等不靠,立足现实,克服困难,结合实际,着眼发展,努力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环境。一是抓好城乡居保试点的设施建设。各试点区市县在财政经费紧缺的情况下,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过紧日子的思想,利用现有资源,充分挖掘潜力,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环境有了较大的改进。加强对基层保障站所的改(扩)建,配备微机等办公设备,方便居民参保。二是抓好城乡居保试点的机构建设。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高标准起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利用机构改革这一契机,在局编制内设立了信息中心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合理调配人员,加强试点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业务指导,以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各区市县均在社保局内增加编制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机构,配齐了经办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合理设置岗位,保证了试点工作健康运行。三是抓好城乡居保试点的制度建设。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制度,是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整体水平的必然要求。首先是规范经办流程。严格按照省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要求,在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咨询公示等业务环节,准确把握具体操作程序和标准,务求不出差错。其次建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新农保基金监管,对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政府补贴的新农保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新农保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制度,保证基金安全。
三、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不精,能力素质不高的实际,从增强城乡居保试点工作队伍能力出发,着力提升经办队伍整体素质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其经办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此,我们狠抓经办队伍整体质量建设。一是加强城乡居保试点工作政策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颁布实施时间较短,涉及人员广泛,惠及居民众多。为把这一惠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我们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理解政策宗旨,吃透政策精神,掌握政策标尺,进一步提高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城乡居保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我们在每年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时机,组织区市县新农保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经办人员熟知和掌握城乡居保参保业务、经办流程、财务管理及信息服务等知识与技能。同时,市级人社部门还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深入区市县,对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城乡居保协办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使每位城乡居保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程,确保城乡居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城乡居保试点工作经验交流。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组织试点区县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议,研究工作举措,制定解决措施。组织经办人员进行工作交流,谈工作、谈体会、谈经验,相互取长补短,促进经办队伍素质的提升。
四、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区县群众居住分散,思想观念陈旧的实际,从扩大城乡居保试点工作影响出发,切实加强新农保政策宣传
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主动协调关系,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形成了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人社局成立了城乡居保试点工作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民生之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幸福之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宣传部门加大新农保政策宣传和跟踪报道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参保氛围。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网、报刊等新闻媒体认真编排新农保宣传栏目,积极报道新农保政策,追踪报道城乡居保试点开展情况,较好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二是印制宣传资料。为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各区市县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城乡居保试点政策影响力度。确保宣传效果。三是采取多种手段。各区市县采取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标语、板报、传单、小册子、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开展新农保政策宣传。同时利用赶集等时机,在每个乡镇、街道(社区)设立政策宣传点,随时接待城乡居民的政策咨询,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止目前,全市试点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62万人,其中缴费人数42.21万人,参保率约为89%。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数为15.32万人,待遇发放率约为97%,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亿元。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