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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方税税源管理的若干思考
优化税源管理方式的原则应该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职责到位。具体应掌握以下几点:1.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税源结构、税种特点相适应。在税源管理上,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税源的不同形态、不同特点,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税源监控。
2.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行征管模式相适应。要以管理为重点,兼顾征收、稽查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税源监控,为征、管、查提供可靠的税源资料和信息。
3.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代化、信息化相适应。要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就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形成信息联网,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
4.税源管理方式要与地方税务机构设置和征收网点布局相适应。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江西省地税系统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城市地税征收单位按征管查三分离的原则设置,农村基层征收单位由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置改为按经济区域设置,征收单位数量相应减少,但税源管理任务并未减轻。税源管理方式要适应这个变化,既管住户又管住片,既抓住重点又不出现漏管。
在贯彻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税源管理要注意几个结合:
1.管事与管户相结合。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收“人情税”、“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专管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实际上,在税源管理方面,要想切实掌握税源“底数”,管事与管户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在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下,税务机关对所辖范围税源的了解和掌握是比较充分和全面的,因此,对传统的管户制不能全盘否定,对其中的优点应当保留和发扬。按照征管法的精神,税务机关管事不仅仅是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掌握纳税户数量和征收税款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纳税户的日常管理,管住具体纳税户的经营、收入和应征税款情况,并根据经济变化情况对纳税人的缴税能力和缴纳税款作出比较准确的评估。如果管事与管户相相脱节,则很容易出现漏征漏管现象。
2.专业化管理与综合性管理相结合。一般来说,在一个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对税源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各税划片统管,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个体工商户则按核定的税额缴税)。这种形式有利于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有利于统一考核标准,考评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也有一些地税机关,根据地方税的特点对税源进行专业化管理。我省有的县成立了车辆税收管理所,抽调专人专门对管辖范围的车辆应纳税收进行征管;有的县成立了房产税收管理所,专管城区范围的房产出租税收。由于实行专管,对某个税种税源存量和变化发展的信息掌握得更加清楚,有利于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并使同类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大致趋于平衡,避免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实践证明,在一个既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地方税税种的特点,对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和综合性管理相结合方式,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互补的效果,使税源管理更趋合理。
3.事前源头控制与事后统计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即在征税之前就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统计分析主要是指税款征收上来之后对税收收入来源和结构的再研究,了解哪些是经常性税源,哪些是一次性税源,哪些是主要税源,哪些是辅助税源,哪些税源有增长潜力,哪些税源潜力不大,税收是否征足或者征了“过头税”,等等,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统计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统计分析的最佳结合,就必须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度,每个征收管理人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而是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4.传统管理手段与现代管理手段相结合。现在,电子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各个方面,税源管理和监控同样要依靠电子信息技术,这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城乡地域和税种分布状况的差异,以及地税部门财力状况的差异,造成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平衡。我省城区地税部门已大量使用计算机,但在广大农村,基层地税征管分局(所)配备和使用计算机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从整体来说,加强地方税税源管理就必须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用先进的网络手段管理税源;另一方面,继续采取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传统管理手段,如查阅纳税户的经营和财务报表,登录税源台账和已缴、未缴、欠缴税款,等等。通过两者的结合,使税源管理手段更合理更完备。
5.税源管理与制定税收计划相结合。税收计划和税源的关系是历年来税务部门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现在一般的做法是按上年实际完成的税收收入数加上一个增长比例,就成了当年的税收任务。这种做法虽然简单易行,但在有的时候、有的地方却脱离了税源实际。有的地方税源比较充裕,收入计划却定得较低,造成有税不收;有的地方税源紧缺,收入计划却定得较高,造成收“过头税”。产生这种情况,主要是未正确处理好税收计划与税源的关系。严格地说,科学的税收计划应该建立在真实的税源基础之上,脱离税源来制订税收计划,实际上违背了经济决定税收这样一个基本原则。虽然当前组织税收收入仍需要税收计划作指导,但这个计划必须要有坚实的税源基础,只要税收计划符合税收政策,符合税源实际情况,在这个前提下,依法征税,就能做到按计划征税与按税源征税的最佳结合。要实现税收计划与税源管理的结合,就要破除各种糊涂观念,端正组织收入的思想动机,坚持经济决定税收的原则,认真搞好经济税源调查,把此作为制订税收计划的前提。金人庆局长2001年8月1日在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一些地方,只要真正做到了依法征税,经得起检查和考验,证明了计划指标确实脱离了实际税源,那么计划就可以也应该进行调整。同样,完成计划后仍有税源,还必须依法征收,确保税收的公平。”金局长的这段话,为税务部门处理税源管理与税收计划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思路。
二、税源管理的内容和方
法
围绕地方税的特点,税源管理有着丰富的内容:
1.对纳税户的基本情况实施管理和监控。对企业的管理和监控,一是掌握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历、经历、纳税信用等;二是掌握背景材料,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经营地点、从业人员、经营项目、经营业绩等;三是准确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年度预计销售(经营)收入、税金、利润、价格、租金、供货渠道、用水耗电量、资金周转、费用支出、发票用量及开具使用情况等;四是准确掌握企业日常纳税情况,包括期初欠缴税款、本期实现税款、已纳税款、累计欠税、税负及其变化状况和原因、纳税申报情况评估、财务核算情况评估等;五是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其对纳税将产生的影响,解决问题的对策是什么;六是预测企业的发展前景,包括有无新增项目、新增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发展前途及对今后税收的影响等。
