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荐]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需方:利川市成庚药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12月15日 供方:利川市清江黄连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利川市
在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中药材质量符合20xx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有关质量标准。其他质量要求:
2、中药材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不得用受污染物(农药、化肥、水泥、油漆等包装物)进行包装,空白无印字的编制袋或麻袋。并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数量等。
3、购入进口药材,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三、交货方式:(1)供方直接送货到需方仓库( );(2)需方自提();(3)代办运输供方有义务协助。
四、验收方式:供方交货后由需方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按实际数量验收入库。(货品验收不合格,供方接货通知后应在一周内将货品撤回,费用由供方负责)。供方按合同签订数量供货,不能超过合同签订量的5%。
五、结算方式:(1)供方应根据需方验收数量和合同单价在验收后90天内,按现金方式办理付款。(2)其它:验收合格后,付货款贰拾万元整。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不能按时、按数、按质交货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2、由于供方超过合同数量5%发货,超出部分的责任完全由供方负责(损失责任、退货费用、保管费用等)。
3、需方在验收并检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时限付款。
4、如货品验收质量有异议,供方无特殊原因不撤回货品,需方有权收取供方货品的存放租金。 七、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在双方协商或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需方 份,供方 份。
九、其它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执行或由供方需方在合同履行过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以上报价含17%增值税,含运货珠海.
二、验收标准及异议处理方式:以双方商定的.标准或确认有样板进行验收。货物如有质量问 题,需方可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异议,超过异议期或需方对货物开料、冲压或其他加工后视为验收合格恕不退货。
三、计量方式:
1. 以供方过磅计量为准;
2. 当以磅重方式计量,在扣减包装木架的重量时, 以供方所示包装木架重量为准。双方有异议时,以实际过磅的重量为准,双方都不得随意加减木架的重量。
四、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需方先付30%货款,收余款后安排出货.
五、交货期时间:供方在x月x日前安排出货给需方。
六、交货地点、方式:供方运输。
七、质量要求:按原厂家技术和执行标准,要求原厂或防潮按一定数量包装,表面不能有划花、砂眼等现象。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任何一方均在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方双方签章确认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及正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 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实木楼梯(见明细)项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要求:
以甲方的要求、图纸(见附件1:产品平面设计图(实际以现场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附件2:《产品报价单》
楼梯:巴西花梨木。
品牌:高鹏楼梯
第二条、技术标准:
以双方确定的图纸方案及现场实际尺寸的约定为准,表面光滑无刀痕,其余未约定部份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第三条、验收标准:
货在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产品应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货物名称、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符合甲方要求。验收合格以甲方最终认可为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定金开始备货,备货期 40 天,进场施工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交货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 。
第六条、合同总价款(不含税金):
小写(人民币): 136000 元整(大写¥ 拾叁万陆仟 元整)。(包括货款、运费、组装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小写人民币 68000 元整(大写¥ 陆万捌仟 元整)给乙方作为预付款,乙方为甲方开具所收取金额的收据。
2、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小写人民币 68000 元(大写¥ 陆万捌仟 元整),乙方为甲方开具所收取金额的收据。
第八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安装场地照明。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第九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 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50%的违约金。
2、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保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供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提供长期维护的技术支持。产品的清洗、维护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处理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般报修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由于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和火灾等一切事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安装调试:
1、组装期:货到后伍天内。
2、甲方应确保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并通知乙方。否则,交货日期顺延,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根据甲方最终确认的平面设计图纸及方案进行产品安装调试,甲方在签字确认后不得对该设计图纸进行更改。如乙方同意更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货物接收和验收:
1、乙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日期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即时接收清点并妥善保管全部产品。但甲方在产品验收合格后承担损坏灭失等风险。
2、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在3天内按设计图纸、报价单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签发验收合格证明。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无异议或在期限内不验收或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却怠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应在相关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
第十二条、品质保证:
1、乙方所有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达到合格标准的要求。
2、保修期五年,出现任何脱胶开裂变形等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木材均为巴西花梨木,且木材均为烘干及烤漆面,如有不符乙方愿按合同价双倍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4、产品如有质量问题,乙方于交付日7天内无条件退货。由此导致的运费、组装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除依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价50%的违约金。
