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人作文[优秀]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崇拜的人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
我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值得我们崇拜,如默默无闻的老师,闻名四海的明星,忠于职守的警察叔叔,拯救病人的医生,扫大街的清洁工、保卫祖国的军人等等。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呢?那就是我同班的同学梁小兴,我最佩服他的文学才华了。
梁小兴个子不太高,只有1米47,两颗黑宝石般的大眼睛,显得炯炯有神。他的耳朵挂在那张消瘦的脸旁,很像两个大扇子。那张不大的嘴可厉害了,能出口成章。这与他平常热爱读书分不开关系,他一有空就津津有味地读书,有时真得“废寝忘食”。有一天,放学了,全班只剩下他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那本书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一页接一页,他忘记了放学,接他放学回家的爷爷在楼下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呢。
梁小兴读过的书可多了,如阳光姐姐小说派全集、洛克王国探索险记全集、笑猫日记全集、三国演义、水浒传、爆笑校园全集、优秀作文、西游记、红楼梦等等,他看过的书都堆成了一座小山了。正如杜甫所说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他运用了自己所学的知识写成了一篇篇小说,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编写了一部十几万字的小说《网游之独尊为王》,一共有五十多章,还有一部六万多字的`《星茫大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不亚于名著,简直成了获若贝尔奖莫言的接班人呢!我感到很惭愧,同是一个班学习的同学,他竟然能写出十几万的小说,可我连一篇小小的作文都没写好。
我的同学小梁就是这样热爱文学的人,我为有这样的同学感到骄傲和自豪。他值得我崇拜,我要以小梁同学为榜样,多读书,多积累好词好句,争取也能拿出自己的著作。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2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好闺蜜——陈璐瑶。
长长的眼捷毛与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相呼映;小脸蛋、高鼻梁更增添了几分漂亮;修长的手指、苗条的身材……无处不让人羡慕。
她最让我崇拜的还是她优异的成绩。
有一次,我出题目问大家:“如果下节课是自选课,你选什么?”有的同学说美术,有的说上体育……然而,只有她一本正经,毫不犹豫地说:“数学!”这个回答超出了我的预期——因为几乎没有人选主科,更别说是枯燥无味的数学了!当然,她这么喜欢数学,成绩一定差不了。在这个学期的四次过关测试里,全班76个人只有她一个全是一百!但是每次一发卷子,错了不该错的,她就大吼到:“该死的!”然后拿出各种和数学有关的书一页一页的找知识点……
她虽然成绩好,但发起疯来,谁也挡不住。
有时候,放学了,我们就在教室里画黑板。这时候陈璐瑶就说:“我来画黑板,你来擦,看谁赢怎么样?”“好呀!”这时,只见她一只手拿两只笔,在黑板上乱画。我擦一点,她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全身乱颤地把擦的地方补上。我们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擦和画,等到画够了,她一挥手:“走人!”就一溜烟没影了,等我回头看,留给我的就是一张上面画满了的黑板……
但最让我头疼和佩服的是她那一根筋的'性格。
一天,她在写同学录,有一个是涂自己喜欢的颜色,但她却阴差阳错的涂了黑色,我不禁问:“你喜欢黑色呀?我记得你不是喜欢天蓝吗?”“噢!涂错了!”她惊呀地回答,但过了几秒钟后她挥挥手说:“算了,算了,黑色就黑色吧!”还有一次是我们在争论对错时,我把不用写的题目写了而且还全对,她却说“就算写了,那16分也加不了!”“我知道,但说着玩总可以吧?”我说“不行!”反正就加不了那16分!她生气地说“嗯——好吧,不和你争论了!”我对她无奈地说。哎,这一根筋的性格何时能改呀?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好闺蜜——陈璐瑶。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3
我觉得我的姑姑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姑姑让我崇拜的地方可多着呢!
