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精华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要求、数量、金额、包装、交售时间:
二、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结算补充协议。
三、争议解决: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果,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到深圳市福田法院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在深圳市福田法院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是最终的,供需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后,自然终止。
五、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正本备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浙:
由供于方011年5月2向日方提需供XXXX团集产所日一金龄陵黄毛公鸡红苗
一.包装及用承担费:包及装费由供运承方担。方供向方需提国供规家定的鸡苗检证明等文疫。
二.运输耗和损鸡弱处理鸡苗运输以及:输途运的中风险供由方负。供责方所鸡供苗数为总合同定的15000约只加上路另损(需方本次所购鸡总数的苗%)2和。之苗送到需方指鸡定点地鸡苗。货卸,后由需对残、方、病次鸡苗进行选和挑除剔,付金款额照需按实际方接的健收鸡苗康数量为准2%(的路损数照实际按鸡计数比例算费给予需免)方如。鸡果苗体整康状健况佳不大部分或弱为雏,方有权需退并货求要方支供付偿金赔。
三.款货结算方式货到付:苗全款的50鸡%,苗鸡15日龄付全款时30%的,余2下%0本待鸡8批0龄左右出日时付售。
四.违约任责:
(1供)未方按时供能,在货履行或不不完全履合同行时,赔偿鸡应苗全款2的0给%需方。
(2需)不方行或不履全履完合同时,行需方应偿鸡赔苗全的20款%给供。方
(3)方供提供的`所苗应鸡XXXX为集团所产的生一日金陵黄龄公鸡品。种如鸡果的品种不纯例达到比5-%1-0%之,则间供方赔偿应鸡苗款全的01给%方。品需种纯不比例过超01,供方赔%偿鸡全款的3苗%0给需。方
(4供方)供鸡苗必须所出厂在按前家技术规范要求注国马立射氏克病疫苗鸡。苗5日龄前因1种鸡毒带菌(如带门沙菌氏、大杆菌肠、形体、脑脊髓霉炎等)以,1及日龄后5发白生病、血立马氏病等克致导只死鸡亡所成造损失的供由方全责负。
五.其它:约或违偿金在一个赔月内付,偿则否逾按期款处理。
本协一议两份式,需双方供执一份,双方各签字后生即律法效力。
供方责人:负需方责人:
20xx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武川县誉农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
2、数量:
3、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20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
2、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开户行:武川县农业银行青山路分理处
账号:05-543201040000661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 签约地点:
为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更好地维护双方的效益,并保证购销的迅速和安全,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购销合同:
一、甲乙双方相互承诺:
建立乙方从甲方采购各种食品添加剂的购销合同(甲方所经营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价格以北方霞光食品添加剂超市内实物及标示为准)。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以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为乙方提供按有关规定可以安全使用的商品。
2、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供货通知(以“”为准,见附件)后,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所需商品送到乙方指定地点。(限 ),运费甲方承担,不在限定范围之内,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每次供货时应向乙方提供供货交接凭证。
4、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甲方送货的费用自理。
5、甲方因原料等原因而拖延交货时间,应提前以书面、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指定的供货时间48小时前向甲方下达供货通知,并应明确所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从甲方进货。
3、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开户行银行及账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具增值税发票必备)等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印章。
4、乙方在接货时,应在甲方提供的供货交接凭证上加盖公章或指派专人验收签字,同时乙方将入库单(盖公章)或欠款凭证等交甲方。
四、业务代表及职权:
1、甲乙双方约定
2、乙方的业务代表之一在每次供货交接凭证上的签字即表明乙方同意接受凭证上所记载的内容,并实际收到货物且验收合格。
3、乙方更换上述业务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保证双方利益及交易安全。
4、乙方承受业务代表的签字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乙方业务代表的签字与负责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效力。
五、质量要求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既无国家标准
也无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2.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异议,应在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和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的证据(需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未在七日内提出,视为甲方已严格按照合同交货,产品无质量问题。
3、货物有质量问题,一经查实即可退货。退货时按甲方给乙方的结算价退款或换货,乙方可任选其中之一。乙方退货时须告知甲方,双方点清数量、查清事实;经甲方同意退货者,其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不予认可,损失乙方自负。
4、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所产生的后果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每月日前结清月日前所欠货款
2、乙方在货到 日内,支付货款,否则每愈期一日支付欠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
3.当年的所有欠款必须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结清,否则每愈期一日支付欠款总额0.5%的滞纳金。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以下责任:
1、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守约方索款人员误工补助、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此产生的费用。
3、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拒绝接受货物视为退货,按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执行,同时承担甲方运送该货物的运费。
八、免责事由
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约定责任。
九、其他条款:
1、乙方所需商品中如个别出现脱销、紧缺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寻求解决途径,
甲方在采购到紧缺商品后有义务先供应乙方。
2、乙方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甲方业务员支付甲方货款(有甲方财务证明收取现金的除外)
