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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0 07:36:2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市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5篇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

  一、保密规定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相关部门及个人传播或提供有关本公司及本部门未公开的资料(包括个人薪金状况、经营情况等),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开除。

  二、仪容仪表

  (一)工装:

  1、公司将根据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规定发给不同的工装。上岗按规定着装、干净整洁、不得有污迹(服装以件为单位,上衣、下衣、鞋、黑色腰带),如违犯每件罚款10元。(黑色鞋、黑色或蓝色裤子、袜子穿肉色丝袜)

  2、工作装费用员工按成本价现金购买工装,新上岗员工10天后打条由店长到公司带领工装,厂方促销人员进岗前必须领工装。

  3、联营厂家营销员工作装必须是符合行业性(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行业服装),必须持有(本地)健康证方可上岗,否则罚款50元/每次。

  (二)工作证:

  4、上岗必须佩戴工作证,并佩戴左胸前,员工上岗一周需办理体检手续,将体检报告原件交至公司人资处(有体验报告不需要办理健康证),厂方促销人员办理健康证后上岗,健康证统一佩带于工作证下方。上岗证不得反戴,不得乱涂乱贴,如违犯罚款

  10元,保持整洁,在正常使用时间内,破损换证补交5元,丢失办证需交10元。一线人员每半年免费换一次,行政人员每一年免费换一次。

  仪容:

  5、工作时间淡妆上岗,不允许、抠鼻、掏耳、打哈欠、并注意保持口腔卫生,

  6、女员工不得披长发上岗,长发需盘起,不得戴过多饰品,包括耳环、手戒、手链(包括红绳),不得戴夸张饰品,不得留长指甲或指甲涂色、不得纹身,男员工头发不能过耳,不得戴项链、手戒、不得纹身。

  7、拿取商品时,要轻拿轻放,动作不得蛮橫、粗鲁、见地面有纸随手捡起,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戴有色眼镜。

  上述规定违犯一次处罚10元-50元。

  8、所有员工必须对进店顾客说“您好、欢迎光临”然后要跟踪销售服务。对于离店顾客要说:“您好,欢迎下次光临”。违者罚款2元/每次

  三、工作纪律

  1、员工必须做到:服从领导(绝对服从、坚决执行)、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敬业乐业。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门店店长有权根据情节给与10元-200元的处罚。

  2、上岗期间不得空岗、脱岗、串岗、私自换班,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款20元。

  3、考勤应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纹录入,如在规定时间外出现错录或在规定时间内忘录,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若考勤机出现错误以领导备份为准)。

  (1)店长级以上人员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考勤制度已下发)。

  (2)员工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

  4、员工进岗必须在规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门店,所有员工下衣口袋全部封死,员工出入时应随时打开携带物品自检、下班时必须卷起裤腿自检,员工下班自检必须一名门店负责人监督、方可出入,违者罚款10元。

  (1)员工带包上班由店长统一指定地点存放(要隔离货区),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处罚30元。

  (2)进入工作区不允许带包,以便配合部门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员工下班必须履行自检(各门店店长或副店长,购物广场防损课成员)当场监督后方可离店,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防损课成员)处罚30元。

  5、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吸烟,违者罚款,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领导免职、员工开除。

  6、不得私藏部门促销商品或自购商品。如有违犯每次处罚50元。

  7、上岗时间不得从事任何私人事务,出入店必须全部登记(各门店建立员工每日进出登记本放在指定地点)以便检查岗位情况。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副店长、组长、个人、每人处罚20元/每次。

  8、工作时间整理自己工作区、订货、上货、理货、卫生、递篮、服务,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工作区,到他人工作区聚众闲聊。不得议论他人及一切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违者罚款10元/每次。

  9、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得谈论影响公司的语言,不得恶语伤顾客,顾客有问必有答,如有违犯每次罚款50元。

  10、顾客投诉一次,对该员工罚款50元,对店长连带处罚30元,副店长、组长、分别连带处罚20元。购物广场客服课课长连带处罚30元。

  11、员工上班时间不许靠货架、不许站在购物车内上货、不许站在登高车最上方上货(购物广场)、员工对管理人员要尊重,称呼“姓+职务”,不允许直接称呼姓名。管理人员对员工不允许称呼小名,在工作场合不允许称兄道弟,不许串岗聊天、不许坐商品上货、不许坐地服务、不许看书看报、不许私自会客、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嘻笑、不许俩人一起外出吃饭、去卫生间、不许浪费水、(喝纯净水不许喝半杯扔半杯)、不许浪费纸张(特别是打印纸张)、不许带情绪上岗、不许对商品发泄、违犯一项罚款10元/每次。