姑姑个子十分高,看别人都是从头顶上看,而爸爸很矮很矮,必须仰着头才能看到姑姑的脸。姑姑和爸爸的身高一比较,啧啧啧,那可不得了,一个如巨人般高大,一个如侏儒般矮小,身高差异真如天壤之别。
姑姑有一把金嗓子,一唱起来,百灵鸟都要给比下去了。我、姐姐和老爸都是好嗓子,但和姑姑那赛过凤凰、赛过百灵的天籁之音一比,我们唱得还不如乌鸦、蛤蟆好听哩!有一段时间,《掀起你的盖头来》在大人之间特别流行,这也使姑姑的嗓子打开了门,歌声再掀狂澜。姑姑的.歌声怕是歌手本人听了也会自愧不如。
姑姑跳舞也不是一般的好。她是木兰协会会长,自然打得一手好木兰拳,使得一手好木兰扇。她还是一个教练,教了白石镇无数的妇女跳舞。姑姑虽然个子高,但她的柔韧性、协调性比起一般妇女来丝毫不差,非但不差,甚至还要略高一筹呢!真所谓“引领跳舞新潮流”啊!
姑姑还是个大厨中的极品。每次过年,都是大伯和姑姑联手做出美味佳肴。如果将食材看成一个个敌人,那个姑姑就是主将,左手持锅,右手执铲,身着围裙,杀得敌人片甲不留。而那香喷喷的食物,则是战利品。
姑姑还很善解人意。有一次,我住在她家。吃午餐时,我由于不想吃,所以大发雷霆,到处乱扔东西,一直用自己的手来发泄自己的怒火。姑姑尚未批评我,她看出我不想吃饭,所以在我发泄时做了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面条。那时候,我吃着面条,心里感到无比温暖。
我的姑姑还有很多优点,说也说不尽,我崇拜我的全能姑姑,我为我有这样的姑姑而自豪。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4
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5
爱悸是来自农村的姑娘,她的父母都不识字。爸爸,他经历了人生中的一个大悲剧,爸爸从小就没有妈妈疼。妈妈。在爱悸的印象里,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干活,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是可以幸福的。在茫茫人海中,爱悸的爸爸和妈妈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再后来有了她和姐姐这两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高兴得年轻了十岁。都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爱悸的父母没有这样想。在爱悸的妈妈生下爱悸来的时候,村里的村民都叫爱悸的爸妈把爱悸送人吧,再生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爸妈不忍心抛弃小爱悸,便自觉实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悸妈妈去作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是一家人很和谐‘很幸福,爸爸妈妈没有吵过架,小爱悸和姐姐也很听话。
生活在欢笑中。爱悸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很严厉也和和蔼,没有不良嗜好。妈妈:善良,和蔼可亲……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或者是我太词穷)。爱悸和她的姐姐在这么良好的父母的呵护下很幸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爸爸妈妈在双方有点不高兴时就会去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自己的是自己作。爱悸和姐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顺数前十,尽管这样,爱悸的爸爸妈妈也不会很夸她,只会淡淡的叫她们再接再厉。爱悸和姐姐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作好饭菜,等爸爸妈妈回家一起吃,洗碗。爱悸的爸爸妈妈吧爱悸教得从小就学会自己的事自己作。
爱悸的爸爸妈妈令我很崇拜,我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像爱悸的爸爸妈妈一样。我更羡慕爱悸,她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的父母,我真好奇一对文盲夫妇会生活如此幸福。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6
在我们班中,有三十九名学生,然而我崇拜的人只有一个——于东楷。
说起别的,于东楷确实不怎么的(di学生专用语),但在作文方面,我可一定要跟大家介绍一下于东楷,我们班的首席小作家。
当“律师”可要有证据呀,下面来听听我搜集到的于东楷成为首席小作家的“证据”吧!
