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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提出,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更无从谈起。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的事业,没有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和谐社会建设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决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社会才能充满活力,人民群众才能主动地参加到和谐社会建设的事业中去,发挥聪明才智,积极贡献力量。
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更多的人在法制的轨道上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合理地处理利益关系、调整利益格局,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扬民主,充分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有效地防止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社会的安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全体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才能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稳步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应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其次,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应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注重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制度建设。第三,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立法工作要体现民主的要求和人民的意志,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规范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下大力气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第四,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解决好选人用人问题;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妥善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及时应对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只有用民主的方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法律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通过政府的有效运作更好地履行管理和调控的职能,才能使人民内部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使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从而逐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