  12、(1)各门店只允许店长带手机上岗便于工作联系,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带手机上岗,包括副店长、实习店长、实习副店长;在岗期间不得打手机、不得到店外私自会客使用移动电话和相关通讯工具;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打公用私人电话,特别紧急事项可用店长电话,否则违犯每次罚款50元。(若发现后对其进行50元经济处罚/每次)。

  (2)店长在岗期间,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如有违犯罚款50元。

  (3)店长下班时可指定一人带手机在岗以便门店有事与店长联系。手机号在商超公司备案。凡是手机不备案的给予50元的罚款/每次。

  (4)各门店座机电话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如有违犯罚款50元,店长连带处罚50元。

  (5)各门店店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查到一次未开机罚款20元。

  (6)各门店发票必须严格管理,绝不允许撕空白发票给顾客,如有违犯每张对店长罚款500元以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法律责任,请各店长要切记。

  13、各门店人员接收总部腾讯通时一定要及时回复。且回复了解人姓名。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每次。

  14、不服从管理人员,公司企管部检查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罚款10元或10元以上。

  15、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罚款20元/每次。

  16、对新进岗员工店长要安排好岗位(首先要教他们熟悉工作生活环境,学会销售、检查价签、擦货、理货、了解商品),必须关心、关爱、每日沟通工作情况及时引导新员工,使新员工早日进入工作状态,对于不合格的员工要及时向商超公司人事专员。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2

  (一)核查经销商仓库库存,向分店要货单,核查分店库存,分析卖场商品实际销售情况。

  (二)生成订单,打印订单,进货跟踪。

  (三)新品进店:审核商品—收取进店费—确定销售价格——建立商品资料。

  (四)原有商品:根据供应商调价通知调整商品基本资料和价格。

  (五)继续销售。

  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为树立超市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超市类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本超市,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超市合伙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超市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超市管理,接受超市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及时交纳超市各项费用。

  2.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不私自收银,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3.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超市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超市内销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的销售商品,违者轻则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重者退出本超市。

  4.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超市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者罚款500元。

  5.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超市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超市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违者罚款500元,屡劝不改则者退出本超市。

  6.爱护超市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超市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超市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超市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超市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超市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违者罚款300元,并马上拆除。

  7.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合伙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带走现金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8.维护超市整洁,搞好商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商位台面,要摆放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违者罚款200元。不准在超市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超市,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9.善意劝阻顾客乱丢商品,严禁在超市内私拿他人财物(包括顾客随意丢弃在商位上的商品),一经发现,罚款元,举报者奖励500元,屡劝不改则退出本超市。

  10不准出租、转借和卖买商位。转让、搭拼商位应事前向超市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准经营。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超过1个星期未开业经营的,租赁经营合同终止,由超市收回商位。

  11超市合伙经营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超市同意,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退回押金。12超市合伙经营户入驻时,必须填报《经营户名录表》。合伙经营户不准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商位负责人向超市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的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予进商位交易。

  13.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超市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由市场予以罚款处理;违法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3

  为树立超市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超市类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本超市,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超市合伙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超市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超市管理,接受超市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及时交纳超市各项费用。

  2.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不私自收银,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3.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超市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超市内销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的销售商品,违者轻则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重者退出本超市。

  4.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超市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者罚款500元。

  5.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超市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超市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违者罚款500元,屡劝不改则者退出本超市。

  6.爱护超市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超市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超市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超市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超市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超市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违者罚款300元,并马上拆除。

  7.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合伙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

  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带走现金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8.维护超市整洁,搞好商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商位台面,要摆放

  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违者罚款200元。不准在超市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超市,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9.善意劝阻顾客乱丢商品,严禁在超市内私拿他人财物(包括顾客随意丢弃在

  商位上的商品),一经发现,罚款20xx元,举报者奖励500元,屡劝不改则退出本超市。

  10不准出租、转借和卖买商位。转让、搭拼商位应事前向超市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准经营。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超过1个星期未开业经营的,租赁经营合同终止,由超市收回商位。

  11超市合伙经营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超市同

  意,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退回押金。 12超市合伙经营户入驻时,必须填报《经营户名录表》。合伙经营户不准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商位负责人向超市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的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予进商位交易。

  13.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超市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由市场予以罚款处理;违法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4

