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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郭店儒简对礼的认识
试论郭店儒简对礼的认识刘 伟
(通化师范学院历史与地理学院,吉林通化134002)
摘要:郭店儒简认识到礼的重要性,指出礼无论对国家还是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礼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礼也是一种恭敬的行为。郭店儒简中出现将“礼”视为内在恭敬之心的倾向,后世的孟子就将这一认识向前发展,指出“恭敬之心”就是礼。
关键词:郭店儒简;礼;恭敬;早期儒学
礼在儒者心目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它是人安身立命之所在,因此探讨郭店儒简的生命价值不能不谈礼。
一、礼的重要性
郭店儒简认识到礼的重要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就个人而言礼不可或缺。《尊德义》说:“德者,且莫大乎礼乐焉。”简文指出在人的各种道德品质中,最大的莫过于礼与乐,这表明礼在儒者心目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其次,治理国家不能没有礼。《尊德义》说:“为邦而不以礼,犹*之无*也。非礼而民悦*此小人矣。”本句中有3个文字不识,难以释读。刘钊将本句读为:“为邦不以礼,犹人之无所适也。非礼而民悦,在此小人矣。”李零疑“犹*之无*也”句当为“犹户之无枢也”。总之,“犹*之无*也”一句的实质当是说治理国家不能没有礼。由上可见无论对个人还是国家而言礼都是不可或缺的,这一认识体现出礼的重要性。
二、礼的内涵
郭店儒简中礼的内涵有二,首先礼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据学者考证,礼的本义是一种示神的行为,王国维说:“《说文》示部云:‘礼,履也,所以示神致福也。从示从豐。’豐亦声,又丰部:‘豐,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此诸字(甲骨文中之礼字)皆象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礼以玉。故《说文》曰:‘豐,行礼之器。’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若豐,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其初皆用若豐二字,其分化为醴礼二字,盖稍后矣。”郭沫若说:“礼是后来的字,在金文里面,我们偶尔看见用丰字的。从字的结构上来说,是在一个器皿里盛两串玉具以奉事于神。《盘庚》里面所说的‘具乃贝玉’,就是这个意思。大概礼之起于祀神,故其字后来从示,气候扩展而为对人,更其后扩展而为吉、凶、军、宾、嘉各种仪制。”据上述可知,礼本是指一种示神之行为,后来演变为外在行为的规范。郭店儒简中的礼就是这种后起之义,《语丛一》说:“礼,交之行述也。”本句中的“述”字刘钊释为“序”,可从。本句是说礼是交往行为的次序,这表明礼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语丛一》又说:“人之道也,或由中出,或由外入。由中出者,仁、忠、信。由……”简文有残缺,李零补为:“由[外入者,礼、乐、刑。”刘钊也认为由外入者当有“礼”。
综上可见,郭店儒简中的礼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
礼本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但《六德》却说:“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从字义上看,仁是“内”义是“外”,礼是内外兼顾的,这与上文说的礼是外在的行为规范似乎有矛盾。对于这一点,学者有所论述,张立文指出:“对内要仁,即在家庭、家族以至宗族之内要讲仁德;对外要义,即处理社会关系时要讲义德。”李景林又说:“‘仁,内也;义,外也’,指的就是‘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亦即治理家族内和家族外的方法和原则应有所不同。‘内’指‘门内’即家族内;‘外’指‘门外’即家族外。”以上两位学者的意见可从。《六德》接着此句讲丧服的原则:“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六德》将家族内与家族外的丧礼做了明显的区分,强调家族内的丧礼要重于家族外的丧礼,为父亲服丧可以拒绝为君主服丧,不能为君主服丧而拒绝为父亲服丧,同样的道理又适用于家族兄弟与妻子之间以及族内亲人与朋友之间。《六德》篇还指出“门内之治仁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这与《礼记·丧服四制》“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的记载相似,二者讲的都是家族内外而不是人身内外。综上,《六德》中的“内”、“外”当是家族之内外,“礼乐,共也”当是说礼乐通行于家族内外而不是人身之内外,本句与上文说的礼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不矛盾。
其次,礼是一种内在的恭敬之心。郭店儒简在将礼看成是外在的恭敬行为的同时又将礼看成是内在的恭敬之心。《五行》指出:“恭而博交,礼也。”本句是说“恭”而广泛地交往就是礼。“恭”是礼,不“恭”就不是礼,故《五行》说:“不尊不恭,不恭无礼。”郭店儒简又将礼与“敬”联系起来。《五行》说:“安而敬之,礼也。”将礼看成是安适而“敬”。在此对“恭”与“敬”的理解成为认识“礼”的关键。“恭”字又见于《论语·季氏》:“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邢爵疏曰:“‘貌思恭’者体貌接物不可骄亢,当思恭逊也。……‘事思敬’者凡人执事多惰怠,君子当思谨敬也。”从邢疏可知,与人交往外表当恭逊,内心当谨慎尊敬。《礼记·曲礼》又说:“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孔颖达疏曰:
何胤云:“在貌为恭,在心为敬。”何之所说从多举也。夫貌多心,少为恭心,多貌少为敬,所以知者。《书》云:“奉先思孝,接下思恭。”又云:“貌日恭。”又《少仪》云:“宾客主恭,祭祀主敬。”《论语》云:“巧言今色,足恭。”又云:“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孝经》说:“君父同敬,惟母不同敬。”以此诸文言之,凡称敬多为尊。故知貌多为恭,心多为敬也。又通而言之,则恭敬是一。《左传》云:“敬恭父命。”《士昏礼》云:“敬恭听宗而父母之言。”《孝经》云:“恭敬安亲。”此並恭敬连言,明是一也。
从孔疏可知“在貌为恭,在心为敬”,“恭”主要是指外在的恭敬之“行”,“敬”主要是指内在的恭敬之“心”。“恭敬”连在一起,表示外在之行(恭)与内在之心(敬)的统一。郭店儒简将“恭”、“敬”与礼连在一起,虽未见二者连用,但也说明礼既是一种外在的恭敬之“行”同时也是一种内在的恭敬之“心”。
孔子也曾将礼与“恭”、“敬”联系起来,如《论语·泰伯》载孔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邢昺疏曰:“劳谓困苦,言人为恭孙而无礼以节之则自困苦。”孔子将礼与“恭”联系起来,指出人若恭孙但没有礼的节制就会困苦。《论语·子路》又载孔子曰:“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邢昺疏曰:“礼义与信可以教民也,礼毋不敬,故上好行礼则民化之,莫敢不敬也。”由邢疏可知懂礼的人没有不敬的,孔子认识到如果为上者喜欢施行礼教则民众会受到教化,没有不恭敬的。孔子虽未明确说“恭”、“敬”的行为就是礼,但从其言论中能够看出“恭”、“敬”就是礼,只是未明确表达出来。郭店儒简在孔子及其弟子的基础上明确指出“恭”、“敬”就是礼,这是在孔子认识的基础上又前进一步,既将礼视为外在的“恭”又将礼视为内心的“敬”。郭店儒简对礼的认识具有过渡性特点,将礼视为外在的行为规范正与礼的原义相合。郭店儒简指出内在的恭敬之心也是礼,对礼的认识较孔子又前进一步,这一认识得到孟子的认可,孟子指出:“恭敬之心,礼也。”孟子更多地强调“心”的作用,明确将“恭敬之心”视为礼,在郭店儒简的基础上将儒家对礼的认识向前推进一步。
总之,礼既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又是一种内在的恭敬之心,因此若要得到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要恭敬待人(无论在行为及内心都要恭敬),这样就能得到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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