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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4 11:07:3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5篇[必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5篇[必备]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

  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周边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建设出投资省、环境优、资源消耗低,社会满意度高的优良工程,特制定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工程周边自然的环境保护工作,全体参建单位要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

  二、要严格按照《公路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规范和要求搞好工程施工,不得随意破坏自然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要适时制定出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搞好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改造及恢复等工作,做到“环保”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正常进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制度,我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罚款150元,发现某班组一次性三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5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班组长50元,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罚款5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学习后仍然不改正者,开除施工现场;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一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15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100元,罚班组长200元,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30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高空作业(2m以上)必须穿带安全带,如发现未穿带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未穿带安全带高处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5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6、严禁在易燃易爆处吸烟,一经发现,每一人次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如果由此造成火灾或者爆炸等严重事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7、现场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听从调配,不服从者罚款200元。

  8、施工作业期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鞋,不准往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者罚款50元,罚班组长10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150元。

  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

  10、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求各种施工材料要按类堆码整齐,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否则罚施工项目经理部款20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必须是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如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罚电工班组长200元每处。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电工班组长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电工班组长50元;

  4、开关电闸后,必须关闭电箱,由电工班组负责巡查关闭,公司一经发现未关闭的,一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相应使用班组50元;

  6。小型可移动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必须正确使用电器插头,不得在没有插头的情况下直接将电线插入插板,一经发现,罚款50元;

  7、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合要求,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5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严禁非机械专业操作人员私自开动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一经发现人员无证操作,罚施工项目经理部500元,并要求其操作人员离开项目施工现场或者从事其他非特种作业。

  3、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个人防护用品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

  4、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50元。

  5、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50元。

  6、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玩手机、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玩手机、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50元,处罚后由班组长或者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教育,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四、基槽及临边防护部分:

  1、超过二米(含二米)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延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50元,罚施工项目经理部100元;

  2、在临边,临洞口处未设防护支护的,每一处罚施工项目经理部5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沿长米,扣罚木工班组长5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5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并罚款50元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5、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紧急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承担其责任及经济相应损失。

  6、外架搭设时,未按规定使用连墙件与建筑物无靠连接的,一经发现,罚架工班组长200元。

  7、必须在易燃易爆区域放置灭火工具,如未放置,将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每处。

  8、在施工安全通道、临边、洞口及其他危险位置等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一经发现未悬挂的,每处罚施工项目经理部100元。

  9、严禁施工现场工人打架斗殴,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开出施工工地。如果造成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我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如果发生偷盗行为且偷盗者为现场施工人员(工人及管理人员),则根据被盗物品的价值双倍罚款,并开出工地,该偷盗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罚款1000元。

  六、公司安全部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后,在整改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作业班组,将依照1000元、20xx元、4000元逐次加倍处罚。作业班组无视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拒不执行安全整改措施的,由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上报公司研究处置。

  七、上处罚结果,公司相关人员拍照取证并公示照片,班组长签字后,一律现场现金罚款,拒现金罚款班组,罚单提交至公司财务处双倍处罚,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八、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3

  工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确保例会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参加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召开的'零时例会。

  五、按分部工程情况,负责组织中间施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和评比。

  六、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做好现场核实,符合规范并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审批。

  七、负责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手续,做到准确及时。

  八、负责每月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

  九、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4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完全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工程;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气温较低时着统一施工马甲,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袒胸、露背、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6、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

  7、禁止乱拿、乱用社区居民工具、材料,注意保护社区居民个人财产安全,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社区公共设备,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10、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1、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社区居民住宅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2、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

  13、如果是在社区居民休息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

  一定要争取居民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每天要做到对生产工具安全检查一次,确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

  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3、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

  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四、施工安全管理说明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

  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队长签字。

  2、施工队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

  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

  人看护。

  4、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

  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5、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6、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专业电工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7、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8、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9、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五、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5

  项目办工作职责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保护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和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筑规范》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2条、文山海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于技术创新,重视品牌形象,奉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顾客致上的管理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把企业做大做强。

