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合同合集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江苏南通三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为了施工工地的施工生产安全,生活安全,交通安全,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依法管理、效益管理。杜绝重大事故的安全,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特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如下:
一、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前三级(公司、施工队、班组)安全知识教育。
二、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纪律。按规定使用好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三、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四、严禁串岗作业。2M以上(含2M)高处作业,严禁抛掷任何物品和酒后作业。所有机械有专人保管,施工用电及照明灯由专职电工安设,不得私拉私接。杜绝私设电焊及高容量灯具,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五、吊物下方严禁行人,上下班应按规定安全通道出入,不得冒入危险地段。
六、搞好内部团结,不打人、不骂人。如有争执应报请班长,工长、队部领导协调处理,如粗暴侵入后果自负。
七、因工作安排外出,严守交通法规,过越马路看清来往车辆,行人应走人行道,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八、工作以外处理个人事务,应事先向班长、工长请假,但工作以外发生一切事故全由本人自负,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九、遵纪守法,不侵占他人物品与公物,不搞小团体,不无理取闹,不围攻领导,若屡教不改者,队部有权将其推出工地。
十、队部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主要进行一下工作:
1、安全生产现场纪律制度的制定与公布,设备设施验收检查。
2、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与执行情况的检查。
十一、加强消防、法制、法规教育,凡动用电焊,气割,必须由专人看管,并配备防火器材,严禁吸烟,杜绝火灾事故。
十二、双方共同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护隔离主要通道口照明,安全设施齐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立即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及时排除隐患。
十三、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包括各项罚款)。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
十五、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科实信息城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公司有关精神和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订塔吊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安全作业规定
1. 塔吊使用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证》。
2. 塔吊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 每月定时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塔吊上所有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填写《机械运行记录》表08—04、《交接班记录》表08—02、《施工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08—03等表格,整理归档。
4. 每月或大风、大雨天气过后,应及时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塔吊基础沉降,塔身垂直度,并形成记录整理归档。
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6. 塔吊作业时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施工。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运转中维修保养。
7. 群塔共同作业时严格执行《相互邻近塔同时作业安全协议》。
8. 必须执行公司十不吊规定。
附:十不吊内容
(1)信号传递不灵通不吊。
(2)斜挂斜牵不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施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塔司带病时不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吊。
(9)棱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不吊。
(10) 六级风以上不准吊。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违者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重罚。
塔吊司机: 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因与 发生经济纠纷,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金额为 元。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乙方请求甲方为其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诉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元,担保的方式为 (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二、乙方同意在签定合同后五日内按诉讼财产保全金额的 %向甲方一次付清财产保全担保费,甲方同意乙方交纳担保费后三日内向乙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三、甲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后,在乙方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不得撤保,否则,应退回所收担保费,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四、甲方为乙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后,无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效果如何,甲方均不退所收的担保费。乙方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或甲方为乙方出具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后,未及时起诉造成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乙方可持相关证明文件,甲方退回一半担保费。
五、针对甲方的诉讼保全担保,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能够证实其诉讼主张的证据等诉讼材料的复印件。
2、及时反馈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取得的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冻结、扣押、查封清单复印件送给乙方备存。
3、如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同意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及时向甲方反馈乙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将对方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5、如出现对方反诉的情况,及时将获取对方的反诉状、相关证据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五、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或提供虚假证据或恶意诉讼的,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与法院协商撤回财产保全担保,申请法院撤消财产保全措施,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所收担保费不再退回,并应按财产保全担保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南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施工单位 南宁市卡托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南宁市卡托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0615
电话: 0771-3819108 传真: 0771-57626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1: 运动场透气式塑胶跑道 地坪约 ㎡;单价 元/㎡ 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需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10%(大写人民币万 仟佰 拾 元整 )作为订金。 2、 材料进场时,甲方即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40 % 。
3、 工程施工到90%(做到红色面漆时),甲方即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40 % 。
4、 工程完工三天内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即付清总工程款余款。
