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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水县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
修水县会计事务管理局为适应新《会计法》和新的会计管理体制,加强财政会计集中核算,采取重要措施——统一选用集中核算软件。新成立的修水县会计事务管理局运用用友公共财政管理软件,作为对县财政会计核算的统一核算软件。修水县政府为保证这项改革的成功,特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并由县政府采购办来统一采购,这既是政府首次办公设备及会计核算软件的招标,又是九江地区新会计体制的试点。
修水县会计事务管理局(也称会计核算中心)有130个单位纳入该局核算,各单位将取消会计核算部门,只设立一名报账员,核算中心站点有26站。
1、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的运作方式
一设立:设立会计事务管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财政局,定编30人,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和全县会计人员及会计事务管理,会计人员的编制、工资、福利等由县会计局统一管理。
三取消: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取消单位会计机构,取消单位会计人员。
三不变:单位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
三分离: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实行分别核算和管理。
即人员经费:实行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公用经费:实行总量控制,均衡拨付;实行专项经费:专户管理,进度拨付。
三集中:(1)集中办理资金结算。取消单位银行账户后,由会计局在各家银行设立一个基本账户和一个专项经费账户。各单位在会计局的总账户下设立内部结算账户,各单位的预算经费由单位向财政局申报,再由财政局直接拨入会计局账户;预算外收入仍进入财政专户,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工资,由会计局委托银行代发。
(2)集中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局负责审核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为统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3)集中管理会计档案。会计局对统管单位的现行会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并负责保密。
通过三集中,使会计局成为资金中心、核算中心、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三建制:一是建立支出审批制度。单位报来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领导、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一般经费由会计局会计审查,股长复核,专项经费还要经分管局长审核。
二是建立现金管理制度。会计局根据各单位规模大小确定适当的备用金,原则上1000元以下现金结算,1000元以上转账结算。严禁坐收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
三是建立会计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单位报账出纳制度。
2、改革的初步成效——“三提高三增强”
第一、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增强了预算监督力度。
一是延长了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的管理链,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管理。由于集中核算和管理,杜绝了单位多头开户、逃避财政监督的现象,使预算资金从拨出到使用的全过程置于财政监督之下,从根本上改变了预算资金拨付后单位乱支滥用,财政部门"亡羊补牢"的状况。在这次财务移交过程中,就发现了一些违规违纪现象,得到了及时纠正。
二是变突击检查为日常监督。单位所有日常支出都要经过会计局审核,通过审核、对比和分析,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这次移接交过程中,发现有的单位财经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业务操作不规范,这次重新进行了建帐;对一些手续不齐的开支予以退回补办,进一步增强了单位的法纪意识。
第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我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推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后,共取消单位银行账户328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实行了一个账户管理,使政府和财政部门掌握了除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以外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这次财务接交共归集资金1200多万。实现了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的转变,大大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第三、提高了反腐倡廉能力,增强了会计监督力度。
把会计人员管理权集中起来,直接由财政部门管理,消除了与被管单位的依附关系,有利于排除行政干扰,摆脱了因经济利益关系对会计监督职能的制约,改善了会计执法环境,保障了会计人员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改变了过去那种会计人员"顶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顶不住"的不正常现象。
来源:中国财经报(财会世界)[200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