有一次,杨老师让我们进行语文书上的续写故事——欢欢出走,我打开文档,一时脑子空白,不知些什么好。听着满屋子的“嗒嗒嗒”敲键盘声,我突然有了一点灵感,但是经过考虑,这个思路还是不太好。我不经意的回头一望,哇,于东楷已经写了大半章了,我才草草的写了几行,我自叹不如:“于东楷不愧是我们班的写作高手、小作家,能把一件区区小事,写的栩栩如生!”快要下课了,我抓住最后的十几分钟,终于完成了这篇习作,再看看于东楷,他皱着眉头,正在检查自己“大作”中的“垃圾”呢!
还有一次,老师给我们一整天让我们体验残疾人或病人等等生活,回家写日志,于东楷在学校里体验的很用心,在家里就写得VERY GOOD,我就让大家观看一下于东楷的“大作”片段:在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这漫长的.道路,有时候是弯曲的,有时候是笔直的,我们身强体壮,是一个个活泼的少年,可是,大家想过没有,如果你是一名残疾人或者是一名神经病患者,你的人生将会怎样?
看看看,写的多么“多姿多彩”呀!于东楷的其他文章也写的龙飞凤舞,笔墨生辉。在一年级到三年级的时候,于东楷的作文水平一直不如我,可现在,以于东楷的水平,虽然在我看来,还欠缺那么一点点(一丁点点),但我甘拜下风。
大家认识他了吗,我们班当之无愧的小作家——于东楷。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音乐家舒伯特;有人崇拜作家老舍;还有人崇拜科学家爱迪生……我最崇拜的人是舞蹈艺术家杨丽萍。
杨丽萍出生于(1958年11月10日)女,云南洱源白族人,她是中国舞蹈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1986年创作并表演独舞《雀之灵》,借此一举成名。1994年她凭借独舞《雀之灵》荣获中华民族20世纪舞蹈经典作品金奖。杨丽萍以“孔雀舞”闻名,其舞蹈风格多源于自然和真实的生活,擅长将舞蹈中原本动态的艺术表现形式转化为静态,被誉为“中国第二代孔雀王”。
在他们村子里的人都喜欢跳舞,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跳舞。她也从小跟着祖辈、父母一起跳。她喜欢观察大自然,去发现大自然的美,然后她把这些大自然的美增添在自己的舞蹈中,很快就成了全村舞跳得最好的姑娘。13岁那年,杨丽萍被云南西双版纳州歌舞团看中并招收入团。入团后,她开始了游走于云南这片土地上长达7年的.访演生活。每次巡村访演,演员们都是自己背行囊,徒步行进。而村庄之间没有路,几乎都是原始森林。这种“送戏上门”的经历对杨丽萍来说是宝贵的,也为她后来的艺术创作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她还吸取了傣族前辈毛相、“孔雀公主”刀美兰两人不同风格的孔雀舞的特点及其他民族的舞蹈元素,同时加入大自然的动态,创造了独树一帜的“杨氏”孔雀舞。
杨丽萍的孔雀舞是享有名声,但是她的成就是她的心血换来的,长大后我也想成为杨丽萍一样的舞蹈艺术家。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8
在这世上令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有默默无闻的城市美容师清洁工人,有奔波在外的爸爸,有持家操劳的妈妈。而我最崇拜的人则是坚守在神圣岗位上的她。
她像一个传播者,传播知识;她像一个园丁辛勤的照料着她的花朵;她像一位引路人,在人生的道路上为我们指引方向;她像一个太阳,温暖我们的心田;她像一阵春雨,洗去我们心中的烦恼。她就是我的老师金老师。
金老师是我们全校师生中的佼佼者。不仅教学有方,而且为人和蔼,才多艺,加上清秀美丽的面容,简直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老师。而我们相处中的许多事情也体现出她这个人的个性特点。
记这学期我们上《月光启蒙》一课时。金老师为了让我们更加的
深入地了解课文,特地从网上找来配音,但是我们一开始非常不争气,不是语速太快,就是不整齐。但是金老师,并不灰心,一遍又一遍地指导我们,朗读给我们听。每当金老师读时天籁搬的嗓音带着浓浓的感情萦绕在我们耳畔,仿佛身临其境。说来也怪听了金老师的朗读后,同学们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把感情表达地活灵活现。而金老师脸上也浮现出欣慰的笑容,同学们看了金老师的笑容心里更是比喝了蜜还甜,这时我们都觉得刚才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上一段说金老师朗读能力很棒。却时金老师的朗读功夫在全校可是数一数二的'。她指导起来朗读比赛选手对选手的个个方面无不考虑。所以她指导的朗读选手没有一个那不好名次。金老师不仅是我们学校语文的半壁江山,在乒乓球、篮球方面也有所染指。