  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答应证,并按答应工程的内容亮证经营。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同学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台帐制度,并有详细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选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标准完好。按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前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7、个人的衣物、药品、化装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8、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9、散装食品必需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标准》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0、散装食品在恰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需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全都,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1、食品陈设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干净,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同学吃上放心食品。

  12、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现、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3、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主动协作学校教育同学爱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四周的卫生清洁。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5

  有很多的连锁超市或是独立的小型超市,但凡有员工工作,公司都会制定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某超市人事管理制度的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

  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4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超市。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超市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超市卫生以及超市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超市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超市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超市工作。

  12、超市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超市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6

  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超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和临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超市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刻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按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运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装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八、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和临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应参与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前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根据培训方案和要求参与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档案。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7

  1、进销台帐制度:主要包括照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详细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记录的各类台帐的整理保管等内容。

  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以实行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以及执行该制度的详细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备案的各类证、票的整理保管等内容。票据保存2年以上。

  3、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实行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本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应当要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按时实行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等内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刻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对已经售出的食品,在能够掩盖销售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食品追回等内容。

  6、食品贮存清理制度:在经营食品中,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食品贮存场所,运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要求的装备和工具,实行科学、卫生、安全的方法,对食品进行贮存和对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库存食品,按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内容。销售的食品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装食品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和贮存位置说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电话,散装食品的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8、从业人员管理及健康检查制度:对其从业人员在食品进、销、存、损、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责任范围及追究,以及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法宝的从业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更换岗位或者不得连续从事相关工作等内容。

  9、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按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及事先制定预防方案,并根据预案实行有效应急措施,阻挡事态的进一步进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内容。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8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看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惫和病态;

  2、观看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看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看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看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精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显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刻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 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本公司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

  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公司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本公司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本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和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监测信息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提高至经营等相关情况。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0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视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惫和病态;

  2、视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殊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视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视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视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精确。

  三、如检查中发觉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解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1

  不管是大型的连锁超市,还是小型超市,在员工管理方面,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都会有相关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是某超市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无故迟到、早退,罚款10——20元,迟到半小时或提前半小时闭店罚款20——50元。

  第二条、年内员工旷工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条、值班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20—50元。

  第四条、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店闲聊,罚款20——50元。

  第五条、在开业后向超市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20——50元。

  第六条、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罚款20——50元。

  第七条、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20——50元。

  第八条、在超市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及报刊杂志等,罚款10—20元。

  第九条、在超市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20——50元。

  第十条、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50元。

  第十一条、在超市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20——50元。

  第十二条、在超市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20——50元。

  第十三条、在超市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20——50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罚款20——50元;酒后闹事,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在超市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20——50元。

  第十六条、私自将顾客丢失在超市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在超市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20——50元。再犯降为实习员工。

  第十八条、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工作或营业时间超市营业人员不戴证章或佩带不规范(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人员)罚款20——50元。新员工不办证章罚款10——20元,转借或串戴证章罚款30——50元。

  第二十四条、由别人代开店门(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或替别人打开店门,罚款30—50元。

  第二十五条、班前会缺勤或重大x缺勤者,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六条、未将应赠与消费者的赠品交付的,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七条、内部员工未按规定购买商品的,罚款10至20元。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将其他本人使用物品放置整齐的,罚款10—20元。

  第二十九条、服务态度欠佳造成消极影响,经顾客检举属实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20—50元。

  第三十条、在售货过程中不实事求是介绍商品,诱导,欺骗消费的,罚款20—50元。

  第三十一条、以不文明、不正当方式搞不正当竞争,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三十二条、在处理退换货过程中,故意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换,不按程序办理,与顾客发生对骂对打等冲突或拒不执行公司规定及超市管理人员调节处理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第三十三条、闭店后不关灯、电气设备(或不用帘遮挡)的,罚款10—20元。

  第三十四条、擅自携带或使用危险品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五条、擅自施行电气的,罚款50—100元;擅自改变店档内设施的,随意钉钉、打眼的.视情节罚款50—100元,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第三十六条、影响卖场清洁(如未打扫柜门、未打扫卫生区域、未擦橱窗玻璃等)罚款20—50元。

  第三十七条、冒用顾客vip卡的或有偷盗行为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永不录用。

  第三十八条、商品管理不善的(如陈列商品不符合规定、商品包装不清洁等)罚款20—50元。

  第三十九条、其他影响商品秩序、安全的行为,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第四十条、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予以预报批评或重罚,直至开除。

  第四十一条、被处罚的营业人员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找人说情者,双倍处罚。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2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2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5、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柜台应分设在清洁区域,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6、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3