  第3条、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努力培育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改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努力创建和谐、幸福、快乐的企业文化。公司提倡勤俭节约,乐观向上,奋发有为,合作奉献的精神。

  第4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属于独立核算,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营的私营企业,公司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5条、公司管理架构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资料员、施工管理员等管理职位。下设水电、钢筋、模架、砖瓦、混凝土、装璜装饰等六个班组,班组设班组长。

  第6条、总经理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事务,并直接负责材料采购、设备管理,保证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2、做好财务计划管理,决定重大资金投资事项,审批各项财务开支。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和文明生产观念。

  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各项作业流程、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5、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编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指挥、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

  6、负责拟定公司部门的设置、定编、定员、定岗。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和人事安排,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对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绩效。

  8、做好对外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工程建设方工程项目竞标,与工程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9、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建筑业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注重科学管理,抓好质量安全工作,控制工程成本,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公司的知名度。

  10、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第7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工作,处理对外事务。

  2、总经理不在位期间代理总经理履行工作职责。

  3、负责协调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材料、机械设备的计划采购工作。

  4、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工程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程质量的送检、检验、检测工作。

  5、负责后勤设施,工棚、工地办公用房的搭建工作和施工用水用电保障工作。

  6、负责安全文明施设施、防护网、防护栏、安全运输通道,安全宣传标志牌,安全宣标语的搭建和制作工作。

  7、熟悉安监、消防、人防、质检、质监备案程序及所需资料,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备案。

  第8条、项目经理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为总经理负责,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工程技术监督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图纸会审,向各施工班组长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监督各施工组严格按工程图纸和工程建筑规范施工,对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2.负责组织各施工班组技术人员阅读工程图纸,熟悉工程关键部位,关键技术规范要求及说明,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施工程序,确保各道施工工序质量。

  3、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队工人进入施工工地后,对参与施工的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道施工工序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人进入施工操作后,及时对每个工人及技术员执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的当场给予警告或给予经济处罚。

  5、做好特种设备和重要安全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天对塔吊、起重设备、建筑材料运输通道,脚手架,安全防护网、防护隔离栏板、等重要部位检查一次,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6、做好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控制,制定施工方案。负责脚手架模板搭设、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注、砖砌体、内外粉刷、水电管线预埋安装等工序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做好做好基础桩柱、混凝土试压样品、建筑材料的送检、检验和试压检验,对种材料的检验、检测技术资料、施工日志、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消防设施、器材、空气检测、排污管网、供水管道,供电线路等技术资料的印制整理保存工作,为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

  8、按甲方要求,负责附属工程、地面地板、围墙围栏、供水供电系统、供气管道、排污管道、小区美化绿化、有线电视网络、安全监控系统的施工管理,确保附属工程质量达到甲主的质量技术要求。

  9、负责做好主体工程部分增减工程量和附属工程工程量的测量测算记录。对合同条款约定外增减工程量和附属工程工程量要及时与甲方工程负责人实地测量后,填制工程量清单,办理现场签证,双方签字认可,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0、做好进入工地现场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建筑材料的管理工作,防止被到丢失和损坏。

  第9条、办公室主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各部门认真贯彻公司的各项工作决策和指令。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队伍文化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3、做好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考核评价、调配、引进、培训工作。办理员工招聘、录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制定公司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公司各类文书、标书、工程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技术资料打印工作和公司印章、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5、做好公司会议、活动的筹备和安排,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作出的有关重要决定和重要决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做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

  7、做好公司企业文化、品牌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10条、资料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工程造价计价预算和工程投标标书的的制作工作。

  2、负责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工程造价总结算。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装订制作。

  4、负责工程图纸、工程技术资料、各种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11条、财务管理人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财经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资金定额,按年、季、月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

  3、做好资金预算的执行与控制事项,及时记录资金增减变动情况。与银行部门办理融资和资金筹措、调度和清偿工作,并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办理各种应上交款项的手续;

  4、汇总、分析、编制制定成本费用计划;参与公司盘点及抽点工作;建立各种有价证券、所有权的购、存、兑的完整记录,并经常进行盘点;