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和监控,一是掌握其基本情况,包括经营场所、面积、经营房屋是租赁还是自有、从业人员、路段繁华程度、车辆拥有数量、经营项目等;二是掌握其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信用、财务核算情况评估、税负标准及核定、完税情况、预期收入及税收等;三是了解周边业户经营业绩情况,以及对该户经营和税负的评价(税负是轻还是重、是否公正)等。
2.对有关涉税事宜进行管理和监控。一是及时摸清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并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及相关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预测;二是适时对未按期申报的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督促其按时纳税;三是对纳税户申请减免税、退税、缓缴税款、欠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财产损失及所得税税前扣除等进行实地核查;四是适时对新办、变更、注销、改制、福利、资源综合利用、代扣代缴、委托代征、非正常纳税户进行实地核查;五是对纳税户本年度财务进行日常检查;六是对纳税户开具的发票进行实地核查,实行以票控税;七是做好定期定额纳税户定额的调查、核定、调整工作,督促指导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八是对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及时清理检查,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
地方税税源管理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我省各级地税部门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有些虽然是比较传统的方法,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新的形势下,加强税源管理,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税源管理和监控制度。一是建立静态税源分户档案。这主要是指室内卷宗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立档、输入微机,实行网络化管理。所建档案是纳税户已经发生或在纳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涉税文书、报表等材料。主要包括税务登记资料、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财务规章制度、有关合同章程等。根据这些资料,由税务内勤管理人员登记各类纳税户分税种税源台账,设立并汇总填写税源结构统计表、各类纳税户经济指标分析表,综合反映所管纳税户实有户数、应纳税户数、应纳税款,以及纳税户纳税情况、欠税情况、减免税情况,为深入纳税户实地核查提供线索和依据。二是建立动态税源分户档案。针对地方税的特点,分固定税源和流动税源、重点税源和一般性税源、经常性税源和一次性税源、旺季税源和淡季税源、企业税源和个体户税源等,分别设置表册,由税务外勤管理人员定期巡查进行税源调查时使用。这类调查表册应定期使用填写,每个纳税户每半年至少应填写一次,以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一式几份,分别存档,与微机网络信息资料相对比,互相补充和修正,为编制税收计划、完善征管办法、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税务稽查等项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据。三是建立税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在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下,税源管理的主要工作应由管理分局和所属管理人员来承担。管理工作既有办公室的内勤事务,又有下户调查和监控税源的任务,两者应有机结合,人员要合理分工,定期轮换,明确职责,考核到位。对税源管理工作要实行“五定”,即定人、定户、定时间、定指标、定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要求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2.结合地税特点,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实行分纳税户、分行业、分地段分别进行税源管理。对大中型企业要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轮换;对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地段分行业管理。在农村,则设立片管员,实行划片管理。二是突出重点税源,抓好大户管理。在抓好一般税源管理的基础上,各级地税部门都应确定重点税源户,实行跟踪监控。对纳税重点户,确定户数后一般实行由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税源调查和统计,并逐级上级,供上级部门决策参考。这种方法是抓“牛鼻子”的方法,抓好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抓好源头控管。对税源流动性较大、易于流失的税种,如车辆税收、个人所得税、出租房产税、印花税等,要及时掌握应税项目,抓好源头控管,实行代扣代缴。对发生的每一笔应税收入,落实专人记载,登记造册,将税款解缴入库。
3.实行纳税评估,堵塞税源管理漏洞。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析,检验税源是否确实和纳税人的申报是否真实,从而发现税源管理是否存在疏漏问题。这是税源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纳税评估,一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税源管理和征管现状,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等进行案头审计,将有疑点的作为评估对象,进行单户评估,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二要科学论证,认真分析,在充分掌握信息资料的基础上细化、量化评析指标,将征管资料上的“死”数据变为“活”数据,变为税源管理和申报真实性的有力证据。三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衔接好评估工作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关系。评估的结果要向纳税人公开,申报符合税源真实情况的要予以肯定,申报不真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摘好税源管理的保障机制
1.理顺机构,明确职责,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地市以上地税部门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税源调查、税源统计和分析、纳税评估等事项。实行征、管、查三分离的单位,对所属各部门都应明确规定税源监控的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抓好税源管理工作。
2.坚持纳税户籍属地管理制度,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可靠基础。要以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为税务登记地,确定纳税人户籍管理的“属地”划分,如果纳税人的工商登记注册地与经营场所不一致,应以经营场所所在地为纳税人户籍管理地。要改变对纳税人按隶属关系来确定征管机关的做法,无论是中央还是省市所属企业,其涉税事宜一律放到纳税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登记、管理,以避免税源管理的交叉、遗漏和各征管部门之间的工作扯皮现象,减少税收管理的“空档”或“死角”。3.大力推行国税、地税对同一纳税人采用同一登记代码制度,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工作条件。最近,国务院颁布的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各级地税部门应当认真作好准备,待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制定出来后,积极参与做好这项工作,为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提供便利条件。地税部门要加强与国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沟通涉及税源管理的各种信息,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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