  为规范商场美化治理标准,并根据本店的需要和企划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经研究后,制定以下美工巡场治理条例:一、大型商场超市美工巡场治理职责:

  1、巡场美工于每周一早上协同商场客服部治理人员共同负责商场巡场任务;

  2、巡场美工必须依照《商场美化治理标准》进行巡场; 3、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碰到可以现场处理的问题,应与共同巡场的客服部治理人员协商解决;

  4、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碰到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商场执行总值班经理或是店长室。寻求解决途径; 5、巡场美工在巡场完毕后,须将在当天巡场中碰到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治理人及店长室汇报情况;

  6、巡场美工在得到部门治理人或店长室批示后,需对问题的处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进度汇报。二、大型商场超市美化治理标准:1、商场POP要求:

  a、文字清楚b、排版美观c、无错漏字d、无涂抹更改e、无污渍f、无补贴g、纸张平整

  商场内POP的使用期限为1个月。其间若不符合以上a~g规定的将一律没收,并由卖场部门重新申请制作。 2、POP摆放要求:

  a、POP应放置于专柜前显眼处,不能挡住通道和消防栓; b、扶梯口的POP摆放应朝着顾客迎面方向,商场促销活动POP必须置于专柜促销活动POP之前的位子;

  c、大门POP摆放必须征得企划部同意方可摆放;专柜租用商场大门POP水牌费用为50元(含制作一张A0POP),摆放时间为一周(7天)。逾时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类推); d、商场POP水牌由企划部治理,专柜租用须向企划部提出申请,方可使用;当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企划部有权将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于商场促销活动的.宣传。被征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将在商场促销活动结束后继续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结束;

  e、由厂家提供的任何宣传用品,包括POP、传单、喷绘等,需经过企划部检查核实内容后方可摆放。(其中宣传内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语、厂家地址、供给商名字、联系电话、文字错漏等内容)否则一律没收。

  3、商场宣传用品摆放要求:

  a、在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各专柜必须摆放由企划部统一制作的宣传用品,并按规定摆在专柜显眼处;

  b、不参加商场促销活动的专柜应摆放印有“本专柜不参加此活动”字样的提示牌;

  商场促销活动结束时,各专柜应及时将促销活动宣传印刷品撤除。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4

  为规范商场美化治理标准,并根据本店的需要和企划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经研究后,制定以下美工巡场治理条例:

  一、大型商场超市美工巡场治理职责:

  1、巡场美工于每周一早上协同商场客服部治理人员共同负责商场巡场任务;

  2、巡场美工必须依照《商场美化治理标准》进行巡场;

  3、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碰到可以现场处理的问题,应与共同巡场的客服部治理人员协商解决;

  4、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碰到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商场执行总值班经理或是店长室。寻求解决途径;

  5、巡场美工在巡场完毕后,须将在当天巡场中碰到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治理人及店长室汇报情况;

  6、巡场美工在得到部门治理人或店长室批示后,需对问题的处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进度汇报。

  二、大型商场超市美化治理标准:

  1、商场POP要求:

  a、文字清楚b、排版美观c、无错漏字d、无涂抹更改e、无污渍f、无补贴g、纸张平整

  商场内POP的使用期限为1个月。其间若不符合以上a~g规定的`将一律没收,并由卖场部门重新申请制作。

  2、POP摆放要求:

  a、POP应放置于专柜前显眼处,不能挡住通道和消防栓;

  b、扶梯口的POP摆放应朝着顾客迎面方向,商场促销活动POP必须置于专柜促销活动POP之前的位子;

  c、大门POP摆放必须征得企划部同意方可摆放;专柜租用商场大门POP水牌费用为50元(含制作一张A0POP),摆放时间为一周(7天)。逾时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类推);

  d、商场POP水牌由企划部治理,专柜租用须向企划部提出申请,方可使用;当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企划部有权将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于商场促销活动的宣传。被征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将在商场促销活动结束后继续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结束;

  e、由厂家提供的任何宣传用品,包括POP、传单、喷绘等,需经过企划部检查核实内容后方可摆放。(其中宣传内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语、厂家地址、供给商名字、联系电话、文字错漏等内容)否则一律没收。

  3、商场宣传用品摆放要求:

  a、在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各专柜必须摆放由企划部统一制作的宣传用品,并按规定摆在专柜显眼处;

  b、不参加商场促销活动的专柜应摆放印有“本专柜不参加此活动”字样的提示牌;

  商场促销活动结束时,各专柜应及时将促销活动宣传印刷品撤除。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15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

  能);

  3、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6、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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