  5、做好员工工资核算和工资发放工作。

  6、做好财务资料、文件、记录的整理、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办理其他与财务调度有关的事项。

  第12条、水电工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相关班组技术人员阅读工程图纸,熟悉工程水电关键部位,关键技术规范要求及说明,严格按图纸设计,做好强弱电系统和供水系统管线的预埋铺设。工程完成后,做好用水、用电线路穿线、管道架设连接,保证水、电连接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2、熟练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学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熟悉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标准,规范行为,规范管理。

  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做好现场责任区域临时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和线路维护,保证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正常使用。

  4、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随时检查、巡视现场及作业面的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

  5、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用电自检自检,及时上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认真纠正或整改。

  第13条、施工管理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施工管理员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施工不出大小安全事故。

  2、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 技术方案,编制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机具、用具、设备使用计划。

  3、负责组织测量定桩放线、做好技术复核,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4、协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5、编制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6、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督促有关人员,保证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对进场的种建筑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工地,确保工程质量。

  7、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8、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汇总、整理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并做好施工资料的保存和移交。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14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设备及建设材料被盗丢失,项目部根据需要配备工地看守人员,实行巡逻值守制度,保证驻地安全。

  第15条、项目部巡逻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进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随时了解掌握来往人员情况,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施工现常

  2、夜间加强值班巡逻,防止非法人员进入行窃偷盗地工财物。

  3、项目部值守人员不得私自外出,擅离职守,如因值守人员擅离职守发生施工工地财物被盗丢失,造成经济损失,由值班看守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4、值守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或财物被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拨打110。

  5、做好工地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乱丢乱放或摆放不当造成遗失和损坏。

  第16条、公用物资和办公设备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公司新采购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音响)、沙发、桌椅、档案柜等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并由管理责任人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2、办公用品、公用物资按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公司公共区域内公用物资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3、办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资管理登记,登记表内要登记清楚公用物资的品名、价格、规格型号、存放地点、责任人等内容,属于耐用品,使用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资产管理。

  4、各个办公室办公用品及物资要建立公用物资登记帐,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工作变动时要立入工作移交。

  5、公用物资管理不善、管理责任不明确,或因管理者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被盗丢失和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第17条、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间,为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对部分人员实行灵活有弹性作息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上班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正常情况下可实行轮休或调休。

  第18条、本公司职工实行考勤实登记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的考勤登记管理。考勤登记内容为:迟到、早退、请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300元。有事请假经批准同意,按实际请假天数交回本人当月平均工资。

  条19条、本公司员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能随叫随到。因手机关机,无法接通影响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20条、其它管理规定。

  1、本公司员工应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2、本公司员工或各班组成员不得损害公司财物,不得私藏偷盗、夹带、变卖工地建筑材料、工具、用具、管线,损害公司的利益,违反上术规定者给于从重处罚。

  3、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散发传播有损于公司荣誉和形象的言论和消息。

  4、 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精通业务。

  第21条、休假规定

  1、事假:公司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应提前2至3天提交请假申请,经监督部主任批准后向公司财务交纳请假期间的日平均工资。未经批准不到单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住院不能坚持上班的,应向单位递交病假申请。回单位上班时需向公司提供相关住院证明材料,证明情况属实后,工资照发。住院时间超过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单位只计发住院期间的基础工资,停发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需要长期休病假的,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公司员工结婚,本地员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双休日),外地员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双休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处理。

  4、产假:女员工生育分娩可享受产假45天(含双休日),产假休满后需要继续请假的按事假处理。男职工享受护理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5、丧假:公司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数确定,请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近-亲属去逝可享受丧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第22条、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23条、本公司员工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如本人未按规定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临时要求辞职的,公司不计发当月工资。已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24条、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

  第25条、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第26条、项目部经理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队工人进入施工工地后,对参与施工的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道施工工序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责任。

  第27条、项目经理在发现各班组有违反安全管理定,违规操作时,要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继续违规操作,要责令其停工,有下列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保险带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3、各班组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款组小儿科安全教育培训的,对项目经理处于500元的罚款。