2、除依本合同约定外,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全额退回预付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在组装产品过程中谨慎操作,若因乙方操作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甲方责任
1、除依本合同约定外,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2、除依本合同约定外,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坏,甲方要求退、换货的,乙方可以不接受退换。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付款或迟延交货等,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涉讼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 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
2、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3、本合同及附件均这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4、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1 《产品平面设计图》(实际以现场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附件2 《产品报价单》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地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中介方:昆明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签订时间: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通过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一级白砂糖
第二条 数量、价款及交货期
交货期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元)
第三条 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在中介方电子交易平台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精制、优级、一级白砂糖。低于国标一级但符合国标二级标准的白砂糖也允许交收,二级糖对一级糖实行质量补贴40元/吨。
第五条 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六条 交货地点:中介方指定并公告的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
点由卖方在中介方公告的仓库范围内选定,不同交货地点的地区差价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但卖方和买方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在双方认可的其它地点交货,相关事宜由卖方和买方双方自行解决,并向中介方备案,中介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当
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后的交货时间执行。交货期编码所表示的交货月份根据中介方的公告确认。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提供履约担保。
第九条 卖方须向中介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因故
暂不能提供有效提货凭证,须提供履约担保。
第十条 在办理货物交接时,买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以及卖方提交中介方认可的有效提货凭证的时间按中介方的公告执行。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监督双方的履约风险。当市场收市价格高于卖方销售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卖方的履约风险数额,暂未提供有效提货凭证的`卖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并不得动用。当市场收市价格低于买方采购价格时,中介方核算出买方的履约风险数额,买方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结算部的分账户划入相应数额的资金。该笔资金买方不得动用,但可一并算入买方的货款。同时,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方对买卖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监督,由中介方根据市场情况公布履约风险警示点,在每一个结算日与交易商的履约风险数额合并计算出交易商的风险警示额度。交易双方任何一方在中介方的专用结算账户内的本日资金达不到风险警示额度时,必须在下一交易日交易前补足。
第十二条 买卖双方均同意对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可以将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通过中介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交易商。买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买方履约担保。卖方将合同转让后,中介方退还卖方提货凭证或者是履约担保。转让合同产生的盈亏,由中介方代为核算和划转,并对转让盈亏按照(盈亏额/1.17×0.17)进行转让盈亏扣补。
第十三条 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介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白砂糖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
委托中介方代发运的,买方应委托专人对将交收的白砂糖质量等级进行验收,应签署《委托发货通知》或《委托代管申请》,中介方不承担代办运输过程中质量损益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货物交收异议处理:
买方对所收货物中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中介方提出。书面报告应明确所收货物中有异议部份的数量、存放仓库及异议内容。中介方收到买方提交的质量异议书面通知后,在当日通知相应卖方会员。中介方将根据本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与买、卖双方对所提出有异议部份的货物进行协商处理或复检。质检机构由中介方指定,中介方与质检机构确定计划抽样日及规定到达时间后,中介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卖双方。 买方或卖方在抽样日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抽样现场的,则视为认可抽样过程。复检结果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时,买方会员承担质检费用;反之,由卖方会员承担。复检结果未达到卖方申报等级的质量标准但符合合同要求时,卖方会员须按合同规定(40元/吨)补偿买方会员质量等级差价外,另按10元/吨的标准对买方会员进行额外补偿。复检后,交接货物按复检结果办理。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则为卖方违约,由中介方按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二”对卖方进行处理,并由卖方承担复检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商检费、搬运费、仓储费等)。
第十五条 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交货当月20日(含20日)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当月20日后的所有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有效足额划付款项则为违约;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向中介方按时足额提供有效提货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则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后,买卖双方均同意由中介方代违约方与对方解除合同或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交易商,所产生的相应盈亏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并由中介方对转让盈亏按(盈亏额/1.17×0.17)进行盈亏扣补。