否则所付现金与本合同货款无关;乙方开具支票时必须在收款人一栏写明甲方单位名称,否则因此产生货款丢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给付对方,任何一
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货款来冲抵
4、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 月 日 ,至年月 日,从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双方签署之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或负责人) :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代理人(或负责人):地址:电话: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客户):
乙 方:
本着更好的为客户服务的宗旨,推进上地装饰“一生爱家”的主导思想,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购主材产品选购:
甲方前期选购主材产品时,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居室要求推荐并挑选符合设计风格和要求的主材并计算准确的所需数量。
二、代购主材产品明细:
甲方选定主材产品后,乙方需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产品明细填写《主材报价表(预算)》,并与甲方核实相关主材名称、型号、规格、颜色、价格等项目,合同范本《装修购销合同范本》。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后期产品配送即以此《主材报价表(预算)》为依据。《主材报价表(预算)》详见附件1。
三、代购主材货款、佣金及付款方式:
(1)主材报价总额(小写)¥ 元(大写 ) 主材报价详见附件1。
(2)付款方式:本次付款分为两次结清,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需付清总款的80%,产品安装完成后甲方予以结清余下20%的款项。
四、代购主材产品供货:
甲方交纳该合同的'合同全额后,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主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代购主材验收方式:货品验收采取(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并在相应位置签字) (a)甲方自行派人验收,验收人: 联系方式: 甲方签字: (b)甲方委托乙方验收,验收人: 甲方签字: 特别声明: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建议甲方选取(a)方式验收,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六、代购主材验收规定:
(1)货到甲方工地,甲方或甲方委托方及供货商共同检验货品。如供货商产品经双方检验确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事实,乙方须协调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厂商的产品质量责任。
(2)验收通过后,甲方及甲方委托人需在供应商的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如届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即:甲方对相应产品花色、型号、数量及质量无异议)。
(3)部分材料需工厂制作,现场安装。对此甲方需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
(4)签定《主材代购协议》后,由乙方按施工进度组织主材按时到现常材料到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与乙方共同及时验收,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如甲方不能到现场,由甲方委托人验货,以相应的委托书为准)
七、代购主材退、补货:
(1)施工中需补货时,乙方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到乙方财务处补齐货款。如甲方不能及时到乙方财务补齐货款,乙方可告知甲方,并以其他产品的余款予以补足。如甲方在乙方财务交纳的主材代购款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代购行为,待余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提供代购服务。由此造成的工程不能如期交工,则视为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2)签定《主材代购协议》后,定制产品和特殊产品(门、门窗套、橱柜、衣柜柜体、衣柜柜门、墙纸、石材等)退单或减项减量需缴纳发生额的全额款项。
(3)货到工地后因甲方原因退货,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托运费、损耗和退货费用。若已经施工甲方另外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拆除费等。
(4)主材商家若不提供免费运输、搬运,则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工程所选用主材成都市场缺货,甲方需同意乙方代购同等档次材料代替。
(6)主材的生产及安装周期不在工程约定的工期内,具体的安装时间详见各产品订货单。
(7)甲乙双方关于主材委托代购的相关事宜均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八、代购主材产品结算:甲方所定主材退、补货完毕后,需带全供应商给的送、退、补货凭据与乙方核对实际发生主材明细,按照代购产生实际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享有乙方优惠活动的,待交纳工程尾款后,一并结算)。
九、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购销合同是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本文就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作出阐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
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
此时,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三种情况下,法院不能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 ,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 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方负担。
6.包装物由 方供应,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 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遇到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含),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价格确定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风险负担
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相关法律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 相关部门仲裁。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购销合同 篇8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就甲方销售铜精矿给乙方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等。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已知悉、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合同所引用的甲方的全部技术附件、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铜精矿质量:
1.1 甲方所卖出的铜精矿品质必须达到合同要求,若有另约定的按约定办法执行,铜精矿杂质元素含量不作考核。
