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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福尔摩斯探案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1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 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因为在阿富汗战争中受伤从而归国的军医华生,想在伦敦找人合租房子,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他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在华生眼里原本一切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案子发生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2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3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英文名:ArthurIgnatiusConanDoyle),他由185x年5月22日出生,193x年7月7日去世。他还在190x年被封为爵士。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有趣,而它的主人公毫无疑问的就是福尔摩斯了。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精深的侦探,他观察十分仔细,所以能发现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破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侯波的人为了复仇把锥伯和斯坦节逊给杀了,最后被福尔摩斯给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仔细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4
最近,我阅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的侦探——福尔摩斯。我发现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总是破案的关键,那些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却是案件的真凶。
我也懂得了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就会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像福尔摩斯一样爱钻研。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5
福尔摩斯在鹅的肚子里发现了一个蓝宝石,问了贝克先生,贝克先生说在布莱肯里齐那里,走的时候,看见一个叫赖德的人和布莱肯里齐吵了起来,福尔摩斯询问了他,原来是这样的,是回因为他要把蓝宝石带到朋友家,问问朋友有什么办法,在路上,怕有侦探和警察,这时看见有一群鹅,把蓝宝石藏在鹅肚子里。来到姐姐家,姐姐问他要哪一只,他说要那个羽毛雪白,尾巴上有个黑圈的鹅,逼鹅把蓝宝石吃下去,把鹅拿走了。
来到朋友家,把鹅杀了看见肚子里没有蓝宝石,急疯了,问姐姐鹅去哪儿了,姐姐说她把鹅卖掉了,“你卖的鹅之中是不是有一只尾巴上有黑圈的.”姐姐说:“是呀,有两只尾巴上有黑圈的鹅。”
“求求你不要告诉别人”那个人说,福尔摩斯把偷蓝宝石的人赶了出去,福尔摩斯想念他会改过来的,没有告诉别人。
这件事不怪福尔摩斯的事,但是为了这件事他却花了很 大的功夫,我也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帮助别人解决他们的烦恼困难。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6
我平时很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一本非常吸引人、好看的书。
这本书主要是讲福尔摩斯这位神奇的侦探与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很棒,他总是能通过对细节的观察来查明事情的真相。他还总能在危险神秘的场地及时出现,帮助人们破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侦探要做到三点:首先要能仔细地观察事物。比如福尔摩斯能从皮肤的颜色、左臂的.动作推断出华生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其次当侦探需要学问渊博。福尔摩斯会做实验发明一种鉴别血液的试剂;他能在破“恐怖的带子”案时知道怎样抓住毒蛇,他还会自己化妆买回了三颗绿玉,破了“丢失的宝石”案。当侦探还要很聪明。在“恐怖的带子”案里,他想了个好办法让海伦装成头痛的样子给他发信号,成功地破了案。在“神秘的红发会”案里,他会想办法先躲起来,等小偷来的时候就干掉了他。
这本书真好看!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7
我喜欢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很聪明,他用自己的.智慧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想,福尔摩斯这么聪明,应该是从小认真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每天一回家就写作业,从不贪玩,他认真思考,最后取得的成就。
我最喜欢其中一案,那就是工程师大拇指案,主要讲了有一名工程师的大拇指被一个人谋杀,所以,工程师的大拇指大量出血,只好用绷带把手包住,可是,血还是止不住,只好忍着,那个工程师去找福尔摩斯看是谁砍了他的大拇指,凶手是一个沉默的英国人。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这本书吗?想看的话就叫爸爸妈妈去买吧!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8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就没有什么难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9
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后,让我知道了很多。
书中主要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在生活中遇到的许多案子,让人看得有时会被迷惑,连怎么回事都不知道,非常好看。书中有位女士让我非常敬佩,不只是我,他的聪明连福尔摩斯都对她就佩不已。她叫做艾德勒,她用她的'聪明把福尔摩斯也给骗了,而且让福尔摩斯心服口服。本来是福尔摩斯下的圈套,她却巧妙地应付过去,反而让福尔摩斯中了圈套。所以福尔摩斯尊称为那位女士 。
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很多,比如,看到形迹可疑的人时,不要盲目跟踪,要确定自己很安全。 还有就是要留心自己身边每一个人的样子,有时这会让你知道他的习惯。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10
暑假期间我读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创作的优秀作品。小说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缜密严 谨的推理深深地吸引这我。读完之后给我很大感触受益匪浅。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感智慧的化身。他能从脚印的能分辨出这个 人的 身材大小,他能从一点烟就能看出抽烟者是谁……福尔摩斯凭借着超常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一次次精彩的破案。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问题是他会几度废情忘食反复思考,一遍又一遍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正是他的勤奋和锲而不舍成就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人们把福尔摩斯称为天才,但是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从他身上我看到许多闪光点。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实践,才是自己成为有名的大侦探。我身受感染,敬佩福尔摩斯,我觉他身上有巨大的正能量。 我要向他学习,遇到难题不退缩,用勤奋和汗水换取自己一天一天的进步。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11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12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由英国的神探阿瑟·柯南道尔所著。小说共长四集。整个小说以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华生医生的回忆形式来进行描写。这部小说重点突出了故事人物:福尔摩斯惊人的`探案精神。
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都无不佩服小说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11B号的寓所里,喜欢抽烟、做实验和办有着难度性的案子。他思考的时候经常坐在他的安乐椅上,双手做出拜佛的姿势,静静沉下心来。他也不是所有案子都能轻松地破掉,他还有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莫利亚蒂教授,艾琳·艾德勒也让他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但是,我仍是很敬佩他。因为那两次失败不过是所有案子里的千分之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相当奇怪的人。他有时候严肃,有时候幽默,有时候没人情味。但总之我一直都把他看作一个英雄。
在他眼里所谓事件,只要有不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13
我喜欢看书,我又喜欢侦探类的书,侦探书中我又最喜欢《福尔摩斯》,所以今天我就介绍一下这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手下的一笔巨作。福尔摩斯是主人公华生的一个同室的室友。他是一个侦探,他协助警方破获了一个又一个匪夷所思的案件,这本彻底吸引住了我,特别是福尔摩斯判案时的机智与缜密的思路更是让我着迷。作者柯南道尔把每一个案件都描写得淋漓尽致,如《血字的研究》、《巴斯克威尔的.猎犬》、《四个签名》等,都是柯南道尔的一笔著作。
要说我印象最深的一起案件非属《血字的研究》一案。这个案件是本书的第一案,案件讲述了一个名叫锥伯的人在一间无人居住的别墅被人杀害,凶手在墙上留下了几个血字。福尔摩斯凭借他机智的大脑认定这是凶手为了迷惑警方留下的印记。此案充满了离奇和血腥,作者用一个故事反映出了社会的情景。听了我的讲解,你想不想看一看这本书呢?
福尔摩斯探案作文14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感觉很生动,很吸引人、很精彩。《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小说结构严密,环环紧扣,起伏跌岩,引人入胜。小说利用惊险的情节,扣人心悬,使人看后既感到害怕,由不得不看下去,从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福尔摩斯具有很高的侦探技术,他掌握了正确的思想方法。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事实,入情入理,他对所办案件的推理、解释和判断,都非常正确,是我们这些小朋友非常容易相信和接受。
在小说中,道德问题、犯罪问题、图财害命、强盗行凶等,都有反映。福尔摩斯都进行了谴责,体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网难逃的思想,迎含我们的心理。
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毛姆曾经说: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过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那么大的声誉。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相信他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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