看!金老师在球桌上身法自如,没有半点拘泥,信手一扬打得对方措手不及。再将目光转到篮球场上,只见金老师双手持球,双腿一弯,猛地一跳球准确无误地飞进了篮筐,就这一跳在全校可说得上是数一数二了。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金老师。话形容:教室里的天使,球场上的女王。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9
谁是我最崇拜的人?乃吾祖父也。我的爷爷叫王定余,年近七旬,头发画白,精神很好,身体也很好,没有一点颓唐的样子,从外貌来看似乎看不出是年近七旬的老年人。
爷爷是县一中退休老教师,听爷爷说,以前他不在老家的小学里读书,硬是要去实验中学读书,爷爷不顾路途遥远,天天早上很早便起床上学。自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爷爷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的学习成绩突出,年年考第一。爷爷还认为小孩子不读书不成器,硬是让我爸爸、伯伯和姑姑读书。爷爷给我说过,大伯小时候不愿意去读书,但爷爷坚持要他去读书,不去打着也要打去。所以爷爷常常对我讲要好好读书,用自己的故事来教育我要好好学习,每当爷爷说到这些时眼睛中总会闪出一种希望的光芒。
爷爷老了也爱学习,每年都要订好几份报纸,每天除了早上逛河堤和晚上看电视以外,其余时间几乎全用在了看书读报纸,爷爷还喜欢把我的报纸裁剪下来,然后分类,做成粘贴本,编上目录。这样一本报纸剪贴集就出笼了。
爷爷除了爱学习,还喜欢养花,他在阳台和院子里种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什么月季、君子兰、石榴、仙人球、葡萄和品种繁多的菊花。花开时节,他不是独自欣赏,而是通知我们,让我们自己选一些喜欢的花卉端回家。去年秋天菊花怒放时,我和爸爸妈妈从爷爷家端回几盆艳丽的菊花,装点我们的家。
爷爷通过多年来的学习经验,总结出要相信科学,他把从报纸上看到的科学的生活知识,养生之道告诉我们,不要吃膨化食品、方便面之类的食物,要我们多吃新鲜瓜果、蔬菜。
爷爷为人很洒脱大方,该出手就出手。买东西之后不后悔的这种先进思想。这不,瞧!去年快过年时,爷爷家又换了一台34英寸的`大电视,其实爷爷家原来的那台31英寸的电视还是好好的,可谓出手不凡。这是因为爷爷在报纸上看到一台电视的寿命最多十年,所以然就换了新的电视。
这就是我的爷爷,我最崇拜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0
说到你最崇拜的人,每个人都会说鲁迅和刘翔是著名的人物。然而,我最钦佩的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
我家附近的路边有一个卫生站。每天早上,当我们还在温暖的床上睡觉时,清洁工已经从这里开始工作,在人们起床前赶到各个垃圾站清理垃圾箱。
我家楼下有一个垃圾箱。每天早上四五点钟,我都会听到“萨沙·武贾西奇。铲垃圾的声音就像定时闹钟,无论刮风下雨都不会改变。一天早上,我被一声巨响惊醒。上帝似乎很生气,大声咆哮,愤怒地向世界扔闪电。雨下得很大,我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有熟悉的东西萨沙·武贾西奇。声音。“下这么大的'雨,清洁工不应该来的。”想着,我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我八点钟醒来。外面仍下着倾盆大雨。我匆匆吃了早饭,去老师家练习钢琴。我拿着一把伞,刚走出楼梯,就看到了那个曾经是“我已经听了很长时间了,但是我还没有看到它。清洁工。他穿着雨衣,弯腰驼背,费力地把垃圾箱里的垃圾铲进他旁边的手推车里。突然,他的身体倾斜了一下,我连忙走到他身边问道:叔叔,你怎么了?”他慢慢直起身,抬起头。因为大风,雨衣上的帽子掉了,叔叔的头发和衣领都湿了,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他脸色苍白,显然已经在雨中工作了很长时间。看到我,我叔叔擦去脸上的雨水,天真地笑着说:哦,没什么,有点发烧,这就是我今天来得这么晚的原因。”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钢琴书上。是学钢琴吗?孩子们真的很有前途。走吧。这里很脏。小心触摸自己。”他弯下腰,紧紧地抿着嘴唇,认真地大口大口地吃着。
