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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3-06-08 10:11:5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合同范文集合4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管理合同范文集合4篇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将东方圣景花园的物业管理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具体细则如下:

  一、对于20_年5月1日之前的工作与账目交接如下:

  1、20_年5月1日之前业主所欠甲方费用为22万元;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乙方应上交甲方管理费为20万元,甲方共计应收42万元,扣除截止到20_年8月27日甲方已收费用333132.6元及需抵充业主费用6万元,截止到20_年4月30日甲方应收费用为:420_0-(333132.6+60000)元=26867.4元。

  2、乙方所欠26867.4元费用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全额付给甲方,此项费用乙方支付后乙方与甲方关于20_年5月1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业主欠费、物业抵充费用)及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甲方管理费20万元全部结清,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甲乙双方同意该接管工作自20_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东方圣景花园的物业管理工作,并可沿用甲方名称至20_年12月31日。

  二、承包期限及管理费:

  1、乙方的承包期为四年,自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

  2、每年的管理费为10万元。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的管理费第一条已经约定。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的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公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使用至20_年12月31日。20_年1月1日起,乙方启用乙方自行注册的公司与公章。公司变更不影响甲乙双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由自然人许志国全权负责。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对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项包括执业文件、原有设备、设施、原有物品及小区内树木、花卉绿化等,甲乙双方派出代表,在有关移交清单及现状图上签字确认。

  3、甲方不再参与乙方任何的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全权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管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后,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用人自主招聘,风险自担。

  2、自20_年5月1日起,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事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即日起所产生的一切物业管理债权债务及法律规定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承担一切责任。

  3、自20_年5月1日起,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员工的劳资、人事关系(包括员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全权

  4、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为业主服务到位并收取物业服务及管理费、车位费等,按时交纳电费,发放工资。若因服务不到位造成业主投诉、上访等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5、开发商遗留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归乙方负责,不再向甲方报销任何费用。

  6、合同到期乙方将接收物业时的现状交予甲方,包括办公室所有物品(易损及正常办公用品等除外)、室外接受时期现状树木、绿化(后附现状统计表)。截止合同到期日交接物品及现状树木、绿化若有遗失、损坏或增加由甲乙双方对账作价处理,物业超收业主费用及业主欠费由财务对账处理,多退少补。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补偿守约方五万元整,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及市中法院。

  七、原杜家庆与王殿生与20_年4月26日签订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作废。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第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第三方:

  电话: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_____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_____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档案、不买社保…,这些通常是物业管理行业企业的习惯做法,因为他们也很无奈:行业竞争激烈、员工流动性大、管理成本支出比例高…,因此,长期以来,企业疲于人员招聘、培训,忽略了人事风险隐患,物业管理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已经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各地实施多年的劳动条例和确定劳动关系的规范模式必将产生重大调整,物业管理行业也必将面临全新、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上涨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样的规定,必然导致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工成本增加,因为物业管理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员工流动性大的企业,大部分的员工都是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期满的赔偿和对试用期的规定,这必然将直接导致企业的人工成本的上升。

  二、不能再随便约定试用期

  约定员工三个月的试用期是物业企业采取的一般惯例,一方面可以真正考验员工的实际能力,另一方面也能节约一定成本。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限,并明确了违约责任,“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由于物业管理合同很多都是短期合同,如果按照上述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仅增加了成本,同时增加了管理风险,因为清洁、绿化、保安等层面的人员很多是打短期工的,流动性较大,使用时间缩短,就很难观察和发现新员工的人品、能力和操作水平,将给服务质量带来不稳定性,增加了企业管理风险。

  三、签约两次以后须签无固定期合同

  每年与员工签一次劳动合同是多数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企业必须按照在管项目的物业管理合同期限约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避免项目合同期满带来的经济补偿。新的《劳动合同法》约定“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无疑对一些以外接项目为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在招聘员工约定试用和签订合同时,必须慎之又慎,避免一不小心给全部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 篇4

  首先,要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各种经营单位的性质和种类比较复杂,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有必要考察双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年检证明资料等。

  其次,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要签订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业主委员会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再者,合同条款要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之间发生的一项劳务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言简意赅,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前后不能出现矛盾。

  同时,也要注意管理费标准的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中的管理费标准的确定必须合理、合法,具有可执行和可操作性。既要照顾物业管理企业实际开支情况,又要顾及业户的负担。既要使物业管理企业有收益,又要使业主有所获。

  另外,对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分包行为无效。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才能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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