  4、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设施经安全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每项处于500元罚款。

  5、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轻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的,对班组长处于500元的罚款。

  6、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由单项工程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7、各班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由单项工程承包人承担80%的责任。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28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29条、办理会计业务时,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30条、财务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帐帐相符。

  第31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报总经理,并按有关部门要求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填制人签名或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32条、财务主管要对企业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33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审计每季进行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34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员办清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监交。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35条、文书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批示性文件、法规性文件、决议、总结、工程技术资料、劳动人事资料、音像图片、证件、证书等资料。

  第36条、文书档案资料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档案管理人员要对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和对外往来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登记,办理借阅、送审、签阅交接登记,防止文件交接过程中因登记不及时或交接手续不清,造成文件遗失或泄密,导致本公司商业机密外泄。

  第37条、文书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按保存期限、年度和时间顺序及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制作档案卷宗目录,编制卷综号和页码,有序排列,立卷归档,专人专柜,妥善保管,确保无遗失损毁,保证安全。

  第六章、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38条、建筑材料采购是公司工程承包建设的重要工作,对所采购的材料数量、质量、单价、供货时间,均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原材料采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自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货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材料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

  3、按质按量按计划及时采购所需要建筑材料并按国家相应的检验标准检验合格方可进入工地使用。

  4、认真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有关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尽量控制和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并保证各种材料质量。

  5、大批量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向对方索取 “产品检验合格证”、“ 生产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证明、产地证明、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标准等文本资料。

  6、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材料质量验收检查。

  第39条、所有原材料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未经列入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查批准的,除急需和特购外不得擅自采购,如有违反处20xx元罚款并记过处分一次。

  第40条、采供部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将了解掌握的价格信息报公司领导审查,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在重质量、守合同、讲信用的前提下,选购质优价廉的材料。如出现因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41条、建筑料采购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安全。如在商务活动中,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导致未达到质量技术要求的材料投入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难于挽回的重大损失的,采购人员除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42条、采购人员在与供贷方签订采购合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合同条款。签订订购合同,不得自作主张,必须先上报总经理审定后方可签字。采购计划要按实际需要采购,防止盲目进货,造成原料积压。

  第43条、采购人员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要注意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购进物资要尽量做到单据(发票)随货同行,交项目经理核实查验签字后,及时报账,不得随意拖账或挂账。

  第44条、建筑材料验收时,要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认真验收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第45条、材料验收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材料验收人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原状以利公证作业。如确定材料确实存在质量有问题,验收人员应开具“索赔处理单"办理索赔或办理退货。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报总经理签认。

  第46章、进入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应加强管理,分类整齐堆放,并明确管理责任人。易受潮的水泥、涂料要加垫枕木离地存放并加盖棚布防止雨淋受潮。易破损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易受泥土污染的砂石料应堆放在平整干净的地方,使用后剩余的砂石料要及时收拢,尽量避免抛撒浪费。各种建筑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由管理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或处于管理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第七章、固定资产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47条、固定资产、机械设备主要指办公设备和动力设备,包括各种测量仪器、仪表、用具工具等。各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操作使用、维修、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及时维护,合理操作,确保设备生产安全,确保设备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第48条、机械设备使用前,要对相关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讲解操作培训,充分了解和掌握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机械操作规程,不得瞒目上岗操作。对机械设备要求持证上岗的,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9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爱护机械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随时保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具良好工作运转状态。

  第50条、公司对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具要登记造册,定人定位,专人专管,其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颤自动用和违规操作。如违返规定颤自启动操作,造成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51条、对损坏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要及时修复利用。对各种设备、机具、工具和其它小型机械设备要加强管理,不得乱丢乱放,以免发生丢失被盗,给公司造成损失。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由管理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制度

  第52条、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

  第53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常

  第54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第55条、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第56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第56条、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57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不得在钢筋骨架、板筋上行走。

  第58条、施工人员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护壁保护;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第59条、施工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和装修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悬挂安全网,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不得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处理。