我艰难地挪动脚步,向老师的房子走去。我叔叔脏兮兮的指甲和滴滴答答、憨厚的笑脸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那天,我一遍又一遍地非常认真地学习,优美的钢琴音乐在我的手指间流淌。我听说圣灵会听到美妙的音乐,所以我相信叔叔一定会听到。
这是我最崇拜的人看门人叔叔只见过一面,但会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1
我最崇拜的人是谁?他就是“当红小天王”周杰伦。
周杰伦最有特点的就是他那“千姿百态”的头发。舞台上,他的头发很独特,比如在头后加一个小辫子,再插上几根羽毛;生活中,他总喜欢让他那头发都倒向后方。我为什么崇拜周杰伦呢?先看几个故事吧!
那年,周杰伦参加《超猛新人王》,获得了第二,不过他意外的获得了“综艺天王”吴宗宪的垂青,并且吴宗宪也聘请周杰伦到他的公司做一名助理。有一次,吴宗宪把周杰伦叫来,说:“阿杰,只要你能在10天之内写出50首歌曲,我就帮你出专辑!”接下来的十天里,他几乎是一首接着一首地创作,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角落打个盹儿,饿了就吃些方便面。10天后,他真的写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都写得工工整整。吴宗宪果真帮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JAY》,这一专辑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成为了周杰伦一个人的`天下。
别看周杰伦在舞台上载歌载舞,其实他很痛苦。因为他得了僵直性脊椎炎,不过他依然很坚强。他在他的作品《蜗牛》中有这样一句话,它让我与周杰伦的生活和奋斗经历联系起来,这句话就是:“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
是啊!周杰伦为了成功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呀!我崇拜周杰伦,因为他有恒心、有毅力、有目标、有理想、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2
他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他曾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谁?没错,他就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
首先,他著作颇丰,小说、散文、杂文、散文诗样样精通。他火眼金睛,看透聪明人、傻子和奴才们的本质。他大声《呐喊》唤醒国人;他以文章作投枪,向《无物之阵》冲杀;他撕下“正人君子”们的画皮;他深情怀念着闰土、水生和藤野先生……他的格言名句至今被大家反复引用,许多人物形象在他的笔下永生。我崇拜鲁迅先生,他的作品是烈火炼出的真金,永远带给人们真知灼见、勇敢和真诚。
有人说他是天才,他却说:“哪有天才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他工作起来不知疲惫,常常在夜里不睡觉,一直写到天亮。他博览群书,坐在椅子上翻翻书就是休息。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工作的勤奋和执着时刻激励着我们前进。
鲁迅先生名声远扬,却从来不高高在上看不起下层人。他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遇上一位车夫的脚被玻璃扎坏了,鲁迅先生并没有像那些达官贵人一样视而不见,而是蹲下身子用硼酸水为他洗净伤口,还拿出一些钱叫他在家里休养几天。自己成夜地咳嗽,还常常嘱咐家里的.女佣阿三要多多休息,不让她干重活。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真谛。
毛泽东高度评价鲁迅先生为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我们应深入阅读他的作品,继承和发扬他的精神和文风,学习他的勤奋、执着、敏锐、热心和担当。我很崇拜鲁迅先生,他永远是我努力追求的方向。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3
小鸟喜欢树林,因为树林让自己有了歇息的地方;公园喜欢花朵,因为花朵让自己美丽无比……而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因为她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的妈妈胖嘟嘟的,一头乌黑的头发,经常扎成马尾辫。一张像是用圆规画出来的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儿,很有学问的.样子。