二、交货当月15日下午15﹕00分(节假日顺延)之前,中介方仍未能代违约方解除或者转让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中介方根据违约方实际违约数量监督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中介方按该订货月份交货当月的月平均价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清算,并按(盈亏额/1.17×0.17)的标准对清算结果进行盈亏扣补。再从违约方的账户将违约部份按每吨400元计算违约金划归非违约方。
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实际违约数量(吨)×400元/吨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成交时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第十九条 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诉讼,买卖双方约定由中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介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购销合同 篇5
需方:
供方:
项目名称: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供产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
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160000.00(大写:壹拾陆万元整)。本货款总价不含税。需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方式付款,即:
(1) 本合同签订后在日内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购货定金(即人民币大写 : 壹万陆仟元整)。
(2)货到工地支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 60 %货款。
(3)消防验收通过后3日内支付至发货总额的 25 %货款。
(4)货款总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后3日内付清,合同范本《消防设备购销合同范本大全》。
供需双方确认,需方以转帐支票或汇款方式汇至供方银行帐户。供方确认,供方的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时代分行;账号:*********************。
四、关于现金支付的特别约定
供方特别声明:供方如不接受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方式付款,如需方向供方业务员支付现金或者以供方业务员为收款人开具现金支票,须我司开具收款委托书,否则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货款未付清时货物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五、交货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交付定金、预付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需方交付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具体发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
六、交货方式:
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2 )方式交货,即:
1、需方自提;
2、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供 )方承担。交货地点:。 托运方式: 汽运 。
3、其他: 。
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对此批货物无异议。
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
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广东省内三个月,其他省市六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分为二种:
1、属供方自行生产的产品享有为期二年的保修服务。
2、属供方外购的配套产品享有为期一年的保修服务,但需方对外购品机身上的合格标识、保修标识等保修凭证不得拆除,否则视为已过保修期。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一、因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需方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属于免费质量保证的范围,应由需方承担责任。如由供方进行维修的,供方将按维修的实际状况予以收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行对应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持续30天以上,则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权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供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供方有权没收定金、停止供货,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货的尚未支付的货款及滞纳金。拖欠货款逾期未超过30天,或逾期超过30天但供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将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需方应向供方及时付清所拖欠的货款本金及相应的滞纳金。
十三、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诉讼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
需方(章):签约日期:
供方(章):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 篇6
一、售方:_ 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二、陆稻米以及其他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或按质量分别归属)。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20xx年 月 日前全部货物从发运站装车发出,20xx年 月底前发到购方指定的目的站或目的地仓库: 。发/到货日期以铁路货票或汽运单据印章的日期为准(运单收货人为售方,待购方按合同规定向售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售方将货权移交给购方)
四.运输方式及计费方法:铁路棚车运输。铁路棚车内交货。或者汽车运输,购方指定目的地仓库交货。到站后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五.交货数量/合理损耗:允许分批交货。每批交货数量以该批货物的运单标注的数量为准。如货物在到达目的站时发现/出现较大的质量、数量问题,购方应通知售方人员到场共同商议处理方法。
六.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质量如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购方在货到目的站5日内提出,并在15日内向售方补交由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凭证。在目的站/仓库提取检验的样品(每批货物不少于2份)将保留在质检人处。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购方须向售方预付合同总额的50%货款,在每批货物到达本合同指定的目的站或目的地仓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售方付清该批货物的全部余款。每迟付壹日购方须另向售方支付该批货款总额0.5%的罚金,直至购方向售方付清全部货款。售方在收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购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本合同在执行中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双方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如本合同在执行中出现问题,双方协商不成,须提请法院裁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遇产品数量、质量出现问题,购方不得以此作为拒付售方货款的理由。有关问题如应售方负责,购方可凭有效文件及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另行向售方提出索赔。
2、每批货物从产地发出后24小时内,售方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购方发运日期、运单号、车皮号及数量,购方须及时安排接货、付款事宜。
售方:_ _____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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