  第60条、施工人员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第61条、项目经理或施工管理员应每天准时到施工现场,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急事,应经请假批准,并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保证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安排管理人员值班。

  第九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62条、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务道工序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第63条、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第64条、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管理员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签字认可后方可开挖。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人员自检合格后,在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经验收合格并各参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第65条、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第66条、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施工人员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第67条、施工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68条、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检验认可,未经检验合格后的材料禁止使用。施工人员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或检验证明待查。

  第69条、混凝土搅拌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常

  第70条、为方便管理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后方可安排进常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要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第71条、为了便于管理衔接,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施工单位参加人员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各班组长组成。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第72条、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甲方未签发开工令的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准,工期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客观因素。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应在施工日志中作好记录登记。

  第73条、施工用水用电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用水用电要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配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并作好登访记录。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水电费按合同约定结算,合同未约定的按时向水电部门缴费,属于甲方提供用水用电的按实际用量向甲方缴费。

  第十章、附则

  第74条、本管理制度每5年修定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定。

  第75条、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文山海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实施的管理规章制度自本管理制度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充分发挥地下管线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在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档案。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移交档案责任书》。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单位查明地下管线的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采用gps定位技术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经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确认。

  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档案资料的形成,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第八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

  市重点项目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员参加预验收并参加竣工档案的验收。

  第九条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资料。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专业图。

  第十一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一个月内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含电子和纸质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辽宁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并需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地下管线普查,并对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进行修正。

  本办法实施前地下管线工程已投入使用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普查,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门予以配合。普查成果经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

  门确认后,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统一接收和管理。

  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管理部门可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免费查询本部门管理单位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利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因建设单位未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按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或者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测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后须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违反保密制度提供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规划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9

  公务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领导用车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用车。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领导用车做到周到、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三、坚持爱车例保,做好一日二检(出车前、收车后),遇有故障及时排除或送修,确保领导和部门用车。

  四、为领导和部门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做到车在人在,不远离岗位。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0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骆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不扰民施工措施。

  三、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骆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8.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3.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5.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六、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七、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八、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技术作为对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及人员调动工作。

  3.参与重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

  4.关心职工身体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5.组织新录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通知安全技术部门教育新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九、材料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设备动力部门是企业领导在设备安全运行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对本企业设备安全运行负有具体指导、检查责任。

  1.负责本企业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管理。

  6.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十、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尘毒、物理因素危害等问题;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承担劳动安全科研任务,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7.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十一、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生产调度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召开生产调度会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

  4.做好企业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1.熟悉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2.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抢救财产。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9.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十四、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部门的工作,协助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7.参加重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十五、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组织对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的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诗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8、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3)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0、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全线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杜绝施工期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工程保质量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做好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并制定项目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不安全的.因素和事故隐患要有超前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出安全生产责任制。

  3、依据上级有关公路建设的安全规定,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督各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程序,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单位施工现场各种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

  5、对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经常性的公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和公务车辆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全员防火、防汛、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2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为,加强机械设备租赁及其计量管理工作,明确各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机械租赁可控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遵循先内后外的原则,以内部调配为主、市场租赁为辅,防止盲目租用增大成本或造成本公司机械的闲置。

  第三条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和开工后分阶段将工程需用机械设备使用计划,以文字形式报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内部调配,上报的内容包括:机械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租入管理

  第四条各项目部在租用外部设备时,按照规定填写《机械租赁审批表》报请公司审核,项目部外租机械(大型机械)单台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对租赁的机械应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并上报公司审核加盖审核章。

  第五条租入机械尽量实行工程任务包干形式使用,如果工程量不饱和可采用台班计量或月租方式,并限定最低工作时间,尽量降低超时单价的补偿,防止设备窝工浪费。

  第六条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天将租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填写《设备工作单》。

  第七条对租入的设备要加强计量签认管理。计量签认原则上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使用工程结算单格式,按工程结算程序逐月进行结算,由合约商务部进行计价。

  第八条计量签认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日期、工作内容、起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台时及驾驶人员和使用人员签字等。

