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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措并举构建和谐社会
胡锦涛最近在视察贵州时强调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这一重要论述,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的重要讲话,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勇于探索,认真落实。
通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贵州省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族团结,整个社会总的是和谐稳定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许多新生事物的出现,也出现了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着力点必须放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上,进一步把经济搞上去;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要进一步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贵州一切问题的关键。尤其是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和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使城乡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二是要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特别要认真扎实做好关系民生的各项工作。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要巩固“两个确保”成果,逐步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困难,一定要真诚关心,努力加以解决。要始终把抓好安全生产、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以煤矿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管理有序、秩序良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要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更新社会管理观念,以改革的精神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四是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坚持依法办事和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解决好农村征地、移民搬迁、城市改造拆迁、企业改制等工作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移民群众的后续扶持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工作重点放在积极预防上,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要保持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持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要强化稳定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