妈妈是个坚持不懈的人。听外婆说,妈妈小学没有学过英语,可到了初中,因为其他同学小学都学过英语,所以初一进去,英语的学习进度非常快。妈妈那时连单词都不会读。背课文时,她只会一个一个字母背。
妈妈看到了自己跟其他同学的差距。于是,她奋力直追。每次做完作业,她总是拿着英语书,不厌其烦地读,背。每天晚上,妈妈总是睡得最晚,可早上,却是起得最早的。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妈妈在一个月内,赶上了别的同学。
可妈妈还是不满足,仍然坚持每天读英语。后来,妈妈的英语成绩呀,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每次测试总是稳坐前三。在成绩面前,妈妈从不骄傲,她还是不懈地努力着,努力着。
如今,只要我做事想半途而废,就会想起妈妈的这个事例来,它让我明白做什么事都是坚持不懈,使我懂得一份耕耘才会有一份收获。
我的妈妈还是个很好学的人。记得有一次,妈妈看到我学了新舞蹈,就缠着让我教她。可妈妈一点舞蹈基础也没有。于是,我决定先教妈妈一个基础动作——弯腰,妈妈欣然答应了。
我先做了一次示范,妈妈便跟着我学。由于妈妈的腰经常不弯,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硬板腰,很难弯下去。可妈妈还是认真地学着,还仔细研究技巧。一次,两次,三次……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妈妈终于能弯下去一点儿了。妈妈的这种好学精神我是看在眼里,学在心里。
我的妈妈,一个坚持不懈的人,一个好学的人,一个……妈妈,您永远是我心中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4
闻一多,他不仅是一个卓越的学者,激情澎湃的优秀诗人,还是一个言行一致,敢于牺牲,为祖国而献出自己的生命的革命烈士!闻一多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是一位爱国者,对祖国大地与人民充满了责任心,通过他写的诗歌能表现出来;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想用文化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当他发现文学古籍已改变不了衰弱的民族时,就决定当一名革命者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他用他光辉的一生来证明他是“口的巨人,行的高标”。这都值得我们学习.尤其特别的是因为我常常在不注意的时候,犯了言行不一致的错误,影响了我在人生道路上健康的成长与在逆境中前进。
记得有一次,我爸爸妈妈叫我不要玩纸和胶带,但是行动却往常一样,没有任何改进,而且还退步了。因此,爸爸妈妈都已骂我了,我也都答应不玩了,可还是没有任何改进,跟以前一样。
闻一多先生只要看书就一直做到底,从未没有分散过注意力,而我却经常在学习中分散过注意力,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次我在学习的时候不专心老是分散注意力,一会儿拿这本书看看,一会儿再拿那本书看看一会儿再写写作业,这样的次数数也数不清了我也正在改正。
还有一次,我在看动画片,看动画片我也是不专心,忽然听见有什么动静了,我立马就到“事发现场”去看看怎么回事但每次到我知道的时候都是芝麻大的小事,不值得一提,但也能体现出我的'不专心。可我只能控制,别无它法。但我以后会以双倍的控制能力控制的。
我的这些表现都反映出了我的一心多用,言行不一致。闻一多先生的做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闻一多先生曾说过:只要迈出前脚,就不准备再跨进门里。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我最喜欢又最敬佩又最欣赏的闻一多先生写的诗歌是《七子之歌》。
我要向我崇拜的人——闻一多先生学习。特别学习他专心致志,言行一致的精神。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5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干的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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