  第九条对租入设备的油料添加需有出租方授权人员的签认。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需每月结合计量签认汇总租入设备的油料消耗,如发现油料超耗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项目设备部门要建立完善《设备租赁台帐》,对项目外租设备坚持每月经济分析,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力争使外租设备做到经济、合理、高效。

  第三章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由生产经理或现场调度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若需要使用施工设备,需告知项目经理。

  第十二条使用机械设备单位每天要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予以签认。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及时把签认的《设备工作单》交到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以便于汇总统计及时填写《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

  第十四条填写《设备使用情况汇总分析表》是为了每月对租入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作出统计分析,以便掌握每台租入机械的适用性(是否存在以大代小)、机况、油耗、出勤率、工作态度等作出评价,提供机械成本支出分析依据,并以此作出是否续租。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情况统汇分析表》由设备工程师汇总填写,每月月底呈报物资设备部长、主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及公司设备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租赁设备管理不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报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3

  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部

  总则

  一、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及一切相关事务。

  二、负责公司工程施工组织工作图纸审核资料归档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及其质量。

  三、编制工程材料用料计划审批工程各项费用开支不包括原材料的采购检查工程后勤工作。

  四、负责公司工程施工所用队伍材料、设备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图纸准备齐全

  (2)、编制好施工材料及机具使用计划表

  (3)、安排好施工队伍签定班组施工及安全协议

  (4)、配合财务部门检查施工现场仓库的设置情况

  (5)、检查现场施工条件有无施工安全有无防火防盗设施

  (6)、制订安全措施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增强安全观念做到施工安全天天讲防火防盗不松懈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7)、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五、审批工程承包计件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审批程序

  (1)、计件承包进度款首先是班组申报施工管理填报——部门主管审批——财务部经理复核——出纳付款——会计作帐。注若部门经理兼管工可直接签送财务部。施工上报结算书计划工程结算书必须附该工程质检员的质量合格记录及安全生产记录——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复核——财务部经理审批——出纳付款——会计作帐。注计件工程余款拨付时间除按合同规定执行以外应在该工程已向建设单位结算并收齐尾款或该工程交付使用三个月后进行但若工程质量好施工班组信誉佳部门经理可提前给予批复以确保工程保修期。

  六、组织部署人员学习涂料装饰、防水及其它相关工程的有关规范。

  七、严格监督施工质量与进度确保公司信誉。

  八、严格监督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有及施工员遵守施工守则确保安全施工即按照操规范施工防止漏电、漏水、火灾等事故发生。

  九、统筹协调本部与设计部、工程核算部、采购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工程竣工验收时认真总结工程优缺点和不利因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新工程质量。

  十一、工程部主管应对整个施工实行全面负责。若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材料消耗量过大、被盗问题等公司首先追究工程部主管责任再由主管追究下属责任。但工程部主管应对督导不周负责。

  项目经理的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逐级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基层领导者和施工生产指挥者对工程的全面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工程进行组织管理、计划管理、施工及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外联协调管理、竣工交验管理。

  第四条组织做好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对工程现场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及各项主要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第五条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第六条组织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工程施工进度实施安排确保工程施工进度按合同要求完成第七条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公司形象对用户负责。

  第八条对施工安全生产负责重视安全施工抓好安全施工教育、加强现场管理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第九条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第十条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并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十二条重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开展积极创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模范工地。

  第十三条勤俭办事反对浪费力行节约加强对原材料机具、劳动力的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外包队的使用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组织处理工程变更洽商组织处理工程事故、问题纠纷协调、组织工程自检、配合甲方阶段性检查验收及工程验收、组织做好工程撤场善后处理

  第十六条组织做好工程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建档、交验规范化管理。

  第十七条树立公司利益第一的宗旨维护公司的形象与声誉洁身自律杜绝一切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八条协助配合公司其他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工作。第十九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施工员的职责

  第一条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工程质量满足顾客要求。

  第二条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其施工技术水平严格按施工方法施工定期监督检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条负责对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管理做好防护保证质量。

  第四条根据相关规范和施工现场要求及时准确的.做好完整的内业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归档。

