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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能再把孩子“交给学校”

时间:2022-08-17 14:05:30 综合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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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能再把孩子“交给学校”

酝酿多年,全国性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出台,发生在学校内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终于有法可依。  目前的这部《办法》,显然参照了近年来围绕校园学生伤害事故而发生的各种争论和诉讼,很多条款都有明确的针对性。这符合立法的规律,也不妄各界人士的不懈呼吁。  《办法》明确界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这一界定不但了断了此前关于学校与学生之间权利关系的争论,也为整部《办法》定下了基调。  《办法》在明确学校不对学生承担监护职责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在这样的规定下,学校如果在教育、管理和保护方面失责,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即使是发生在校园内的伤害事件,学校也不必承担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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