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分类排查调处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治理经验交流
市坚持把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重头戏”来抓,在分类排查调处上下功夫,化解了大量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该市的做法是:一、实行分类排查,归口落实责任市综治委组织5个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调研,发现矛盾纠纷的类型虽多,但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因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建设、公路交通建设进程加快,拆迁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企业改制的深入,下岗职工的失业与再就业、退休职工工资和医保、社保等社会保障问题引发的纠纷;三是因鄱阳湖区采砂、捕捞等问题引发的纠纷。要把因三类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从高位上降下来,必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强化分类排查调处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时转发了市综治委《关于建立责任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意见》,并分别成立了三个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规定市级调处小组的责任范围是:1、跨地区、跨县的矛盾纠纷;2、县级调处困难,需要市级部门调处的纠纷;3、县里难以一时解决,但可能引发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的纠纷;4、县里已调处,但有关方面要求市里调处的纠纷。县一级参照市里的做法,分别成立了三个调处中心,并相应地对调处责任范围进行了划分。二、优化调处机制,发挥长效功能从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方式、严格考核督导等方面入手,优化调处机制,有效地发挥其长效功能。(一)强化组织协调。三个调处小组除了政府分管副职牵头担任组长外,党委还有一名副职也经常过问,参与调处工作。2003年,市委分管党群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两次组织有关部门下县区,督办矛盾纠纷未能及时调处而造成重复访的案件。重大纠纷党政一把手亲自动手解决。去年,市区西园拆迁面积大,涉及拆迁户多,群众对政府的做法不理解。市委书记、市长分头带领有关部门领导做工作,使群众与政府及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事因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调处的纠纷,由市综治委协调三个调处小组解决。(二)健全工作制度。三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和县级三个调处中心分别建立了领导调处责任负责制、部门包片制、责任首问制、案件分流制、案件承包制、调处督办制、责任倒查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惩制等若干调处工作制度。通过建立相关制度,使分类调处工作,责任明确,要求明确,程序明确,目标明确。(三)规范运行方式。三类矛盾纠纷调处小组受理矛盾纠纷后,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分流至县(市、区)或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调处。县(市、区)或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处终结,并向调处小组反馈结果。确因情况复杂无法调处或调处无效的,按规定程序回流至市调处小组,由市调处小组直接调处。对常见的一般民间纠纷,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就地调解,增强调处的及时性。对争议较多、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由调处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议进行调处,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当事人口服心服。对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方,难以召集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调的矛盾,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进行流动调处,靠前调解,化解在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四)严格考核奖惩。把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内容,对调处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问题的,视情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2002年至2003年中,市综治委对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力而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6个单位,有5名责任人受到组织处理。同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三、运用多种形式,提升调处水平分类调处关键在“调”字上。市综治委运用多种形式,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标本兼治,提升了调处水平。(一)市、县、乡三级联动,有机协同。市、县、乡三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在工作中,实行独立调处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乡级不能调处的纠纷及乡与乡之间的边际纠纷,由乡级书面报告县级进行调处;县级不能调处的纠纷及县与县之间的边际纠纷,由县级书面报告市级进行调处。市级已掌握但确认县级能够调处的纠纷,由市级下达书面通知给县级调处;县级已掌握但确认乡级能够调处的纠纷,由县级下达书面通知给乡级调处。三级密切配合、良动互动,实行“五个一”的调处责任制,即:一起纠纷、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去年上半年,该市武宁县与毗邻的湖北省通山县群众因道教圣地佑圣宫占地建房问题引发纠纷,双方群众形成箭拔弩张之势,市土地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小组立即向湖北省有关方面通报,在双方省有关部门协调下,妥善化解了这起重大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03年,全市出现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9,问卷调查显示,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二)法、理、情三管齐下,治本清源。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坚持以人为本,正本清源,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主要做法是:(1)送法到基层。针对矛盾纠纷涉及的调处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2003年,将《土地法》、《森林法》、《矿产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印成册子发到土地纠纷多发的26个乡298个村13万群众手中;组织“法律宣传服务团”深入水域纠纷较多的鄱阳湖区域和赛城湖区域进行巡回宣传服务,历时两个多月,举办法律讲座50余场(次),当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360余人次。同时,在城镇开辟法律一条街,在农村举办法律宣传栏,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使群众自觉依法办事,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说理攻难点。在矛盾纠纷多发的部门单位和地段、村庄,从当地文化程度较高、表达能力较强、有强烈责任心和社会知名度的“四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中,选聘了92名调解员。这些调解员从五千年中华文明的精典著作中精选一部分精辟论述和典范实例作为教材,对重点对象传授“和为贵”、“和气生财”、“吃亏是福”、“退一步海阔天空”等浅显的道理,使之实现从传统认知到现实认同的飞跃,由争强好胜向和睦友好转变。(3)真情解民忧。有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是由于群众生活特别困难、生存条件艰难引起的。市综治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具体建议。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实施“三大”民心工程。在移民建镇的“民心”工程中,市财政拿出120万元资助224户、1040人从生存环境恶劣的深山区和库区搬迁出来;在农民贷款、干部担保的帮扶工程中,全市共有9722名干部为11417户农户担保贷款4078.1万元;在扶助城市困难群体的“五助”工程中,全市有17576名干部与12906户特困职工建立了“一帮一”结对子扶助关系;在再就业“一城两园”帮扶工程中,对进园就业职工实行“六免”优惠政策。这些帮扶措施不仅使群众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而且使他们走上创业之路,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人民日报》2003年10月27日头版头条报道了这一做法。(三)防、调、治三举并进,强化效能。延伸调处工作触角,实行防、调、治多策并举,最大化发挥综合效能。(1)超前预防。发挥管理职能,推行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知底。如实行“工业园征地听证会”、“城市拆迁优先安置措施”、“建房审批四公开”等制度,开展水域边界勘察,划清权属界限活动,为35800多名特困职工解决低保问题等等,把握预防工作的主动权。(2)积极调处。本着“积极、快捷、细致”的原则,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一旦发生纠纷,立即受理,立即启动预案,立即进行调处。在调处方式上,做到“三个结合”,即:联合调处与归口调处相结合,现场调处与庭式调处相结合,事前调处与事后调处相结合。2003年5月,星子县和永修县在鄱阳湖内发生水域边界权属纠纷,群体械斗一触即发。接到报告后,综治委立即启动预案,有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平息了事态。紧接着,又将两县政府一把手召集至市里进行调处,划清权属界限,彻底化解了这起较大的矛盾纠纷。(3)依法治理。对有些难以用调解手段解决的纠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治理。去年,全市有9个矿区与当地群众矛盾纠纷突出,主要原因是污染农田和沟渠,并且影响附近群众的饮水和交通安全。市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法规,强令关闭了4个无证开采的黑矿点,限期整改5个不安全隐患较多和对附近农作物及水利污染的5个矿区,较好地解决了部分矿区与群众的矛盾纠纷。对挑起鄱阳湖采砂、捕捞纠纷的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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