  第五条施工期间根据合同规定及时的申报工程进度款项同时审核班组的进度款、督促款项的拨付和到帐情况并做好相关工程的变更签证联系单工程完工后应马上申报竣工验收和相关结算、资料的归档。

  第六条负责对涂料装饰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和施工现场标识及其状态标识防止错用及混用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施工前应彻底弄清楚图纸的各项要求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根据工程需要组织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施工班组按拟定的涂料装饰工程方案指挥现场施工。

  第八条协调好各班组的工作积极主动的配合各相关班组做好、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工作对各班的工人严格要求确保施工质量一旦出现差错立即予纠正做好工序交接手续避免因此影响下道工序的进行。

  第九条施工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商讨以取得妥善处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伤同时也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等。

  第十条施工中严格依照公司与施工班组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编制施工进度及工程决算款。并上报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施工中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鼓励节约反对浪费避免不必要损失。

  第十二条遇到项目变更配合设计人员与建设单位洽谈变更设计同时要做好变更签证手续临时变更项目的要办理追补用材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采购员采购。

  第十三条施工中严格按照工地施工守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对工地安全常抓不懈将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认真指挥做好工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施工工程日记及相应内业资料。

  第十五条在施工中若发现施工班组质量差或拖延工期有权责令返工或更换施工班组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及时处理好在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让顾客满意。

  第十七条施工员若因指挥不当或渎职行为造成人、财、物浪费导致工期延误出现安全事故轻则处以相应的罚款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施工人员若给工人多量多算数量一经查出情节轻者按多算款的50%赔款情节严重者除100%赔款外公司并给予开除处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仓管员的职责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条物资要合理放置要给物资进仓具备场所。库存物资要规格化排列做到标识明显品种、规格清楚一目了然随要随到保持库容整洁美观。

  第三条物资入出库手续要完整做到第三条

  (1)根据货单和发票、品种规格逐件清点登记入库办妥手续。

  (2)若出现货帐不符应先暂收并立即通知供方会同落实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3)健全领料制度严格领料手续实行专人领料审批领料和以旧换新(工具等制度。)

  第四条严格控制物资的库存量既要保证施工需要又要防止物资积压出现物资积压及时反映避免物资拥塞循环不良而造成损耗。

  第五条仓库物资储存要坚持先进先用后进后用的原则。做到

  1、每季度重点盘点一次年终全面盘点对帐防止物资变质、变形立求降低损耗。

  2、出现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上报公司处理。

  第六条健全物资收、发、存等明细帐严格领料手续执行审批制度做到有帐必有物有物必有帐账物相符按规定及时编制物资报表。

  第七条机械工具的领用

  1、旧的工具尚可修复有权拒发。

  2、工具损坏确须领新应写明原因报主管审批方可补发但必须实行以旧坏换新制度。

  3、工具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丢失工具照价赔偿。

  4、工具如数记入工具卡作为保管使用凭证。

  第八条严格遵守材料物资管理制度库存物资未经主管签字不得借出不得任意动用。

  第九条负责废旧材料及包装品回收及管理费用。

  第十条提高警惕增加安全意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水、防腐建立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仓库物资不受损失。

  第十一条若因仓管负责人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仓库材料物资损失必须追查仓管负责人的责任轻则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员职责

  第一条熟练掌握工地所需各种材料的规格色泽、质量、等级要求多方探讨尽量做到货比三家价廉物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合理的价格进行采购。

  第二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公肥私收受商家回扣一经发现将追求一切责任。

  第三条对工地所需材料应督促工地班组提前柒天开具材料单经项目经理认可后有计划地安排采购保证所需材料及时准确地送抵工地。

  第四条凡采购的材料入库均须办理入库手续由仓管员验收以免因责任心不强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条对所采购的材料应要求供货商随货配送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为甲方和工程验收提供有效凭证。