1.2 乙方从甲方铜精矿料仓装车过磅后,即视为甲方已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二、货物名称、供货时间及数量 2.1 货物名称:铜精矿 2.2 供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在20xx年度(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向乙方分批次供应铜精矿,乙方每批次采购的铜精矿数量甲方视当期乙方供应甲方的铁精矿价值及铜精矿市场情况决定。
2.3 本合同所指铜精矿是YS/T318-20xx所规定的铜精矿。
三、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费用
3.1 交货方式: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甲方指定料仓提货。 3.2 汽车运输:乙方进入甲方料仓提货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合法、如有无牌、临牌、缺牌车辆不允许进厂提货,车辆装载总重单车不得超过80吨,车高不能超过4米,车辆前后轮轴距不能超过12米。提货进厂车辆及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办法并服从发货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现场指挥,如违反规定或不服从指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在每次提货进厂前向甲方预报货物运输方式、提货时间和提货数量。甲方根据乙方预报情况,依据自身物流承载能力,对提货地点、车辆进厂时间、货物数量予以确认或通知乙方予以变更。 3.4 乙方车辆在提货料仓至过磅地点的运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货物灭失、毁损或其他损失等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泼洒、泄漏等,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检斤、取样、化验卖方出厂为准
4.1 检斤:汽车运输:以甲方汽车地中衡计量为准。
4.2 取样、制样和水份测定:甲乙双方在货物装车时共同取样取、分样,制样由甲方单位按照标准GB/T14263、 YS/T96最新规定执行。水份测定由甲方单位按GB/T14263中的规定执行。
4.3 化验:按标准GB/T3884的最新规定执行。化验结果以甲方数据数据为准,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将化验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4.4 乙方提货时,应派人到提货现场对甲方检斤、取样、制样、水份测定、分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如有异议应当即书面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处理;如乙方未到交货现场或未书面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认可甲方或收货单位的检斤、取制样、水份测定等结果。
4.5 复检及仲裁:乙方对甲方化验结果(品位)有异议,应在收到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查申请,由甲方进行复检;若乙方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收到复查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仲裁申请,并将乙方的.副样分析报告作为仲裁申请的附件同时提交甲方。如乙方分析结果与甲方正样分析结果误差绝对值超过如下表规定的分析允许差,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提取仲裁样,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4.6 如乙方分析结果与甲方正样分析结果绝对差值未超过如下表规定的分析允许差,以甲方分析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7 样品保管时间:乙方应在提货后第二日起30日内提取副样,仲裁样品由甲方保存,自货物交付后第二日起保存60天。
五、作价、结算方式 5.1 作价方式
本合同项下铜精矿含铜可采用“月简单平均价”、“点价”等作价方式确定市场电铜价。
如甲乙双方选择了2种作价方式,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首次交付月铜精矿的作价方式.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售方)
一、车辆名称_______________ 数辆 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就订购所需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
1、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元作为预付款。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必须在双方规定时间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2)支付日期以乙方账户显示收到全部合同总价款为准。
四、验收
合同车辆验收应于交货当日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完成后,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之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五、乙方保证
1、合同车辆已经过售前的调试、安全检验和清洁。
2、合同车辆符合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
六、甲方保证
1、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合同车辆,由甲方负责所有有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手续途中的一切风险责任。
七、质量及质量担保
1、合同车辆的质量担保范围及方式见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甲方及其许可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应按《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和/或引起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是,该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负有及时通知和拾天内提供证明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双方约定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双方约定
1、 甲方提供合同车辆之日起,对合同车辆将承担全部风险,包括因不当使用合同车辆而造成的损坏和/或损害。
2、 如果甲方虽已提车,但尚有本合同约定的`车款没有
付清,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属乙方,且甲方不得将合同车辆用于抵押或其他债权担保。乙方据此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合同车辆并向甲方收取车辆使用费。
3、 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是自愿签署本合同的、对本合同项下各条款内容经仔细阅读并表示理解,保证履行。本合同为合同车辆买卖的全部法律文件。有关合同车辆的任何广告、宣传单张、推介资料。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甲方参考。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日期:日期:
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数量:_________
原煤产地: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份:vad 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___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___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______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______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大于5800 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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