5、 为保证资金安全,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汇款。若需采用现金或支票结款时,经双方议定后,可由乙方经办人员持乙方财务签章的 “收款委托书”到甲方财务办理,乙方经办人不能提供“收款委托书”时,甲方财务应拒绝受理。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三条:工期
在天气环境及地面环境达到施工条件下,工期为 按甲方要求天内完成,自材料进场施工日算起;(下雨天及甲方客观因素影响工期将顺延)
备注责任风险归属:
1、耐磨地面硬化剂工程项目施工平整度及强度取决于混泥土基础面;耐磨地面硬化剂施工不包括地面切缝、填缝和地面清理;伸缩缝切割责任归属甲方承担。
2、环氧/PVC工程项目受水泥基面平整度、强度、气候、地面湿度环境影响,若没做防水处理、伸缩缝切割或达不到施工条件会导致地面产生起泡及裂缝质量问题,属甲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风险。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为保证施工进度,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水电,原材料堆放场所及施工人员住宿。
2、双方签署合同后,甲方应将确定的地面数量、尺寸及图示交于乙方,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进场。。
3、工地由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由此造成乙方产生误工费包括人工费、车费、住宿费,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费用。
4、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按期付款。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时,乙方可停止施工,同时甲方应承担该项目对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此外还须按每日工程款总额的3‰所计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5、工程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因原基层砼不平、地基沉降及甲方违规使用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6、工程因不可抗拒力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以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
1、乙方的施工安排应配合甲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实施;
2、为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甲方的规定,按章操作,文明施工。
3、乙方应切实保证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若延误工期乙方应承担该项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此外,还须按每日工程款总额的3‰所计误工费支付给甲方。
4、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乙方有义务做好工地现场管制,做相应标示围栏,甲方提供协助。
5、工地完工后,乙方保持工地的干净,应及时清理场地垃圾(材料袋、饭盒、废料袋等)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独中止合同均视同违约,违约方将按国家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一方按照合同工程造价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2)合同签订后材料已生产并运往到达甲方现场包括运往途中,甲方应按合同工程造价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2、工程完工后,乙方组织甲方验收工程,甲方不得以第三方的理由推卸责任拒绝验收或延迟验收。否则将视为甲方违约,由此而产生货款延迟或拒付将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工程款的全部支付。未协商之宜乙方向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乙方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条:工程验收
1、 因工程样板和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环境差异,双方应对已施工的首期自然段进行初检备案,并以此作为验收依据。
2、 施工完毕,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初检备案样板实施。
3、 双方签订合同日起,合同约定的责任归属为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乙方组织验收工程只与合同的甲方共同验收,甲方不得以第三方的责任推卸验收或拒绝验收;
4、 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应按期组织验收,三日内甲方未能组织验收双方则视为验收合格。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自行投入使用,双方也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工程质保期
1、乙方承接甲方的地坪工程免费保修 一年,保修期间我司负责免费维修(人为因素破坏和不可抗拒的力量和甲方责任引起的除外);
2.终身的售后服务:超出保修期间的修复工作只收取低廉的成本费(包括材料费和异地往返交通住宿费用)。
第七条:其 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竣工验收甲方付清工程款后,合同即自行终止。
2、 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双方所在地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合同以上条款为打印文字,未经双方签章认可的手写插删(增减)、涂改、划线均为无效内容。
4、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南宁市卡托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名 称: 名 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陕西嘉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高郡
现因乙方承揽了甲方的综合库至瓦头坡公路工程的劳务机械施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目标,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生产安全责任,现依照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增加自己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配备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务,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3、配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标志服,安全警示标志牌(栏)等设施。
4、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按日作好标志标牌摆放情况的书面记录以及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以保存施工现场的状况并送呈甲方备存,直至工程竣工。
5、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安排专人对摆放的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管理,发现倒地、损坏的要及时扶正、更换,发现丢失应及时补放。对不能修复的涵洞、危桥和损坏的路段除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外,两端还应设置禁止通行的障碍物。
6、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
7、注意防火、防盗,凡对各种电器和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维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8、工地开工前,应与民工之间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9、经常性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1、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2、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3、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
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
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灯管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方法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二、乙方负责运输: 工程,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部;车箱长,箱宽米、车箱高 米 运距:公里运费:元/车
三、结算方式:按实际车次结算,二天结算一次工程的50%款,余款50%在工程结束后全部结清。
四、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五、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按时完成(指晴天)甲方全部土方工程,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元。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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