  第六条在采购材料时若遇到材料价格涨幅过高采购员不得擅作主张应及时报告主管再由主管报告总经理决定。

  第七条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支票、现金的领取和核算工作。

  第八条若因采购材料不及时或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或安全问题轻则处以罚款通报全公司重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若发现采购人员有贪污行为除扣除全年奖金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相应地扣除工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于施工现场临时急需采购的材料应及时给予配合若特殊情况需现场人员直接采购的小量物品应给予指导和监督并审核确认。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明确设备操作维护职责特制订此规定。

  第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缺陷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设备动力部必须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和仪器的完好。

  第三条电气设备应有安全保护装置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第四条电源、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设备动力部须建立健全线路地上、地下走向图及技术数据档案。

  第五条车间主管为本车间设备负责人负责本车间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负责与维修部门联系维修、保养、维护设备。

  第六条实行工地设备用前检查制度实行工地主管巡查制度对设备故障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第七条工地主管、组长、操作工操作之机电设备应做到熟悉其原理、性能。

  第八条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对于不能修好又要投入使用之设备须与有关方面商讨决定。

  第九条设备申请维修必须通过正式程序开单申请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严禁非专业人员私拆。

  第十条修好的设备验收须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签名其他人员不得代签维修设备须待双方在场操作无误后方可签字。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4

  为加强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遵循原则

  充分发挥项目负责制,保证公司的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按程序办事

  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兼顾企业、项目和职工个人利益

  总则

  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工程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工程部实行“项目负责制”。各工程师为所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负责制

  为提高工程部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防止工作推诿、贻误情况发生,制定本制度。

  工程师为所承接项目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为审核人,公司领导为最终批准人。

  承办人做出具体工作行为之前,应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

  承办人对所承办事宜应详细调查研究,提供可靠数据、汇报真实情况,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为审核人、批准人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工程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照行政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填写单据,如发生紧急情况,可由同事代为填写或回公司以后补填。

  工程部人员两天以内的病、事假经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即可休假,两天以上的假期必须由公司领导确认后方可休假。

  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借款时应出具所借款项的用途及预算,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两级审批通过以后,方可借款。如项目负责人出差在外,可由同事代为办理借款手续;如审批人不在,则先进行电话沟通确认,后补办审批手续。

  在工程款项使用过程中尽量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如无法提供发票则需提供收据或其他说明。

  在项目中需要招待对方人员就餐时,需要提前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

  项目管理流程

  流程汇总施工管理细则

  施工前

  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施工前现场勘验工作,做好施工设计并报相关负责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图纸并报相关负责人及甲方确认。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应做夽施工材料预算报相关负责人,并做好采购协调工作。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应准备好相应的施工工具。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人员配置安排,并做好施工人员相关技术培训。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应做好工期预算和工期计划表报相关负责人审核。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应落实好材料库存。

  项目负责人在做完准备工作后,应立即做好开工报告送交相关负责人和甲方。施工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每天在工地负责技术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施工方案调整并报部门负责人处理。

  项目负责人应随时到工地跟踪、监督施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期和施工人员,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在施工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及时做好材料调配和供应工作,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施工材料进场,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验收工作,严谨不合格材料进场,以免影响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规范管理施工队伍,杜绝违法乱纪之事发生,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管理规范操作施工,禁止违章操作、偷工减料,强调安全施工管理,杜绝施工事故发生。

  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做好与甲方以及其他各方的协调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详细做好施工文档,备货清单、施工计划表、决算表等文档,并交相关部门。工程验收管理

  工程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安排验收计划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应严格按验收计划安排验收,首先应通过本公司内部自检,合格后才能安排甲方验收。公司自检后,工程部应立即准备竣工材料,详细准确的核算出工程的材料清单和成本,整理各种自检数据。竣工材料的制作必须详细、准确,应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字材料等。

  竣工资料完成后,应准备验收报告,让甲方及本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15

  项目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

  一、遵守时间,按时上岗,不准擅离职守。

  二、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不准刁难施工单位。

  三、工作有序,团结互助,不准相互推诿扯皮。

  四、正点开饭,按时进餐,不准过量饮酒。

  五、严守纪律,规范行为,不准随便逛街,回家或夜不归宿。

  六、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不准随地泼水,吐痰或乱扔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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